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蛰龙 page 11 作者:齐晏

  鄂楚桑并不是第一次杀人,但却是第一次因杀人而感到心痛,她有点慌乱不知所措,尤其是看见被她砍伤的男人,眼中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惊愕和忧伤,竟觉万分不忍。

  这是怎么了?

  鄂楚桑大感骇异,立刻朝白狼犬一声长啸,白狼犬衔着死鹰跟上她,她匆勿掉转马头想走。

  蛰龙飞快地扯住缰绳,迅捷地从她手中夺下那柄弯刀来,她呆了呆,突然发出一声尖叫,误以为蛰龙就要杀她了,惊慌地在马身上狠狠抽上一鞭,马吃痛,向前疾奔了出去,不消多久,便将他远远抛在身后了。

  确定安全之后,她才回头望了一眼,染血的男人正缓缓擦拭白玉刀柄和刀锋上的血迹,像没事人似的。

  她简直不敢相信,正常人若是中了她那一刀,早扑倒在地,不可能活命了,怎么还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她觉得异常恐怖,不知道白衣男子究竟是什么来历?

  蛰龙呆立在雪地中,看着她从雪原的尽头消失,她变了,不再是他记忆中那种柔情似水的样子,变得强悍、残忍,挥刀朝他砍来的眼神那么无情,仿佛真的不想再与自己有任何纠葛。

  如果真是如此,他倒希望她的这一刀能将他砍死。

  事与愿违,胸前的刀伤已迅速愈合,但心中却有一道无形的伤痛不可抑,很超趄,明明不愿再重蹈覆辙,不想再害死她一次,但连番对她的辜负却狠狠啮咬着他的心——

  他望着手中的弯刀,不由自主地朝前走,朝着足迹消失的方向——

  鄂楚桑躺在床上午睡,她的床是用稀有的长白山白虎之皮铺成,温暖而且柔软,是她最钟爱的宝贝之一。

  打从一出生,她就有种奇怪的癖好,就是搜集奇珍异兽,尤其是通体毛色洁白的最为喜爱,身为鄂多里城城主的女儿,谁不极尽所能讨好奉承,所以但凡看见全会雪白,无一丝杂毛的飞禽走兽,全部一一进献给鄂楚桑。

  鄂楚桑不费吹灰之力,便拥有世间罕见的珍奇宝物,诸如:一张完整的白虎皮,一对小白貂、一只赤目白鹿、一双白鹰、一只白狐、三只白狼、一只小白猴,其余较常见的白马、白犬,白猫,更是多得数不清。

  鄂楚桑很美,红馥馥的朱唇,白玉般的粉颊,妩媚惑人的眼睛,有种教人心醉神驰的美,但却生性凶暴,六岁学会拿刀,八岁学会射箭,十岁便学会骑马打猎,她射箭的本领极高,灵活的刀法更令鄂多里族的男人都望尘莫及。

  在鄂多里族当中,她是第一号刀手,族中没有人能击败她,鄂多里城城主甚至为她举行一个比刀大会,谁能打赢,就可以娶她为妻。

  这个比刀大会不只有鄂多里族人,甚至连忽刺温族人和海西人也来了不少一流刀手,都想打败鄂楚桑之后,借由联姻能使两族人结盟,然后一举并吞最弱的另一族人,可惜,三族人中都没人有本事娶得了鄂楚桑!

  鄂楚桑十足心高气傲,总以为天下恐怕没有一个能打得赢她的男人,她绝对没想到,自从那天从雪原狼狈奔回鄂多里城之后,信心就大大动摇了。

  在这么寒冷的冬天午睡,鄂楚桑竟睡出一身汗来。

  她从噩梦中惊醒,仍因饱受惊吓而喘息不定。

  梦中,她站在白衣男子面前,两人对峙着,突然间,白衣男子举起弯刀,朝她头上砍了下来。

  她一惊而醒,这个梦境对她来说太可怕也大不祥了,从来没有人能躲过她手中的弯刀,而如今,那个白衣男子不只躲得过,甚至还有本事从她手中夺下刀来。简直是奇耻大辱!

  她翻身下床,在屋中来回踱步,若不想办法将弯刀取回来,一旦让城中的人知道,岂不是颜面尽扫,被人讥笑了。

  女婢在帘外唤了声,打断她的思绪。

  “桑姑娘,城主要你到前厅见一位贵客。”

  鄂楚桑蹙着眉,只要是提到“贵客”两个字,绝对是关内派来的明朝人,说不定又是明朝天子派人赏赐些什么东西来了。

  她一进大厅,见到满厅摆放着许许多多的金银丝绢,绫罗绸缎,就知道自己猜得没错,偏偏她对这些东西一点也不感兴趣。

  一脸大胡子的城主雍顺一看见宝贝女儿出来,忙不迭地喊,“桑儿,快过来见见这位洪承全总兵大人。”

  这位总兵大人一见到鄂楚桑,简直惊为天人,目不转瞬地盯着她绝艳的脸庞,呆似木鸡。

  鄂楚桑一脸冰霜,不屑地朝这位年轻的总兵大人点了点头,心里冷哼着,这个男人若不是大明皇朝的总兵大人,她早就把他的眼珠子挖下来喂狗了。

  “洪大人——”雍顺连唤了几声,才将魂飞天外的洪承全唤回来,“这是小女鄂楚桑,自幼便跟着男子骑马射箭,比不得温柔美貌的汉家姑娘,让您见笑了!”

  “不、不、不!城主太客气了,我想普天之下,恐怕没有任何女子可以比得上姑娘的美丽。”

  洪承全十足着迷的表情看得雍顺大乐,鄂楚桑却冷笑了两声,她非常看不惯父亲情愿当明朝的属国,年年到北京皇宫进贡,一旦得到明朝的赏赐,便觉得万分荣耀,总拿着赏赐的物件四处夸耀不休,偏要惹得西边的海西人和东边的忽刺温人妒嫉为止。

  鄂楚桑十分憎厌明朝人那种高高在上的嘴脸,忍不住就想挫挫他的锐气。

  “百里,”她挥手叫来女婢,吩咐道。“去把阿都带来!”

  “是!”

  名叫百里的女婢不一会儿便领来一只小白猴,鄂楚桑将小白猴抱在怀中,挑衅地问洪承全。“听说关内物产富饶,奇珍异兽甚多,不知道有没有比阿都更珍奇的呢?”

  洪承全见那小白猴也觉得相当稀罕,满脸陪笑道:“姑娘的小白猴的确世间少有,我除了亲眼见过白狐以外,还不曾见过比这只小白猴更稀奇的了。”

  “是吗?”鄂楚桑勾起唇角一笑,说。“白狐我倒有两只,想不到关内也不过如此而已。”

  洪承全的脸色微微一僵,雍顺急忙代他解围,责备起鄂楚桑。

  “桑儿,不可如此无礼,天朝所赏赐的这些金银丝绢、绫罗绸缎,这般精雕细琢的巧思,都是咱们这里做不出来的呀!”

  “但凡一件东西多了,便不稀罕,若和阿都一样的白猴子多了,阿都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鄂楚桑一面逗弄着小白猴,一面反唇相稽。

  洪承全干笑了两声,倒有些被鄂楚桑激了起来,他灵机一动,淡淡地说:“关内……除了有个流传甚广的传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了!”

  “噢,”雍顺的好奇心被桃了起来,连忙问,“什么传说?”

  “陕西的华山之上,有一条成精的银白色巨蟒,据说唐朝开元年间曾幻化成俊美男子的榜样,吸取年轻少女的精气,后来,遭一名高僧收伏在彤云寺,十八年后不知何故脱逃,从此各地都流传着不少银蟒现身的传说,据说每到盛暑酷夏最易见到银蟒的踪迹。”

  “真的吗?”鄂楚桑嗤地一笑,说。“不过只是传说罢了,能有什么特别。”

  洪承全正色道:“这个传说干真万确,因为银蟒最后一次现形是在八十年前,我爷爷亲眼目睹的,当年他仅有十岁,后来实在因为太震撼了,还将银蟒的身形绘下来,如今那画已是我洪家家传之宝,一点都不假。”

  雍顺发出一声惊叹,而鄂楚桑脸上的嘲讽之色已全然消失,双眸中散发出异样的光采来,她正襟危坐,好奇地问:“银蟒长成什么样子?”

  洪承全见鄂楚桑那副感兴趣的样子,便洋洋得意起来。

  “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一条三、四丈长的大蟒蛇而已,鳞片白中透银,双目火也似的红,头上还长着角,那角长得和龙的角倒是挺像,噢!对了,在银蟒的颈子上挂着一块白玉坠,这是最特别的地方。”

  “怎么不抓起来?”鄂楚桑语中大有可惜之意。

  洪承全忍不住一笑。

  “恐怕没人有那本事吧!听我爷爷说,他无意间发现银蟒时,正在盛夏正午时分,银蟒蜷伏在树上避暑气,爷爷躲在远远的草丛里偷偷看着,一直到了日落,才看见银蟒滑下树来,变成了一个男人的模样离去,那是一条修炼成精的银蟒,看见他的原形还能活着回来已是天大的造化,谁还敢抓呀!可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洪承全顿了顿,接下去说:“不过,自从爷爷见过那条银蟒之后,便日夜悬念,成天对着银蟒的画像怔仲出神。在他晚年,听说有间小小的法悟寺中藏着一柄颇有来历的青龙禅杖,据传就曾经收伏过蛇妖,爷爷不惜花下巨金为法悟寺打铸佛像金身,才从住持手中换来那柄青龙禅杖,临终前,还再三嘱咐我爹好好守住,如今,此两物已是我洪家传了三代的家传之宝,传说听起来虽然匪夷所思,但却一点都假不了。”

  雍顺奇怪地问道:“那柄禅杖如此珍贵,法悟寺的住持怎肯割爱?”

  “听说那柄禅杖是一名云游僧人在法悟寺中圆寂之后所留下的,而法悟寺是个又穷又破的小寺庙,我爷爷肯花大笔钱供养,住持高兴都还来不及了,青龙禅杖对他们来说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怎么会不肯割爱。”

  鄂楚桑的语气带着怀疑。“谁也没有真正见过青龙禅杖是如何收伏银蟒,怎么能肯定你的传家之宝真有降伏银蟒的本事,说不定法悟寺的和尚骗人呢?”

  洪承全耸了耸肩说:“除非能再见到银蟒出现,亲身一试真伪,否则只有银蟒目己才知道了。”

  “若是让我看见银蟒现身,绝不会让他逃了!”鄂楚桑不服气地说。

  洪承全哈哈大笑起来。

  “姑娘果然好胆识,看上去柔弱无骨,想不到竟是个女中豪杰。”

  雍顺赔笑着。“洪大人见笑了,桑儿自幼丧母,从小缺乏母亲的管教,个性就像个男孩子一样野,容貌虽然美,却性烈如火,好强得很,这样的女孩子家,恐怕是嫁不出去的了!”

  “这不可能吧!”洪承全怀疑地问。“难道没有前来求亲的人吗?”

  “有是有,可惜刀法上的造诣无人能强得过桑儿,光是这一点,就无法赢得她的欢心!”

  “嗯……”洪承全点了点头,默默观察着鄂楚桑俏脸上傲慢的神态,心生一计,低声道:“若只凭武艺赢得芳心,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粗野之人罢了,依我看,姑娘不只是要以武艺取人,更要以聪明才智取人才对,两者俱备的人才堪与姑娘匹配呀!”

  鄂楚桑呆了呆,洪承全说中了她的心思,整个东北关外的鄂多里族人。忽刺温族人和海西人之中,她从来不曾对哪一个男人多瞧上一眼过,她要的其实不是草莽英雄,而是一个特殊的男人,一个能真正打动她的心的男人。

  她静默不语,等着听洪承全想说些什么。

  雍顺抚着腮边的大胡子,颇感兴趣地问:“洪大人可有什么高见?”

  “依我看,给鄂楚姑娘办一个招亲大会,分成文攻、武取两部分,文攻方面就由城主出三道难题考考求亲者,武取方面便由姑娘提出让求亲者去做的三件事。若都能答对出能完成要求的人,其才智肯定过人,如此一来,姑娘便可清清楚楚知道,求亲者究竟有几分聪明才智,岂不甚好?”

  “好极,好极!”雍顺拍掌大笑,“大明天朝来的人果然聪明,这个办法实在太妙了!”

  洪承全微微一笑,转过头去,问鄂楚桑,“姑娘以为如此?此计可行吗?”

  鄂楚桑低首沈思了一会儿,淡淡的说:“这样也好,就交给父亲安排吧!”

  “那么……”洪承全望着鄂楚桑,狡黠地说。“烦请城主给我一个机会,也将我列入求亲者之一,行吗?”

  洪承全的垂爱令雍顺喜出望外,忙不迭地喊,“那当然,那当然,承蒙洪大人看待起,我高兴都还来不及了!”

  鄂楚桑傲然地一笑,她早看出来这是洪承全为了得到她所想出来的方法,就算他当真聪明过人,可是想娶她,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既然要她提出要求,那么,她就出一个普天之下都不可能有人办得到的要求,挫挫他的威风也好。

  这一场招亲的比赛,开始让她感到万分有趣了,她迫不及待想看看洪承全被她的要求难倒的表情,也可当成无聊严冬中最好的消遣!

  大雪纷飞中,蛰龙持着弯刀,缓缓步入鄂多里城。

  他的出现,引来众多好奇的目光,不论是他俊美的容貌、薄如蝉翼般的白衣、或是银黑色的头发,都与鄂多里人截然不同,特别是他手中的那柄弯刀,打从进鄂多里城开始,便成了所有鄂多里人注意的焦点,城中没有人不知道,那柄镶着白玉的弯刀是属于城主的女儿——鄂楚桑的,所有人也都知道鄂楚桑的刀法出神入化,所以弯刀究竟是如何到了他的手中,便是鄂多里人在惊讶好奇之余,怎么也猜想不到的地方。

  鄂多里城中的建筑、服饰、食物在蛰龙服中是新奇有趣的,他没想到世上居然会有一个与中原风土民情迥然不同的地方,尤其是这里冰天雪地的气候最让他感到舒畅。

  一处市集的告示板前聚集不少围观的人,蛰龙好奇地看着告示,上面简单地写着几行字,内容约略是雍顺城主将替掌上明珠鄂楚桑举办一个招亲大会,求亲者只要能答出雍顺城主所出的三个难题,以及鄂楚桑要求办到的三件事,便能娶鄂楚桑为妻。而这个招亲大会于三日后在城主家的后花园中举行,只要是单身男子,不论哪一族人皆可参加。这个消息飞快传开来。

  蛰龙心中蓦然一动。

  鄂楚桑——是她吗?

  如果真是她,她这一生该嫁的人是他才对,他已辜负她两次,抱憾千年,好不容易又等到她,这一次,绝不能再辜负她了!

  第九章

  雍顺城主的后花园立着一片巨大的屏风,从一大早便已万头钻动,热闹非凡。

  其中大多数的人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而真正有勇气前来比赛的只有七个人,包括洪承全在内。

  当雍顺城主和鄂楚桑走出来在屏风前坐下,群众立刻一阵骚动。

  十几名大汉将人群赶到一个大圈圈外,雍顺站起身,朗声对众人说:“求亲者走进这个圈里来,其他的人请往后退一步!”

  有七个人走进圈圈里,除了洪承全,还有三个鄂多里人,两个海西人,一个忽刺温人。

  雍顺从怀中取出一颗九曲明珠,还有一束红色丝线,笑着对七名求亲者说:“第一题来了,这颗九曲明珠内有道孔,孔有九道弯,各位有谁能将丝线从孔的这一端绕过九道弯,穿到另一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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