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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香草慕斯 page 7 作者:楼采凝

  「哎呀呀!说话不要这么冲嘛!你这样会吓坏我的。」男人咧嘴一笑,那嘴角的弧度不禁让她怔忡了!

  好像……真的好像……

  但她随即摇摇头,逸出抹苦笑,这怎么可能,他们完全是不同类型的两个人呀!

  「你有完没完?本小姐今天心情不好,你给我滚远点。」她承认这男人很帅,是个超级大帅哥,若是以前,她或许不会在意他说这些唐突的话语,毕竟有的男人嘴巴就是这么贱;而她说不定还会跟他闲扯,然後找机会扳回—城,让他知道美女可不都是胸大无脑,可以任人调戏的。

  可现在——她、没、心、情。

  「怎么了?被男人抛弃了?」他仍是不怕死地穷追不舍。

  「你别再跟著我,否则我立刻报警。」从皮包里掏出手机,她狠狠地对他说。

  「小姐,我是看你漂亮才向你搭讪,你不要这么凶。」他眯眼一笑,那笑容还真是帅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凌羚瞟了下白眼,「如果我很丑,你就不搭理了是不是?那好,你就当我是丑八怪,闪远点。」

  回过身,她继续走,但不知为什么,心中的酸涩却愈来愈深,至今她仍想不透为什么陶斯会遇到那种事,是因为她的缘故吗?是她命中带扫把,把他的命给扫掉了吗?

  想著想著,她居然控制不住地蹲在街角大哭出声。

  车上的男人见状立刻下车,走到她身边,「怎么了,哭得像个泪人儿,是谁惹得你这么伤心?」

  「你别管我,走——」他愈是安慰,她就愈难过。

  「好吧!那你哭,我不吵你,我就静静待在这里陪你。」他後退一步,果真什么话都不说地等著。

  直到凌羚哭够了,抹去泪站了起来,但仍是伤痛至极,「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死,难道这就是他给我的惊喜?」

  男人只是听著,并没打岔。

  「为什么就在我发现好像已经爱上他的时候,他却走了?」凌羚靠在墙边,神情陷入恍惚,「好可恶,真的好可恶。」

  眼神再度瞟向陶家的方向,大门口依旧聚集大批媒体记者,她梗著嗓说:「他是被害的,一定是。」

  他循著她的视线望过去,「你是说那户人家?」

  「对。」凌羚咬著唇,「这其中一定有鬼。」

  「怎么说?」对方挑起眉。

  「我问你,假如你坐在车里,车子突然不明原因的爆炸——」

  「小姐,我还好好的活著,能不能不要拿我做比喻?」男人伸出手,立刻制止她说下去,「天,我打了个哆嗦,有点心惊胆跳。」

  「你真没用耶!」凌羚深吸口气,「好,如果我坐在车里,车子爆炸了,可能炸得粉碎,连肉屑都看不到吗?」

  「这个嘛……如果粉碎了,是看不到。」他敲敲太阳穴,似乎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那车子爆炸的威力真的这么强?」她不懂车,可感觉是不可能的,

  「嗯……真的什么都不剩?」

  「我刚刚听警方说有找到衣服的小碎片,经证实是他出外穿的衣服没错,可除此之外,只剩下车子小部分残骸,有没有可能他没死?」她急切地问著,「或许他没死,他不会这么容易死的。」

  「你说他没死,他就没死吧!」

  「你这人怎么搞的,一点意见都不给,就只会在旁边讲废话。」用力推开他,她快步朝前走。

  他则回到车上继续开车跟上,「你住哪儿?我送你。」

  「不用。」她咬著唇。

  「该不会你是想去前面搭捷运?」他揣测道。

  「我要去搭飞机、搭船,搭航空母舰,这下你高兴了吧?别跟了好不好,你很烦耶!」她气得拿起皮包往他车窗甩去,男人回避不及,颈部被皮包上的铁环给划了一道伤痕。

  「哇塞,谁交了你这个女朋友一定倒大楣。」他抚著伤说。

  没想到他的话却刺激了凌羚,就见她不再激动,只是拎著皮包无神地望著他,「没错,是倒大楣,还会死得尸骨无存,所以要长命百岁的话,就离我远一点,知道吗?」

  她红著眼眶的模样让他手足无措,没料到他的一句无心之语居然让她哭成这样!

  「对不起,我绝不是……绝不是要惹你哭,你别哭了。」他紧张地望著她一睑泪容。

  「你只是说实话,没必要跟我道歉,我没怪你。」她抬起头看著他颈子那道不浅的刮痕,内心也跟著激动起来,「是我该跟你说对不起才对,我不是有意弄伤你,只是你今天找错搭讪对象。」

  「真的,你不怪我?那能不能用行动证明呢?」他咧嘴一笑,「上车让我载你一程,咱们算交个朋友。」

  凌羚红著双眼站在原地,知道自己一双眼已肿得像核桃,若走在路上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注目吧!

  走向他,她自动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既然是朋友,那我自我介绍,我叫凌羚,你呢?」

  「呃,你可以喊我约翰。」他扯唇一笑,「因为我的英文名是John。」

  「约翰?!」她苦笑,「前阵子我认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跟你一样。」

  「一样?」他的表情转愕然。

  「对,一样的土气,可是他却……他却……」说著,她又忍不住哭了。

  「你说的『他』,就是住在那幢房子的那位?」约翰试问。

  「算了,别提了,请你送我回去。」她用力拭去泪,「但我不会死心。」

  他踩油门的脚一顿,「你说什么?」

  「我要去调查他的死因,我在怀疑某个人。」她眯起眸,义愤填膺的表情直让约翰惊讶。

  「谁?」

  「跟你说干嘛?」她瞪了他一眼,「快开车。」

  凌羚将面包坊的地址告诉他後就不再说话了。

  一路上,约翰不停观察她脸上的神情,直到面包坊外,他仍不放心地问:「喂,你没事吧?」

  「我有什么事?」

  「你那副样子活像要去复仇的女魔头,真可怕。」他眯著眼,对她扯唇一笑。

  她瞪了他一眼,「你真的很多事,请你管好自己就——」

  蓦地,她噤了声,因为她瞧见他眼瞳中的一抹湛蓝,那感觉好像曾在哪儿见过……「你是混血儿?」

  约翰勾唇一笑,「对,要不然我怎么会叫约翰,」

  「哦!」这么说他有蓝眼珠一点都不稀奇了。一想到这儿,凌羚便无精打采的应了声,跟著走进店内,看见江思俞要为客人包装,又要忙著算帐,正忙得不可开」父。

  「对不起思俞,我回来了。」赶紧将围裙穿上,凌羚佯装镇静的招呼客人。

  江思俞从她异常红肿的眼中看出不对劲,但又碍於客人正多,只好说:「没关系,你如果有事就先上楼好了,我忙得过来。」

  凌羚摇摇头,想用忙碌忘掉伤痛,也不知过了多久,客人终於渐渐变少,她才像突然断掉的弦,整个人往椅子一垮。

  「怎么样了?看你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刚刚真的吓死我了。」江思俞为她倒了杯热茶。

  「他死了……真的死了……」凌羚一想起那画面,又流下泪。

  「人死不能复生,你想开点。」她也只能这么安慰她了。

  「这位小姐说的对,人死不能复生,你就别再伤心了。」不知何时,约翰居然已站在门内,双臂环胸地看著她。

  「你是谁?」江思俞疑惑地看著这个陌生男人,又看了眼一脸嗔怒的凌羚。

  「你来做什么?」凌羚没好口气的说。

  「我送你回来,没功劳也有苦劳,是不是该请我喝杯水?」约翰笑著对这个像剠帽的女人眨眨眼。

  「他是你朋友?」江思俞眉一挑,替她倒了杯水给约翰,「既然你是凌羚的朋友,不要客气,请坐。呃……烘焙室刚好有面包在烤,我先去看看,你们慢聊。」

  「喂,思俞——」凌羚想喊住她,可她居然溜得比谁都快。

  「对了,有了水,要不要也请我吃块蛋糕?」约翰走到玻璃柜前看著里头的糕点。

  「不请,要吃自己买。」她冷著嗓说。

  其实她也不是这么小器的女人,只不过她今天心情很糟,实在没办法以平常心看待所有事情。

  「哇!真没意思耶!这段路的车资少说也要几百块钱,换不了一块蛋糕吗?」约翰撇撇嘴说。

  「约先生,是你自愿要送我的,你忘了吗?」

  「凌小姐,我叫约翰但不姓约。」他咧嘴一笑,跟著耸耸肩,「OK,既然非选不可,那我就挑一块吧!」

  在玻璃柜前看了好久,他终於打开玻璃门,从里头拿出一个小蛋糕搁在桌上。

  正从烘焙室出来的江思俞看见这一幕,蓦地喊道:「香草慕斯。」

  「什么?」正在发呆的凌羚听见她这么一喊,转首一看,同样愕然了!怎么可能……怎么能……他为什么要挑中它!

  「先生,请你填一下资料卡。」江思俞立刻替她拿出资料簿。

  「别这样思俞,现在这种情形,你教我如何能够——一

  「先写再说。」江思俞对她摇摇头,「既然他走了,你是该忘了他。」

  约翰看著这本资料簿,「写什么?」

  「写你的基本资料。」江思俞笑说:「我们好发给你一张贵宾卡。」

  「呃——」他眯眼想了下,「我过去一直在国外,不太会写中文,写英文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好。」接过笔,他便在卡上写下自己的资料,其实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年龄。

  江思俞赶紧探头一瞧,「先生,你三十岁!」

  凌羚立刻冲了过来望了眼,心在狂跳著,「你也三十岁?」

  「怎么了?是太老还是太年轻?或是三十是你们的幸运数字?」

  「你!」凌羚看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为什么你也说著与他相同的话?」

  「什么?」他不懂。

  「没……没什么,你的卡。」江思俞赶进将贵宾卡递给他,顺便将蛋糕包好,「先生,四十元。」

  「四十?!」他眉一挑,这才从口袋掏出一个五十元硬币,「你们的蛋糕满便宜的。」

  「谢谢你,那以後常来。」江思俞找了他十元,对他笑了笑。

  约翰望著直瞪著他瞧的凌羚,对她笑说:「那我走了,刺猥小姐。」

  眼看他离开後,凌羚才问:「明明五十元,你为什么卖他四十?」

  「我是在试探他,他好像很多地方和陶斯相像。」江思俞耸耸肩,「可能我多虑了。」

  「对,他们有太多雷同处。」就连眼瞳也一样,这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难道你不怀疑他和陶斯……」

  「不可能,他们给我的感觉差很多,你别跟我说他们是同一人,打死我我都不信。」凌羚鼓著腮。

  「也是,总之我希望你别再为陶斯伤心,你们也才认识不久,你呀就是太重感情了。」江思俞摇摇头。

  「或许吧!可是有件事我还是非查不可。」凌羚眯起眸,就冲著陶斯曾说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的份上,她一定要为他讨回公道。

  第六章

  「为什么是尸骨无存?!」达叔来到江四洋的住处,「难道他真变成鬼魂飘走了?」

  「阿豹说可能他火药的分量没拿捏好,才会引起这么强大的爆炸,不过找到衣服碎片不就好了。」江四洋现在可得意了,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陶氏的接班人了。

  「你可不要得意忘形,这其中有太多可疑的地方,你该派人调查清楚,不能让警方先查到线索。」

  「是是是,我有空就查行吧!」这老家伙太过小心,让人心烦。

  「有空?请问表少爷何时有空了?」达叔不得不提醒他,「如果一直找不到尸首,警方可能不会结案。」

  「那你要我怎么做?」江四洋烦躁的坐直身躯。

  「尸首一直不被发现的话,你说该怎么做?」他的暗示已经很明白了。

  江四洋凝起眉,「你是要我找个人——」

  「ㄟ……我可没说,只是提醒你而已。还有,不要忘了我那一份,什么时候才准备好?」

  「安啦!我都还没接手,等正式进了公司掌理一切,你的那份我自然会依约汇给你。」江四洋伸了个懒腰,「我等会儿还有事,你可以先离开了。」

  达叔眯起眸,拳头一握便离开了,直到楼下,他意外看见已好一阵子没见的凌羚!

  「嗨,达叔,你没忘了我吧?」凌羚可是一路从陶家跟踪他到这里。

  「凌小姐,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达叔很意外,因此特别谨慎。

  「哇……没想到你还认得我,真让我受宠若惊呢!」凌羚走上前,指指他出来的房子,「这里是谁住的?」

  「你!」达叔眉头一皱。

  「你不知道?」凌羚笑说:「我刚刚问过这附近的邻居,他们说这屋子的主人是陶家的表亲,也是陶氏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那又如何?」他不禁板起脸。

  「能如何呢?有人就是会见风转舵,看谁是未来的主人就来奉承阿谀,是吧?」她勾起红唇笑得妩媚,再配上她身上火红的露肩洋装,整个人就像一团火。

  「我懒得理你。」达叔坐进停在路边的车里。

  凌羚追了过去,对著他说:「我知道陶斯的死和你脱离不了关系,你可以再装,迟早我会把你的狐狸尾巴给揪出来。」

  「你不要太过分。」他发狠地走出车外。

  「怎么?也想杀我?」凌羚冷笑。

  「如果你不想活的话,我可以——」

  「嗨!凌羚,你怎么在这里呢?」无巧不巧的,约翰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身旁。他又看向达叔,「这位是?」

  「他是只老狐狸。」

  「凌小姐,我看你还年轻,所以不跟你计较,希望以後我们别再见面。」达叔不想将事情闹大,於是又坐回车里开车离开。

  眼看车子扬长而去,她气得直瞪著车子离去的方向,「就只会逃,心里一定有鬼!」

  「喂,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约翰摇头。

  「你管我,我想你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单纯吧?」

  他笑著反问:「什么不单纯?别当我在跟踪你,我刚刚去那家店吃面,出来正好看见你。」

  凌羚没说话,只是问:「你有开车吗?」

  「当然有。」

  「载我一程吧!」她累了,已不想再走路了,刚才为了跟踪达叔,她一路上紧绷著神经,到现在人已快虚脱了。

  「OK。」他带她走向他的车,进入车内後,他忍不住调侃她,「这次不是我强迫你,而是你要求的喔!」

  「斤斤计较。」她当然知道他是指她在店里对他说的那番话。

  「呵!别以为男人就特别大方。」约翰揉揉下巴,一路上很平稳的开著车,这种感觉就跟陶斯给她的一样……是一种安全感。

  「那今天就大方一点,请我去你家坐坐?」她好想找个人说说话。

  「什么?」他很意外她会这么要求。

  「不愿意?那算了。」她抿抿唇。

  「当然愿意了。」约翰笑著点头,开了一段路後便说:「你刚刚那样子非常危险,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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