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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见真命总裁 page 3 作者:洪颖

  白瑞绮忍着想窜出眼眶的泪。如果他真想分手、如果她真妨碍了他的……未来,她绝不要在这种时刻,在他面前掉下泪。

  「白瑞绮,帮帮忙好不好!提着行李一声不响要离开的人是妳,现在妳居然问我是不是不要妳了?妳的问题不会太奇怪吗?」

  「我没有一声不响啊!我打算先到公司找你的,而且,我回来到现在都还没看到咭娜跟小宝宝……」

  她拚命想着妈妈告诉过她的话--生命里好的事、不好的事都有它存在的道理,要学习泰然接受。

  可是,妈妈为什么从没告诉过她,心痛的时候,该怎么办?

  她的心,从来不曾有过像现在那么强烈的疼痛。

  老板说过,要她把这里当成她的第二个「家」。她不想待在家里,想那些让她乱得无法招架的事,所以她才想再离开一阵子。现在,老板似乎真要把她赶出这个家……像是再也不要她了。

  林旭怀闭了闭双眼,有种无力感。

  「我在妳心里的重量,恐怕连只猫都不如!」

  「老板,你知道不是这样的……」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了。反正我帮妳把猫咪顺便带回来了,人跟猫妳都见了,这样应该可以了吧?妳要走可以走了。

  对了,如果妳不把咭娜跟牠的宝宝带走,我会帮牠们找新的主人。至于妳种的花草,妳没办法处理的话,我也会把它们送人。」

  「老板……你为什么突然这样?」

  「为什么一答案很简单,就是我醒了。醒了!妳懂不懂?意思是我不会再继续当个笨蛋,不会再随便妳高兴来就来、高兴走就走了!」林旭怀几乎要大吼了。

  他不明白,她怎能摆出一副无辜受害的样子?!她怎能用这么委屈的眼神看着他、拉着他的手?要离开的人是她啊!

  「老板,这到底是不是分手的意思?」她在做最后的确认,怀抱着最微弱的期望,想听他说不是、想听他说他只是生气。

  「『分手』可以用在我跟妳身上吗?情人才会说分手,我跟妳不算情人吧?光是听妳喊我,就知道我们不是情人。

  我觉得我比较像是旅馆老板,妳高兴就来我这里住上半个月、一个月,从我这儿赚够了旅费,妳说走就走。我们这种关系,能算是情人吗?

  我不想再继续这种关系了,我想结束。」最后一句,林旭怀说得冷漠。

  「……我懂了。」白瑞绮低下了头,心沉了。

  她连老板的情人都不是,她只是一个客人、一个雇员。他说了,他想结束。她已经清楚听见了,就该死心。

  白瑞绮深呼吸了好几口气,再抬头,凝聚了所有的力气,才给出一个浅笑,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轻快说:

  「老板,既然你不需要我了,我会离开。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你。咭娜跟宝宝我会带走,我想把牠们带回云林爸爸家。那些花草,我可能没办法带走,如果你真的不相信它们对你身体有帮助,就送人吧!

  老板,在离开之前,我最后有个要求,拜托你一定要答应我,好不好?」

  他是真的不要她了,所以她想为自己找个「可以继续呼吸」的理由。这么多年的盼望,走到这里终于揭晓了答案--他不要她、不……爱她!

  她要赌最后一次,赌这段即将无疾而终的爱恋,有个延续,如果众天神能听见她的祈求……就成全她吧!

  「答应妳什么?」

  「今天我们……」

  爱情结晶

  「爸,我放弃了。」

  「他不喜欢妳?」

  「我没有办法让他爱上我。」

  「开玩笑!追妳的男人排排站的话,都可以绕地球三圈了。」

  「老爸,你不要夸张了。地球没那么多男人好吗?」

  「妳……真要放弃?努力了那么多年,妳不后悔?」

  「不后悔了。虽然最俊还是失去他,但起码我得到了一个孩子。」

  「孩子?妳怀孕了?未婚怀孕?!」

  「爸不喜欢吗?可是你跟妈还不是……」

  「那不一样好吗?」

  「我不管一不一样,反正你别想叫我谋杀我的孩子……」

  「谁说我要谋杀我的孙子了?!」

  「那就好。还有,不准你去找他负责!你要是笨到这种地步,我就逃家。」

  「几个月了?」

  「不到半个月。」

  「半个月不到怎么验得出来?妳确定妳有了?」

  「确定。这是我的直觉!」

  第三章

  又三年。

  宴会办得好不热闹,林旭怀的「父亲」六十五寿宴,参加的宾客至少百人。以「何家」在商场的地位,这样的参加人数,算是经过一番过滤了,没太大交情的,收不到请帖。

  林旭怀向来不太参加这类宴会,但碍于是自己甚少开口叫声「爸」的父亲的寿宴,他不来就不够意思了。虽然这宴会多他一个少他一个,是无所谓的,他还是礼貌性地出席了。

  整个何家,就他一个不姓何,虽说他身体里有一半流的是何仲亮的血,但他总觉得自己跟何家是挂不上关系的,他不过是何仲亮不小心在外头遗落的种子。若不是看在所有何家人对他都好的份上,他才不勉强自己参加这宴会。

  「林啊,什么时候带个女人回来让爸瞧瞧?」刚切完蛋糕的何仲亮,亲自端来一块大蛋糕给林旭怀。这是他另外两个儿女都没有的荣幸。

  「我今天带来的难道不是女人?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到她,我们刚到的时候,一起去跟你请过安的。」林旭怀拿了蛋糕,用叉子切下一块,吃了。

  「那个不是我想看的女人。」那个袒胸露背,正对其他男人笑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他才没兴趣看。

  「可不可以请大人明示,你想看哪类女人?我会留意看看,看到的话,一定把她带回来让你瞧瞧。」他斜倚在墙上,皮皮地说着。

  「你想气死我啊!」

  「并不想。」他三五口解决了蛋糕,「不要因为旭尉、旭薇婚头了,就把脑筋动到我身上,你的两儿一女中,已经有一儿一女结婚,该知足了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婚头的打算。」

  「好、好……我不逼你。既然你想单身,那可不可以回来住?我好无聊喔!你搬出去五年了,不想搬回来吗?」

  「无聊?一个孙子还不够虐待你啊?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去跟旭尉说,要他跟棻棻再接再厉,多生几个萝卜头陪你。」

  「你……我都不晓得怎么说你了。」何仲亮叹气。也许五年前,他就不该答应让他搬出去的。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在家里住得好好的林,五年前的某天回来,突然就说他买了房子,要搬出去住。

  当时,他以为他可能是交了女朋友,不想待在家,谁知道,搬出去五年了,女朋友勒?哼!连个影儿也没。早知如此,就不给他搬出去了。

  以前在家,都觉得这孩子跟这个家有隔阂了,现在他表现得更像是跟这个家无关似的。唉!何仲亮忧心地想着,他对这个儿子的亏欠,能弥补得了吗?

  「那就别说了。」林旭怀毫不客气将空的蛋糕碟子,还给了何仲亮,说:「刚刚旭尉、旭薇告诉我,他们必须提早离开,我也想提早离开。」

  「不行!你是唯一没家累的,你留下来陪我!」

  「你忘了我今天带了女人?春宵一刻值千金,何况我花了不只千金,才让Sandy答应陪我一个晚上,我可不想浪费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不行!我开支票给你好了,就算补偿你的损失,你留下来!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对着这一屋子人,不无聊到死才怪。」何仲亮拉住林旭怀的手,死也不放的样子。

  何仲亮隐约觉得,这三年来儿子变了很多,却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他实在不喜欢现在这个游戏人间的儿子,以前的他绝不会花钱买女人!

  林旭怀犹豫地皱了皱眉头,看一眼远处的Sandy,她是当红的广告明星,拍过的广告片不下二十部,以一个二十出头、出道不满两年的模特儿,她的成绩是极突出亮眼的。

  「……支票不用开了,我留下来。」

  瞧她甜美的招牌笑容、彷佛吹弹可破的嫩白肌肤,她确实值得男人花上百万价码,只不过……他突然失去了兴趣。

  虽然他不说,但在他心里,父亲比起一刻春宵要来得重要,且值钱多了,而且在他父亲这么紧的拉扯下,他根本走不开。

  「这才是我的好儿子!来来来,今天跟你介绍一位世伯,说不定他对你的事业有帮助喔。那位白伯伯老家在云林,做的是木材进出口生意,你们做家具最需要木材的,对吧?儿子啊,你留下陪老爸,老爸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林旭怀受不了地翻动眼皮,被动地任由老人家拉着,去见那位世伯。

  他留下来陪他,又不是为了不让自己吃亏!

  这老头子脑袋到底装什么?当真看不出来,他留下来的原因是为了聊表孝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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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经是第十一杯琴酒了,林旭怀仍是一口饮尽,将空的杯子排在吧台上,感觉好不热闹。

  他打算这个晚上,至少在这间酒吧的吧台上排上十二个酒杯。

  为什么一定要十二个呢?

  「12」这个数字,对他来说有某种特别意义,某种他在清醒时不愿意承认的特殊意义。所以现在的林旭怀,不是非常清醒。

  他记得遇见白瑞绮那天,是一月二号。

  幸亏,他们不是在十二月三十一号认识的,要不他就得喝上一千两百三十一杯了……他望着那整齐排成一列的空酒杯,讪笑!

  那个世伯,跟白瑞绮有同样的姓。

  是移情作用吗?他怎么觉得,那位世伯笑起来眼角弯曲的弧度,跟白瑞绮好象呢?

  白瑞绮离开他,有三年了吧?

  忘记一个人,三年的时间应该够了。可是他怎么老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想起她呢?

  他忘不掉白瑞绮用开朗的声音在他耳边说--

  「老板,你真是个好人……」

  他真的是个好人吗?

  一个好人会答应女人用那种方式分手吗?

  他根本不是个好人,他是个烂男人!

  不晓得白瑞绮过得好不好?不晓得现在的她,在哪个国家旅行?不晓得她身上的钱够不够用?三年来,他不时会想这些问题……

  她走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某个部分,好象也跟着她离开了。

  三年前那个晚上,他究竟发了什么疯呢?居然真狠得下心。

  不过白瑞绮也挺洒脱的,说走就走,说不纠缠他,就真的再不联络。

  三年了,没给过他一通电话!

  他的电话号码,不管是工作室、住处、手机的号码全没更换过!他也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就连阳台上、大门前那些花草,全都好端端的活在它们该在的地方。

  偶尔,他会让迷迭香的气息吸引,在阳台一流连就是一整个晚上。

  阳台的棚架,是他跟白瑞绮两个人一块儿DIY的。

  白瑞绮说,有了棚架,下雨的时候,雨水就能在棚架上跳舞,「家」就会变得很热闹……

  罢了!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喝掉了第十二杯酒,他摇摇晃晃地起身买单,都怪今天晚上那位白伯伯,要不他很久没想起白瑞绮了,至少有四天没想起她了!

  而且,他很久没像这样连喝十二杯酒了,起码也三个多月了。

  等会儿坐车回去后,他想……把阳台、大门前的那堆花草,全部拔光!

  嗯!他决定了,今天晚上他一定要--拔、光、它、们!

  该死的!他干嘛放Sandy回去呢……虽然喝成这样,也难办得成什么「好事」,但至少有个女人可以抱。

  他想念……好想念白瑞绮的柔软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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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秋十一月的傍晚,风清清凉凉的,偌大的花园里,有个木制棚架,棚架上覆着浓密的攀藤类植物,栅架底下是一套大理石制桌椅,坐着一对母子。

  女人坐在大理石椅上耐心地舀着水果泥,喂着不久前满两岁的儿子。小男孩坐在不规则状的大理石桌上,不吵不闹,一边拆解手里的模型玩具,一边乖乖吃着女人喂来的果泥。

  小男孩每吃一口,女人就露出一朵美丽的笑花,孩子也露着天使般的笑容,一大一小,安安静静的。

  空气里,有淡淡的草香,园子里的开花植物几乎谢尽,暮秋是植物最萧索的季节,整座千坪大花园里,只有四季观叶植物,还能热闹招摇着。

  满园子的绿、一大一小的母子,恬静的氛围,几乎是人间最美的活动画,可惜突然闯进一道不识趣的男人嗓音,破坏了甜美的气氛。

  「我去妳何伯伯家,看到人了。」

  这话,让女人瞬问僵硬了,石桌上玩要的孩子,看见说话的人,扔下玩具,伸手讨拥抱,小嘴咿咿呀呀地说:

  「公,抱抱。」

  「好好,外公抱。崴崴乖不乖?」

  「乖--」孩子撒娇的语音,拖得甜甜长长。

  石椅上僵硬掉的人,动了动,无意识翻动了碗里残存一口的果泥。这一口,是要浪费了。

  「确定是他吗?」

  「难不成何家还有第二个林旭怀?」

  「没……」她起身,将碗搁在石桌上,目光清澄地望向抱着孩子的人,问……

  「爸,你是不是不甘愿养自己的孙子?」

  「我哪有!我很甘愿啊。」

  「你答应过,让我过我想过的生活。三年前我就说过,我不想找孩子的爸负责,我也说……」

  「我记得妳说什么,妳说我要是笨到找他负责,妳就逃家!我记得,我哪里敢忘记呢?可是女儿啊,妳除了威胁我这个心脏不够强壮的老爸,能不能做些更有意义的事呢?」

  「譬如什么?」

  「譬如……」他忽然沉默。老实讲,这两年他女儿比起她刚毕业那几年四处旅行,活得负责任多了,做的事也已经够有意义了。

  一时之间,他可真想不出什么更有意义的事,要叫女儿做的。除了把孩子的爸找来这件事,他真的想不出来。可惜,他没办法直接叫女儿做这件事。

  他是真的怕女儿逃了,她一个人逃走也就罢了,问题是她若要走,铁定是连他的宝贝外孙一块儿带走。他才不想冒险!

  于是,他不甘愿地讲完话--

  「……等爸想到再说。我先说明,我是去参加妳何伯伯的寿宴,不是特别去找他负什么责的。你们母子俩,有爸爸我负责就够了。我只是随便跟妳聊聊,告诉妳我在妳何伯伯寿宴上碰巧看到他。他跟小时候的模样,差挺多的。」

  「爸,你一定有其它的话要告诉我吧,不然你干嘛跟我提他,如果你只是『碰巧』看到他,你大可连提都不要提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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