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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酷情郎 page 1 作者:夏洁

  楔子

  唐朝洛阳城内在华丽且古色古香的大厅上,孙谋四面色凝重的看着洛阳城内德高望重、医术高明的大夫,一脸的焦急让身为医士的大夫也不禁摇头叹气。

  “孙府”在洛阳人是首屈一指的书香世家,待人一向是乐善好施、让逊有礼,尤其是这刚辞去士官位的孙谋四,他的仁人善心更让城内百姓乐道,像这样的大善人,在近半百的年纪里,他该是坐享含饴弄孙之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老人,但……大夫又摇起头来。

  “员外,您实在是万万不能再让小姐下床走动了,她这样单薄的身子,禁不起这一再的折腾。”大人开口道。

  “哎,这我也知道,但上女一天不舞琴,她就浑身不对劲,你也瞧见身子骨单薄了,我怎忍”孙谋四叹了口气,挥了挥袖子,无奈的道:“我知道,大夫,请回吧。”

  “老爷。”孙明走出帐幕,以孙谋四叩首。

  孙明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是孙谋四身边的亲信,打从孙谋四披上官服之后就一直跟随着他,一直到他脱了官服,这跟她跟了二十个年头。

  “我要你打听的人,打听得如何?”

  “老爷,你要小的打听的人,小的打听得差不多了。”孙明必恭必敬的回答。

  “说来听听。”

  “是。”他点头。“裘衣羿是个武林中人,不懂得拳上功夫,但威名却震惊整个武坛,武林上对给他的称谓是从人人尊敬的‘药圣’至人人唾弃的‘毒王’,可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惟一相同的评语是‘孤僻乖戾,难以亲近’。”

  “他人如何?”

  “不知晓,从未有人见过他,真正和他交谈过,他的行踪不定,神秘得令人怀疑世上究竟有没有这号人物。”

  孙谋四感兴趣的点了点头,“嗜不嗜血?”

  “打斗他不爱,通常他都是下毒害人,不过他下的毒至今还未害死过人,最重只是让人终生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孙谋四微笑着  一保手轻抚着下巴上的胡须,  “他人现在在哪儿?”

  “还未查探出来。”

  “务必要赶快查出他的行踪,黄儿需要他。”

  “是,老爷。”孙明道。

  “嗯,你下去吧。”孙谋四端起身旁的茶,低啜厂口,待他放下茶杯,孙明仍站在原地。

  “孙总官,还有事?”

  “老爷,小人斗胆想请教你一事。”孙明迟疑了会儿,还是决定将心中的问题问出。

  “要问黄儿的事?”

  “老爷,你要决定把小姐许——”

  “你觉得如何?”不等他问完,孙谋四插嘴问他,但不等他回答,自己又迳自况下去,“黄儿打出生后体弱,一天昏倒个十次是常有的事,今年她也及笄了,就是找个人家的时候了。”

  “但,老爷,这裘公子是个侠士,让小姐跟着他——”

  “他懂得药理不是吗?”孙谋四笑道,“别担心,下去休息吧!”

  孙明见主子不愿多谈,只好叩个首,退了下去。

  孙谋望着孙明的背影,自然知道老孙在担心什么,对于这位孙云野鹤般的裘衣羿,在京城时就常耳闻他的威名,经过一番的调查,更让自己有了将黄儿许配给他的决心。

  其实依自己的声望,想与他结为亲家的公子哥儿绝对可以用一牛车一牛车计算,但在官场上二十年了,他早看透了官家子弟的玩世不恭与臭名,他不希望自己惟一的女儿与这样的男人共度下半生。

  这只会害了黄儿。

  孙谋四望着屋外的蓝天,裘衣羿,他精通药理,黄儿陪在他身边绝对没有生命危险,他擅用毒药,这绝对能保护黄儿。

  哎!黄儿也命苦了十多年,该是她幸福的时候了。

  虽然他与裘衣异素未谋面,不过孙谋四相信这男人会善待黄儿,不会害黄儿的。

  黄儿的娘呀!你在天之灵,千万保佑让我们快点查出裘衣羿的行踪呀……

  第一章

  唐朝洛阳城内

  “公子,您又来啦!”酒店内的跑堂眼角瞄到刚踏人店内的高大男人,就笑嘻嘻的迎上前去。

  这男人打多少年前开始光临酒店的,他记不得了,但是他那永远一身赤色的长袍马褂,及冷毅俊瘦的高大身子,却让他格外记得。

  每年的春分一到,这男人就会准时上门,然后要了十斤的上等女儿红,转头就走,待也不多待,这也是跑堂特别记得他的原因。

  “老习惯——十斤上等女儿红?”

  “嗯。”

  “公子稍等,小的去去就来。”跑堂将手上的抹布搭上肩,就俐落的到酒窖内打酒去了。

  男人俊俏高大的身影马上就吸引了店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注目,就连在酒客中舞唱的胡姬也停下歌唱,望着他。

  男人削瘦的脸颊上有着深明的五官,二道英眉中流露着正气,深邃的大眼直视着前方,丝毫没发现到众人的注目,一张薄唇紧紧抿着,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一头的黑发因为旅途的奔波,而显得些许凌乱,但却丝毫没有破坏他的俊俏,反倒替他增添了浪人的味道儿。

  唐朝的民风一向开放,女人对于这浑身冷得令人直打哆嗦的男人,她们看在眼里,一颗芳心早跳得七上八下的了。

  原本嘈杂的酒店内因为男人的到来而顿时安静许多,这才勾起了他的注意,他将目光从远方调回酒店内,望见整个店内的酒客全对他行注目礼,他的二道英眉马上纠结在一起,尤其他一发现到酒店的女客频频向他施发时,原本就冰冷的脸更加深沉了。

  他伸出手在腰际间取出碎银,用力的扔在酒柜上,刚刚埋进酒窖的跑堂正好出来,这时手上多了坛十斤的女儿红。

  “公子,您的酒来了。”跑堂吃力的抱着酒坛,笑嘻嘻的。

  男人一手就拿起跑堂吃力所抱的酒,二话不说就走出酒店,将一屋子的酒客抛在身后。

  他一向不爱大城市的繁荣,因为繁荣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嘈杂,他厌恶嘈杂,要不是因为自己爱尝这洛阳人的女儿红,这一年一次的洛阳之旅,他根本连想都不想来。

  他大步的走离洛阳城往城郊而去,他的马儿就停在城外十里外的“十里亭”,刚刚他所直视的就是这个地方,他关心他的马。

  “赤马”是他的爱马,是他三年前到大漠时在马市买的,它不是只温驯的马,它的野性即使在三年后仍然存在,而他关注的就是它的野性。

  如果在这一刻的时间内,它的野性大发,伤了路人,惹了麻烦……他摇了摇头,当初自己该买只良马的。

  “麻烦”是他最厌恶遇上的事,纵使再如何喜爱赤马,一旦它惹上麻烦,再爱他也不要它。

  男人终于来到“十里亭”,他四处寻找着他的马。

  “赤马。”他低叫着。

  这时,“十里亭”周围如人高般的芒草直了波动,没一会儿,在茫茫的芒草中冲出了只高大的赤色壮马,它快速的向他直奔而来。

  在赤马离他两步时,他纵身一跳,跳上了马背,顺着势,双脚一夹马腹,赤马又快速洛阳城的反方向奔去,奔了大约一里,它就由快渐慢,最后慢慢的踢走起来。

  “好小子,你可休息够了,现在该我休息了。”男人坐在马背上,怀中捧着酒,畅快的享用起来。

  行走江湖已数年,虽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可他也不以为意,毕竟天性就爱独来独往的他,早过惯了闲云野鹤般地日子。

  但是他这人就有个坏毛病,爱喝好酒,哪儿有好酒他就上哪儿,这酒瘾一来,就算天涯海角,他也直冲而去。

  “好酒!”他大声赞着,这酒香浓纯郁,入喉即化,下肚之后,齿颊还留有淡淡酒香,这女儿红不亏是女儿红。

  他并不嗜酒,酒瘾也不常发作,每年只有春晓时分,他才会想喝好酒,而这好酒,只有洛阳城内有,所有每年春分一到,不论他在何处,他定会上洛阳城一趟。

  像这回儿,他就是从沙州(今敦煌)特地赶来洛阳。

  “驾!”他轻拍马背,让马快跑。

  他骑在马背上,任风在他耳边呼啸而过,不时畅饮着女儿红,在辽阔的大路上狂奔着。

  谁说他寂寞?这女儿红是他的红粉,而赤马是他的知己,他何寂之有?他任马放纵的狂奔着,赤马本是野马中的王者,现在主人任它飞奔,它自然是跑得比谁都还快。

  当人马都放松心情的时候,眼睛锐利的他见到前面路了个黄色的东西,他不禁缓下马,准备看着那是什么东西。

  他拉紧马辔,走近黄色物体的旁边,移下视线,端详着地上的物体。

  “瞧瞧,赤马,你发现了什么?”他低低的说着。是位姑娘。

  “啧啧,这洛阳城的民风也愈来愈开化了,酒店内坐端女酒客,这回这姑娘倒把大道当成她的闺房了。”他轻蔑的道,拉回视线,双脚紧夹马腹就要离去。

  他着实厌恶极了不懂妇德的女子,虽然唐朝是个贤德君王的朝代,但这民风……却让他不齿。

  这世上难道没有温柔婉约、守妇德的姑娘了吗?“赤马,走吧!”他对爱马道。

  奇怪的是,这一向听从他指挥的赤马竟毫无离去之意,反倒低头去轻磨地上姑娘的身子。

  “好小子!年纪大了,想讨妻子是不?”他拍拍它的头,“走了,别在这儿浪费时间。”

  赤马仍是不动。

  这下可勾起他的好奇心了,这位姑娘该不会有事吧!他跃下马,低头探视着地上躺着的姑娘。

  只是个低头,就有股幽香向他扑鼻而来,他抿了抿嘴,开口道:“姑娘,你怎么了?”

  没有任何动静,她的脸朝下,让他无法看见她。

  基于“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无奈,他只好屏气,听取她的气息。

  “这姑娘气息虚弱,看来是病了很久。”他自语着,“姑娘,算你运气好,今天我很开心,就破例救你一命。”他自怀中取出一个白色瓷瓶,轻轻倒出里头的药,五颜六色,却都小小的,他从里头挑出一粒药丸,将她翻身,把药塞进她的小嘴中。

  见到她的面貌,他的英履又蹙了起来。

  这位姑娘很美,他跑遍了大江南北都未曾见过像她这般美丽的女子,一对眉毛像天边的弦月,一张小嘴红得像朵花,小巧的鼻子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她不艳丽,却出落得像朵生长在水中的水仙,清新娇媚。

  精通药理医术的他,从她白得吓人的肤色看来,就知道她病了很多年,而且并不常晒太阳。

  这样一位病情严重的姑娘,谁让她独自在路上走呢?这岂不是将她推往鬼门关吗?幸亏遇上了自己。

  “嘶——”赤马的呜叫声打断了他的冥想,他低下头,察看姑娘的反应。

  姑娘长长的睫毛稍稍闪动了一下,像花般的唇也微微颤抖着,看来她的神智恢复了。

  “吃了我的灵丹,还昏死的话,那她就没药医了。”他站起身,拍了拍衣上的尘土,“赤马,该上路了。”

  “嘶——”赤马仰头高鸣,这声高鸣像是惊醒了躺在地上的姑娘,原来还紧闭的双眼霎时张得很大大的,一对水灵灵的大眼透着惊恐,脸也惨白起来。

  她的反应看在男人眼里,他抚着马头,冷冷的说:“赤马不会踢死你。”

  孙黧黄微微一惊,他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醒了就不要继续躺在地上,这儿不是你的闺房。”他冰冷的声音再度响起,这可羞死了不黧黄。

  她急急的站起身,爬离地面,然后不停的整理着自己的罗裳。

  “我昏倒了,天太热,太阳好毒,我的身体今天特别反常——”她嘴里不停的说着她躺在地上的理由,并且刻意向仙掩饰自己常年卧病的身子。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是个病人,一个病了十八年的病人。

  “你醒来了,我就不奉陪了。”他跃上马,准备他未完的行程。

  “等等!公子,是您救了我?”孙黧黄唤住他。

  男人看了她一眼,拍拍马背,“赤马,咱们该上路了。”

  他双脚夹马腹,赤马便开始缓缓得走起来。

  “等等,公子——”孙黧黄见他要走,急急的迈开莲步,但身子骨一向虚弱的她,哪经得起突然的大步行走?想当然的,她又重跌回路上。

  “姑娘,你身体不好,回家静养吧!”坐在马背上的男人冷冷的抛下话,骑着赤马,就快速向前急奔。

  跌倒的孙黧黄望着马踢起的尘土,难过的爬起身。

  家?她哪来的家?她害的人已经够多了,怎么还能回家?她转头望着远远的洛阳城门口,家是绝对不能回的,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家里,她就不能再回去,她绝不能再害自己在这世上仅有的亲人了。

  孙黧黄转回头,望着前方还未消散的落尘。刚刚那位公子救了她,却不邀功,是个好人,她孙黧黄在死去之前还有碰上个好人……她的嘴角扬起,扬起个动人的微笑。

  “可惜他走得快,否则我是一定得报这个恩情。”她喃喃的自语。

  从她有记忆以来,她就未曾离开过她的闺房,除了舞琴是她最大的娱乐之外,她从未真正见过这个世界。

  她踏出步伐,或许在自己死前,再多看看这个世界吧!可惜天不从人愿,她才走了三步,眼前一黑,人又昏了过去倒在地上。

  “达达达达达……”马蹄声从远处传来,脚步快速的向孙黧黄直奔,“嘶——”在她身边硬停了下来。

  马背上的男人与艳阳同一个方向的坐立着,耀眼的阳光洒在他凌乱的发上,他跃下马,一手抱起昏为迷的孙黧黄,重回马背上。

  他踢着马腹,马又往它来的地方直奔而去……

  在微暗的上房内,孙黧黄在床上悠悠的醒来,她转动眼珠,四处张望着自己身处何地。

  在床的右方有张桌子,桌上摆了坛酒,还有盏点燃的煤灯,这煤灯一燃,整间上房顿时明亮,点火的是个男人,穿着赤衣、高挑……他背着她,见不到他的模样。

  “这、这是哪儿?”她用着干涩的声音问道。

  “离洛阳三十里外的一个小镇。”男人用着平静的声音回答。

  “你——”

  “明天我帮你买匹马,你自己回洛阳。”

  “公——”

  “依你单薄的身子,不该在路上游荡。”

  “我——”

  “喝茶。”他转过身,手上端着杯子,不容拒绝的放进她的手中。

  “是你?!公子,这是你第二次救我,这份恩情——”

  “喝完了茶就休息。”

  孙黧黄吐了吐舌,一口饮尽了杯里的茶,这救了她两次命的好人真酷。

  男人接过她喝干的杯子,转身走回桌旁,坐了下来。

  “敢问公子大名?”这恩她一定得报,绝不能再让他走掉,孙黧黄在心中决定。

  “我不和不认识的人道姓名。”因为他认为没必要!孙黧黄以为他要自己先报姓名,便微微笑道:  “我叫孙黧黄,黄莺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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