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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青梅 page 1 作者:凌淑芬

  第一次的经历——书展首卖

  有过几次和凌某人「缠斗」的经验之後,出版社永远甜美可爱的小郑郑终於学会了一件事——杀鸡要趁早。

  所以,大概在去年六、七月左右,凌某人某日午后就接到这样的一通电话。

  「喂?请问凌淑芬在吗?我这里是禾马文化。」这是她的标准开场白。

  那个时候,我的「胎记」一书已在後制过程,都还未出书呢!我心中一凛,想:完了,她不会如此心狠手辣,竟然连新书还没出来就开始催下一本吧?

  小郑郑非常明白我沉默的这几分钟在想什么,她火速接上一句,「放心,我不是来催稿的。」

  啊!我心怀大畅,安心地接腔,「那,没错,我就是凌淑芬。」

  我知道她心里在想:这并非你说你不是凌淑芬就可以赖得掉的,OK?

  「我们公司要参加下一次的书展了,这是我们公司第一次参展哦!」小郑很愉快而甜美地说。

  「喔……恭喜恭喜,我一定去捧场。」

  「很好,谢谢,那你什么时候要交稿子?」她问。

  我心中再度一凛。「不是说好了今天不催稿吗?」

  「因为我们书展想要推首卖啊!所以想问一下你下一本稿什么时候会写好,这样我们也才好事前策划一些首卖的事宜。」

  「首卖,我的书吗?」

  不然是卖你的人回去给读者当台佣吗?我猜小郑可能心里如此冷哼。

  「对。所以我们想要知道一下你下一本书的交稿时间,还有你打算要写什么。」

  「请问书展是在什么时候?」我心头悬著。

  「明年二月。」

  我一听?心头大安,那还早得很嘛!

  「没问题!」我满口答应。

  「真的没问题?」

  「没问题。」我拍胸脯保证。

  「好。」小郑笑咪咪的。「那就麻烦你了,我时间近了会再提醒你一次。」

  问题可大了!

  没想到年底时,凌某人家中正好有些杂务,於是截稿日期一拖再拖。

  本来预计除了主文之外,要写一篇以中东系列角色为主的番外篇,也因为时间上来不及,不得不作罢,改换另一个较为轻快有趣的NG番。

  所幸,作品仍然顺利完成,真正松了一大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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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笔写刀青梅的故事之前,凌某人思考了很久。

  关於咱们布雷德(Blade),情况是这样的——她是一只变色龙。

  所谓变色龙,就是指她的身分千变万化,她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像每个人,也可以任何人都不像。

  对於这样变色龙的角色,我不能把她写「定」了,把她写得太定之後,就失去了她变色龙的特色。

  可是……哇咧!是怎样啊?读友大人您们想想,有哪本书哪个主角哪家作者写人物还不能写得太鲜明不然就算失败?

  最後,我努力在展现刀青梅本我个性与变色龙天赋之间抓一个平衡点,终於完全了这本《沙漠青梅》!

  在凌某人的作品中,中东系列完全属於一个以娱乐性为主的系列,而不若《别爱那么多》系列有特定主题想表达。如果以电影来比喻,那么中东系列就如同娱乐商业片,而别爱系列比较像独立制作的剧情片。

  也因为中东系列较走娱乐风格,创作它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事,可以大大的发挥幻想力,天马行空,在那莽莽黄沙里一笔一笔快意恩仇。

  本书的男女主角,青梅和里那,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寻常人大不相同,也因此恋爱观、价值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抵上都不是你我寻常人可以理解的。

  如果背景换到古代,他们就是典型的江湖中人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要他们抱在一起深情款款地互诉:「啊,我爱你。」、「嗯,我也爱你。」、「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一起奔向美丽的夕阳吧!」大抵上是极之不可能的事。

  主角有主角的个性,有他们坚持的原则,这点连作者都无法左右。

  所以青梅和里那,大概永远都会用一种很不像恋爱的方式去爱对方吧!(我相信,任何人敢在他们面前提到「爱」这种肉麻的字眼,包准被射得满身飞刀之後丢到沙漠里喂流沙。)

  不过,也因为这一对不像恋人的恋人其实满妙的,凌某人并不排除以後再把他们两个人抓出来继续写。我从来没有拿同一对男女主角写第二本过,或许可以从他们两人身上开始破例。

  《沙漠青梅》是他们两人开始恋爱(?)的故事,哪天,或许就来写一本这两个人「恋爱之後」的过程呢!我相信,那绝对又会是让平常人想抓狂大叫:「什么?你们两个这叫恋爱吗?啊?啊?你们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相约去看电影吃馆子吗?踩在敌人的尸体上会比较浪漫吗?」

  啊!

  不多说了,我们来看故事,请翻开书页吧!

  凌某人的email:[email protected]

  写信给凌某人: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

  楔子

  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空气是停滞的,一种纵欲狂欢之後的混浊气息。

  酒从人体内发酵出来的味道。烤羊肉的味道。性欲的味道。体液的味道。

  杂乱的气息让这片纯黑透露出许多异色联想。

  房内悄然无声。

  窸窣一声,某个人在床褥间翻了个身。

  「嗯,好吃……」几句梦语之後又是一片寂静。

  男人之所以敢如此安心的熟睡,是因为整栋宅邸天罗地网般的安全措施。全世界知道他有这处藏身窟的人不出七个,前五个都死了,第六个是他自己,至於第七个,明天早晨起床之後,他会顺手抽出枕头下的枪解决掉。

  只要有第三者的地方就不安全,他拥有最高科技的保全网保护便足够了。

  於是,密室里,除了床上交缠的男女,再无其他人。

  再无其他人……?

  一只戴著手套的掌封住他的唇。

  「唔!」

  奇塔,中东地区最恶名昭彰的恐怖行动掮客陡然惊醒。

  他不知道那只手的主人是谁!

  他不知道那个人躲在哪里!

  一屋子的黑让他什么都看不见。

  最重要的,不可能,有人在靠他如此之近後,还不被他发现!

  大颗大颗的冷汗从他背心和额角窜出来。

  就是今晚了!他心头突然浮起这句话!

  昨天以十二种酷刑痛加折磨过他的合夥人,最後一枪打出对方的脑汁,当时那人看著他的恐惧眼神,他突然深刻地体会到了。

  他相信自己现在应该有著相同的表情。

  「唔……唔……」

  只要让他说话!他有钱!他有军火!他有毒品!所有值钱的东西他都有!只要让他开口,凭他的不烂之舌,连阿拉都会放弃取走他性命的念头。

  只要让他说话……

  嘴上的压制竟然真的松了。

  豆大的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奇塔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

  「你是谁?」

  黑暗中,一串变造过的声音,如鬼魅般扬起一阵怪笑。

  「土耳其边界的那桩爆炸案……」夜之鬼在他耳畔吐著不似人类的低凉气息。「韩先生很不高兴。」

  银光一闪,「唔」的一句轻哼之後,某种浓稠的液体喷溅向四面八方。

  这是奇塔发出来的最後一点声音。

  第一章

  「用拇指把刀子扣在其他四指的指腹上,扔出去的时候手臂一定要平直,准度和力道才够,来!你试试看。」

  「嘿!」三尺小人儿快乐地把小刀丢出去。

  「嗯,不错不错,有进步了……这次起码是往前面飞。」

  一只雀鸟被树下的人类惊动,拍拍翅膀飞开。

  这样的树林,在沙漠里应该蔚为奇迹了。

  是的,这是一座沙漠。白日气温高达摄氏五十度,夜里骤降到二十度的沙漠。沙尘暴、流沙、毒蝎子、游牧民族与亡命之徒组合起来的沙漠。

  但,这也是一座雨林,各色花卉与树木尽管面绩不大,却明明白白将「森林」的感觉塑造出来,好闻的泥土芳香更绝对不会让人错认。

  仰头上望,你会看到一个奇妙的玻璃罩覆盖在整片绿洲之上,将充满生命力的雨林与外头贫瘠的黄沙划分开。

  为了这个生态保护罩,中东地区让人闻风丧胆的地下霸主韩伟格,足足耗费了一亿两千万美金,世界上保证只此一家,绝无分号。

  保护罩笼住广达三公顷的绿洲,外表上看起来如同一颗透明的半球体。让它如此昂贵的原因,可能是它本身具有反射所有卫星和雷达探测波的自体隐形装置,也可能是它具有二十四小时恒温控制的高科技协调作用,至於防弹防火防沙暴的那些基本配备,就不必多说了。

  当然,更可能只是韩伟格喜欢「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的感觉而已。

  韩大头目做事常常是没有任何道理可循的,布雷德很久以前就明白这一点。

  毕竟当你有很多很多的钱,很强大很强大的火力,而且也不介意使用它时,你可以做许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抵上很少有人会来惹你。

  不过这种说法也并非必然,总会有些国家特别反骨,认为世界上只能有他们一个老大而已。

  这个时候世界各国领袖就会「很技巧性地」接到一个暗示:韩伟格除了有成吨的金钱与坚强的火力,他还有广博的人脉。

  记得有一次,某国亲爱的总统大人准备起床办公,他揭开早餐盖,发现荷包蛋中心雕上一个韩氏专属的图腾,盘子中间还四平八稳地摆了一颗不明药丸向他「致意」时,各国的情报人员还算适任,一天之内便传遍了各国领导者耳中。

  那一阵子大家除了比较安分之外,还维持了好一段时间的早餐节食。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沙漠人的基本哲学。这一点,韩氏阵营一直确实地遵守著。所以虽然近几年来飞弹在韩伟格头上射来射去,只要不掉到他的地盘上来,他大抵上没什么意见。

  而她,小小「布雷德」(Blade),本相刀青梅,韩伟格的贴身护卫兼头号暗杀高手,天性喜欢狐假虎威,为虎作伥外加偶尔虎头蛇尾一下,只要主子不说话,她就跟著天下为公世界大同。

  她这个人可是很佞臣的。

  「姨,你看!」她的小主子克儿蹦蹦跳跳地指著前方的标靶。

  「不错,这次总算碰到靶子了。」她拍拍小鬼头的脑袋。主公的长子一直是她致力於带坏的目标。「来,姨现在教你怎么把树上的麻雀射下来……」

  「射什么?」母亲大人现身了。

  刀青梅脑袋缩了一缩,一大一小像被掐到脖子的火鸡一样。

  韩氏的当家主母欧阳宁馨,两手抱在胸前,脚底板开始打拍子。

  「那个,小克说他……」

  「是梅姨说……」

  两个人忙不迭推卸责任。

  「喂,是我先开始的吗?」刀青梅立刻对四岁小娃儿翻脸。

  「人家只是散步……」克儿扭著手中的儿童用小飞刀。

  刀子没收!

  「青梅,我不是跟你说孩子还小,别教他们这些刀光剑影的东西吗?」欧阳宁馨的丹凤眼狠狠瞪了她一下。

  「那个……咳,小姐,你找我有什么事?」赶快讨好,呵呵呵。

  欧阳宁馨先敲了她脑袋一下,再亲密地拨开她的刘海。

  这世界上,除了自己,大概很少人敢这样拨「布雷德」发丝了吧?

  也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韩伟格身边那如风如雾、让人防不胜防的恐怖暗杀高手,竟然有著一头可爱飞扬的短发,俏皮的鼻尖,红润的娇唇,如邻家女孩般清秀讨喜的相貌,以及娇小纤瘦的外形。

  这几年来,青梅的外形一点儿都没改变,仍然是她们初识时二十二岁的俏模样。虽然欧阳宁馨知道,她的一生鲜少有清纯娇俏的时刻。

  好快,六年过去了。

  她就像一只变色龙,不仅外形随著各种任务的易容而改变,心性上也从来让人捉摸不定。

  这样百转千折的一个人,却有著古老的忠诚感——对韩伟格。

  以前欧阳宁馨曾磨著老公说说他手下大将的来历。

  刀青梅是韩伟格从人口贩子手中带回来的小女孩,当时她才八、九岁而已,他只觉得养个小女娃儿在身边也挺有趣,跟养只猫养只狗一样,倒没想到日後多了一名忠心耿耿的手下。

  也就因为丈夫的一个动念,青梅的眼中再无第二个主子。

  但在她心里,韩伟格是个亦师亦主、亦父亦兄的混和体,是让她付出生命都在所不惜的存在。

  欧阳宁馨常想,若不是因为韩伟格爱上自己,青梅大概也不会轻易接受她吧?

  这对主仆有著一样的气息——亲情、常理这些世俗价值在他们眼中恍若无物,要得到他们接纳,必须有特殊的原因才行。而,一旦被接受了,就是生生世世的事。

  所以韩伟格爱她,才连带爱她生的三个孩子,而刀青梅因为主公爱她,才连带衷心接受她成为另一个誓死效忠的对象。

  然後六年过去了……

  虽然所有人都不曾想过未来这件事,但欧阳宁馨自认为她是整个韩氏阵营里最接近「平凡正常普通人」的奇特人种,所以,她总会多事地考虑到,是不是该为青梅多做一点什么?

  是不是该让她知道属於女人的那份平凡幸福……

  「小姐,你干嘛这样看我?」刀青梅被她温柔的眼神盯得毛毛的。

  「没事,韩有事找你。」欧阳宁馨叹口气。

  「噢,我马上去,那个……」她垂涎地看著女主人手中的小刀。

  「没收!小克,快回房间去午睡。」女主人瞪了两只毛毛虫一眼。

  等她走远一些,刀青梅偷偷推小男孩一下。

  「没关系,等会儿姨教你怎样拆卸手枪……」

  「我听到了!」

  哗!母鲨鱼杀回来了!刀青梅忙不迭逃走。

  「我忙!我马上去!小姐,你不要再唠叨了!」

  这世界上能让布雷德落荒而逃的人,真的不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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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塔的秘书是我亲自审问的,撑了十六个小时之後,他总算招了。」

  书房中的气氛极为闲散,甚至可说是慵懒的。

  橡木办公桌後头,俊美异常的韩伟格陷进皮椅里,长指在小腹悠然交叠成尖塔状。他的安全首脑——里那,坐在对面的另一张座椅,稳定地做著报告。

  流光洒入,投射在里那黝黑的五官上。这是一张属於中东人特有的长形脸孔,两眉中间有一道经年累月形成的深刻直线,让他更显得冷肃难亲近。

  他绝对不英俊,甚至谈不上好看,铁塔似的身材和终年难得露出一丝笑容的脸庞,只平添了一股生人回避的凛冽气息。

  他的年龄介於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全赖当日的心情而定。他心情好的时候看起来就往三字头靠,心情坏的时候甚至有可能破五字头。而所谓的「心情好」,也不过就是他除了公事以外会多说那么几句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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