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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拥抱愈寂寞 page 1 作者:蔚湛

  楔子

  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名称听起来有些耳熟,却让人总想不起来是在哪听过的。

  其实,这公司的产品充斥人们周遭,只是忙碌的现代人很少注意到。

  一早起来要用的牙膏、洗面皂、刮胡泡沫,出门前抹的发雕定型液、防晒乳,上了一天辛苦的班,回到家里洗个舒服的澡,用的精油皂、洗发精、润发乳,甚至是生发水,还有那些吃的喝的抹的保养品,几乎全都是联合化学出产的,不然就是经由它从国外代理的。

  陶浅兰就是这间公司的员工。

  主修企管的她,大学一毕业,就顺利应征到这间大公司里的会计职位,做了没多久,上司欣赏她对数字异常敏锐的过人天分,于是被派到另一个部门,做议价组的组员,到了第三年,小有成绩,她已经升职成组长了。

  若能为公司压低一块钱的成本,就等于为公司多赚进一块钱的利润。所以,陶浅兰觉得虽然自己只是个小小螺丝钉,却也是个不可或缺的螺丝钉,这样一想,她就愈来愈喜欢这个工作,也很享受工作为她带来的成就感。

  台北市某个夏天的傍晚——

  「这是EMS的报价单。」陶浅兰迅速走进公司,把文件夹放在上司的办公桌上。今天的她穿著白衬衫、黑色A字裙,看起来很干练专业。「我今天还有事,不能加班,先走了,拜。」她深呼吸几下,调匀气息。傍晚时分的台北车潮真的很有本事把人逼疯。

  「哇!」上司杨培妮拿起文件翻看。「每公撮五块二五?你怎么办到的?」

  整整少了一块多,真不愧是今年度最佳议价高手、公司的超级黑马、业界的新宠儿。其实她得到小道消息,听说对手公司已经锁定口口标,想要把浅兰挖走。

  「跑了九间公司,一间一间压低,到了下个公司再报上个公司的价。」足足让她跑了两天。心得是,夏季的台北市不是人住的,在大太阳底下跑case是残忍的酷刑,热到差点让人脑袋糊烂。

  「棒。」培妮笑咪咪,小心翼翼把机密文件收到抽屉,上锁。「晚上有没有事?我带你去找乐子,庆祝一下。」

  杨培妮几乎不曾找过公司的任何人参与下班后的活动,她把工作跟生活分得很清楚。找浅兰去的原因之一,除了她们本来就是朋友外,还因为浅兰平时完全不和公司的人搅在一起扯八卦,认真负责做事,很把这工作当一回事。她欣赏尊敬工作的女人,陶浅兰就有这种过人的特质。

  「晚上我有事。」浅兰想了会儿,婉拒。培妮不是第一次约她了,虽然还是心动,但是她没犹豫太久,因为今晚已经和男友先约好了。

  「喔,差点又忘了,你是有家室的人嘛。」培妮手撑着头,冷冷地哼了声。

  终于等到男友修完MBA回国了嘛,小俩口听说即将要订婚,这个美丽的童话故事不用浅兰自己报告,她已经听公司里不少人歌功颂德过了。从来不曾感觉到眼前这张娃娃脸何时曾显露恋爱光彩,转眼就要踏进爱情的坟墓……

  无趣,她觉得很无趣。

  身为现代女性的她,可以理解婚姻的理由,却很难苟同。

  「改天嘛,」望了下手表,心里有些着急,好脾气的浅兰仍耐着性子说。「我们可以再约呀!」

  「你到底是在急什么啊?」培妮悠哉翻找包包,找着钥匙。

  「一整家子在等我做饭吃,当然很急……」唉,不小心说溜嘴了,陶浅兰有些后悔。

  「喔?」培妮站起身,伸伸懒腰,口气有些讥讽。「认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原来你是孝女,一下班就急着赶回家煮饭给老妈吃啊?」

  「唉,不是啦……」人太老实了,就是有这个坏处。明明不太想讲自己的事,还是忍不住说了。「我男友家今天家庭聚会,由我负责掌厨。」

  培妮没啥不好,外表光鲜亮丽、直来直往,事业上精明干练,生活精彩绝伦,她永远该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自己则是甘于维持现状。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培妮不可能体会她所想要的平凡幸福,所以她实在不想讲太多。

  果然……培妮冷笑。「还没嫁就迫不及待想当菲佣了?」

  光想那个画面,一家人和乐融融,其中夹着浅兰一个外人,煮饭洗米陪笑脸,看电视找话题收碗盘装贤淑,还得听一家子说着外人不懂的冷笑话,她超想吐。

  「培妮……」浅兰无力。「可以让我走了吗?」她还得赶搭捷运,到男友家附近的生鲜超市买东西,再不快点就没时间了。

  「我载你去吧,」培妮拎起包包,轻快地说。「你不陪我,我就自己去找乐子喽。」她一旋身,踩着亮红尖头高跟鞋,登登登走在前头,微昂的下巴有些骄傲,黑色民族风裙摆优雅轻扬。

  浅兰跟在后头,像培妮的影子。

  一黑一白,一亮一暗,形成强烈的对比,亮了路人的眼睛。

  浅兰望着培妮美丽的背影,羡慕她过人的自信,她幻想像培妮这样的人生活会是如何精彩,可惜她没勇气去过那样的生活,于是甘心选择跟在培妮的后头,这样浅兰已很满足。

  她们是联合化学公司里公认的两大美女。可惜一个快订婚了,即将要死会,另一个虽没死会,但风格太强烈、气势太凌厉,男人望之却步,跟死会了没两样。

  第一章

  台风刚过,菜农处境堪怜,家庭主妇更可怜,为了等一下要抢一把特价十块的葱,超市里人人蓄势待发,就怕错失抢葱的大好时机。

  准婆婆爱吃茭白笋,要选根部肥厚、颜色白皙的,浅兰光选出最好的那盒就花了一会儿时间。小姑就更麻烦了,要吃葱爆牛肉,牛肉一定要条状不能片状,说片状的咬劲差,条状的牛肉还强调一定要美国牛,更别说葱了,要用抢的,否则比牛肉还贵。

  站在冷冻柜前,浅兰挑选牛肉,正在心里盘算差价,忽地想到刚刚培妮的车子停红灯时说的话——

  「既然要你买菜,他干么不体贴一点来接你呢?他要上班,你也要上班啊,怎么?男人上班就比较累、比较伟大吗?」

  当时的她很想替自己的男友辩驳,却无话可说。因为他没来接她,这是事实。而且她今天上班特别累,也是事实。她没有告诉男友,是因为他很少关心她的工作情形。

  刚下了车,外头飘着薄雨,此刻浅兰微湿的手臂因为超市里冷气太强,起了一些鸡皮疙瘩。

  匆匆把选好的牛肉放到推车里,她想起了自己的爸妈,也想起了彷佛很久没回家看他们,更不用提做饭给他们吃了。

  「所以啊,我觉得女人既伟大又可怜。」转头去物色虾仁时,浅兰脑海又浮现培妮说的话。「离开生养的父母,去叫别人爸妈,伺候别人的爸妈,如果不是因为爱惨了那个男人,有什么必要做这么伟大的牺牲?」

  这不叫牺牲啊,是心甘情愿……

  她这么对培妮说时,培妮送了她一个白眼,要她不要自欺欺人。

  真是的,她才没有自欺欺人,绝对没有,只是没想过要替自己争取些什么权利罢了。

  今天踩着高跟鞋跑了好几间公司,小腿酸得要命,还有些浮肿。跟着欧巴桑家庭主妇抢购特价蔬菜,浅兰觉得此时的自己好狼狈,原本在阳光底下会发亮的白榇衫,现在跟她的心情一样,灰扑扑的。

  「他当然应该来公司接你下班,帮你付帐、帮你提重重的购物袋,在你下厨弄得满身油烟时,用感激涕零的眼神望着你,在吃你煮的菜时,要拚命称赞,吃完了要洗碗,就算是你心甘情愿洗,他也要随伺一旁,随时准备递上毛巾让你擦干手,然后很恶心地说,你煮的菜真好吃,这辈子除了我,你不准让其它男人有这种口福喔……」

  天啊!

  浅兰用力甩甩头,好想把培妮的声音和影像狠狠抛出脑袋,但怎么搞的,以前没想过的问题,今天却像被下了咒似的,一直重复倒带想个不停?

  为了抢公公爱吃的青江菜,她差点被挤到太平洋,跌个狗吃屎。看了看手表,啊,快六点半了,再不买快点,待会儿回去,好立息变恶意、贤慧变嫌弃。

  广播响起,每日一物大特卖,今天是一把只要十块钱的葱,大家冲冲冲。

  浅兰豁出去,也跟着冲。

  要是没买到,外头一把可是五倍价格,婆婆会泣血。虽然男友家有钱,买菜的钱也是他出的,可赵家白手起家,婆婆是出了名的精打细算,浅兰自己因为工作的关系,也变得很会算,婆婆就刚好最爱她这一点。所以要卖力、要使劲,绝对要抢到两、三把回家。

  一把十块的葱让大家疯狂,推挤之间脚板被踩、衣服被扯、被插队都是常有的事,在这群亟需被镇压的暴民之中,浅兰凭着工作时训练出来的不屈不挠精神,硬是抢到三把葱。

  她头发乱了、高跟鞋被踩脏、衬衫绉掉、窄裙微歪……

  冷气极强,浅兰的额上背上却冒了细汗,比跑厂商还狼狈。

  够了、真是够了,感觉爆累,耳里却好象还听得到培妮的轻笑——

  「你心中那个疑问,总有一天会爆发,当你指着他的脸咆哮,『为什么你从来不肯接我下班?』结果他一脸莫名其妙,『你又没要我接你?』他不细心就算了,还把所有的问题全都推给你,这就是男人!」

  培妮放肆的笑声在脑里盘旋。浅兰把葱砸到推车里,她有些愤怒,却不想去仔细推敲心里的感受。

  大学时刚交往,赵毓文会骑着机车去女宿舍接她,偶尔下雨太阳大,她就自己坐公车去他学校找他。后来他当兵了,她买了辆二手车,开始在他放假收假时接送。

  当完兵,他去国外念MBA,半年回来一次,她的小二手车变成台北和桃园机场的接驳车,常常一个人开去,一个人孤单开回。赵毓文最常讲的话,就是「你要来找我吗?」简直变成他的口头禅。

  交往七年,她变得独立,这种不爱麻烦别人的个性,是被谁训练出来的?

  她未曾抱怨过什么,反正两人总是聚少离多,能相处的时候就要尽量珍惜。

  要她煮饭给他家人吃,可以;要她自己搭捷运到他家附近买菜,可以;要她提着一大堆食材赶时间,可以……这些都可以,可是,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来接接她?

  浅兰想到培妮把车开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女人就是生来让人宠的,不能让人宠的不是女人。」

  培妮的观点是有一点点大女人主义,可是,说真的,赵毓文宠她吗?

  茫然伫在推车前,浅兰瞬间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时间,忘了到底要赶去哪里做什么事。心里突然浮现一句从来未曾想过的话:「他值得你为他做的一切吗?」

  此时,有人撞到她肩膀,差点把她撞倒,一双有力的健臂适时抓住她臂膀,掌心的温度覆在她冰冷的皮肤上,温暖得让人心悸。

  「不好意思。」男子马上对她道歉,浅兰摇摇头,抬眼望向他。

  那是一双会飞扬的眼睛,善良而迷人。

  等她站稳,骆恩与才放开她的手臂。像洋娃娃般的美女,总是特别让男人目光驻留,他毫不吝啬地展现男性的礼貌贴心。

  骆恩与和美女对望,她双眸温柔,沈静如水,恬静的气质让他眼睛一亮。

  他微笑,望着她呆呆的表情,望着她烫得笔直的白榇衫,她柔亮的黑发,还有她身旁装得满满的推车。

  一会儿后,他忍不住开口了——

  「可以让给我一把葱吗?拜托。」骆恩与不好意思地对她笑着。「有个老太太要煮饭给放暑假的孙子吃,可是抢不到葱,她拜托我,结果我也没抢到,还是帮不上她的忙……」他耸肩,眨眨眼,戏谵地说:「你们太厉害了。」

  听他这么说,浅兰笑了,同时立刻从推车里拿出两把葱递给他。「拿去吧!」

  「你自己够用吗?」她的毫不考虑让他讶异,这两把葱的价格水涨船高,价值早就不只二十元,从善良的女人手上得来,更是无价。

  「够了。」浅兰直点头。

  「谢谢。」他笑了,眼尾旁有浅浅的鱼尾纹,有这种笑容的人通常  EQ高,社交能力好,也让人目眩神迷。「你真好。」

  「不用客气啦……」她慌忙摆手,感觉脸颊微微发烫。

  两人就这么伫立了好一会儿,刚才一路说赶时间的浅兰不知为何,这下好象没那么赶了。骆恩与也不急着离去,他欲言又止,很想再跟她多聊几句,望着她推车里满满的东西,他隐约了解了一些事实,这事实让他好生失望。

  「能吃到你煮的东西,应该很幸福。」

  因为不喜欢被拘束的感觉,他一个人住,也常常一个人吃饭,有时也向往平实的生活,眼前的她,意外地符合他一切的想象。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由她买的分量判断,应该是个有家室的人了。

  「呃……」浅兰愣住。

  他说这些话的意思是……什么?

  是对她有意思,或根本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也许只是因为她大方地把葱让给他,于是他送了句好听的场面话?不管怎么说,从陌生男子口中听到这句话,她心里结实地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她对未来编织过的所有美好画面、绮丽想象,竟在这一瞬间,全套上了这男人的模样。

  骆恩与微笑,还想说些什么,问个名字或电话,什么都好,但他却什么都没做。

  说真的,才短短几秒的接触,他感觉到了某种叫心动的东西。然而这样错过是否真成了遗憾?只有错过了才知道答案。

  况且他还不急着被套牢,而这女人的眼神看来很认真,那是警讯,她满满的推车,一副要赶回家做饭的模样,也是警讯。

  于是骆恩与浅笑跟她挥手道别,只能在心里大叹无缘。

  浅兰怔怔地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她想起自己心里那座古老的时钟。

  长年待在幽暗的角落,她以为自己心里的时钟老早就坏了,当触及他那双眼睛,她才惊讶地发现——古钟不是坏了,而是没电。

  只是一个眼神,说了几句话,电光石火问,她心里那座古钟的钟摆摇了,时针开始跳动,滴答滴答,她双脸倏地胀红。

  那是心动,她竟然清楚地发现,自己心动了。

  初恋没这么强烈的感觉,交往了七年也不曾有过这么明显的感受。浅兰讶异,她双眼发直,胸口剧烈起伏。

  这是怎么一回事?

  手机刚好在这时响起,她慌忙地从包包翻出手机,喂喂喂了几声,听见赵毓文有些着急的声音——

  「你在哪里?!怎么这么久?家里的人饿肚子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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