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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只为你 page 4 作者:席绢

  雷拓皱眉。

  “青云,好女孩不可以请出‘思春发情’这一类的话的。一点也不端庄。”

  她拒绝改变话题。

  “少给我顾左右而言他,回答呀!我要的是答案。”

  “这里太热了,七月天,又是中午时刻,再熬个三十分钟,我们二人都可以上桌了,成了两道烤鸭。”他道,拉起她的手,非常自然的握住,看了看四周的地形。“我们找个有冷气的地方坐,任你拷问。我今天一下午都属于你了。”声音轻轻柔柔的像在询问,语气却又有些挑逗,可是没有她反对的余地。

  而,打他拉住她的手起,江青云心里又浮起了熟悉的燥热感,心口又急快的跳动了。他能若无其事、自然的握住她的手,她又怎么能小家子气、忸怩的挣脱?那不就弱了自己的威风?于是这次她没有甩开他的手,只不过为了表达自己的不甘不愿,她抬眼瞪他。适巧,他正低头看她,嘴上泛着一抹温柔的笑意。这样深沉的温柔,又似乎包含着千言万语,她居然不敢正视了!忙别开眼,一时心中纷乱,理不清自己的思绪,只知心中的燥热一直往上浮。他……

  怎么用这种奇怪的眼光看她?

  雷拓的笑容加深了!很聪明的不对她双颊浮上的红云发表意见——除非是不要命了,但心中却乐坏了。上回他就发现,青云对他也有着一种理不清的感情,并不是他一厢情愿。那个发现让他心中有了踏实感,对前途乐观了起来。

  他可不要让她再逃避下去了。

  向来,这个性格男孩子气、牙尖嘴利、让人望之生畏退避三舍的小女人,是不懂脸红为何物的。但,她此刻竟脸红了,因为他!雷拓开心的想大叫!她的刀子嘴虽然很伤人,但他还是喜欢她,宁愿永远坐在她身边听她骂人,也不愿走开——他,雷拓,要定她了!

  “走呀!还不走!”她窘迫的低叫,没勇气看他的笑容——那个白痴状。

  “哦!哦!走了。”雷拓急忙应了声,拉起她往公园门口出去。

  挑了一家火锅城吃午餐。坐在冷气超强的餐厅中吃热呼呼的火锅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青云对火锅的汤头情有独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顶着大太阳也会垂涎麻辣火锅的滋味。雷拓真是太了解她了!

  在狼吞虎咽得半饱之后,江青云才有心情听雷拓解释原由。

  雷拓抽出手帕横过桌面擦去她脸上的油渍,自然得像老夫老妻似的。收回手后才若无其事的说:

  “第一,乔治知道你的长相,是因为他看到了我们毕业纪念册上头的那几张照片;唯一一张成人照片是四年前国中同学会上拍下来的。因为我没回国参加,同学中几个有联络的就洗了一份照片寄给我。加上他对东方历史与文学的好奇,连带将你想像成古代仕女,迷得一塌糊涂。你知道,你的瓜子脸给人一种古典的感觉。这次他藉公事之便来台湾,一直央求我带他来看你,我一直推托,心知你不爱惹上这种事,也不以为乔治有认识你的必要。想不到,你们还是不期而遇了。再来,我没有灌输他任何不干净的想法,是他太一厢情愿。相信我,我甚至比你还讨厌他追求你。一直以来,他除了知道你名字之外,再也没有更多的了。”

  青云端详他诚恳的表情,他话中蕴藏着一份难解的深刻讯息在传递给她。

  可是她接收密码的功力太差了,完全不明所以,不过心跳又跳快了一拍。

  这等狗屁倒灶的事,她可没心情去理。每天被公事搅得昏天暗地,那能分出多余的时间去当老外的古典美人?想到“美人”这二个字,不觉又是一阵鸡皮疙瘩。她与美人沾不上边,刚才那妖女倒是名副其实的美人。

  “那美人呢?丢下她不管了?”她的口气有些不善。特别想到那女人贴在雷拓身上的情形就怒火中烧。那个花痴!简直丢尽了全天下女性的脸了!在二十世纪末的现在,那还有那种“小鸟依人”的弱女子存在?妇女解放运动都几百年的事了,她竟还兴这一套……不过,男人也许只吃那一套。

  “她自己知道路回家。”对于方香如,他也没有多谈的兴致。

  由于食物还有一大堆,她的胃也还有一半是空的,再吃个半小时是跑不掉的。不找话题聊就太闷了,江青云再三对自己声明——她可不是关心他哦!

  “你回国来打算做什么?先当你父亲的助手吗?你堂哥似乎是个很厉害的角色。你不担心?”

  雷拓眼光里有丝闪烁,戒慎的看向她。

  “你见过我堂哥了对不对?一个很英挺的男人对不对?他在哈佛是出了名的‘撒旦’,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你以为呢?”

  说起那个雷煌,青云不禁又想到三天前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情形。他仍是一派的高傲与偶尔跳脱出的顽皮,带着一点点捉弄,让她觉得他在逗她似的。可是没理由会那样的呀!他长得真的不错,可是那与她有什么关系?非亲非故的,雷拓怎么会问这个?又一脸担心。

  “青云?”雷拓有丝着急的唤。

  “我很担心你的处境。有那一种堂哥,对你而言一定非常辛苦。不过,你放心,毕竟你才是那个正统继承人,他能力再强也只能当你的手下。”可怜的雷拓,还没入主新扬企业,就已经承受那么大的压力了!可想而知,他未来的路会更辛苦。江青云当然是讨厌他的,不过向来保护他惯了,现在会想安慰他也是正常的,那是两回事,不相冲突。

  “他胜过我很多,不是吗?”他苦笑两声,双眼却比刚才清朗,并且隐含了一丝欣喜。

  “只要你努力,才不会输给他!你也是哈佛出来的呀!”

  “那就好。”他突然握住她双手,包在他双掌中。他有一双白皙又修长的手,可是手指与掌心间却很粗糙,并且还长了茧。

  江青云一时倒忘了要抽回自己的手,反倒翻过他的双掌,仔细看那两手布满不协调的厚茧,与他贵公子形象差太多了。

  “这是什么?”

  “弹奏乐器也需要靠气力呀。我小时候就有了,进了音乐学院更是没日没夜的勤练钢琴与小提琴,就这么来的,消不掉了。”

  还以为他的手掌应该很柔软,她居然料错了!

  “青云,你会帮我吗?”他的表情转为认真,却问得江青云一头雾水。

  他在说什么?

  雷拓并没有多做说明,只是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眸光看她;也因为他问得没头没尾,她一个字也没回答。回到公寓后,她心中还挥不去雷拓那张充满希冀的面孔。他在打什么哑谜?

  “阿姨!”一入门,一个小小的身影扑到她腿上。江青云一把抱起四岁的小念恩。今天的小念恩梳了两条麻花辫,一张圆圆的小脸再加上一双圆滚滚黑白分明的大眼,怎么看怎么的可爱!不怕生,嘴又甜,脾气好得不像话。像这样的小孩,江青云必定毫不考虑就生他十个八个。

  可是,就遗传学而论,她江青云恐怕没那福气。她这面孔或许有点机会生下漂亮宝宝,可是就火爆脾气而言,一个江青云为害人间就够了,不必再生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来加害自己,想早死也不必用这方法!有时候她也受不了自己的拗脾气。

  “回来啦?”厨房口探出一张美丽的面孔。

  “嗯!”江青云抱小念恩到厨房,看饭桌上摆着几样热腾腾的菜。问:

  “这么丰盛是什么原因?”

  小念恩的母亲——史君华,睁着一双圆圆大眼看她。

  “我忙了一天到底是为什么?上星期是谁提醒我今天是她二十七岁生日呀?”

  “我也顺便告诉了你,我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想到自己差一点就在鬼月出生,心里就乱毛一把的!那还有心情过生日!人家说鬼月出生的人大多有阴阳眼,八字轻,常会见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你是说今天的生日不过了?大小姐。”史君华双手叉腰,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但她那张温柔娴雅的慈母面孔,怎么也做不出穷凶恶极的表情,惹得江青云直笑。

  “可以打牙祭又有什么不好?本姑娘不怪你擅作主意让我记起自己老了一岁就不错了,什么时候可以开动呀?贤妻。”

  “再等五分钟。”史君华也笑了出来,连忙又转身炒菜。

  从高中时代到现在,能通过江青云火爆脾气考验而成朋友的,就只有史君华了。江青云向来没什么交朋友的心情,独来独往惯了!二十多年来,能让她挂念心中的,就只有雷拓和史君华。

  至于多年不见的史君华,能再重逢也算是奇迹。高三那年,史君华的父母猝死异地,举目无亲之下,她只好随亲戚到美国去了,之后两人偶有书信往来。这样平淡的日子在四年半前掀起了风浪,青云只由信中知道,四年半前君华的亲戚为了挽救濒临失败的生意,打算以君华作为交换。收到那封信,青云替柔顺无依的史君华捏了把冷汗;隔了半年,她突然收到一张喜帖,史君华决定接受安排嫁给那个华侨。更戏剧性的,在江青云心急得半死的第二天,史君华竟出现在她公寓门口,没有一句解释就昏睡了一日一夜。请医生诊断后才知道,她除了营养不良之外,还怀了四个月的身孕。

  这中间的过程,江青云自是很关心、好奇,但首要的事,就是将好友的身体照顾好。而且,她知道如果君华想对她开口,自然会说清楚,若不肯多说,就代表那伤痛太深。

  在小念恩出生之后,若华终于说出了她那些年的境遇,以及变数最大的最后一年有个华侨一直想得到她;尤其当君华二十岁之后,出落得更加标致,那股温雅娴静又充满东方神秘色彩的气息最是让人惊艳!何只老外,连华人圈都为之骚动。她的亲戚对她并不是不好,可是利字当前,连儿子女儿都可以当棋子筹码了,何况一个收留来的小孤女?在君华大三那一年,那个年纪足以当君华父亲的华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开始施加压力。她的亲戚不顾君华的苦苦哀求,竟应允了这门亲事。

  当晚,史君华绝望的跑了出去;身在异国,她什么也不能做,连要藏躲起来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藏身!她几乎是认命了,跑出去,只是因为柔顺的内心之中仅能以此表示一点点抗议。亲戚们没有拦她,是认定了她必定会回来。是的,除了这里之外,她又有什么地方可去呢?

  可是,她太没有警戒心了!夜晚的纽约市,独行女子即代表了危险。当她发现不对劲时,已被几个乞丐似的猥琐男子困在一条死巷子中,他们身上充满了酒臭与恶臭,一双双诡异的眼邪恶的看着她,像是一只只欲将人生吞活剥的禽兽。

  她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她拼命的挣扎,绝望的想逃出这些人身边。可是另一种消极的声音由心中响起:死了算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还不是相同的悲惨?!她即使逃开了这些人,终究还是要像个玩具般给那个老男人玩弄一生…

  当她这么想时,已经被推倒在地,衣衫在拉扯间已无法遮蔽身体!可是,就在她认命的闭上眼时,她听到男人哀号的声音,而警笛声由远而近——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度的惊吓早已使她陷入半昏迷状态;依稀只听到有人用英文在交谈,而且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那女孩有没有事?雷。”

  “没有,只是吓昏了。”抱着她的男人回答。

  “你认得她吗?”

  “她是我妹妹。”

  “哦!那就不必回警局做笔录了,下次别让她一个人晚上出来。”

  “知道了。”

  救她的,是一个东方男人,他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字,叫“雷”。她醒来后,“雷”一直训诫她的无知、不懂人心险恶;才说两句,史君华就泪如雨下,那个叫雷的男子立即慌了手脚,轻轻的将她搂在怀中。他是个不会说温柔话的男子,有严厉的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她的一生注定要毁在一个老男人身上,那么她至少可以不让那人得到她清白的身子。自父母死后,这个叫雷的男人是唯一不求回报、真心对她好的人,她喜欢他。当夜,她“勾引”了他;那个男人起先是拒绝她的,可是她是铁了心了,不顾一切与他挤一张床,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原本以为她的人生就将结束于二十二岁的秋天,今后只当自己是一具没生命的娃娃,认命的嫁给那个娶过六任妻子、情妇一大票的华侨当妻子……至少,她人生之中有值得纪念的事了,不是吗?悄悄离开那个雷之后,她知道,她爱上他了。但是这付建立于萍水相逢的爱只有她才会珍惜收藏;至于雷……

  他绝对是不会记得她的!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自动投怀的女人不是吗?以他的英俊挺拔,会对他献身的女子岂只她一人?

  她的逃婚在于:她怀孕了!在婚礼举行的前三天,她偷偷回国。美国那边闹翻了天也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回台湾了。为了孩子,她决定活出自己的生命,再也不受人摆布。而地也不再是孤单一人,小念恩是她的至亲骨血,她要用所有的爱抚育她女儿,不再柔弱任命运作弄。

  一晃眼,也已四个年头了。

  青云动容的同时,不禁也想着小念恩的父亲;只知道是个东方人,不知国籍,不知道完整的名字,若华会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也真是神勇了,糊里糊涂就献了身。说感恩献身似乎较为实际,谈到“爱”就不可思议了。不然念恩的名字为何要取成“念恩”?

  但君华四年来拒绝众多追求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她深爱那个男人,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什么事都好商量,她爱人的事没得谈。江青云认为君华昏了头了,四年来也不想多说,吓退许多好男人也没办法,郎有情妹无意本来就没戏唱。

  也好,反正她有女儿了,还结婚做什么!男人也只不过是用来提供精子罢了。大多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生活中多了一个男人还真碍眼。

  “今天不上班吗?”一边吃,青云瞄了下时钟,下午六点半了。白天君华在公寓中带小孩,也替儿童故事书画插画赚取生活费。晚上有青云在,她就到二十四小时商店当夜间会计。虽然公寓是青云买的,不用付租金,但君华坚持要付分期款的一半。

  “我辞掉了。念恩已经大到可以上幼稚园了,我想将她送去幼稚园,然后找份白天的工作,晚上用来画图。”史君华喂着女儿吃饭,轻轻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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