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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行不行 page 14 作者:螃蟹树

  「唔……还是不要好了。」

  挣扎了半天,覃棠还是拒绝。

  「棠--」

  「哎呀,不要再说了啦。」她扑进他的怀里,「去送机,我一定会哭的……」真没用!她以前谈恋爱才不会这样,管男朋友消失几个礼拜或几个月,她都嘛过得开开心心、无牵无挂,哪有才分开两个礼拜,就如此难分难舍的。

  「好,不去就不去。」虽然很希望她去送机,但从来不会勉强她的雷仲尧,还是很体贴地尊重她的意愿。

  于是,某人很落寞地从台北飞往纽约去。

  然后,另一个很没用的某人,在相思难耐了一个礼拜后,打破原先坚持的敬业精神,也追去了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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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仲尧落脚的饭店,座落于纽约五十九街和第五大道的街角,整栋建筑充满了文艺复兴时代的华丽风格。不过,他之所以选择这家饭店,不是因为它奢华的建筑风格,而是它面对中央公园的视野极佳。

  差旅中,窗口的几许绿意,总是能纡解紧凑行程所带来的压力。

  「……将史密斯先生的约改到明天早上……不,他如果不行,那就取消。还有,后天中午……」在电话中跟秘书交代完重点,他旋即改拨先前拨了数通却一直接不上线的号码。

  「还是没接……」

  纽约和台北有十二个钟头的时差,现在那边应该是吃晚餐的时间了,照理说,她不会关机才对……

  「棠,我想妳。」

  雷仲尧落寞地在语音信箱留完言,才挂上电话。

  才分开七日,他却感觉像过了七个礼拜那样长。

  他非常思念她,不知道她在台北过得如何?这几天通电话时,她的声音总是懒懒的、提不起劲。

  早知道,应该把人拐来纽约陪他出差。

  正式交往的这段时间,明里暗底,他不着痕迹地赶走了不少她的追求者,因为嫉妒、也因为怕她有机会变心。反正,为了维持正牌男友的地位,雷仲尧不甚光明地要了一些手段就是。

  这一回来纽约,他本来打算同前几次的短程出差一样,也带她同来,免得有人趁虚而入追求她。但,因为她刚换工作,新鲜感正炽,陷入每回换工作时的亢奋期,他不忍她放弃这样的乐趣,于是,一时心软,便放任女友独留台北……

  他体贴她,却忘了自己的心情,他是那样地爱恋着她,根本受不了分隔两地的相思之苦。

  带着落寞的心情,草草吃了几口早餐,雷仲尧便出门开始今天繁忙的行程。直到夜黑,纽约办事处的人送他回饭店时,他的心情仍是非常低落。

  走进饭店金碧辉煌的大厅,他正想去问柜台有无台湾来的留言,一副娇软的身躯,却在下一刻扑进他怀里。

  「雷……」很重的鼻音,不像往日那般有精神。

  「棠!」雷仲尧惊喜地盯着多日不见的女友,他一下紧搂住她、一下捧着她的脸亲吻,所有的激动,都展现在腻人的肢体语言上。

  「怎么不先跟我讲?我可以去接妳。」久久,在抱够、亲够后,雷仲尧凝望着她爱怜地问。

  「临时起意,拎了包包和护照就来了。」

  没办法,当思念累积到某种程度后,理智就会自然而然消失不见。「雷,我好想你……」贪恋地抱着他劲瘦结实的腰,覃棠觉得自己好没用。

  真是的,一向大女人的她,怎么会犯相思这种病?那是小女生才会做的事啊!

  「我也好想妳。」

  有一点点不平、又有一些些不甘,但雷仲尧低醇的告白,瞬间将她沦为小女人的不甘愿,化解得一乾二净。

  「我已经将两个礼拜的工作,浓缩成十天,其实,我后天就可以回台北了。」

  因为赶工,所以才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瘦得下巴变尖?

  「嗯……呜……」她好感动,感动得想哭。

  「怎么了?」她一哭,他心就慌。

  「没有,见到你好高兴。」忘了纽约的冬天比台北冷好几倍,她兴匆匆的来,忘了带厚一点的外套,虽然室内都有暖气,但下午在机场航站外等计程车时受了寒,身体出现些微感冒症状的覃棠,心理特别虚弱。「在飞机上窝了十几个小时,好累!」赖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甜蜜地抱怨着。

  「可怜的女孩!」雷仲尧摸摸她的脸颊,「要先回房间睡觉,或者先去餐厅吃点东西补充热量?」

  「睡觉。」覃棠轻易地做出决定。

  两人回到房间后,雷仲尧先去浴室放热水,好让她能泡个舒服的澡;覃棠则花了半分钟参观豪华的套房,然后也跟着进到浴室内。

  「哇,好奢侈的装潢!」

  看着那个又深又宽的浴池,覃棠赞叹地摇摇头,「都可以拿来游泳了。」她夸张地说,然后懒懒地贴到雷仲尧背上。

  「好想睡,我可能泡个五分钟就起来了,你这样好浪费水。」她的众多工作经验中,有一项恰恰是环保局的义工。

  「没关系,偶尔为之,上帝不会责怪我们的。」

  放完浴球,雷仲尧转过身,好心地替疲惫的女友脱卸起衣物。

  「先生,你存心不良喔!」

  被剥得只剩贴身衣物的覃棠,娇嗔地拉着他的领带卷在手心,埋怨道:「你这样我能好好洗澡才怪!」

  「妳一脸倦容,我的出发点只是想让妳省点力气……」

  坦荡的抗辩,在柔媚的眼神下,化为低哑的粗吟……原本的体贴动作,在亲密的肢体接触下,擦枪走火成甜蜜的缠绵。

  「糟糕!」她背靠在墙上,他炙热的亢奋,在侵入她之前猛然顿住,「我没有准备套子……」他们在一起时,避孕的事,一向由他负责。但,这一次来纽约,覃棠原本没打算一起来,因此,他的行李根本没有放保险套。

  「没关系,我那个刚结束,应该还在安全期内。」

  她动情地摸着他因煞车而胀红的脸,轻轻地说:「即使怀孕了,我也会很高兴。」这辈子除了雷仲尧,她想不出她还愿意让谁当她孩子的父亲。

  「棠……」

  有了她的准许,他不再苦苦抑制亲近她的欲望,激动地吻住她,缠着她让彼此攀上甜蜜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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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微亮,莹白的颗粒从天而降,纽约下起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大懒虫,起床了。」

  窗外的雪景迷人,身旁英俊的帅哥更是有看头,时差调不过来的覃棠,手指顽皮地刮着雷仲尧的面颊闹他,「已经七点多了,先生,你再睡,太阳就晒屁股了。」

  「小姐,妳再不睡,熊猫就要来认亲戚了。」

  雷仲尧一个翻身,将女友压在身下,给她一个温存的吻。

  「还在闹时差?」

  亲吻完,他鼻尖抵着她香嫩的面颊问。

  「台北现在才要吃晚餐……」她可怜兮兮地说,很享受向他撒娇的机会。

  「肚子饿了?」不愧是有默契的情侣,她话中有话,他马上就听出来了。

  「非常。」覃棠虚弱地点点头。

  「对不起,是我忽略了。」

  雷仲尧闻言马上坐起来,赶紧拿起电话拨内线,请饭店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送早餐上来。

  「妳是不是伯打扰我的睡眠,所以忍着不说饿?」放下电话后他问她。

  「你白天要工作。」昨夜,他们太晚睡了,她不忍打断他仅剩的两三个小时睡眠时间。

  「下次不要这样。」她的体贴令他感动,可是他不希望她这样委屈。

  「喔。」听归听,做不做,可看她自己了。因为,发觉自己也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即使是一点点小事,她的心情也会变得好甜蜜。

  「妳真是--」

  「我真是体贴!」她践腔地坐到他腿上,一点也不害臊地往自己脸上贴金。

  「棠……」她双臂揽住他的脖子,黑灿的眼眸晶亮地望着他,美丽得像朵盛开的玫瑰,「我爱妳。」他抱着她低语。

  彷佛怕她忘记似,这一年多来,他常常这么对她说。

  「我知道。」覃棠笑望着他,「我也是。」

  分开的这一个礼拜,她常常在想,这辈子,她不曾这样深爱过一个男人。

  她仍旧没有把握能够和另一个人厮守到老,且永远不改变,可是分隔两地的相思,却让她体认到--如果对象是他,她非常愿意尝试那一种叫「婚姻」的生活型态。

  「雷仲尧,如果你拿Lamborghini当聘礼,本小姐就考虑嫁给你。」献上香吻前,她半害羞、半欣喜地在他耳边说。

  「……」雷仲尧不敢置信,他心爱的棠真的愿意嫁他了?!

  「我想体会每天早上在你身旁醒来的感觉……」她愈说愈小声,柔腻的语气中,搀杂着醉人的甜。

  惊喜地捧起女友绋红的脸,雷仲尧急问道:「棠,妳在向我求婚吗?」

  「你敢不答应?」本性好强的她难得害羞,一颗心明明忐忑地跳个不停,还装腔作势的威胁人。

  「不,我怎么可能不答应!」求之不得的雷仲尧开心地吻住她。「我一直很想、很想娶妳,想极了……」

  「可是,我不敢保证永远都能够……」他的兴奋之情太过热情,让她突然内疚起来,「你知道的,就是那个……没耐性……嗯,总之,我很花--」有点心虚的她,话也说得零零落落。

  「不要担心。」他沉稳有力的嗓音,温柔地安抚着她。「如果有一天,你厌倦我了,我不会违背妳的意愿强留妳的。」他十分地了解她,知道她对自己善变的个性,有着太大的不确定。

  「雷……」他对她真好,好得令她惭愧。

  「婚都求了,不准反悔!」他紧紧地拥住她,炽烈的眼眸,紧紧锁住有些退缩的心上人。「不管以后结果如何,总之,现在的我们难分难舍。」

  「只是现在,不保证永远……」

  怕有朝一日会伤他太重,她再一次提醒他。

  「那就把握当下。」他斩钉截铁地说。

  「那……好吧。」她感动地轻叹,承诺两人的婚事。

  将来,是不是童话般的结局,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她好爱他啊!

  「一回台湾,我们马上结婚。」

  她吻住他,甜甜地说,再没有迟疑。

  【全书完】

  *欲知覃毅及方泉菲的故事,请收看当红罗曼史0012《奢求》

  后记

  爱情太短

  我买过很多诗集,古今中外、男女诗人皆有,热门如郑愁予、林徽音等;冷门的有陈育虹、蓝路等。近百的诗册,多数的下场却是搁在书架上,鲜少去碰,懒散如我,总想着哪天有空再翻出来读。(呵,这是懒人读书法,千万别学啊!)

  很糟糕的习惯。

  跟其它几个见不得人的劣习一样,都是亟需戒掉的恶癖。

  不过,比起那些打入冷宫的诗册,有几本倒是例外,其中之一,便是Pablo  Nerud在二十岁出版的《二十首情诗与一首绝望的歌》。

  在无眠的夜、或是多雨的日子,我时常翻出这本薄薄的诗册,反复地阅读其中几首,甚或其中几行熟到不能再熟的诗句。

  我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懒散、反应迟钝的人种,但是,每次读Nerud的诗,总是心情澎湃、思绪无端地复杂了起来……

  诗句坠在灵魂上

  如同露水坠在牧草上

  读他的诗,彷佛听见了自己的血液在血管奔流的声音,是那样地令人赞叹且感动。

  如诗人所述--诗句坠在灵魂上--我筒单的灵魂,因为Nerud赤裸率真的文字,混乱感伤了起来……

  覃棠的故事中,以下的这首诗,占了很重的份量。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

  但也许我爱她

  爱情太短

  而遗忘太长

  在爱情的世界里,神秘的费洛蒙,它的时效究竟是几个月?几年?抑或一辈子?

  这是一个难解的疑问。

  短促热烈的恋情太多、太寻常;但,死心塌地、始终如一的例子,也非绝版逸品。

  只是,那样的爱情,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所以,女主角对爱情的态度,人性化、实在了些。故事的终章,停在一个美好而甜蜜的点上,至于,五年、十年后的变化,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这样说会不会遭读者唾弃?呃--这是后记,翻阅到这里的朋友,应该都看完故事了,不会受后记影响吧?)

  上天明鉴,我这只伪双子座的蟹,虽然认同「爱情花花论」,但善变没有定性的我,仍然向往天荒地老的感情,要不,就不会如此厌恶新版黄药师……(呜……金家老大,您可不可以把那只比较人性化的老黄塞回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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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一直很想写相识多年的朋友,如何从中性的友情,转变成绯色的爱情。

  老友变恋人?听起来很无聊,但我真的对那种认识了N年的男女,忽然变成一对的过程很感兴趣。

  因为,如果彼此来电,不是该在初识时就火花乱闪、心儿怦怦跳吗?

  试想,一对认识很久很久的男女,彼此熟到不能再熟,虽然没有一见钟情,但却,二见、三见、N见钟情时,会是怎样有趣的情景呢?(哈,听起来很有趣吧,但如果有人看完故事后,还是觉得很无聊,可不可以不负责?)

  每个章节前,皆有数行叙述,是覃棠和雷二少小时候相处的片段。原本,想将那些片段压缩成二或三行,总觉得那样才够简洁,但因资质有限,那些片段仍是超过了原本希望的长度。

  而且,最初打算将两人的过往从幼年写到雷二少出国前,也因为笔太拙,到最后一章时,竟才写到原先打算的三分之一而已,当然,棠棠小姐的青春期和雷公子荒唐期便通通挂了,真是有待改进、有待改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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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依照女主角的个性,这个故事该是轻松到不行、很无厘头才对。

  可是,某一天早上写稿时,刚好听见我崇拜的一位偶像,正接受电台主持人的访问,访谈中,大师提及他最近办的一个活动--一个资助年轻人自助旅行的企画,主持人因此问了不少和旅行相关的问题。那一天,大师说了不少话,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生命的景观,就在街上。

  因为这一句话,我感动了半天。

  然后,又很哀怨地想起,因为种种原因,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出国自助旅行了……

  不知是否怨念太深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喜剧,从那天起,步调变了奏,开始偏起锋。啊!某某和某某某,千万不要因此怪我,那个第九章,在下不是故意要那样写的,实在是走偏锋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你们俩的命运啊……

  这说明了什么?生命的景观,就在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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