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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公主酷狼君 page 1 作者:梅贝尔(梅贝儿)

  第一章

  九里镇,顾名思义,从镇首到镇尾,不多也不少,刚好九里长。

  在北方,像九里镇这样的小镇多的不胜枚举,不过,却很少像它那么出名,原因无它,只因九里镇最接近狼王居住的王宫,虽然尚隔了有数十里远,但人们只要一仰头,就看得见王宫最高的塔顶。

  镇上大部份住的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南方人若夹在其中,很容易就分辨出来,因为南方人的骨架较瘦长,不似北方人高大,五官都较为突出,肤色也较深。

  街上人来人往,彼此都像一家人,见了面皆热络的打招呼;在这样的小镇上,彼此想不熟悉对方也很难,只要某户人家娶媳妇或嫁女儿,不消半天,就可传遍整个小镇了。

  人群中出现一名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身材纤细修长,一眼就知道他是打外地来的,只见他头戴布帽,满是补钉的衣服,一双黑色泛白的布鞋,手执打狗棒,肩上背着大布袋,坦坦荡荡的晃着,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太阳缓缓落下,气温也随着降低,一阵冷风从远处的沙漠吹来,小乞丐缩了缩身子,从大布袋内取了一件也是缝满补钉的短袄穿上,又继续他的旅程。

  这是哪门子的鬼天气啊!小乞丐心中嘀咕着,早上分明热得可以闷死人,一到晚上,却开始凉起来,看情形还会更冷,今晚得快点找个避风落脚的地方才行。

  他不自在的摸摸脸颊,有股冲动想洗把脸,尽管他只刻意的在脸上划上两三道污痕,但天性爱美,岂能容忍一点脏污在他白皙的肌肤上,一双丹凤眼往上翻了翻,他无奈的垂放下手。忍耐!忍耐!他在心中为自己打气,要扮乞丐就要扮得像,谁见过干干净净的乞丐呢?要怨要恨也该记在那位远近驰名、骁勇善战的狼王头上,要不是他,他怎么会落到有家归不得的窘境?

  四处张望,他挑了靠墙角的地方,拍去地上的灰尘,这才放心的坐下,将一只破碗置在地上,开始准备做生意了。

  “好心的大爷、大婶,施舍一下吧!”他瞅着从面前走过的路人,面露哀求的道:“可怜我这小乞丐流落异乡,无依无靠,好心的大爷、大婶一定会有好报的。”

  奇了,怎么这镇上的人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乞求了老半天,连点收获都没有,会不会是他的方式错了?应该不会吧!将衣服行头卖给他的乞丐明明讲解得很清楚,他完全照他的方式做了啊!是不是他的样子不够可怜?

  “呜……伯伯、叔叔、婶婶、姨妈……可怜可怜我这小乞丐,从小就被爹娘拋弃,身体又不好,咳……”他故意咳了几声,又道:“想工作又没人要用,所以流浪到贵镇,希望好心的叔叔、婶婶、爷爷、奶奶发发善心,同情同情小乞丐,咳……”

  “真的很可怜,你们看他皮包骨的模样,不知道几天没吃饭了。”

  有人开始停在他脚前了,小乞丐更卖力地咳了。

  “唉!咱们九里镇好久没出现乞丐了,听说南方的人都很穷,看情形是真的。”

  是啊?是啊!快把银子扔下来吧?他又假装干咳了几声。

  “你们看他咳个不停,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帮他找个大夫?”

  不用了,不用了,只要把银子留下来就好。小乞丐心里急死了,这些人真啰唆!

  “愈来愈冷了,咱们快回去吧!免得着凉了。”

  “是啊!走吧!走吧!”

  小乞丐瞪着一哄而散的人群。不会吧!那些人说了老半天,什么也没留下就走了?这地方的人究竟哪里有问题?望着空空的破碗,他叹口大气,从怀中取出一小块干粮,索然无味的啃着。

  当初他该扮个翩翩佳公子,而不是个人见人嫌的小乞丐,身上仅有的钱全买了这些破烂,肚子都填不饱,还妄想深入民心、体会民间疾苦;这是狼王的地盘,干他……不,干她云霏公主啥事?

  敢情这小乞丐竟是闹得黄金城鸡飞狗跳的逃婚新娘子,云霏公主是也!没错,她就是号称天下第一美女的云霏公主,自从那夜逃婚后,胡蒙瞎混的竟跑到狼王的领地,她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找那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狼王评评理,他随便放个风声,便害她由公主的身份沦落为乞丐,挨饿受冻、惨不忍睹,实在是气煞人了。

  云霏抹抹嘴,将剩下的干粮又收起来,这吃完了可没了,得留着明天吃。

  背起行里,准备找个地方碰碰运气。她跨上一家客栈的石阶,店小二见了连忙斥道:“这客栈不是你这乞丐可以进来的地方,出去!出去!”他挥着手,像在挥赶一只害虫似的。

  她赔笑道:“小二哥,你行行好,明儿个我有了钱一定付,请你施舍一碗饭吧!”

  “去,去,就算你有钱,我也不会议你进来;快走,再不走就对你不客气……客倌,快进来,本店应有尽有,包君满意。”店小二的表情可真是说变就变。

  这就是生意人势利的嘴脸,云霏总算见识到了,以前她总无法体会到这点,因她高贵的身份,很少有人敢对她无礼,她也就理所当然的接受,没想到这半个多月的流浪,使她领悟许多过去从末体会过的生活。

  “小二哥,你心肠好,财神爷一定每天来光顾你生意的,小二哥──”

  “叫你滚听到没有?妨碍本大爷做生意,小心我海扁你一顿,滚开!”

  店小二用手推了她一把,云霏一个没站稳,从石阶上摔下来,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她揉着摔疼的臀部,哀声道:“我小乞丐初到贵宝地,才知这就是你们九里镇的待客之道,算我来错了,原来狼王的子民全是一些恃强欺弱、见钱眼开之辈,唉!我看我小乞丐还是走的好。”

  “你敢污蔑我们王上,小乞丐,你是活腻了吗?”

  云霏抬头挺胸,理直气壮的问道:“难道不是吗?或许在你们眼里他是英雄,但在我小乞丐眼中,他只不过是个专门打家劫舍的强盗。”

  店小二慌张的左右细瞧,“小乞丐,你就算想死也别拖我下水,小心隔墙有耳。”

  “是吗?”她笑得有点贼,索性朗声道:“我懂了,小二哥是怕被狼王的密探听到你在说他的坏话──”

  “我……没有说,你乱栽赃!”他吓得舌头打了好几个结。

  “你明明有,还想拖我这可怜的小乞丐当垫背,狼王何等英明,一定会还我小乞丐的清白。”

  “你这奸诈的臭乞丐!”他见有人渐渐驻足聆听,表面上笑笑的,骨子里却想将这小乞丐碎尸万段。

  云霏故作震惊的表情叫道:“你怎么可以骂你们的王上奸诈呢?难道你不怕──唔!”一只手立刻捂住她的唇。

  “你到底想怎么样?”店小二上下两排牙齿摩擦得格格作响。

  云霏比比自己的嘴,他不放手她怎么说呢?

  店小二不情不愿的松开手,“说吧!”

  “不过是讨碗饭吃而已,小二哥别那么吝啬嘛!”

  “你想让我卷铺盖走路吗?我跟你有仇啊!”

  云霏一脸谄媚的道:“以小二哥的能力,别人可是争着要请你过去,况且,这客栈全靠小二哥一个人才支撑得下去,掌柜的可舍不得炒你鱿鱼。”

  高帽子人人爱戴,店小二被她这一吹捧,哪还有理由再推托拒绝。

  “那也不能让你光明正大的坐在里头,不如你从后面巷子进去,我吩咐厨房帮你盛碗饭。”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书上好象是这样说的,算了,就把它当作是一种磨练吧!

  “那就先谢过小二哥,改天再来打扰你。”

  “不……你不要再来了,快走吧!”他招架不住地猛催促云霏走,自言自语道:“这年头怎么专出一些麻烦人物?看来,九里镇从此不太平了。”

  ※  ※  ※

  吃了一碗大杂烩,云霏满足的打了个嗝,幸好她现在的身份不同,不然,她天仙般的形象就全都毁了。

  这小镇小归小,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头疼的是连块多余的瓦片都没有,她可不想夜宿街头,天气冷不打紧,万一睡姿不雅,不就被人看光了吗?还是找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屋子,像破庙、废屋都可以。

  “锵!锵!锵!”街的那一头传出敲锣的响声,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所有人一听到那声音,全都静止不动,似乎在等待什么。

  “出现了!出现了!”制造出噪音的人边跑边喊道:“大家快躲起来,出现了!”

  原本不动的人忽然全动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往四面八方散去,摆地摊的贩子顾不得地上吃饭的家伙,拔腿就跑,人人不是跑回自己家中,就是奔入客栈内,一家家门窗迅速的拉上。

  “大叔,出了什么事?大婶──”云霏站立在街中央,目睹着眼前的一切,究竟他们在怕什么?

  “有谁能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吗?”她有点像在对空气说话,因为根本没人理会她,只顾着逃命要紧。

  热闹的小镇一眨眼间变得像座死城,静的只听到咻咻的风声和她的呼吸声。

  “小兄弟,小兄弟。”是不是有人在叫她?

  从一处门缝中探出一张脸,她问道:“大叔,你叫我吗?”

  “快躲起来,别待在那边,赶紧找地方躲起来!”

  “干嘛躲起来?”她反问道,还是猜不透原因。

  那好心的中年人干脆将门再打开一些,急急地招手道:“你快过来,快到屋子里躲一下,再晚就来不及了。”

  云霏愣愣地被拉入屋里,“大叔,你们在怕什么东西吗?为什么大家都躲起来了?”

  “你是外地来的当然不知道,我们这镇上来了个可怕的怪物。”

  “怪物?真的吗?它长什么样子?”她兴致勃勃的问道,跟屋子里那一家四口的表情呈现强烈的对比。

  中年人的老婆搂着两个孩子躲在角落,“孩子的爹,你门有没有拴好?再用椅子堵好,免得让那小魔女跑进来。”

  中年人照她的话做,又道:“你只要不发出声音就好,那小魔头可厉害得很,还是小心为妙。”

  “大叔,你们都叫那怪物小魔女,它真的那么可怕吗?是不是跟传说中的怪物一样,有两个头或八只脚,要不然就是会吃人?”她那追根究底的个性可不是今天才有的,她就是非得弄清楚才甘心。

  “嘘!别说话,你听听,来了!来了!”

  她竖长耳朵倾听,除了远远飘来的铃铛声外什么也没有,瞧他们个个脸色发青,莫非那怪物真有三头六臂?这机会可不是每天有的,不看一眼岂不浪费。

  云霏不听他们的劝告,悄悄将窗子拉开一条缝,铃铛声愈来愈大,终于在门前停住了,屋里的人无不暂时停止呼吸。

  她瞧了一会儿,回过头质问道:“大叔,你骗人!哪有什么怪物,只有一个小女娃罢了!”

  “就……是她!”中年人的声音颤抖的厉害。

  那小女娃不会是狐仙变的吧?她透过细缝,以一只眼睛仔细的研究这“怪物”,瞧她不过十二、三岁,俏皮的圆脸上衬着一双浓眉大眼,菱形的小嘴边酒窝微现,此时她的嘴角像突发异想似的高扬着,就像个想恶作剧的顽童般,看她一身的打扮不似平常人家的孩子,身上的短袄皆用上好的金线车缝,脚上的短靴更是完全由兽皮制成。

  她跨坐在一匹迷你马背上,云霏从没见过这种新品种的小马,通体雪白,两眼黑不溜丢的,跟那小女娃倒挺相配的;铃铛声显然是从马额上垂挂的那两串铃铛传出的,这小女娃倒嚣张,明明知道人人都怕她,还特地挂上铃铛,让人家知道她要来了。

  “大叔,她是什么来历?”她转过头要问。咦?人跑哪里去了?在屋子找了一圈,原来他们一家人全躲在床底下。“大叔,她不过是个小孩子,你是大人耶!”她特地加强“大人”两个字。

  中年人垂头丧气道:“她我惹不起,我还有老婆小孩要养,得留着这条小命。”

  “拜托!大叔,她到底有什么本事把你们吓成这副德行?再凶、再坏,也只是个孩子,修理她一顿不就成了?”

  “你千万小声点!这小魔女可是很有来历的,若惹她生气,大家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云霏摊开手道:“好吧!愿间其详,她是哪座山中的怪物变成的?”

  “她叫贝烈兰,是烈云军师的幺妹,也是狼王最宠爱的人之一,这下明白了吗?她的靠山就是我们至高无上的王上,所以,根本没人敢对她怎么样。”

  “那又如何?”她十分不以为然,“她这样骚扰你们,难道你们不会去告她一状吗?倘若你们那个王上真有那么好,他一定会帮你们的。”

  中年人摇头道:“没有用的,平常老百姓想见王上一面是不可能的,说不定他也被蒙在鼓里。”

  “你们可真忠贞不二,到现在还在替他说话。大叔,她究竟做了什么事?别告诉我她会变法术。”

  “当然不是,她只是有事没事来镇上逛一逛,不巧若让她看到顺眼的人,她就命人将那人带进宫陪她玩。”

  “就这样?”

  “还有后半段,刚开始大家都很高兴能被邀请进宫,那可是天大的荣幸,却没想到隔了三天,原本用走的进去的人被抬了出来,人是活着,可是被整得非常凄惨,足足在家躺了三个月才复元,从此以后,只要她出现,所有人都落荒而逃。”

  “哇确!那么离奇,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

  她的好奇心完全被挑起了,难怪他们叫她小魔女,她倒想见识见识。

  云霏重新回到窗前,贝烈兰似乎正在找寻下一个目标,云霏紧张的差点就整个人爬出窗外。

  “你要害死我们吗?窗子关紧一点好不好?”中年人扯住她的衣服将她拖进来。

  “不要拉我啦!她已经走到前面去了。”

  贝烈兰环顾四周,笑容愈来愈显得诡异,这简直有点像猫捉老鼠,她是猫,而他们这些人则是老鼠,再逃也逃不出猫的手掌心。

  只见她作势要下马,马虽是迷你型的,不过,高度算满高的,她一只脚尖先探了探,采到了地面后,才要放下另一只脚,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一个不稳,她双手急着抓缰绳,身子已往下坠,当场跌个四脚朝天。

  云霏克制不住的大笑,好滑稽的摔法,换作是她,一定跌得比她优雅好看。

  中年人惊恐的低叫:“我好心救你,你却存心想害死我们,老天爷会惩罚你的。”

  “别紧张,她不会听见的,她又不是顺风耳,隔了那么远,她不可能──”

  “谁说的!”她脑后突然冒出一句话,声音有些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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