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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还不赖 page 3 作者:花儿

  他明明是那种可以只因为天气很好,就扔下工作跑到阳明山赏花,而且一点都不觉得愧疚的人。

  现在突然开口说对不起,要她不觉得奇怪都不行。

  “没事!我要走了,掰啦。”

  “等一下!哥、哥!|”她对着话筒吼,“你说清楚呀!哥!”

  回答她的是电话断线的嘟嘟声,不知道为什么?他那句“店里的事我都处理好了”就是让她非常的担心。

  文海婧坐在吧枱前,柔和的灯光笼罩着她,十五坪大的玛琪雅朵里流泄着的Nat  King  Cole温暖的歌声。

  她拿着麦克笔,一笔一画的用着可爱的少女字体,制作征求工读生的海报。

  因为文海乔的临时开溜,她不得不找个人手帮忙店里的杂事。

  她没有办法一个人煮咖啡又招呼客人。

  平常觉得哥哥对店里一点贡献都没有,他一不在她倒也真的忙不过来,连生意都受了影响。

  那群明显是为了哥哥而来的上班女郎……唉,三天没来啦!叫她少卖了好几杯现煮咖啡。

  “怎么样,去不去?”袁艳雪托着腮,看着她在海报旁画上可爱的卡通人物。

  文海婧连头都没拾,“去哪里?”

  “我刚刚讲了那么多,你都没听进去吗?”她假装作生气,鼓起腮帮子。

  “你刚刚有讲话吗?”

  袁艳雪瞪她一眼,她只能耸耸肩。没办法,她一专心起来就会浑然忘我,有如老僧入定。

  “厚!元宁的红叶系列展呀。”袁艳雪用一种异常崇敬的口吻说:“这是他最后一次的公开展了。”

  “是喔。”文海婧有点讥讽的说:“他终于觉得他赚得太多啦!”

  袁艳雪的语气显得有些悲伤,“他要退出摄影界了,你还这么说。”

  “这么可惜呀!”这话听来有些敷衍,“那你赶快去看,免得错过就遗憾啦。”

  “我已经去过三次了。”她伸出手指头来强调。

  “那很好呀。”文海婧依旧埋首于海报中。

  “文海婧!”明显的感受到自己的偶像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钦佩,袁艳雪有些不快,“你到底识不识货,知不知道元宁的重要?”

  “老实说。”她耸耸肩,换过一支黑色的麦克笔,线条简单却生动的大麦町就出现在海报上了。“我跟他不熟。”

  她只知道那个叫元宁的是个玩摄影的家伙,据说还是个天才摄影师。

  袁艳雪从念大学时就很迷他,去年还特地飞到日本去参观一个国际摄影比赛,她的偶像夺得最大奖项,然后她得意了整整一个月。

  “噢!你怎么能不知道他?”袁艳雪的语气充满责备,仿彿好友的无知到了令她无法忍受的地步。元宁耶,又不是别人,你不是去过美术馆吗?”

  “是去过呀,被你硬拉去的那一次。”

  文海婧是标准的走马看花,晃进去什么都没注意看就出来了。

  “他的作品北美馆有收藏呀!他还在上海第五届国际艺术摄影展拿金牌奖耶!还有呀,上个月刚结束的Nikon国际摄影比赛,他才刚拿到金牌赏……”

  一说起元宁,袁艳雪永远没完没了,因此文海婧是一边敷衍着,一边寻找胶带准备把海报贴到外面去。

  “这么有才气的男人要离开摄影界了,唉……”用力的叹了一口气,感到无限的惋惜。

  文海婧拍拍她的肩,安慰着,“放心吧,有才能的人是不会被淹没的。说不定他一离开,就有生力军加入了。”

  “问题是,他们都没有元宁性感、迷人哪!”袁艳雪痛心的说。

  自从高中暑假到纽约游学,在一间艺廊见到元宁本人之后,她就成为他最忠实的粉丝。

  “那你到底是喜欢他的作品,还是喜欢他的人呢?”她推开玻璃门,走到外面去贴海报,袁艳雪亦步亦趋的跟了出来。

  “当然是因为他长得帅,我才会喜欢他的作品。”

  他要是长得丑的话,她哪有那个闲工夫去搜集他的资料,把每本报章杂志的相关报导都剪下来收藏。

  元宁虽然是个杰出的摄影师,但他本人却不怎么爱拍照,她有的只是一张侧面,而且还不怎么清楚的照片。

  那还是前几天某影剧报的记者,在路家豪宅外拍到的。

  当时纽约帝国交响乐团在国家音乐厅成功演出之后,乐爱音乐的宣蒙路劲在自家豪宅,为乐团举行庆功派对。

  一直以来,乐团首席小提琴魏薇琪和元宁间若有似无的情愫,就是媒体好奇的焦点,因此记者们纷纷要求两人合照,却都被委婉的拒绝了。

  元宁从来不拍人物照的,一年前却拍了一系列以魏薇琪为主角的作品,还盛大的在纽约某知名医学中心的文化艺廊展出。

  那也是他唯一一场不收费的个展,想当然耳,那次他的粉丝可把那家医院的文艺走廊给挤爆了。

  不过当魏薇琪还在接受访问时,元宁却和一名女子坐计程车走了。

  那张照片拍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他扶着那个全天下最幸福、最令人嫉妒的女人进车子里。

  镜头只拍到他的侧脸和英挺的身材,而那个天杀的女人则有一双美腿和瀑布般的长发。

  “帮我扶一下。”

  早已习惯好友说起元宁时的陶醉模样,文海婧从来也不会认真听,迳自的张贴她的海报。

  她撕下一段透明胶带,牢牢的贴在海报上。

  “你到底去是不去?”

  袁艳雪突然发现自己过去这一个小时所说的话,恐怕有九成半没进入她的耳朵里。

  “我没空呀,待会要开店了。”文海婧退后几步,满意的欣赏起自己的作品。

  星期天下午是生意最好的时段,她怎么能够舍弃赚钱的机会,跑去看什么元宁的告别特展?

  她不像好友那么热中,除了在欧洲、英美那边,因为展览地点太远,艳雪没有闲时间去看,只要东南亚有元宁的作品展,她就一定去看,还会大买他的摄影集当名产分送亲朋好友。

  “反正也不会有客人。”瞧这里弄得像资源回收站一样,能吸引什么人上门光顾?

  流浪汉吗?

  “袁艳雪!你给我闭嘴。”

  文海婧的杀人眼光让她赶紧改变说词。

  “呵呵,你是老板嘛!自己开店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高兴的时候就开门,不高兴的时候就不做生意。”

  “太不负责任了吧!”文海婧看了她一眼,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不是我很相信我妈的话,我一定要怀疑你才是海乔的妹妹。”

  “别把我跟你那痞子哥哥放在同一个天秤上。”袁艳雪撇了撇嘴,“我才没那个荣幸。”

  文海婧笑着推开门,顺手将营业中的牌子翻过去。

  艳雪是个很动人的美女,而哥哥这辈子最热中的就是追逐美女,她不禁奇怪,怎么这么多年了,他始终没注意到艳雪呢?

  “拜托啦。”袁艳雪不死心的追着她,“去一下,一下就好。”

  “我又没兴趣,去了只是浪费门票而已。”

  明明一堆免费展览可以看,她就要看花钱买票的,她觉得一点都不值得。

  偏偏艳雪老说天才是有这个身价的。

  天不天才她不清楚啦,毕竟她压根就不懂摄影。

  她只觉得这个元宁临别秋波,还要再捞一笔真是有些缺德。

  “我帮你出嘛!才六百五十块而已!”

  “六百五十块?”文海婧难以置信的大叫,“我一杯Coconut  CappuCCino卖你八十块,你说我是土匪,他几张烂照片,还只能看而已,收六百五十块,你却觉得很便宜?”她实在不能不因为好友的偏心而感到气愤难当。

  “人家有名气嘛!不但镀过金,长得又帅,我这六百五十块掏得很甘愿。”袁艳雪马上解释,“而且你这里活像资——”

  她赶紧闭上嘴巴,免得被杀了弃尸垃圾桶里。

  人家元宁是玩相机、搞艺术的,而海婧是卖咖啡的,这怎么能比嘛。

  “你再说!我死都不去。”文海婧没来由的觉得火大,想到别人赚钱容易她就呕。

  如果当初爸妈多生几分天才给她,如今她也不用为了八十块让艳雪欺负。

  没钱装潢,也不是她愿意的呀,墙上挂着那些风景、静物拼图都是她的辛苦杰作,不是也很有点缀的效果嘛。

  文海婧拿着抹布用力的擦拭着已经很干净的吧台,一边下逐客令,“不是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吗?还不快去,我没空陪你去败家。”

  “就是因为是最后一天,才非要你去不可呀。”袁艳雪充满期待的说:“说不定元宁会现身,只要见到他,你就能明白为什么我这么崇拜他,说不定还会怪我太晚带你去呢。”

  “我是不会明白的,为什么你对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那么大方,对你的好朋友却这么小气。”

  还每次都找借口喝免钱的咖啡。

  自从开了玛琪雅朵,艳雪随时都在过生日,今天又用生日当借口不付钱,真是把她给吃得死死的。

  “等我今天去了之后就认识了。”袁艳雪看着手表说:“快来不及了,你到底换不换衣服?”

  她没好气的说:“我已经说了八百遍不去了。”

  “你怎么跟鳖一样固执?”哼了一声,袁艳雪拿起包包,踩着高跟鞋走了出去。

  文海婧笑咪咪的冲着她身后喊,“说到固执这两个字,你也别客气了。”

  说她固执?她袁艳雪才是拗到令人无法置信呢。

  玛琪雅朵的玻璃上贴了反光贴纸隔热,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但在里面的人却可以看见外面。

  因此文海婧不解的看着袁艳雪在她的小March旁边站了一下,又走到店门旁似乎是在看海报,文海婧正想出去问她时,只见她对着巴台的方向做了个鬼脸,然后就开车走了。

  “她到底以为自己在干么呀?”

  都几岁了,跟人家闹起别扭来还做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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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皇家饭店的总统套房里,元宁正努力的跟大银幕上的游戏对手厮杀。

  他的一个美国籍好友吉尔是单机游戏程式设计师。

  每当有新产品诞生,他就会拜托元宁先试玩。

  拥有高智商的元宁,可以用最短的时间将游戏摸透,并且给他建议。

  如果他没有兴趣,通常那款游戏的销路都很惨。

  “元宁,我一定是听错了对不对……”马克刚从健身房过来,连衣服都还没换,就冲到他房间里。

  虽然他跟戴维斯一向不对盘,但还是会互通消息的。

  “什么东西?”

  “戴维斯说你不打算回纽约了?那你的艺廊怎么办?”

  那个设计新颖的艺廊,有多少人梦想着在那里展出,光是这个艺廊就能帮他赚进数百万英镑。他一直想着元宁虽然退休,但还是会留在纽约提携后进。

  元宁回过头,“当然是交给你呀。”

  “我?元宁,你不要开玩笑,我虽然身强体壮,不过禁不起吓。”

  “我认真的呀。”他一边跟他说话,还能轻松过了关卡。

  “那你真的要回伦敦接管联合集团?”想到戴维斯那得意的嘴脸,马克就不甘心。

  “没有呀。”他心不在焉的说:“我要留在台湾。”

  “你要留在台湾,做什么?”

  他知道元宁的母亲是台湾人,或许如此,他才特别喜欢这个拥挤却友善的小岛。

  “卖咖啡。”

  “呃,卖咖啡?”

  这三个字把马克吓坏了,但是大叫出声的却是躲在门外偷听的戴维斯。

  “我是不是听错什么了?”

  戴维斯还在高兴着自己终于能够大功告成的回伦敦总部,成为元宁真正的好帮手。

  他这个企业精英到现在还无用武之地,他很难过呀!

  “没有听错,我的确是那么说的。”元宁一副心情很好的轻松模样,“我要卖咖啡。”

  这下不得了!

  一个顶尖的摄影人才居然要去卖咖啡?

  而戴维斯更是想哭,他觉得自己离联合集团的高级特助之路越来越远了。

  不得了,这事得赶快报告老魏斯顿才行。

  第三章

  文海婧穿上围裙,才刚转过身去弯腰整理咖啡杯,系在门上的风铃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

  那表示有人推开门,她很高兴的说:“欢迎光临。”

  开门至今六个多小时,总算有客人上门了,这怎能不叫她打心眼笑出来?

  那人在门口站了一下,虽然戴着墨镜,但文海婧知道他在打量着店里的装潢和摆设,大多数的人都会有这种习惯。

  而一个称职的主人应该在客人感到不自在之前,先主动招呼并且为他介绍合适的座位。

  他是个打扮入时的男人,从他站在门口的从容姿势看来,他很习惯接受别人的注目,这样的人适合坐巴台,也一定喜欢坐在那。

  她顺手拿起Memo,脸上带着客气而礼貌的微笑,“先生,坐巴台好吗?”

  他点点头,在她的引领下坐上吧枱前的高脚椅。

  “需要我帮你介绍吗?”文海婧倒了一杯柠檬水给他,礼貌的问。

  “不用了,我自己看。”元宁看了看手工制的Menu,皱了皱眉,“就这样?”

  文海婧不大明白他的问题,纳闷的说:“有什么问题吗?”

  “这里是咖啡屋。”

  他的手指轻轻的点着枱面,似乎有几分的不悦。

  “是的。”文海婧客气的回答,心里却暗骂着:废话,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就算看不出来,外面的招牌也够明显了吧?

  “所以只卖咖啡?真奇怪了,我以为会有简餐或是小蛋糕之类的。”

  “我们只卖咖啡,以及一些手工蜜饯、果酱。”理由,应该不用跟这位客人解释吧?

  “那我肚子饿怎么办?”元宁两手交握,用大拇指顶着下巴,隔着墨镜紧紧的盯著文海婧。

  他看着她脸上丰富多变的表情。原来这是没有喝醉的她……味道完全不同!

  眼前的她精明、俐落,看得出来很难缠。

  “你可以到隔壁的餐厅吃饭。”她给了他一个好建议,事实上他的态度让她觉得他像是来找麻烦的。

  “可是我希望能喝到这里的咖啡,同时又能填饱肚子。”他很坚持这点,“除了外带,你有什么好方法?”

  “对不起,先生。我们的咖啡原本就不能外带的。”

  她很坚持现煮咖啡在最适度的时候品尝,每个到玛琪雅朵的客人都能享受到最香醇的咖啡,还有宁静的气氛。

  元宁微微的笑了,“原则挺多的,这样赚得到钱吗?”

  “老板喜欢就好。”

  这人未免太逾矩,也太不懂礼貌了吧。

  要不是他是客人,她一定当场奉送两粒超大白眼和晚娘脸孔。

  他摇摇头,反驳了她,“不,老板并不喜欢。而且他打算改变这一切。”

  他站起身来,环顾着室内,飘进耳里的正好是Kat  King  Cole的When  I  fall  in  love。

  “看看这里的装潢……”他看了看,修正他的话。“这里有装潢吗?摆设老气又不合时宜,音乐选得也不好,现在的年轻人不听爵士了。里面灯光太暗,感觉店更小、更乱。外面看不到里面,吸引不了路过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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