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喜欢
所以我愿意
和你相偎
邯中业将车子停好在自家的庭院门前,却意外的看到他的家里竟然灯火通明!莫非他家遭小偷了?
不!不可能,现在的小偷再怎么大胆,也不可能这么放肆,偷东西还开灯哩!
邯中业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回家,一打开门,只见客厅里的电视是开着的,几盘水果、冷饮零星的摆在桌上。
“你回来了啊?”一个女人穿着他的汗衫、短裤,头发随便的盘在后脑勺,一副很悠闲的模样。
奇怪?这个女人怎么有些眼熟?邯中业用力的眨眨眼,想把她看清楚。
“怎么?你不认得我啦?”女人咧着嘴笑,一副倾城倾国的笑颜。
她朝着他走近,以纤纤玉指不断的指着自己的鼻头说:“我呀我啦!你老婆呀!你忘了吗?”她开始自我介绍。邯中业终于想起来了。
她是于知燕——他那个已经离缘的妻子。
只不过………他们是三年不见了。
“你变了。”她变得比以前更率性,也更野了,他几乎要认不出她的模样。
“变老了吗?”于知燕不怎么紧张地随口一问。
他知道她是在开玩笑。
她虽然爱美,但却不是那种会介意自己变老的女人,如果她介意,她不会日夜颠倒,总是当个画伏夜出的夜猫子。
她爱玩甚于爱美。
“你是怎么进来的?”他换了个问题问,不想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于知燕从短裤里掏出一串钥匙。“你的习惯没改,我在花圃下找到的。”她把他的钥匙还给他,还嘱咐他要小心一点。“我若是坏人,想要进来你家干坏事根本就易如反掌。”
他把钥匙藏在花圃下,是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歹人。
“你再这样随意的把钥匙放在花圃下,那你家的锁也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了。你别这么看我,我是好意的提醒你,现在世道不好,光天化日之下都有人抢劫,你还如此的不小心,让歹人有可趁之机。”她跳上沙发椅,盘腿坐在沙发上,昂起脸,突然问起他的家人。“你老婆呢?”
老婆?!
他愣了一下,因为,他先想起的老婆竟然是她!可是她早已下堂求去,不是他的老婆了,他干嘛还老惦记着她呢?
“我没再娶,你知道的不是吗?”他抽掉挂在脖子上的领带,唤好室内鞋,走进厨房拿水喝。
于知燕跳下沙发,跟在他的后头走。
“你又知道我知道你没再娶的事了吗?”
“你身上穿着我的汗衫跟短裤,足以见得你曾经去过我的卧室,看过我的衣橱,你不会没发现我的卧房里只有我一个人住的事实。”
他的推论还满合理的,于知燕频频点头,承认自己的确是发现他还没娶老婆的事实。“顺便告诉你一件事,我把我带来的行李全搬进你家的客房里了。”他没有家累,她刚好办事,因为,这样就算她理所当然的人侵他家,都没有人可以管得了她。
“你的行李在我的客房里!”邯中业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着实不怎么乐意见到她这么任性的闯进他的生活。
“嗯哼!”她点点头。
“为什么?”
“因为我没地方住,所以只好来投靠你了,你不介意吧?”于知燕的目光中带着一丝祈求的神色,一副可怜的模样。
她明知道他向来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只是他不了解,“为什么你非得来跟我住不可?”
“我不是说过,我没住的地方吗?”
“你可以回老家。”
“我不要回台南。”台南是个古老的城市,而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都会女郎,如果住在台南,她绝对会闷死的。
“你就收留我一阵子吧!过阵子等我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就离开,绝对不会防碍到你。”她举手发誓,脸上没有半点真诚。
他要是真的相信她的誓言,那他就是个十足的傻子。
邯中业板下脸问:“你怎么知道你现在硬是闯进我的生活,就不算是防碍了我的日子?”
“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如果有女朋友呢?你来了,我女朋友要是吃起醋,以为你跟我之间有什么暧昧,你能负责吗?”
“你有女朋友吗?”她不答反问。
他没回答。
他不答,她就当他是有了。“那你的女朋友为什么不搬来跟你一起住?我去过你的卧房跟浴室,那里完全没有女人的盥洗用具。”所以她才笃定他仍然是单身一个,因此大胆地搬过来。
“我还以为你仍然是孤家寡人一个呢!”她完全没想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如果邯中业够聪明,他就该顺着她的话说谎,让于知燕真的认为他已经有女朋友了,然后要她拿着她的行李,远远的滚离他的生活,但——他没有。
面对于知燕,他还是实话实说地表明,“我没有固定交往的对象。”
“所以我可以住下来了对吗?”于知燕的眼中立刻闪着慧黠的亮光,一副她早就料到的得意表情。
她真的一点都没有变,总是以很迂回的手法达到她想要的目的,邯中业不禁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气馁。
“是的,你可以住下来,直到你找到工作或是新的住处。”对她,邯中业从来做不到狠心的拒绝。
他记得他们两个当初交往时,就是像现在这个样子——她霸道、他顺从,在他的生命中,仿佛只要她一接近,他便会无条件的接受她所有的要求,不管是有理的还是无理的。
而他们两个究竟是怎么会牵连在一起的呢?
这就要从她大三那年说起了——
那时,是她跟她的那群狐朋狗友们打了个赌,而她输了吧?!
“不会吧!这个拙男!”于知燕瞪着前方那个书呆子,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喂喂喂!你们这样太过分了哟!找这种货色来让我勾引,根本就是存心想为难我嘛!”她狠狠的瞪了朋友一眼,摆明了她根本“不呷意”他们找来的男人。
而她那群狐朋狗友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最基本的礼义廉耻,看到她的为难之后,还很厚脸皮的撂下一句话,“愿赌服输。”
“怎么?知燕,你该不会是输不起吧?”
“或者是你认为你的魅力不足以勾引那个书呆子?”
“不会吧?知燕,你是大伙公认的处男杀手耶!”在T大有个流言,说在于知燕身边方圆百尺内没一个是处男,换言之,只要于知燕肯放下身段去勾引一个男人,那么,那个男人便会乖乖的臣服于她的裙下,至今无一人能幸免。
“激将法对我无效,你们省省口水吧!”于知燕挥挥手,叫他们别再浪费唇舌,她不受那种激将法的影响。
“这种小把戏也想唬弄我于知燕,你们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好,不玩激将法的游戏,就说我们刚刚的赌约吧!是你说的,如果你不依约定行事,那你就要连清着我们几个吃三个月的午餐,而我们这群死党男男女女加起来,不多啦!就七个而已。”
七个?!七个还叫而已啊!
于知燕的脸都绿了一半。
这七个吸血鬼各个都是败家子、败家女,每天的零用钱都花在吃喝玩乐上,花钱如流水,从来钞票大把大把的砸,也没见他们哪个人眨过一下眼睛;而她于知燕倒也不是小气,偶尔她也会请客,只是——七个?!七个耶!
她竟然要供应他们七个吸血鬼长达三个月的午餐!
开什么玩笑,他们当她家是开银行的,还是印钞票的啊?她爱玩归爱玩,可玩的可都是她的辛苦钱,她哪来那么多的闲钱去供应这些富家子弟们吃午餐啊!
“我看我还是去钓那个拙男算了。”
“三个月喔!”依规定,于知燕一旦钓上那个拙男,就必须跟他交往三个月。
“而且这三个月的期间,你不能找我们出来玩。”
“也不可以勾引别的男人。”
“更不能去找牛郎上床。”
“拜托,我哪那么没品啊!还花钱找牛郎哩!”于知燕瞪大眼睛抗议起来。
“唉!知燕,那你就太不了解你自己的个性了,平时有一大堆的狂蜂浪蝶围绕在你身边,你当然不用花钱去找牛郎寻欢作乐,但是,一旦受限于约定,你不能狂钓男人,更不能跟那些爱慕你的人出去狂欢……”
“那又怎样?”
“不怎么样,我们只是觉得你一定会捺不住寂寞的。”
“我捺不住寂寞就会去找牛郎?啐!你们也太看不起我了吧!”于知燕始终相信自己是个有操守的女人。
她爱玩归爱玩,但还不至于花钱去找男人玩,这样太贬低自己的身价了,不是她于知燕会做的事。
“你们太杞人忧天了。”
“希望啰!”七个死党笑得怪诡异的,似乎不怎么相信于知燕的话。
本来嘛!打从他们大一认识于知燕的那天起,于知燕就像一只花蝴蝶似的,穿逡于不同的男人之间。
在于知燕的眼中,男人只有对眼跟不对眼之分,什么年龄、体重、家世背景,她全都可以不加以理会。
为此,她曾跟一个五十几岁的老教授谈过恋爱,原因无他,只因那个老教授是个中美混血儿,而且很显然的是混美国那边的血多了一点,因为,那个老教授长得像李察吉尔。
于知燕一进T大,就相中了老教授,那段日子她是媚态使尽,用了所有的方法引起老教授的注意。而依她那狐媚的眼睛。流水般的眼波,才一眨眼,就让老教授的三魂七魄全被勾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
不到三天,那老教授心中所有的道德观念终于输给心中的邪念与欲望,于是,老教授义无反顾的展开他的黄昏之恋,寻求他生命中的第二春,且完全无视于学校的压力与社会的舆论,毅然决然地选择和她在一起。
而她的名声就是这样闯荡开来的,于知燕成了T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而她与老教授的爱情只维持了短短的一个月。一个月后,老教授被学校解聘,两人分隔两地,不能长相厮守。
于是,于知燕很快的就花心的找到了另一个新目标。
那是他们学校有名的才子,是个傲脾气的艺术家,而所谓艺术家的定义就是作品有没有人欣赏不要紧,重要的是个性要够怪、脾气要够坏。
那位才子虽然是出了名的棺材脸,但论长相、身材都还算可以,更重要的是,那个棺材脸的肚子里还真的有点墨水,那些幕名而来的女性同胞多得不计其数,然而,每个跟他表白过的女孩,在表白后都带着一颗破碎的心锻羽而归、无功而返。
于知燕足足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才让那个棺材脸成了她的裙下拜臣,可这段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却只短短地维持了半个月,她就甩了他,理由是她厌了、倦了
就为了一个厌了、倦了的理由,于知燕莫名其妙的甩掉棺材脸,而这让慕她名而来追求她的人变得更多了。
在那些人当中多的是看戏的人,但其中不乏有自诩为潇洒的公子哥们,他们向来花钱大方,认为全天底下没什么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而那当然也包括了爱情。
那些“火坑孝子”只是送送于知燕上下学,以及偶尔与她约约小会,便以为自己已经钓上她,孰不知在她的眼中,她只当他们是“柴可夫司机”罢了。
她只是因为爱玩,才会跟他们出去约会,这其中有的只是利用,全然没有爱情成分。
升大二那年,全T大的人几乎都认清了于知燕的个性。
大伙都知道于知燕是坦白的、直率的,但她却是绝对的没良心。
然而,于知燕的自私自利却没有吓退那些爱慕者,一些自认为痴情可以打动恶女心的笨男人仍然接踱而至的来向她挑战。
他们有的在花前、在月下对着她唱情歌;有的在大雨滂论的夜里苦守在她的宿舍前,只为了一诉衷情;有人甚至清晨四点多就起床,只为了攀一朵初绽放且花瓣上还沾着朝露的花朵送给她……
所有痴情的举动他们都做尽了,但那个没心、没肝、没眼泪的于知燕照常花心、照常流连花丛,玩得不亦乐乎。
那些痴情男在无功而返后,各个沮丧得不断检讨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好,所以才不能留住佳人的心?
但他们错了,他们错在太自以为是,错在他们错估了浪女的天性。
于知燕是只花蝴蝶,她爱流连花丛、拈花惹草,那是她的天性,除非自己飞累了,想歇脚之外,谁都不能改变她花心的个性。
因为,要征服一个花心的人,靠的不是痴心,而是——运气。
于知燕的真命天子必须选对了时间出现,才能幸运的得到她的人;不过,照现在她换男朋友的速度看来,她的真命天子可能还得等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出现,因为,她历任的男朋友中从来没有一个人跟她的交往能超过两个月的。
而眼前这个拙男,则会是于知燕人生中最大的挑战。
于知燕的死党们带着看戏的心情,看着前面正捧着一大堆书的男人朝校门的方向走去。
于知燕顺着死党们的视线看过去,她也看到那个拙男了。
我的妈妈咪呀!
于知燕不忍卒睹的皱了脸、眯上眼。
他竟然跌倒了!
那么大的人还跌倒,他……也可以算是奇葩一个了,只是这个奇葩即将是她的男朋友——哎哟……
“我可不可以不要啊?”于知燕转头向死党们求饶。
死党们各个笑得好和善、好客气,还直点头说:“可以啊!”
“真的?!”于知燕的眼睛当下亮了起来。
“当然,只要你愿意请我们几个三个月午餐的话……”
“你们去死吧!”教她花那么大的一笔钱去供养他们七个?作梦!“要我花钱请你们几个,那我宁可去钓那个拙男。”
“那你就去吧!”死党们摆明了就是想看一出好戏。
于知燕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她拉正一下自己的衣服,深吸一口气后才往前走,此时,她那不苟言笑的脸孔、严肃的表情,活像是正要上战场打仗的勇士。
这是于知燕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第一次笑得这么难看,因为,这个拙男是她这辈子都不会看上眼的男人,而现在她却要为了一个赌约牺牲、奉献自己的三个月时间来跟这个男人维持关系。
于知燕一想到这里,嘴角就忍不住开始抽搐,但她却还得勉强自己迎上前去,弯下腰来帮那个走路还会跌倒的男人捡起掉了一地的书本。
上帝啊!救救她吧……
于知燕捧着心脏,痛苦万分的蹲下去,佯装好心的帮拙男捡东西。
“于知燕!”
那拙男竟开口了!
吓!他竟然知道她的名字?!
于知燕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下,随即又恢复她该有的镇定,心想,大概是因为她的名气太大,而这个拙男既然跟她读同一个校园,会知道她也不算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