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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爱我 page 12 作者:席绢

  “你已吃午饭了?”他似乎闻到泡面味,所以这么问着。直到他看到我大口大口吞食着弯豆黄,才立即走向我:“别吃太快,这种糕点吃快了会噎着。我有买他们的酸梅汤,也很好喝,有没有杯子?”

  “有有有!我爱死他们的酸梅汤了!”我奔向厨房找纸杯去。

  “你是谁?”母亲的叫声扬起。

  我抽空探出头,回应道:“老妈,他叫钟昂;钟昂,她是我妈,你可以叫她杜夫人或伯母。”

  “伯母您好。”钟昂立即趋前招呼着。

  “好——呃——你是做什么的?刚出狱吗?还是逃家?”在我阿娘的印象中,会出入我住处的常只有这一类人。所以这种问法很失礼却不意外。

  也亏得钟昂好脾气。

  “我在花莲当兽医,不是菲凡救助的人。”

  “咦?怎么不当医生,却要当兽医?钱不好赚吧?”母亲上下看着一身下恤牛仔裤的钟昂。

  “妈,你管人家那么多,反正养得活自己就好了。”我找来三只杯子倒酸梅汤,眼下一瞄,总觉得阿娘在动什么歪脑筋。

  “那怎么行!如果以后他要娶你,至少要养得起你。钟先生,你是不是对我家菲凡有意思呀?”

  钟昂楞了楞,看向我阿娘又回眼瞄了我一下,才浮出他惯有的笑容。真见鬼了,他八成认为我与我妈性子十分相似,见她如见我。

  “伯母,我诚心希望可以成为菲凡丈夫人选之一。”

  “喂喂!--”我打岔。

  “很好,我们杜家的女儿果然是人人抢着要的。”阿娘飞快打断我的话。而且真的是用“打断”没有错,因为她用力拧了我大腿一下,痛得我跳起来,二话不说扑到钟昂那边坐着比较安全。

  “老妈--”

  “住嘴。钟先生,不瞒您说,我家菲凡已经离婚了,而她那个陈世美丈夫一定会挑最近的日子与另一个女人结婚。我苦命女儿就这样被抛弃了,这口气我们一定要讨回来。所以你快点追上我女儿,一定要比他们更早进礼堂,我找一下黄历--”

  “妈,您演大戏呀!别忘了朱家与我们世交,不是仇人。”我翻白眼。

  我阿娘回答得也绝:“交情是一回事,反正你们不可能复合了,面子上多少要拉回一点。”

  喝!由这种心态上看来,要说我家与朱家多么相亲相爱还真是让人无法相信。

  “妈,如果没事你就回台南吧。最近两家的交情有点尴尬,我想你还是别太常走动的好。”

  “也是。都是你这个死丫头,连个男人都绑不住,亏我把你生得花容月貌--”

  “噗!”我口中的酸梅汤当场喷出来!老天爷,阿娘说出口的鬼话莫非总是针对谋杀我而来?

  “菲凡,你还好吧!”钟昂连忙拍抚我的背,并且抓来一盒面纸让我拭脸。

  “菲凡,你要死了?喷了我一身,这是香奈儿的春装耶!十五万买的耶!”阿娘跳了起来,再度尖啸。

  反正也快夏天了,不是吗?换季吧。

  也好笑得很,千言万语送不走这尊老佛爷,却只消我口水狂喷,她立即换了衣服想到干洗店抢救那套十五万元的衣服。

  待我完全顺过气,也换好衣服出来,钟昂已清理好被我弄脏的地板。我道谢:“辛苦了,不好意思。”

  “离婚手续办妥了吗?”他深深望着我。

  我迟疑了半晌才道:“应该吧。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了朱棣亚手中持有我寄去的协议书,那就代表他已着手在办理。”

  “那,你算是自由身了。可以考虑我吗?”他直接的问着,没给我打哈哈混过的机会。

  “你知道,我并不想再结婚,不想再把户口迁入某一个姓氏之中。”

  “我的意思不在于非结婚不可,而是——接纳我,让我在你心中占一席之地。”

  “然后呢?你会开始想着成家,想要有小孩,想要更多更多。情侣身分已不再能满足你,你会气我总是乱跑,不能陪你,而我会因为有“爱”束缚而坐立不安。为什么要爱我?不要爱我,只当一辈子的朋友不好吗?”

  他走过来抓住我双手,诚挚道:“我不知道未来会变得如何,但我知道现在我要什么。我喜欢与你相处,很纯粹的与你相处,而不曾想过因两人守在一起延伸出生育子女、共组美满家庭的渴望。在此刻,我们就这样相处好吗?我知道你渐渐有点喜欢我,这样就够了。”

  我看着他,由交握的手往上看去,他光洁方正的下巴,挺直的鼻,再到那双美丽而深邃的眼。

  是的,我有点喜欢他,莫名其妙的心湖有些拨动。但那还不是爱,不是那种我不曾期待过的情感。但他有无尽的温柔让人眷恋。

  “法律上,离婚的妇女必须等六个月才能再婚。”我的话一定让他迷糊不已。

  “所以?”他接着问。

  “我们用这六个月来试试看吧,看看我们是否合适。但你必须承诺,永远不许提结婚。”虽不曾好奇,但不代表不能试试不是吗?

  他怔了好久,才咀嚼完我话中的含意,然后,温柔的笑了,将我的手握得更牢更紧:“好。除非你提出来,否则我们一辈子不提婚姻。”

  一辈子?

  好遥远的时间单位。我们会用那么久的时间来实践这个承诺吗?他的耐心有那么久吗?我的耐心有那么久吗?

  未定数啊!为何他可以在此刻笑得这么心满意足,并且以吻示情?

  其实,不管有没有爱情,我与他也可以相处得很好不是吗?为什么非要以爱情来定位这一切呢?

  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

  第八章

  我喜欢在温暖的胸膛中苏醒——

  铃--钤--铃--如果电话声音不是这么尖锐要人命的话就更好了。我将脸埋得更深,索性当成蚊子叫,不想去理它,它总会停的。

  果真不叫了。

  “喂,找哪位?”我的抱枕在震动,头顶上方传来钟昂慵懒的声音。

  对喔,他昨晚在这边过夜。本来有替他准备客房的,但因为看完“鬼话连篇”之后,我死抓着他聊天,不让他走开;最后在精神不支的情况下,我先行入睡,八爪章鱼似的缠住他,他也就在我身边睡下了,可怜兮兮的当我的抱枕兼暖炉。四、五月天,白天热,入夜可是会感到凉哩。

  “菲凡,你的电话,朱先生打来的。”他拨开覆住我面孔的发,将电话筒放在我耳边。

  我乐得不必睁开眼,懒懒地回道:“棣亚呀?有事吗?我在睡觉呢,你就不能晚上再打电话来吗?”

  “菲凡,你身边有人?”向来冷静的声音掩不住震惊的语气。

  我低沉的笑出了声:“嗯,一个大抱枕,很舒服,还可以帮我接听电话,很好用喔。”

  “是那位住在花莲的钟先生吧?”

  “对。”我懒得问他何以如此神算。

  他倒是说了:“见过两次面,很有预感他对你的兴趣,只是没想到你愿意接受他。”

  “喂!你打电话来只是为了讲这个吗?那我可不可以挂你电话,回头睡觉。”我喃喃抱怨。这男人是不是快当父亲了,所以变得如此长舌?

  “今天晚上有没有空?我们必须谈一些事情,明天我就要回新竹了。还有,意蓉--我的未婚妻很想见你一面,可以吗?”

  “我又不是动物园的动物。”我咕哝,翻转了个身才又道:“还有,如果她想示威或道歉,叫她省省吧。再假如她只是想明确了解你我果真无爱情,才肯放心,那我更是没空。老兄,咱们相识二十九年知己一场,我什么都可以依你,但可不要规定我得与你的女人当好朋友,我没这种兴致。再者,我很忙,你办完离婚手续的话,帮我把户口迁回台南,谢谢。最后、最后,请给我四佰万当赡养费,谢谢!这样一来,我未来五年的生活费就不必愁了,拜拜,您保重。”

  “菲凡,你不想见她,我不勉强你,可是我必须见你一面。”他当然知道我挂电话的意图,连忙抢言。

  “等你当爸爸时,我会去喝满月酒,就这样了。”我这次果决的挂上电话,却也消褪了睡意。真可恶!

  我翻了两翻,终于坐了起来,想赖床也没心情了。

  “你介意吗?”他一直在打量我。未梳理的仪容看起来很狂野。

  我抓了抓半长不短的发,全往后拢去--“曾经,我决定与他共度一生,以没有爱情的方式。但老天不肯成全。”

  “没有爱,会活得比较安全吗?”他试图明白我不断抗拒的心态。

  我耸肩:“不是的,我只是厌烦于人人都必须有爱情加身的说词。我不怕“爱情”,只是讨厌它。当然它如果硬要到来,我也没办法。看不惯人人视之若命而已。”

  “反骨。”他凑过来给我一个早安吻。

  “嗯,我们都还没刷牙那。”我很快推开他,准备刷牙洗脸去。

  他仍靠坐在床上看着我,我站在浴室门边才想到一件事,回身看他:“喂,男人早上性欲较强是真的假的?”

  他愕然了下,虽红了脸,但仍是道:“不一定。”

  我不怀好意的笑了下:“可怜的男人,你必须明白,我并不顶欣赏上床的行为,我比较喜欢抱搂的感觉。”

  “现在谈这个有点早,不是吗?”他摊摊手。

  我挑眉:“你似乎很保守;你们保守的男人怎么看待上床这挡子事?”

  好家伙,他反将了我一军:“保守的男人认为,交往没有半年以上,不许上床,正好与你试验爱情的时间相同。”

  喔!这男人愈来愈不木讷了,不知道跟谁学坏的。我给了他一个鬼脸,梳洗去了。

  与我相处是很轻松的事,很多人都这么说过。因为我的性子不像女人,趋于大而化之的中性。然而,既是中性,就没有所谓的女人味,那么会爱上我的男人,本质上是不是有一点点同性恋的倾向?

  好诡异!我的脑袋总爱乱转一些莫名的事。不知钟昂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哈哈※※※在台北待了二十天,为了等朱娅的母亲病体可以稍稍康复,送回花莲的医院一步一步慢慢治疗。医生评估必须在未来五年内做多次手术,才可使毁掉的脸变得“能见人”;但要不见疤,或得回原来的美貌,却是奢求了。幸好我得到了唐或的好消息,至少朱娅的母亲不必烦恼医药费无着落。

  只是——往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了。我不知道朱茜迪能不能承受得住,也不晓得朱娅的未来会如何。也许母爱可以使一切如旧,也或许朱蒂迪会心性大变,连女儿也视为仇人。那么,未来不免令人感到悚栗不已。

  所以钟昂护送朱女士回花莲前,我一再一再交代他务必为她们母女俩做好健全的心理辅导。至于我,则要下台中处理一些事情。

  “不许打电话给我,不许问我行踪,不要因为我们在试着交往就认为你有任何权利过问我的一切。”在他还没开口叫我保重时,我早已劈哩啪啦的先下手为强。

  他早已被我的一串交代弄得傻眼,更别提要他对我的交代有所回应了。

  许久许久,他才道:“我不会打扰你,但你随时可以打扰我。这是我的电话。”他将一张纸塞入我手中。

  呃——呃——似乎我的宣告在相较之下有点不近人情。可是,这毕竟是我生平第一次交男朋友嘛,我只能依别人的经验与必然的行为先下个通牒,不然以后不就任人予取予求了?

  但显然钟昂不是寻常男人。他也没恋爱过,所以不太知晓“正常”的步骤,也就不懂得对我要求互报行踪。

  那——我是不是太防备过度了?

  我哈哈傻笑蒙混过去。

  “好好好,您好走,路上小心。”

  他伸出双手,勾揽我的腰身以入怀,额抵着我的额,气息在我面孔上吹拂:“我会想尽方法让你不感到压力,不要防我。爱上我并不需要失去你原有的自由,我只要你心中对我有所挂念而已。这样就好,就好。”

  然后,然后呢?

  “当你开始不满足于现况了,该怎么办?”我问。

  “反正你逃跑的功夫很强,没有人抓得住你。我期望当风筝另一端的牵引者,但,倘若风筝执意自由,遗留下的,也只会是一条绷断的线。不要害怕让我接近你,因为最没有把握的人是我,该害怕的人也是我。”双手渐渐收紧,在不令我窒息的力道之内,也是不容我挣脱的力道之内。

  我,我这个大刺刺的女人,在他眼中像什么呢?

  是揉了怕碎,含了怕化的弱质物品吗?还是,男人在面临爱情时,都会有患得患失的不确定感,因此总是小心翼翼?我不懂。但他的行止令我有些心疼,心疼他的不值得。为了我,真的很不值。

  如果今天他倾情的对象是文小姐,情路一定非常好走,比捷运还顺畅快速,但人类似乎最为擅长做自讨苦吃的事。我还能说什么?

  一如钟昂曾说过的,追根究柢,是我自己先惹他的。中国人不比西洋人,对吻认知大大不同。也许我就是在做恶作剧的事时,邱比特正好在场,射了一箭。不然就是我的吻技高超得吸魂摄魄,他被我吸来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哎!反正,都是一个吻惹的祸啦!

  “无论如何,让我们一直保持这种心态吧。不要被爱情这玩意儿折磨得颤颠倒倒。如果相爱起于快乐的因素,就不该让它转为苦涩。钟昂,我希望一直快乐且自由,但愿你也是。”

  “我是呀,把心交给你,看着你意气昂扬,快乐自负,为所欲为,确实是很快乐的事。你一直在做许多人不敢去做的事,说着许多人不敢说出口的话,活得自我快意。而我爱你,因为分享你的快乐,所以我的心情也舒展。没错,爱上你,所以我快乐。吸取你自由的气息,即使我的身体不能随心所欲陪你浪迹天涯,但我的心却有,它跟着你。”

  好——肉麻!好挑逗——好恶!

  可是我的眼眶却有点湿。原来我以为他与朱棣亚是同质性的男人,但细分之后,他们却是大大不同的。

  朱棣亚是事业心强的人。这种人在善于包容照顾人之外,其实是强悍且霸气的,不然他不会挂念着他的未婚妻与他的相遇方式错误,久久无法释怀。

  但钟昂则较为包容。他没有很强烈的事业心,在生活过得去的情况下,心思全转在流浪动物或弱势团体上。无所求,所以宽容别人的行止,甚而欣赏起来。

  不能说哪一个人的心态较为正确,只能说他们在自我价值观的世界中,寻到了最佳安身立命的方式去过生活。

  但乍看之下,他们真的很像,形于外的斯文、冷静很像。

  当然啦!一白一黑,一帅一平凡,一有钱一无钱,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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