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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只为你 page 1 作者:席绢

  第一章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很不幸的,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的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约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后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出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江青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含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的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的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的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的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那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江青云却因此而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的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它取了个恶心巴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邱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舔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的连带讨厌它;可是邱比特老爱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对她又舔又谄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好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舔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江青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的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邱比特兴奋的摆动尾巴,对她感激的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的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学会察颜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江青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的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来,为何独挑这一天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一个反叛的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国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很无奈的,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淫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脱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展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他是企业家的独生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干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贴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折痕挺挺的也不会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玼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江青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边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

  雷拓身上有一股极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干净而且不浓烈刺鼻,挺舒服的味道——不过,她一向讨厌身上有香味的人,特别是男人。

  “走开!滚远一点,娘娘腔!”她将碗搁在地上,用力推他。

  “娘娘腔?青云,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雷拓脸上一副大大受创、备受凌辱的表情,这使他好看的脸上平添一抹抑郁之色。

  “男人抹香水,你要脸不要!臭死人了!和工厂排出的废水一样臭!只有想掩饰狐臭的男人才会抹香水。滚一边去!”她不客气的说着。由于她有一张毒舌,使得她至今二十七高龄依然乏人问津。

  雷拓实在不明白自己那里又惹到她了!

  打从青云懂事开始,就刻意躲着他,不小心见了面更是少不得一顿冷嘲热讽,要不就干脆甩头而去。

  记得国小六年级时,他送给她一个嵌着音乐钟的铅笔盒当生日礼物,却被她当面丢在地上踩了个粉碎!这还不够表达她的怒气于万分之一,她在他手臂上咬出了两排齿印才算泄恨。他一直记得青云为了想买那种铅笔盒求了江叔好几个月,却没成功,他这才刻意买来讨好她,却没想到会换来那种下场。青云不问理由就决定讨厌他到底,可是他却不由自主的喜欢她呀……

  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她不算天仙绝色,却是耐看又韵味十足的。秀气清朗的五官常泛着一抹傲气与倔强,大而化之的个性使得她从不曾展现出一丝一毫的女性娇态。身材中等,大概不足一六○吧?以他一八二的身高来目测,她的头顶只及他下巴。但人小却死不认输!令雷拓记忆最深刻的是国小三年级时,他在上学的路上遭高年级的学生拦截勒索,结果青云不怕死的和他们打成一团,又踢又抓又咬,竟然打得那三个高年级学生落慌而逃!打胜了,但她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全身都挂了彩,满身泥污狠狈不堪。最吓人的是她额角开了一道血口。

  到了学校,宁愿挨板子,死也不肯说出打架的原因,并且还威胁他不许多嘴,否则要他好看。她那一身灰头土脸,回家后又遭江叔一顿好打。

  他早知道,在她凶恶逞强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藏柔情又正义的心;为此,他思念至今。

  毫无预警的,他伸手拨开她额头右方的刘海,在她右眉上方有条三公分长的疤痕,如今已呈淡粉红色,不仔细近看,绝对无法发现。他看得有些痴了,不自觉地眼中溢满柔情。“走开!”江青云猛地推开他的手,想挣脱出心中因他而产生的压迫感。

  这种莫名所以产生的压迫感令她不知所措,急忙想要逃开,却未能踏出半步。

  雷拓本能的抓紧她,捕捉到她脸上从未浮现过的嫣红。

  他一楞,不小心给她挣脱开来。青云迅速躲入屋中,门板重重的关上,撞出砰然巨响。

  她在脸红吗?为什么?一股希望的火苗在雷拓心中缓缓燃起。他微微的笑了,伸手敲了下木门,门内的青云却不肯出声。

  他轻声道:“青云,我们会再见面的,台中就这么一点大,不是吗?而冤家总是路窄,你知道的。”

  他说完,转身离去,脸上绽放着笑容。而大宅那边,一个白衣美人正向他走来,亲昵的勾住他手臂,撒娇开口:“拓,难怪全宅上下找不到你的人,雷妈妈建议让我来这边看看。你做什么跑来佣人房?这边有什么值得看的?”方香如紧紧偎近他,刻意将丰满的胸部往他身上贴去,整个人等于是半挂在雷拓身上。

  雷拓不着痕迹的将她格开在安全距离的范围外,礼貌的笑道:“和乔治玩得开心吗?”

  方香如柳眉造作的皱成一线——

  “他呀!最不好玩了,一到美术馆就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美国人哪,最不懂得浪漫了……”

  声音渐行渐远,直到没了声息。

  声音消失后,江青云抄起她的皮包,笔直的往车站的方向三步并二步的跑,活似有恶鬼在后面追她,跑得像奥运百米金牌选手。任何有雷拓存在的地方,她死也不肯多待一秒。那个白痴花心大萝卜!与他相见一次会倒楣三年!

  直到跳上了公车,她才心平气和下来,渐渐平复心中的紊乱。藉着玻璃的反影,她不由自主的轻抚额头那一道小疤痕。反正她本来就不好看,也就不必介意破不破相了。——他的手很温暖,很柔软,与她天生干燥粗糙的手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远。她一直把他想得太懦弱了,而刚才抓住她的那一双手,有力得像两只铁钳,让她根本无力去挣开逃脱。至于——他记得的往事,她也记得,并且清晰得像昨日才发生似的深刻。

  “你流血了,青云!”雷拓的声音中带着哭意,表情如丧考妣。

  “不要哭!胆小鬼!要是我血流光死掉了,做鬼第一个抓你!就是因为你太没用,我才会流血!”她怕死了自己会死掉,但是更气他,气他的懦弱;用力推开他,大步走向学校。

  “青云!你不要死!我娶你好了,我要娶你呢!”他一边哭,一边追着她跑。

  她半回过头,跑得更快,大吼:“你不要脸!羞羞脸!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以为你家有钱了不起是不是?你除了钱,就只是个没用的男生……”

  回想起那一段往事,她不禁笑了出来。雷拓居然因为她流血而想娶她呢!

  从她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开始,就知道雷拓与自己不是一国的,根本不会有交集。甚至一同演话剧时,她都宁愿当男生也不愿被抓去演公主而与雷拓配对。虽然事实上公主的角色永远轮不到她头上。

  江青云失神的看着玻璃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心里竟然产生一丝丝无能为力、莫名浮现的惆怅……

  一定是沾到雷拓的晦气,今天一大早来公司就什么事都不对劲!

  前天才谈妥,打算今天签约的客户,居然给敌对公司抢跑了!早知道就当天签下合约!信用薄如纸,才过一个星期天就全走了样,没有立书为凭就统统不算数!她真是失算了!敌对公司肯定是用了什么不三不四的方法抢走她的客户。

  为了这件事,她被叫进经理室,被经理骂了个狗血淋头,狠狠刮去了一层皮。一大早的美丽光阴就这么泡汤了,中午还险些难过得消化不良。

  说起他们“信昌”的敌对公司、头号敌人,就是这栋办公大楼十二楼的那家“永勤”。两家公司都是台中商区的中型企业,专营家电类的产品:她则是“信昌”的业务部主任。

  处在外商抢滩攻城掠地、本地商以价格相残的惨烈情况中,想图个温饱混一口饭吃还真是不容易。一方面不只要厂商有精益求精、追求高品质的精神;还得要靠行销业务人员南北四处奔波,施展三寸不烂之舌、舌灿莲花的本事,将买家、店家唬得一楞一楞的,才有机会存活下去,进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以价格相残,一向是同行大忌。“信昌”和“永勤”向来各凭本事争取订单,偶尔来个互扯后腿,才会成为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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