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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page 10 作者:亦舒

  玫瑰正在怀孕初期,她仍然上学,周士辉的北国女郎现在微微有点双下巴,态度略为滞钝,却有种凝重的美,像尊石膏像。最碍眼的是她不断抽烟。

  我说:“像个老枪,玫瑰,你现在完全像一个美国女人。”

  “美国人有什么不好?完全没有文化负担,过着他们粗糙的科技进步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且不管美国人如何,孕妇不应抽烟。”

  她略为犹疑,按熄了烟。

  我问道:“你打定主意要与方协文过一辈子?”

  她点点头。

  我轻轻说:“早知如此,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

  她对答如流:“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

  “你不打算东山再起?”

  她摇摇头。

  “那也不必挑方协文。”

  她又燃起一支烟,“他给我安全感。”

  “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么高。”

  “我知道我能够完完全全控制方协文。”

  “爱情呢,你不再谈爱情了?”

  她黯淡地笑,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

  “一次失败,永记于心?”我问。

  “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她结束了这次谈话,不愿意再谈下去。

  “几时是预产期?”我问。

  “明年夏天,约摸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

  “希望生男还是生女?”我说。

  “生女孩子。”玫瑰说。

  我看着玫瑰,她目无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买了一种洋海棠,白花红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更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更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着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着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更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着魔似的,双手不听控制,将她抱了过来,拥在怀中。

  借尸还魂,玫瑰的重生。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二十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玫瑰诧异,“大哥怎么了?”

  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他有点糊涂,是这样的!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紧紧拥着,如珠如宝,母亲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

  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我每隔三分钟应她一声“啊”,她便笑,完全听得懂的样子。虽然才数个月大,头发已经又长又乌,打着一只蝴蝶结,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

  更生微笑着摇头。

  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吃饭。

  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与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

  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地说:“怎么样?婚姻生活还好吗?”

  玫瑰低声说:“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结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

  我截断她,“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怎么打得起来。”

  她微笑。

  我补充说:“我与更生也不打仗,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我们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维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们会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布菜、拉椅子、穿外套、点香烟,服待她。

  方协文没到中年,就长个啤酒肚,一副钝相,老皱着眉头,一额的汗,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人挤、竞争太强。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日回家,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

  “就是说呀。”

  “她真快乐吗?”

  “更生,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是因为她翻过筋斗,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

  “但这简直令人伤心嘛,她试穿我的貂皮大衣,说也要做一件,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宽身,可是她还穿不上去,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还不止。”我点点头。

  “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裤穿溜冰鞋的样子!”

  “她自己不觉可惜,你替她担心,有什么用?快熄灯睡觉。”

  更生熄了灯。

  过了良久,正当我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她又说:“简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艳女录’上删除。”

  我翻了个身,“周士辉现在若见了她,会后悔得吐血。”

  “周士辉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她说,“人们就是这样。”

  我说:“玫瑰的故事,至今算完结了。”

  “你知道她问我什么?她问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元一双,叫我怎么回答?”我不响。

  又隔了良久,我推一推更生。“不要紧,希望在人间,玫瑰的女儿很快就长大,我们家又可以热闹了。”我说。

  “神经病。”

  那夜我怀有无限的希望,睡熟了。梦中我看见美丽的玫瑰成熟而美丽,穿黑色网孔裙子颠倒众生,后来醒来,不知是悲是喜。我们原本以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岁的。

  第二部  玫瑰盛放  (1)

  我见到黄玫瑰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

  黄家有丧事,她自外国回家,事后并没有走,留了下来,想装修房子,故此托她哥哥找人帮忙。黄振华建筑师是行内著名的风流人物,后辈都敬佩他,他有命令,我无不听从。

  见到黄玫瑰的时候,我震惊于她的美貌。那是一个雨天,赶到黄宅的旧房子,因塞车的缘故迟了二十分钟,我又忘记带伞,冒雨奔上楼,淋湿半条裤子,急急按铃,门一打开,我呆住了。

  我相信我的嘴巴一定张得大大的合不拢,因为我一向不迷信美女,认为女人得以气质取胜,可是见到门内站的这个女人,我却惊艳,不能自恃。

  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

  她当时很疲倦,一打开门便倚在门框,小脸微微向上扬,带种询问的神色,那皮肤白得晶莹,眼角下有一颗痣,眼睛却阴沉沉的黑,头发挽在脑后用橡筋束住,穿一件黑色绸长衫,襟前别一朵白花。

  她的美丽是流动的,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她像是很习惯这种目光,只静静等我开口。过半晌,我说:“我叫溥家敏,黄先生叫我来的。”

  “啊,请进。”声线如音乐。

  我随她进屋子,她那件旗袍非常宽松,一路飘拂,旗袍的下摆贴着小腿,足踝精致如大理石雕刻,脚下一双紫色绣花拖鞋,绣着白丝线花。

  她坐下,将手摆一摆,非常优雅地招呼我随便。

  女佣人递上一盅茶,走开。

  她点支烟,吸一口,低下头,像是打量如何开口。奇怪,我们要谈的只不过是装修屋子而已,但她的姿态却婉转低迥,像是有千言万语的表情开不了口,整个人像一幅图画般好看。雨渐渐下得急了。

  屋内却是静寂一片。

  她用手托着脸,凝眸一会儿,然后开口:“大哥说,这屋子应当拆掉与建筑商合盖一座大厦。”

  她说完这一句话并没有继续下去的意思,没头没脑地停下来,我俯身向前细听下文,湿裤子粘在腿上,非常暧昧的一种感觉。

  雨哗哗地下,露台外的细竹帘子啪啪地扑着墙壁。

  我遭了迷惑,在这阴暗的老式厅堂内,我对着一个陌生美丽的女人……老式的水晶灯低垂,因风相碰,轻轻“叮叮”作声,呵,我居然巴不得时间可以静止,不再移动一寸,女人从来没有给过我这种感觉,我深深震荡。

  她抬起眼来,缓缓说:“我想把这屋子做些修改,但不知从何开始,溥先生,你要帮帮我的忙。”

  她站起来带我参观屋子的间隔,我随在她身后。

  老房子总共有十几二十间房间,她都带我走遍。我神思恍惚地跟在她身后,听得到她说:“你替我想一想,这里该怎么改建与装修,但这间书房请不要动。这间书房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我唯唯诺诺,她忽然转过头来,眼睛深如雨潭之水,她说:“我以前竟没有发觉,我在这间屋子内,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间。”声音底下有无限的忧伤。

  这样的美女竟有这么多的哀愁,我不置信。

  离开黄宅的时候,我已没有借口再留下来。

  见到黄振华,我无法控制情感,流畅地将我对黄玫瑰的感觉倾诉出来。

  黄振华背着我,仰起头看他写字间墙壁上挂着的一幅唐寅的扇面。

  过半晌,他转过头来,以大惑不解的声调问:“请你告诉我,玫瑰到底有什么好处,使得你们前仆后继地上前线去牺牲?她今年已经三十岁,且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你们想想清楚。”

  我愕然,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明白。

  黄振华随即摆摆手,“算了算了,她再美丽也与你这种后生小子无关。”

  我不以为然,“什么后生小子?我今年三十一岁,比她还大一岁。”

  “又怎么样呢?你已对她鬼迷心窍了是不是?”

  我觉得尴尬,“这——”

  他大力敲一下桌子,“玫瑰真是我心头一条刺!”

  我瞪大眼睛看牢他,黄振华是建筑师中的美男子,风度翩翩,才识丰富,一向是女性们崇拜的对象,不知为什么,他一直孤芳自赏,到三十多岁才结婚,现在头发有点斑白,更加有一种中年男人的魅力——事业有成就了,又正当盛年,非常有风度,同性见了,都从心中佩服,我从来没见过他失仪,但今天他却语无伦次,大发牢骚。

  显然他也觉得自己失态,咳嗽一声。

  我说:“我没想到她那么年轻。”

  “她是我的小妹。”黄振华说。

  这时候黄太太推门进来,见到我便笑说:“怎么?家敏,你去过老房子了?”

  “是。”

  “你觉得如何?”她笑问。

  “很好的一座房子,大有作为。”我说。

  她点点头坐下来。黄太太是一个优雅的女子,城里那么多女人,就数她有格,她与黄振华真是天作之合,无懈可击,一对壁人。

  我说:“我见到了屋子的女主人。”。

  “玫瑰,你见到玫瑰了?”她问,“是的,她现在是房子的女主人,母亲把老房子传了给玫瑰。”

  黄振华说:“最理想的做法应是拆掉它盖大厦,以母亲的名字命名。”

  黄太太温和地笑,“玫瑰做事全凭感性,不可理喻。”

  我希望从黄太太那里得到有关黄玫瑰的消息,因此说:“我们出去吃杯茶。”我挽起她的手臂。

  黄振华笑道:“你这小子,当着我面与我老婆啰嗦。”

  我说:“我承认自己是你的晚辈,不错,我在你附属的写字楼工作,但我不是一名小子,我已经三十一岁,记住,黄先生。”

  黄振华笑说:“是,我会记住,溥先生。”

  黄太太问:“你跟我喝茶作什么?”

  “我有话要跟你说。”

  黄振华说:“家敏,记住我方才说的话。”

  我说:“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拉着黄太太出去。

  黄太大一边问一边笑,“你这孩子是怎么了?今天巴不得把出生纸粘在额角头上,每分钟都告诉人你已经三十一岁。”

  我把她拉到附近的茶座坐下。

  “有什么话,说吧。”她很爽快。

  “关于黄玫瑰——”

  “玫瑰?”她凝视我,神色略变,“玫瑰怎样?”

  我笑问:“为什么一提到玫瑰,你们的表情就像说到洪水猛兽似的?她是一个可怕的女人吗?”

  “不,她是个可爱的女人。”黄太太吁出一口气,“太可爱了。”

  “我也如此认为,我一生中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女人,一件普通的黑色衣服,穿在她身上,风情万种……”

  “咪咪呢?”她忽然问。

  “咪咪?咪咪跟这有什么关系?”我不以为然。

  “你应当记得咪咪是你的女朋友,家敏。”

  我说:“我们只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黄太太说:“家敏,说话公道一点。”

  我心虚了,“可是……可是……”

  “家敏。”黄太太的手了解地放在我肩膀上,“家敏。”

  “玫瑰已经结了婚吧?”我终于再抬起头来问。

  “早结了婚。有一个女儿。”

  “几岁?”我问。

  “快八岁。”

  “长得好吗?”

  “跟玫瑰一模一样,”,黃太太微笑,“这里有一颗痣。”她指指眼角下。

  “是的,”我如着魔一般回忆,“一颗蓝色的痣,像是永恒的眼泪。”

  黄太太承认,“她确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曾经一度她想放弃这项事业,但她现在回来了,母亲去世后,她再没有顾忌,她告诉我,她决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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