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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秘史(上) page 1 作者:千寻

  第一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1)

  月亮斜挂天际,一抹鱼肚白在远方现形,几声公鸡啼鸣,催起朝暾脚步。

  周旭镛将小厮遣开,他接过梳子,亲手帮李萱打理发辫,他垂着浓眉,眼底压着沉郁,胸口沉沉的,几乎喘不过气。

  李萱略略回头,向他望去。

  二少爷年纪很轻,却身形高大、仪表出众,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他的面孔白皙如玉,黑色的瞳孔反射出淡淡的光泽,晶莹剔透,宛若毫无瑕疵的黑色宝石,美得连女子也要为之赞叹。

  “二少爷,你怎么了?”

  李萱开口,满脸满眼全是笑意。

  李萱是王府的家生子,虽说身分是奴,但信王府里上下全拿她当小姐看待,因为她聪明可爱、天真烂漫,也因为她得王爷、王妃的眼缘,更因为几个少爷都喜欢她。

  “没事,昨晚睡得好吗?”

  周旭镛随口找话敷衍。

  此次随父亲出京办差,身边没带丫头,只带了李萱随身伺候,她做事细心谨慎,虽是个小丫头,却比十五、六岁的丫头还顶用。

  周旭镛对她的依赖是从小便养成的,小时候他不爱念书,只喜欢舞刀弄枪,谁劝都没用。

  信王为此颇感头痛,训道:“马背上立国,马背下治国,如今四海昇平、边关无战事,当武官没前途,你得多学些治国本事。”

  信王妃也说:“就算你要走武官之路,也得认字习兵法,空有一身蛮力,不懂兵法阵式,只能当个马前卒。”

  偏偏周旭镛是那种心中自有主意又带点反骨的孩子,人家越是要他往东,他偏要往西行。

  他想,日后了不起找个会认字、看得懂兵法的人当军师,给自己参谋参谋,不就解决了?因此爹娘师傅的话,半点都入不了他的耳。

  那时才七岁的他,认不来二十个大字,倒是骑马射箭、拳脚武功无一不精通,因此气焰更盛,认为不念书也没什么大不了。

  直到才三岁的小李萱,路都还没走稳,就能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在信王妃面前背诗,逗得满屋子大人呵呵笑不停,周旭镛知道有个小丫头连毛笔都不会拿,认的字却比自己多上十数倍,人人都夸她绝顶聪明后,他便有了那么股不服气。

  他虽不爱念书,可性子是极骄傲、不认输的,回房后,他找了大哥周敬镛要来字帖,用拿惯大刀、长满茧子的手握住毛笔,一笔一笔认真描,然后再背上几首诗,跑到父王母妃跟前显摆。

  当他看见父母亲眼底熠熠的光芒时,乐了!

  从那以后他便时时与李萱较劲,比背诗、比认字、比文章,那丫头明明比自己小四岁,却总是学得比他快一点,迫得他不得不卯足劲,一路拚命往前追。

  刚开始,周旭镛确实是凭藉着不服输的傲气在学习,可后来时久日深,对于学问,他也产生出几分兴趣。

  于是信王、信王妃更加疼惜李萱,经常让她在周旭镛跟前晃,让她来刺激儿子念书,王府里聘来师傅教导几个小少爷学问,也没落下李萱,他们在最前面摆上小桌小椅,还给她配了个小丫头。

  看着她一张粉嫩粉嫩的小脸,摇头晃脑的装大人,听她清脆悦耳的嗓音背着之乎者也,不只周旭镛,便是他的哥哥弟弟们也都喜欢李萱,喜欢得紧。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旭镛和李萱两个总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形影不离。

  如今李萱已经十二岁,满腹才华令人艳羡,师傅经常捻着胡子说:“李萱若能参加秋闱,拿个进士非难事。”

  而周旭镛则成了文武全才,是当今皇帝最看重疼爱的孙子,他叮嘱信王爷与谋士商议国事时,把周旭镛给带在身旁,让他多听听、多学学。

  话虽没说白,却也让父子俩明白,皇帝这是瞧他入眼了。

  “二少爷,你不开心?”

  李萱没理会周旭镛的敷衍,转过头再次追问。

  “没有。”

  嘴上说没有,但周旭镛的脸色却又沉了几分。

  他沉静的眸子回望李萱,她的面容素净而清丽,宛如一朵出水芙蓉,才小小年纪已经美得不可方物,若待日后身形长开,定让男子趋之若鹜。

  周旭镛长长地吐了口气,脸色微白,望住她的眸子有些阴晴不定。

  她那样聪明,绝对明白自己将面对什么,可她不哭不闹、不吵不争,只是因为……因为她身为奴仆,忠字压在头上,再多的不愿,也只能笑着受下吧?

  他眼中流露出同情与不忍,浓浓的不舍强压在心头。

  日前他与父王出京办差,临行,皇帝召他和父王到殿前,细细叮嘱。

  碇州是历国与大周的边界,近年来,历国年年上贡,要求两国通商,朝中老臣多数持反对意见,却有不少新进臣子上奏表分析通商之利,皇帝诸多考量后便派遣他们出这趟皇差。

  然昨日京城却来了八百里加急快报,身子向来健壮的皇帝竟突传病情沉痾,消息一出,父子惊愕不已,连夜准备返京。

  皇帝身边有五子,长子代王为慧妃所出,性子暴躁、好大喜功,经常传出虐下之事,为此皇帝曾经几番训斥,亦不见其改。

  二子儒王亦为慧妃所出,好文风流,于朝堂之事漠不关心。

  三子即为周旭镛之父信王,为皇后所出,小时候身子骨不佳,只能待在屋里念书,但在太医悉心诊治后逐渐恢复,他有满肚子学问,满心治国想望,如今朝堂中人人都晓得皇帝有意立信王为东宫太子。

  四子昏昧、五子平庸,其母身分卑下,不为皇帝与百官看重。

  因此朝臣们心底清明,待帝王驾崩,王位必属信王所有,可谁都没想到,好端端的,皇帝怎会突然病重?

  尽管信王父子远离京城,却不难猜出当中阴谋,代王早有不臣之心,他在朝中结党、凝集势力,这些年明里暗里对信王下的绊子多了,如今选在此刻起事,定是早有准备。

  周旭镛痛恨这种事,寻常家族中,兄弟阋墙、争产夺位,用的是手段心计,而皇位相争却要用人命、鲜血来交换,历代以来,哪张龙椅下方没有垫着无数白骨冤魂?

  他不懂,王位有那样诱人?值得父子、兄弟这般粉墨登场,轮番演出不止歇的闹剧?他怨愤、他痛恶,五官在焦灼狂怒中扭曲,额头青筋毕露,不由自主的攥紧拳头。

  要抢要夺,是那些野心家的事,凭什么要把李萱给拉进泥淖中?他的心,狠狠地抽痛着,要是他多点能耐、要是他多几分本事,他就可以带着李萱远远的躲开这场祸事,但……他不行……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刻他这样自厌过。

  见他这般抑郁,李萱也蹙紧了眉心,对着镜子打量自己身上的衣物,那是周旭镛的衣裳,昨儿个连夜改小,今日已穿在她身上。

  她原是不解,但经过一番思索,聪慧如她怎会解答不出疑惑?

  看来王爷是打算让她和此次也同行的爹爹假冒成王爷和二少爷,驱车入京掩人耳目,好混淆那些准备在半路拦截他们的匪徒,替王爷争取更多的时间吧。

  而二少爷那样生气,肯定是因为他无法反驳王爷,因为忠义仁孝那把大刀横在头顶上,迫得他只得低头合作,对吧?

  二少爷是个不肯屈膝的男子,王爷定然花了大把精力说服他吧。

  李萱说不出心里头那股滋味,像是酱醋糖盐全搅在一块儿,十分复杂。

  她怕不怕?当然害怕!她想不想逃?当然想逃!

  但是迫得二少爷低头的那把大刀,一样横在她与爹爹的头上,忠义仁孝几个字,足以让天底下的百姓乖乖交出自己的性命。

  所以爹爹对她说:“天地间本是有舍有得,若人人都不肯为国家、为朝廷奉献,千万百姓怎能谋得四季平安?”

  所以信王爷选择把国家摆在第一位,而她和爹爹、二少爷没有选择权,只能以身配合。

  李萱虽然不懂朝事,却也明白若是让代王坐上那把龙椅,天地会乱、百姓将流离失所,那是个残暴的主,尚未入主东宫便日日上书,想领军百万踏破邻邦四国,名垂青史。

  代王想以战功称霸朝堂,若他是个有才能的也就罢了,偏偏是个只会说虚话的空壳子。

  之前边关大乱,他毛遂自荐领十万大军出征对付两万敌军,竟还打了个大败结局,幸好汪将军临危授命,勉强挽回局面,这种好大喜功的男人竟还天天把拓土开疆挂在嘴边,自比开国太祖威武。

  无识人之明已是可悲,连识己之明都没有,倘若代王真的登上王位,定是大周的悲哀。

  所以她很害怕却没有权利逃跑,即使从今尔后便是天人永隔。

  李萱微翘的长睫毛文风不动,秀美的脸庞笑得很是温柔,微眯起双眸,既然改变不了眼前的路,也只能蒙着头一路走到底,不管是对或错。

  深吸气,她站到周旭镛面前,笑得甜美单纯,歪着头,目光烁烁,就像平日里她同人讲道理那样。

  “二少爷,爹爹经常教导萱儿,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能够让自己成为泰山可是件了不起的事儿,多数的人没得选择,只能在生命尽头来临时无限唏嘘……”见他抑郁不语,她吐吐舌头,企图逗乐他。

  “我是既伟大又了不起的英才,怎么可以随便乱死,当然要死得轰轰烈烈,好供人着书、立碑。”

  她的话并没有逗乐他,相反地,把他的心搅得更加紊乱。

  周旭镛心想,给他一个说词吧,一个讲得出两句道理的藉口,或者给他一个比偷天换日更好的法子,他就可以抢到父王面前大声反对这个破计划……偏偏他绞尽脑汁,想了一日一夜也想不出来……是他书念得太少吗?如果大哥在,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法子对不?

  他痛恨自己、轻鄙自己,他怨恨自己必须眼睁睁看着李萱赴死,却束手无策。

  李萱见状轻扯他的衣袖,依然笑得满脸温柔。

  他憋住气,在她额间一弹指,佯怒道:“还着书立碑呢?谁告诉你会死的?不准!听见了没,我不准你死,你得好好的、完完整整的回到我身边。”

  她揉揉自己的额头,眼底有着透澈。

  “娘说过,死呢,就是上天下地经历一回,然后重新投胎、重新换对父母,重新历劫,没什么可怕的。”

  闻言,他气息一窒,凝视着她的面孔,神情严肃。

  “李萱,我再重复一次,你认认真真、清清楚楚地把我的话给听进去!”他扳住她的双肩,双目赤红,似要冒出火来。

  “父王派在你们身边的死士武功高强,有他们在,你和你爹的性命安全无虞。”

  用那样郑重的口气对她说话啊……李萱懂,他不只是在安定她的心,更是在说服自己,可他和她一样明白,倘若那些死士真能让他们安全无虞,又何必演上这样一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她微哂,不与他辩驳,从怀中掏出荷包交予他。

  “二少爷,请替我把这个交给昀姑娘,不是贵重东西,只是权充想念。”

  过去几年,信王府与王家往来密切,两家的孩子们也经常聚在一起,王家千金王馨昀善良可亲,琴棋书画样样通,是京城里有名的才女,未及笄已有不少人家探听。

  王馨昀对二少爷的心思,李萱是明白的,信王爷与王益的约定,她也有所耳闻。

  说不上嫉妒,可李萱心底确实有些意味不明的感觉,但她清楚自己身分,清楚尊卑,也清楚分际,只是偶尔不仔细时,会有那么一点扎心的刺痛感出现,不过她明白,王馨昀与二少爷是再好不过的绝配,如果日后两人能……定是佳话一段。

  荷包里面是二少爷亲手刻给她的小木马,上面还有他的名字,这不是馈赠而是请托,她想请托王馨昀日后好好照顾二少爷。

  “嗯。”

  他轻声应下。

  凝视着他柔和的表情,李萱垂下眉睫,心底终于明白自己将要失去的,除了生命还有什么。

  她扩大笑容,继续说道:“回京后,二少爷别忘记告诉昀姑娘,咱们这一趟碰到的趣事儿。”

  “这趟哪有什么趣事儿?”

  他替她整理起瓜皮帽。

  “有啊,那个恶霸胡大胖,还有卖身葬父的王妞妞,记得哦,昀姑娘最爱听故事,二少爷多对昀姑娘说些故事,她肯定会喜欢上你。”

  李萱的话让周旭镛蹙起眉头,眼神中带着三分嘲讽,他没有多话,只是捏捏她双颊,他还想多叮嘱几句,可屋外已经有人来催李萱上路。

  心头一阵发凉,那寒意从脚底心一路上窜,她刻意忽略、刻意耸肩,也刻意勇敢地朝他挥手再见。

  那瞬间,周旭镛心头一凛,在她转身那刻,他一把将她拉回、紧紧地搂在怀里,他的手在发抖,他的心恨上“那个人”,周旭镛发誓,不管他为父亲做再多的事,此生此世他与那人誓不两立。

  她在他怀中笑开,想起一段往事——

  那回,她被二少爷这样抱住,昀姑娘见着了,取笑道:“你们主仆感情还真好。”

  二少爷赧颜,松手说道:“谁让李萱爱撒娇。”

  她记得他的脸粉红粉红的,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似的,明明很不像男子汉,她却觉得好看到不行,自那之后,他只在无人看见的地方偷偷抱她,她也乐意在无人的地方让他偷偷搂抱。

  她娘说:“女孩子家要矜持,你年纪渐大,该懂得男女之防。”

  她却老是说服自己,等到十五岁吧,等到及笄后再来考虑那个男女之防……因为呀,因为他怀里是最令她感到安适的地方。

  片刻,周旭镛放开她,他从颈间取出长年配戴、从不离身的紫色玉石,挂在她脖子上。

  “这是高僧开光过的,碰到危险你就握紧它,它会助你度过危厄。”

  他不信怪力乱神的,但这会儿开始相信了,他紧握了握她的手,千言万语在心底,可最终也只能放手。

  李萱回眸,扬起一个千疮百孔的笑,那个笑落入他眼中,倏地,心底拉起一阵刺痛,清晰而彻骨的疼痛狠狠地刺入心头,一股无名的不祥预感慢慢爬上他的脊梁。

  事情的发展比预想中更迅速,方离开驿馆不久,李萱和父亲李廷兴已经让人给盯上。

  为了让信王与周旭镛争取到足够的时间回京,一路上,他们假装不知道身后有人跟踪,不断加快车速往京城赶去。

  信王和周旭镛的行动不能有半分延迟,因京里传来的消息是——皇上病沉,着信王携子尽快回京。

  这消息意味什么,他们清楚,代王更明白。

  眼下是双方对决中最重要的一局,成功,无上尊荣操之在手;失败,便是一生世的屈居人下。

  野心勃勃的代王岂能容许自己屈服于信王手下,于是早早便下了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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