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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溶化了他那双蜡造的翅膀 page 5 作者:李敏

  「车有没有?」

  「今天没有。」

  「不如我送妳一程,好吗?」

  反正书本像两本大电话簿般厚,我当然答应。

  「我帮妳拿书,好吗?」

  我把书本交给他。

  风吹得很急,我的头发也吹得乱七八糟。只是短短一条小马路,衣服都湿了一大截。

  「冷吗?」他问。

  「冷。」

  「十月中便冷得令人抖震。」

  车子转到我家附近,那时我肚子很空,饿得鼓鼓地响,我想他一定听到。更严重的,就是开始因吃不定时而有点胃痛。

  「妳很饿?」对方不经意地问。

  他真的听到由我肚子传出的声音。尴尬极了!

  「整天也没有吃过东西,只是一片口香糖。」

  「不如妳先吃点东西才回家。」只是他的提议。

  「也许你可以在街口那间甜圈店停车。」

  「甜圈店?太杂了。不如我带妳到咖啡室吃点东西,反正我也未吃晚饭。」

  「会不会麻烦。」

  「不是太远。」似乎,世上没有什么是麻烦的。

  「贵的吗?」

  「如果妳认为贵的我请妳。」

  「不。如果我认为贵的我请你才对。」

  「假如……假如妳不放心和陌生人……」

  「陌生?Icarus  Ng──擅长于钢琴和小提琴──音乐系四年级学生──每年都拿到什么──什么──最高成绩荣誉奖──而且──是品学兼优的一个例子。」

  「哗!那个演奏会中我一定是表演得很差劲,否则妳怎会这么留意场刊所印出来的简介。」

  陌生?在维也纳的那一次我还未告诉他!也许注定他要把钱还给我。现在,就好像是做话剧一样,他是台上被蒙在鼓里的主角,而我就是台下将什么也看得一清二楚的观众。

  车子驶到湖畔区的皇后码头附近,并停泊在一间名叫「寂寞」的夜店外。停车场与夜店有好一段距离,那时,天已不再哭雨水。

  我要了一杯血色玛莉和一份吞拿鱼三文治,他只是要了一杯Expresso。

  「其实这次多得你帮忙,才可以借到那两本『电话簿』救急,我请客,你不用客气,叫多些东西吃。」

  「别客气了,其实我不肚饿。」

  但,他不是在车子里说过还未吃晚饭吗?莫非他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

  「你晚饭吃了什么?」我试探地问。

  「汉堡包。」

  原来真是披着人皮的狼。可惜,他没有我一半精明。男人总是太不拘小节,所以,连一个似样些少,有连贯性些少的谎话也作不出。不过,我也明白他是什么葫芦卖什么药。这就是我发现的「君子好逑症」。

  他开始进攻:「这间夜店有很多关于寂寞的诗。」

  我问:「你时常来的吗?」

  「来过两三次。都是一个人来坐,取作曲灵感,但以前来的时候多是很吵,很少像今天的情况,小猫三两只。」

  「可能因为刚才那场雨太大。」

  中文的诗只得一首,是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我看不懂中文,妳看得懂吗?」

  「可以。我十四岁时才来加拿大,而且母亲是教中文的老师。」我说。

  「可以告诉我这中文诗是关于什么?」

  「唔……是关于一个寂寞的女人。」

  「女人?」

  「对。是女的诗人。」

  「那她一定很丑。」

  「何以见得呢?」我问。

  「如果她是漂亮的就不会寂寞。」

  「漂亮并不代表必定找到自己最深爱的人。」

  「但,如果她是漂亮的话,她起码也会有一个愿意听她心事的男人。」

  「可能她选择孤独,宁愿寂寞也不退而求其次。」

  「假使她最喜欢的人,在她寂寞时竟然不顾而去,那就不配被她喜欢。反而,那一个明知自己是副选但又不惜代价地去追求她的人,才值得她欣赏。」

  不知是他无意或刻意言论,竟然刺中我的心内弱点。我不得不再三提醒自己,天尧是我的男友,我的男友叫天尧。

  「你呢?最喜欢那一段关于寂寞的文字?」我问他。

  「在我背后的一段。」他无需思索便答了我的问题。

  我读:「C.E.M.  Joad  1891-1953……何许人?他说这句话时我尚未出世。」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

  我继续读:「我将生命花在两个恒久的选择上,选择两种截然不同的节奏。为了害怕寂寞而惹人注目的节奏,和为了沉闷而尝试摆脱别人的节奏。」

  「很贴切。」

  「看来这段说话也很适合你的心境。」我说。

  「那么妳认为我是什么心境?」

  「一个音乐家充满节拍的心境。走入掌声中惹人注目,和走到这间夜店独自取灵感兼摆脱一些女性追求者。」

  「我没有很多追求者,你以为我会有吗?」

  「为什么没有?」

  「仰慕我的人只是仰慕我的音乐,但他们不会理会我虽为作家,一样有血肉之躯的感受,我就是在逃避这类仰慕者。」他淡淡然地说出来。

  「你亦不能对观众要求过高。」

  「我想我还是表达不到自己,我的辞令总是差劲。」

  「对方表达能力差不要紧,我有很高的理解力,我知你的感觉,你拥有的是画家梵高的感觉,对吗?」

  「正确的比喻。」他点点头。「有没有听过『歌剧院幻影』这套音乐剧?」

  「只闻其名,印象不深刻。」

  「有没有兴趣听内容?」

  「好。」

  Icarus,是种能够帮助对象燃烧的人。他应该是一个用蜡造的男孩。他懂得在你最不留意的一刻把友谊的独光点亮。不自觉,我除了喜欢他的音乐之外,也喜欢听他叙述的故事,两者都是娓娓动听的。他温柔的声线,带点稳重,一点幽默,一点童心,听他的故事,像冬天不会再来一样。我自问就没有一点艺术骨头,也说不出引人入胜的故事。他说故事的神情像一个在逗孩子睡觉的父亲,使我还想起小时候,爸爸总会在淅淅沥沥下雨的声音中,叙述美丽的童话故事给我听。那时,像每一个小孩子一样,都会以为童话故事会有相当的可信性,但人长了,才知道「人世」是回怎样的事。所以,我已经很久没听过童话故事了。

  「姬蒂本来只是个歌剧院的配角演员,直到幻影每夜在她房间的机关外教导她歌唱技术,她终于一炮而红。她没有见过幻影的真面目,但对幻影却产生了敬仰和些少爱慕之情,但在这个时候,姬蒂失散了多年青梅竹马的男友又回来,所以便产生了一个凄美的故事。」

  「幻影是她的恩人,在一般情况下女孩子多数都会以身相许。」

  「但这个情形很不同。」

  「有什么不同?莫非幻影是一个生得极丑的坏蛋?」

  「看过剧情吗?妳怎知的。」

  「猜。」

  「幻影有张天生异形的脸,他母亲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张面具。」

  「这母亲真残忍。」

  「要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真残忍!正因为他脸上的缺陷使他走上了悲剧的道路。没有人会想亲近他,没有人会待他好,他只有不择手段地保护自己,有时,在你死我活的情况,只有杀了敌人,他并没有选择余地。」

  「有些坏人是值得同情的。」

  「在其他方面,他是世上罕有的天才。天文地理、建筑音乐都精通,而且还有一种磁性具吸引力的声音。」

  「结局是怎样?」

  「他成全了那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将自己困在自建的地下室等死亡来临。」

  「都是生得丑陋累事。」我的意见。

  「如果他生得正常一点,即使是不算俊朗,即使不再有才华,结局也不用如此收场。」

  「怪不得我二哥说生得丑陋原就是罪。」

  「不用做天才,外表也不用太美,做普通人有其乐趣。」

  「这音乐剧你在哪里看的?」

  「刚刚这个暑期游览欧洲时在英国看的。」

  「是啊!是啊!我现在记得这音乐剧的标志,是一朵玫瑰花在黑腾腾的背景中,还有一个白色的面具。我在伦敦时也见过。」我终于记起了。

  「原来妳也去过伦敦。」

  我想说没有去过也太迟了:「去过,是刚刚那个暑假的事。」

  「那么妳有没有到维也纳?」

  「有。」

  「有没有到歌剧院?」

  「有。」

  「我在维也纳歌剧院门外演奏了两个星期的小提琴。」

  「我知。」

  「妳怎知呢?」

  「我是编剧我当然知。」我在卖关子似的。「我还知道你在维也纳有极大的金钱收获。」

  「唏!妳怎知的?」他紧张起来。

  「有人把一大笔马克掷进那黑色的小提琴箱内。」

  「那天妳在场见到了吗?」

  「总之我知。」

  「那,妳恰巧认识我班上的同学,是他们告知妳的。」

  「不。」

  「快告诉我,否则我不载妳回家。」

  「我……」停顿。「就是那个大手笔的豪客了。」

  「原来是妳!」他用不相信的眼光望着我。

  「不相信?」

  「难以。」

  「你最后是演奏拉明洛夫的狂想曲,正确吗?而且,一奏完便和一些游客拍照。」

  「不可思议。」他笑得像婴儿第一次看见玩具一样。

  「相信吧!世界并不是太大。」

  他望出窗,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深深地呼出来。之后,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对我说:「怪不得当我第一次在图书馆里见妳时,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似曾相识,甚至像在前生相识过。」

  「你真的有这种感觉?」

  「对。」

  我们都很兴奋,大家对于这些巧遇的安排,不得不惊叹。

  「我给你的钱呢?」

  「都用光了。干吗?想我完璧归赵?」

  「有想过要你还,但其实我又没有权,因为不是你开口借的,是我自愿给你的。」

  「也许,今天应该由我付钱,是吗?」

  「随你。」我同意及微笑。

  何处不相逢?是写程序的家伙又一把戏。我们谈至午夜一时。

  从「寂寞」夜店步至停车场,我看见他带着一个不能沉下来的笑容。正想问他为什么把脚弄伤时,他先问我:「为什么在维也纳给我厚厚的赏金?」

  「因为你在我最厌闷时提供了最好的娱乐。」

  「并不是因为我高超的技术?」

  「你期待我如何答你这问题?」

  「没怎样期待。」

  「技术也不错吧!这样答满意吗?」

  看得出他是真的高兴,像在充满花香的公园里的一只粉蝶。他的笑容很甜,当你看到他笑时。你自然会被其笑容逗笑。

  「送我回家吧!」我说。

  如果凭他的外型和音乐才华,一定可以胜任爱情的猎人,但据我的判断,他追求女孩的手法还是很初哥,到底有什么令他没变成花花公子?真奇怪!他,和我同行时永远是走在我前面;他,没有为我开车门;他,在谈话时不敢正视我;他,紧张得连交通灯已转绿了也不知道;他,绝不吝啬的笑容令他脸庞也变红。

  「别忘记来找我还书!」他叮嘱。

  「绝不会忘记。」

  「这是我家的电话,有问题找我。」

  他的动机已颇明显了。

  「如果有问题就找你。」

  「即使没问题也可以找我。」他笑咪咪地说。

  车子驶到我家门前,我下车了。

  「多谢你的帮忙。」我说。

  「晚安。」

  「晚安。」

  他在东方消失,我一直看着他离去。

  入了屋还未够半分钟,门铃又响了。莫非是Icarus?我往应门,从门上的玻璃见到一个男子的身影。

  「是谁?」我问。

  「是姐夫。」他回答。

  我开门让他进来。在姐夫的面孔上,看得出心事重重。

  「大姊呢?」他一开口我嗅到酒精的味道。

  「你老婆?」

  「大姊啊?她往哪里去?」

  「她和二哥往水牛城购物,今天也不会回来。」

  「是吗?」他怀疑我。

  「还有二哥的女友。」

  幸好我的头脑也灵活,说谎并不眨眼。说谎也是善意的,因为,我想大姊多是和她的秘密追求者往外去。如果姐夫死要留在此等大姊,刚巧她的秘密情人送她回来,那时一场伦理大惨剧便会发生,可能连我也会受牵连。

  「他们今天不会回来,不如你明天再打电话来看他们回到多伦多没有。」

  「但我想在这里等。」

  「除了我之外,家中便没有人,爸妈往朋友家开狂欢舞会,我想,不太方便。」

  就这样,我打发了这只失恋又可怜的老鼠。大姊整夜也没回来,看来情欲到某个地步都是不能受控的,像大火燎原一样。

  至于Icarus,他并没有找我,也没有在校园遇上,不经不觉,便过了一星期,我们并没有发展下去。

  (6)波希米狂想曲

  波希米狂想曲

  妈妈,刚杀了一人……

  把枪放在太阳穴,拉一拉触发器他便死……

  妈妈,生命才刚刚开始……

  但我真的要离去……

  身体四肢都剧痛,枪弹带着阴寒传到我的脊骨……

  「哥,你不要再唱了,好吗?」我大喊。

  我只是个可怜的男孩,来自一个穷困的家庭……

  随意来随意去,随意高随意低……

  「哥,你唱得很难听!」我向浴室那方叫去。

  无论怎样,只要风吹,什么也不要紧……

  无论怎样,只要有风吹……

  「哥,你的歌声简直是精神虐待。」我投诉。

  他施施然地从浴室走出来,只在下体挂住一条毛巾,经过走廊时,左摇右摆像一个超重的男模。

  「妹,妳认为我性感吗?」他问,手撑着我的房门。

  「别吵!我正在埋头做功课,你看不到吗?」

  「噢!真抱歉。Victoria小姐。」

  妈又从楼下叫上来:「Victoria!Victoria!」

  星期日的早上,我家就像灯笼洲街市。

  「什么?」

  「妳的电话,快接上去!」她叫。

  我关上房门,拿起听筒,原来是那天叫我去音乐会的女同学。

  「功课进展如何?」她问。

  「差不多完成了。」我说。

  「妳有没有去买那两本参考书?」

  「买,为什么要买?到图书馆轮候借阅便行。」

  「别提那轮候借阅服务,我轮了一个月也没有消息,所以索性到书店买。」

  「没可能的,我轮了一星期也没有便轮到了。」我说。

  「没可能的,有同学轮了六星期也音讯全无。」

  「真的吗?」

  「当真。」

  「很奇怪……」

  她说:「除非是自己在图书馆的职员,否则等一年半载也轮不到。我想妳轮得这么快,可能是管理员把最后一个等候者当作是第一位等候者。一定搞错了。」

  「也许。」

  哥在大厅播镭射唱片,声量大得如打桩,站在地板也感到震动,我只好收线。哥听的是『皇后乐队』的大碟,他的音乐品味与我完全不同。除了他在浴室唱的那支『波希米狂想曲』的钢琴部分,没有一只他喜欢的歌是我觉得入耳的,听说那支『波希米狂想曲』是摇滚的经典之一。

  我只是个可怜的男孩,没人去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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