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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长毛罗密欧 page 2 作者:丹妮

  「怎么可能,」马克翔哈哈大笑。「我指的训练是我在流浪时曾为了旅费在旅馆打过工,整理房子的方法就是从那里学来的。」

  「打工?你有这么大的房子还需要为了旅费打工?」这房子包含花园在内少说也有上百坪,以市价计至少也值个好几千万,这样子的人会为了旅费到处打工?

  「这房子是大没错,可是并不是大就值钱,房子位在住宅区内,既当不成黄金店面,更别说钻石三角窗了,要盖成公寓又嫌坪数太少,有钱买得起当住家的人又不屑买,他们会干脆买在阳明山上,视野好、风景佳,空气又新鲜,何必在这里闹中取静。」

  「那你怎么这么笨,买在这里?」这齐雪儿说话当真不客气。

  「这房子不是我买的,是我爸买的,三,四十年前地很便宜,一坪才一、两百元。他本想买大一点,可以三代同堂,五代同欢,一家子住在一起热闹又兴旺,哪晓得命短,早早就回老家报到,只留这楝房子给我作纪念。我一个人住实在冷清,可又舍不得卖,只好一直放着,所以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强、处变不惊了;而且既是去流浪,吃好,穿好又住好岂不奇怪,其实到处打工也不是很累,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是很好的人生体验。」

  「说得也是。」齐雪儿赞同地点点头,「那做菜也是在那里学的吗?」一想到他精湛的厨艺,她就快流口水了。

  「那是一个义大利老太太教的。」

  「你去过义大利?」

  马克翔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那位老太太是义大利人,至于那时是不是在义大利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会?」齐雪儿纳闷得很,怎么会有人对自己在哪里都不晓得?难道是路痴,所以才会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回到家。

  「因为地名对我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这十年来我一直觉得很空虚,灵魂像是翼在头顶上,看着身体漫无目的从英国开始,我一条街一条街地走,这十年来也许真把整个欧亚大陆都走遍了也说不定;我只是凭着一种生物本能,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再美,再如诗如昼的风景都只是我眼前一个模糊的影子。有一阵子简直跟行尸走肉没两样,有种人生苦短不如归去的感觉。」他顿了一下,续说:「幸而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他们对我的帮助很大,当然有一些看我不顺眼就拳打脚踢的家伙,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他们收留我,让我有地方可以休息,和我谈话、鼓励我面对自我,使我深深感动。但他们能给我的温暖有限,我的心还是常常处于孤寂寒冷的状态,就像追日的夸父一样,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追寻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阳,直到我倒下为止。我就这样走着,有一天走到香港,看着身边和我相同发色,肤色却完全不能沟通的人,突然间想起了台湾;可是我还在犹豫,就在天星码头看着船进船出,我看了一天,第二天就买了机票回来了。」

  「你是说你就这样流浪了十年?」齐雪儿简直不敢置信。

  「我不知道,也许是十年,也许是十分钟,反正对我来说,时间比地名更不具意义。」

  对于他的答案,齐雪儿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早该猜到他会这样说的。

  「你知道吗?我觉得你好象小说中的人物。」

  「为什么?」

  「你花了十年的时间去流浪,到头来却连自己去过哪里都搞不清楚,那你究竟是为了什么去流浪?不会是为了流浪而流浪吧!」

  「我也不知道。」

  齐雪儿露出一个「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的表情,如果不是看在他让她白吃白住的份上,她一定对他说「你该去看医生了」。

  马克翔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因为齐雪儿是个把一切心思写在脸上的人。他知道她一定认为他疯了,但是他没有。他很清楚当初是为什么开始流浪,只是经过了十年,他又回到原点,这才发现他什么都没得到,所以他迷惘了。这十年究竟意味了什么?和他同年纪的男人,现在应该是为了家庭、事业而努力的时候,只有他,什么也没有,虽然他完全不想去拥有,不要家庭、不用事业,甚至连他自己都是早已放弃。那么他到底是为什么回来?他想在这里做什么?他真的不知道。

  「喂!」齐雪儿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

  「什么事?」

  「那你现在想做什么?」

  「什么都不做。」马克翔答得干脆,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能做什么,又什么都不想做,那干脆什么都不做吧!

  「什么都不做?」齐雪儿以高八度的声音覆诵他的话,「你是说不用工作,整天在家里研究新菜单吗?」

  「也许吧!」他回答得不肯定。也许明天早上醒来,他会发现自己置身于纽约的布鲁克林,那是很有可能的,

  「我知道你有点钱,但是不事生产会坐吃山空的。」齐雪儿不以为然,难怪人家说富不过三代,眼前的马克翔就是个血淋淋的例子,一张像山贱似的脸却只会躲在厨房里研究食谱。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人,以往她认识的男人哪个不是本着拼命三郎的冲劲,日也操、暝也操,就是为了口袋里装满钞票,每晚睡不同的女人;她的公司随手一抓,没一个男人不是这样的,偏偏眼前这个似乎根本完全不了解何谓男人本色,无欲无求到简直可以成仙了。这种男人对她而言可是全新的接触呢!

  「不要紧,再苦的日子我也过过了。有一次我在大风雪中迷路,没食物,没御寒物品,喝了三天雪水也是撑过来了。」

  「在大风雪中迷路,喝了三天雪水?」齐雪儿喃喃念着。敌情这位马先生不只是山贼,还是史前山贼,她真该问问他有没有茹毛饮血过。

  「真的,那一次我还以为我死定了,早上醒来发现我还活着时,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呢!」

  「是呀!我也奇怪雪女怎么没捉你去当她老公。」

  「欧洲没有雪女,那是日本才有。」

  「你怎么知道?也许雪女和你一样想不开,也出去流浪呢?」

  马克翔侧着头想了想,咧嘴一笑。「的确,也是有这个可能。」

  齐雪儿在心中重重地叹了口气,看来他真的是史前人类,莫怪乎脑容量比较小。她摇摇头,目光瞥见堆在墙边一纸箱,一纸箱的书,还有更多的书七凌八落地敌在箱子四周。

  「哪来这么多书?」齐雪儿好奇地蹲下去翻看,有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租义大利文的,甚至还有简体的中文书,更多的是她看不懂,根本不知道是哪一种文字写成的书。

  「下午我去律师那里领回来的。我在流浪的时候无事可做,就不停看书,看完了就寄回来给我的律师,请他暂时帮我保管。」

  「哇!真不得了,你是说这些书你都看过?」齐雪儿简直不敢置信,这些书起码上千本,他真的把这些书都看过了?

  「没有全部,有几本只看了一半。」

  「那也差不多了。」齐雪儿想,真看不出这头大熊这么有内涵。「没想到你这么喜欢看书。」

  「我死去的爸爸对我说过一句话:没脑子的男人注定要当女人的玩物,同样的,只有有脑子的男人才能将女人当玩物,所以我从小博览群书,就为了怕哪天不小心给女人玩去了。」

  「这你不用担心,凭你那副尊容,绝对没有女人会把你当玩物的。」她心里是这样想,但也不好意思光明正大讲出来,毕竟现在她是看人脸色吃饭,得要巴结一点。「我相信你绝对够聪明,不会被女人玩去的。」

  「还好啦!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马克翔谦虚得很,见齐雪儿不停地翻看那些书,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他很大方地开口:「如果妳想看的话,尽管拿去没开系。」

  「啊!不用了,我看到没图片的书就想打瞌睡。」齐雪儿敬谢不敏。开什么玩笑?要她左手拿书,右手拿字典,她才没这种闲工夫。

  「是吗?」马克翔笑笑。其实他也不是有耐心的人,之所以看了那么多书,一方面是基于上述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旅途无聊,打发时间罢了。「事实上,我也常在失眠的夜里看这些书,效果挺好的。」

  「你常失眠吗?」齐雪儿又瞄了一眼那堆书,以这些书的厚度来看,他这些年来大概从没睡过一天好觉吧!

  「经常失眠,有时会连着两、三天睡不着;说也真奇怪,不管白天再怎么劳累,晚上疲乏地躺在床上就是合不上眼,头脑反而更清醒。」

  果然!齐雪儿很难得地猜对了,

  「那一定很痛苦吧!」她以同情的眼光看着他。「我是从来没有失眠过,我妈说我生平最大的本事就是睡觉,头一沾枕三秒内就睡着了,比大雄还厉害。」

  「那妳很幸运。」

  「是啊!」齐雪儿看着马克翔有条不紊地整理一屋子的凌乱,觉得他真的是个细心的男人。「喂!你慢慢整理吧!我想睡了。」

  「晚安。」

  临走前,齐雪儿不忘再回头来警告一番。「喂!可别说我没有提醒你哦!如果你晚上再不小心上错床,可不是像上回把你踢下床那么便宜哦!」

  「知道了。」马克翔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看来这女孩似乎把他看成急色鬼了。

  不过他不在乎,而且他很高兴答应苏伟同让齐雪儿留下来。有她在,至少不用对着空气喃喃自语,虽然他不是怕寂寞的男人,但唯独在这间屋子里,他不愿独自一个人。

  第二章

  齐雪儿一边工作,一边幸福地笑着,她一辈子没像现在这么幸福过。这些天来拜马克翔之赐,她吃香的、喝辣的,衣服马克洗、地板马克拖、肩膀酸了马克搥,差点连上厕所也要马克帮忙擦屁股了。

  「不行、不行,再这样下去我会变成一头猪的。」齐雪儿快乐地想。「哎!伤脑筋,晚上不知道又要吃什么好料的?」

  「雪儿!」吴佳茵不客气地敲齐雪儿的头。

  「会痛啊!」齐雪儿抬起头瞪着始作俑者。

  「谁叫妳大小姐不知道云游到哪里去了,我叫了一百八十几声也不理我。」吴佳茵一点也没有道歉的意思。「对了,妳到底在想些什么?笑得嘴都快裂了。」

  「没有啊!」齐雪儿心虚地假装找事忙碌。「妳找我什么事?」

  「我要问妳,公司的周年舞会妳找到伴了没?」

  「哎呀!我差点忘了还有这回事。」齐雪儿懊恼地想。

  她服务的这间外商公司真可说是钱多,事少、离家近;当初真不知道是怎么让她瞎猫蒙上死耗子。她的一票同学也打死不相信,因为她齐雪儿小姐大学四年,英文暑修是一次都没漏过,这样的人也能进「外商公司」?但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

  话说回来,这间公司万般皆好,就坏在洋鬼子老板没事就爱办什么舞会,说是要增加同事间的友谊和上下属间的交流,所以办起舞会来一定是全公司上下总动员,更要命的是一定要携伴参加。前几次都让她打混过去了,但这次是公司二十周年庆,可不能再马虎了,

  「妳忘了?」吴佳茵鸡猫子喊着。「不过没关系,反正妳还有后补嘛!」

  「后补?谁呀?」齐雪儿奇怪她有后补,怎么她自己不知道。

  「哎!再装就不像了。」吴佳茵暧昧地挤眉弄眼。

  「等等,妳该不是指那个萧建仁吧?」

  「废话!全公司上至董事长,下至扫厕所的欧巴桑,谁不知道萧建仁在追妳。」

  齐雪儿头痛似的揉着太阳穴,一提到这个「小贱人」她就一个头两个大。真不知道她上辈子烧了什么好香,这个小贱人打从她一进公司就盯上她;她对他可是紧遵保持距离以测安全的不二法则,原因无它,就因为萧建仁的口头禅是「讨厌、死相!」天哪!想想看,一个大男人用嗲嗲的声音说这句话时,她全身的细胞就死了不止一半,如果要她跟这死人妖一起参加舞会,她不如铺盖卷一卷回家吃自己还比较快。

  「别这种表情嘛!萧建仁虽然有点娘娘腔,但是人挺不错的。」

  「是哦!」如果真的不错,妳怎么不找他当舞伴?齐雪儿没好气地瞪着吴佳茵。

  「别瞪了,说曹操曹操就到,萧建仁来了。快点!形象、形象。」吴佳茵忙拉着齐雪儿·

  萧建仁扭扭捏捏地走到齐雪儿桌前,头垂得低低的,眼睛定定地看着脚上的皮鞋。

  「有事吗?」齐雪儿不得不开口问他,

  萧建仁期期艾艾地用细如蚊鸣的声音说:「我想请妳当我的舞伴。」

  「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找到舞伴了。」齐雪儿假意地陪笑,毫不理会吴佳茵在她大腿上又捏又抓的手。

  「可是……可是……我听说妳还没找到伴。」

  「我昨天找到了。」

  「真的?」萧建仁抬起头以哀怨的眼神看着齐雪儿。

  「真的,他叫……他叫……」齐雪儿脑子转得飞快,到底叫什么名字呢?马克翔那满是胡子的脸一下子跳了出来。「对了,他叫马克翔。」

  「既然妳已经找到舞伴了,那就算了。」萧建仁不胜伤心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唉!怎么他的命这么苦呢?爱情的花朵到底何时才会绽放?

  齐雪儿看着萧建仁的背影,心中虽然有点不忍,但也只有说抱歉了,正在如是想时,冷不防肩膀又被推了一下。

  「既然可怜他,就答应他-次嘛!何必编个名字来骗他,跳-次舞也不会死吧!」

  「妳又不是我,当然说得轻松,而且我也没乱编名字,我真的有一个叫马克翔的男朋友。」像是想到什么,她又补充说明:「我知道妳没听过,那是因为我们认识不久,才刚交往而已。」

  「不会吧?马克翔?这个名字取得真奇怪。」

  「妳没看过他,他的人比名字更奇怪。」

  「真的?」吴佳茵的脸霎时又绽放出光采。

  齐雪儿真后悔自己的大嘴巴,她赶紧站起来。「对了,差点忘了张先生要的资料还没帮他印好呢!」

  「这种事交给小妹去做就好了嘛!」吴佳茵硬是扯着要她坐下。

  「不行,这份资料很重要,我不放心交给小妹。」不理会吴佳茵千斤顶般的蛮力,齐雪儿硬是甩了这个「无佳音」。

  开玩笑,要是让「无佳音」知道马克翔是什么样的人,那明天一定有更大票的人来围着她问长问短;而「小贱人」更不用说了,她保证他一定会在她桌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求她别以身试险,跟那种胸无大志、自甘堕落的男人参加舞会,这样会毁了她的一生的。一思及这种情况,教她怎么能不落荒而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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