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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配角情人 page 1 作者:绿乔

  序-最初的梦想

  有人说,一旦自己喜欢的事情变成了工作,便会失去从前的乐趣,化为枷锁。

  写作也是如此。

  绿乔虽然写书的日子不算太长,但也隐隐感觉到了这种危机。

  曾经觉得,成为罗曼史作者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每天不用朝九晚五地上班,有许多属于自己的时间,在阳光倾斜的午后,在茶或咖啡的香味里抒写爱情,为自己笔下一段段浪漫的故事所感动……

  的确,绿乔过着跟上述差不多的生活,却并没有感到非常美好。因为,写作就像一个怀孕的过程,而怀孕是非常辛苦的事。

  如何才能坚持写作的激情呢?

  记得有位老作家说过:不要忘记最初的梦想。

  呵呵,其实,这句话许多老作家都说过,让人听得都腻了。但听过不代表可以体会到。惟有真正体会到它,这句话才对自己有效。

  可就算真正体会得到,也不一定能做到,因为人类是健忘的动物,那些最初的梦想,常常被人遗忘。

  要怎样,才能不忘记那些最初的梦想?

  绿乔最近在看一本很旧很旧的书,这本书让我记起了最初的梦想。

  哈,这不是一本励志的书,它跟写作也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一本我曾经非常喜欢的罗曼史小说--岑凯伦的《幸福花》。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从同学手中借得此书,一看之下爱不释手,女主角的历经艰辛才得到爱情的故事让我非常非常感动,甚至影响了我的爱情观,让我立志将来长大后要像她一样。

  许多年后的今天再重温此书,发现它并不像记忆中那样精彩了,但感动仍在。至今,我仍然喜欢女主角暗恋的付出,喜欢看她们如何一步一步赢得男主角刻骨铭心的爱情,我喜欢她们远远胜过那些坐享其成的幸运儿。

  有了这份感动,再回过来看我自己的创作,写稿子的时候,就彷佛有了一股动力。

  原来这就是我最初的梦想!华美的文字不过是一种点缀,高潮起伏的桥段无非是一件外衣,读者的赞美与批评、出版社寄来的稿费也不过是一种额外的收获……我写罗曼史,最初只是希望写一段让人感动的爱情,让别人看了我的书就像谈了一场恋爱那样幸福。

  将来,在我写作无力的时候,我会常常回头去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小说,怀念那个曾经感动过我的人……写作将不会再变成枷锁,它是快乐,永远是。

  希望我一直到七十岁,坐在摇椅上不能动弹的时候,也仍然记得那些最初的梦想。

  楔子

  白纯今年二十四岁,却交过二十五个男朋友。

  就算从出生起,一年换一个,也仍然多出一个。人们奇怪她谈恋爱的频率为何如此之高?有人说她花心,有人说她眼光高。

  其实,这些人并不知道,每次恋爱都是男人甩了她,而非她甩了那些男人。

  为什么二十五段恋情都以失败告终?

  因为她很丑吗?

  不不不,凡是见过白纯的人无不惊叹:原以为美女只会出现在电视上,没想到现实生活中也能碰到一个--那就是白纯!

  因为她家里很穷吗?

  不不不,美林集团虽然不是世界第一大企业,但也算赫赫有名,历经五代跨国跨海的经营,遇到金融危机,别家倒闭,惟独美林还能赚钱。而白纯,就是美林集团的千金小姐。

  因为她胸大无脑?

  不不不,并非世上所有的美女都是草包,上帝也有偏心的时候。

  那年家里送她到欧洲读经济管理,孰料,回来时她竟拿了三项硕士。按她的说法是,课余时间闲极无聊,顺便修了历史和美学,教授们见她一个东方女孩如此好学,纷纷动了恻隐之心,全都给她的论文打了高分。

  她本打算再修文学,但转念一想,不如把学费拿去买几本小说看看。如今虽然没有获得文学方面的证书,但每次遇到著名大作家,总能跟对方一见如故,侃侃而谈五小时不知疲倦,也算没有枉费看小说的时间。

  那么,为什么每次被甩的总是她?

  这个问题的答案,世界上没有人知道,连白纯自己都无法回答。

  也许,因为她太倒楣了吧?

  她的第一个男朋友,英俊却贫穷,两人在校园里出双入对,感情好得羡煞所有人。不料男方很快就发现她家财万贯,毅然与她分手,究其原因,他说:不愿被人看成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多少男人为了少奋斗三十年,天天想钓金龟女,偏偏她遇到的这个竟如此刚正不阿--一句话,算她倒楣!

  第二次,她汲取教训,找了个门当户对、相貌平平的。不料,男方依然主动提出分手,究其原因,他说:因为相貌平平,心感自卑,总担心如花似玉的女友会与帅哥私奔,与其将来受伤,不如现在就把情丝斩断,免得整日担心害怕。别人的男人只会嫌弃女友不够漂亮,而她遇到的这个却不满她太过美丽--一句话,她还是太倒楣!

  第三次,她再度汲取教训,找了个不仅家世好,人也长得好的男子。不料,此男子酷爱运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两个月后,摆脱不了恶运的纠缠,他仍旧哭闹着要与她分手。究其原因,他说:女友头上有三顶硕士帽,他却险些连大学都无法毕业,文学艺术他亦一窍不通,与她缺乏共同语言。别人找女友,秀外慧中是至高理想,而她遇到的这个却因此而自卑--还是那句老话,她真的太倒楣!

  至于之后的二十多次,她已忘了那些稀奇古怪的分手原因,只记得最近的一次,男方一声不响就扔出一张结婚请柬,她睁大眼睛,赫然发现新娘的名字竟不是她,问他为何要如此绝情,他只回答了一句:妳太完美了!

  她不知这是借口,还是安慰,总之,这最后一次的恋爱使得她自信心彻底丧失,她想,这辈子自己大概都嫁不出去了。

  正逢情伤之际,偏偏爷爷也来凑热闹,竟立下遗嘱,威胁她倘若二十五岁之前还未觅得佳婿,便剥夺她的继承权,将她应得的部分捐与慈善机构。

  为何老太爷如此狠心?怪只怪她那三个至今末嫁的姑姑。

  想当年,她的三个姑姑也是艳冠群芳、冰雪聪慧,追求者无数。不料,一个醉心于家族事业、一个迷上野外考古、一个只顾吃喝玩乐广交男友,倏忽四十年匆匆而过,眼看徐娘半老却仍旧待字闺中,虽然她们自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却气煞家中老人。

  爷爷担心孙女重蹈其姑母覆辙,于是下了狠令,逼孙女就范。

  白纯不敢自命清高,失去遗产,那她下半生将孤苦无依,无法安心地当只米虫,于是只得乖乖听令。

  可总被男人抛弃的她,如何能在短短一年之内觅得佳婿?

  她苦苦思索,不得其解。

  第一章

  她把身子浸在水里,任由长发在水中飘扬,像一朵自浓密海藻中盛开而出的花。

  闲得发慌的夏天,她可以整天待在游泳池中,如美人鱼般地穿梭,哪怕皮肤被水浸得发皱发白。

  但今天有人破坏了她的雅兴,没游多久,便看到她那个爱好考古的二姑风风火火地朝她走来。

  「纯纯,」二姑的声音听来很急切,「妳现在有空吗?」

  白纯翻了个身,让脸庞浮出水面,笑盈盈地回答,「我说没空,妳相信吗?」

  「傻孩子,不要总是待在游泳池里,那样对皮肤不好。」二姑拍了拍她的脑袋,「去帮姑姑办一件事,好不好?」

  「我就知道!」她这位姑姑,平时总往外跑,跟文物古迹亲近的时间比家里人还多,一旦回来与人亲近,定是有什么事要找人帮忙。

  「若不是没办法,我才不来求妳这个鬼丫头!」二姑叹了一口气。

  「到底什么事让妳这么为难?」白纯的好奇心已被勾起。

  「前几天我主持了一个慈善拍卖会,妳还记得吧?」

  「记得呀,」她微微一笑,「姑姑妳那些破烂玩意儿还卖出不少钱呢!」

  「破烂玩意儿?」二姑姑顿时大怒,「那些都是价值连城的古董,如果不是因为要救济穷苦儿童,我才舍不得把它们拿出来呢!」

  「怎么,姑姑妳舍不得它们,现在想向我借钱把它们赎回来吗?」白纯大胆假设。

  「妳姑姑我没这么小气!」又白了她一眼,「现在拍卖会结束了,转手的文件也已经办好了,我是想求妳帮我把这些东西送到买主那儿去。」

  「我?」她顿感诧异,「为什么叫我去?姑姑妳不是有很多助理吗?」

  「呃……」二姑支吾,似有难言之隐,「她们都有别的事……忙不过来。」

  「那就晚几天再送嘛!」

  「不行呀,买主、买主等着要呢。」说话之间低了低头,似在说谎。

  「东西很重吗?要送几家?」看在姑姑平时待她不错的份上,这点小忙能帮则帮,反正她正闲极无聊。

  「不不不,东西一点也不重,而且只要送一家。」二姑赔笑道:「况且这买主跟妳还颇有交情,你们正好叙叙旧。」

  「交情?」她不记得有什么爱好古董的老熟人呀!

  「妳那个嘉德哥哥,还记得吗?」

  「嘉德?」她一怔。

  「就是天行集团的长公子!」二姑急忙提醒她。

  「哦,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裴公子呀,」白纯耸耸肩,「我哪里认得他!」

  「你们当然认识了,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呢,真不记得了?」

  「小时候?」她微瞇起眼睛,似乎有一点淡淡往事的影子飘过来。

  裴家与白家数代交好,两家的孩子也常在大人们的聚会上一起玩耍。她记得,那年好像是裴夫人过生日,父母领着她前去道贺,她因为感冒不停地打呵欠,裴夫人便让她上二楼小睡一下。

  醒来的时候,舞会仍没结束,她推开门,看见了一个身穿白色毛衣的小哥哥。

  他正坐在铺着华丽地毯的楼梯上,借着高高的水晶灯读一本书,楼下喧嚣的音乐丝声毫没有影响他,反倒像一个热闹的背景,衬托着孤傲如孔雀的他。

  她一直觉得这个画面很漂亮,想找个比喻来形容,但却无法找到适合的词。许多年后,她在类似的热闹舞会中步上楼梯,忽然耳环上的一颗珍珠滚落下来,坠到了地毯上。那一剎那,她想到了。

  他就像这颗珍珠,因为落在暗处,显得越发洁白晶莹,好看煞人。

  虽然,用珍珠来形容男孩子不太恰当,但裴嘉德就是给她这样的感觉。

  听说,他是最最听话的乖儿子,不但功课好,为人又有礼貌,从不用父亲操半点心。可自她第一眼见到他,便觉得他其实是个倔强的人。虽然他有斯文沉默的外表作掩饰,但就是因为这外表过于斯文沉默,反倒呈现一种无声反抗的倔强姿势。

  「你在看什么?」小小的她站到他身边问。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似乎完全不想理睬她,但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抬起了头。

  「童话。」他简短地回答。

  「童话?」她眼睛一亮,因为她最喜欢听童话故事了,「小哥哥,你可以念给我听吗?」

  他又沉默了一阵,答应了她的要求。

  那个故事,至今她还记得,名叫《牧猪王子》。

  故事里,王子为了报复一个拒绝他求爱的公主,便扮成了牧猪人来到公主所在的城堡,用一个会唱歌的玩具骗取了公主一百个吻。同时也因为这一百个吻,公主被父亲赶出了城堡。这时王子才现出原形,大大地嘲笑了公主一番。

  本来,这样的故事有点惩恶扬善的意味,但听在白纯耳里,却引得她勃然大怒。

  她喜欢那个公主,因为公主跟她一样只懂得用一根手指头弹钢琴。凭什么拒绝一个陌生王子的求爱,就要遭到这样的报复?她为公主抱不平。

  于是,白纯跳了起来,把裴嘉德手中的书撕成了粉碎,以免他再看这类胡说八道的东西。

  他当时定定地看着她过分激动的举止,没有露出生气的表情,相反地,白纯甚至觉得他对她的勇气很钦佩。但事后母亲却大大教训了她一顿,拎着她的耳朵到裴家道歉,她这才知道,原来,她撕掉的并非什么童话书,而是裴嘉德的课本。

  原来,他坐在楼梯上看的并非什么童话故事,而是他的课本--他自一潭死水般的课文中运用记忆和想象给她念出了一段生动的童话。实在不可思议,就像朽木上开出了一朵花般。

  这小子实在用功,家里举办舞会,他还有心思独自学习。原来,他第二天要考试,不得不复习功课。

  无数个「原来」,让她对这个小哥哥记忆犹新。如今,许多年过去,但只要轻轻触碰那段往事,它仍会马上复活。

  虽然之后她不好意思再跟他来往,但听到他名字的时候,她的脚步还是会停下来。

  从前,他的名字,她在学校里经常听过。据说,他是杰出的学生会会长,是校园里女生们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现在,他的名字,她在这座城市仍旧随处都可以听到。据说,他是杰出的集团总裁,是全国未婚女子梦寐以求的金龟婿。

  「他现在一定有很多女朋友吧?」白纯微微笑,轻声问姑姑。

  「那当然了,」姑姑耸耸肩,「最近刚刚跟那个丽蓓嘉分手。」

  「丽蓓嘉是谁?」她一怔。

  「妳不知道?亏妳还天天看时尚杂志,居然不知道丽蓓嘉?」姑姑吃惊。

  「我看欧美和日本的时尚杂志比较多。」本土时尚界喜欢抄袭,缺乏原创精神,素来让她不齿。

  「丽蓓嘉是亚洲首席模特儿,拥有fans无数,据说就连裴太太都很喜欢她,认定了她当儿媳妇。」

  「那……他们为什么要分手?」白纯迷惑。

  「嘻嘻,这个问题我们外人哪里会知道?」姑姑笑,「不如妳自己亲自去问问他--把古董送到他那儿,不就可以见到他了?」

  「姑姑妳好狡猾,这样引诱我帮妳办事!」白纯努努嘴,不由得也笑了。

  好吧,不妨去拜访一下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看看他是否还记得她,再看看他长大后出色的外表,权当保养她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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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亲自把古董扛上车,向裴家驶去。

  那件古董不算太重,是一张精致小巧的茶几,据说产自明朝,花梨木制成,通体澄黄,不漆不饰,天然花纹清晰可见。此桌原本也算珍品,只可惜有一个小小的瑕疵大大影响了它的价值,不禁让人深深遗憾。

  白纯觉得裴嘉德一定是个不识货的傻瓜,否则慈善拍卖会上好货不少,为何他偏偏挑中此桌?

  按响了裴家的门铃,她站在炎日下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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