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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page 12 作者:亦舒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加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但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但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咭咭笑,这座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悚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馆长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门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抱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人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棉棉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暝暝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慧,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撞见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他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计程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漠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旧情人

  那是一个雾夜,我与妻子去一个宴会,宴会设在希尔顿鹰巢,妻穿得很得体,妻是那种……很体贴的女人。怎么说呢?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一点亮光,没嫁我之前,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明星,婚后三年,还是像一个明星,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明星,不是大明星。但她还是漂亮的,带她出去,只要她肯帮个忙,别说太多的话,她是很得体的一个少奶奶。

  我们一同去赴那个晚宴。

  那是一个雾夜。停车的时候便听见渡海小轮互相晌着号,大声地、绝望地。我知道这种雾夜,海与海之间隔三尺便什么也看不见,船一直驶,像是驶进永恒里。我知道这种雾夜,开看车子,直向前驶,也像驶向永桓,永远不会到达,在这雾里,除了一盏盏黄色的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我最近事务忙,赚了一点钱,房子也买了,妻忙,我比她更忙,我们少碰见雾夜,妻不会注意这样的事,妻的好处是绝不敏感,她的感性与马桶盖子差不多,这种女人太可爱了,只要把她喂饱,只要天天晚上回来陪她睡觉,她便换看我又亲又抱,三年来她对我亲爱如昔,这种女人,太容易满足了,我喜欢这种女人,娶了她,我才可以有精力去应付别的事情,所以我的事业才会这么成功,才会赚那么多的钱。

  但这个雾夜,他们设宴在鹰巢。雾浓得这么奇怪,但又说不出怪在什么地方。

  妻把手插在我的臂弯里,依偎在我身边,我们一走进鹰巢,我便看见了她。

  她背着我,站在长窗前,看山下的景色。

  她的背影我都认得出来。四年我没有见她了,但是我连她的背后都认得出来,窄窄的肩膀,细腰,很瘦,但看不见骨架子,她穿了一套雪白的丝绸衣服,网上衣,绸长裤,背着大家,手中拿一杯酒,一定是白兰地,杯子是大肚杯。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并且讨厌人喝酒。

  以前。

  以前是多久的事情了。

  以前我也不是这样的,以前。

  人怎么能够提以前呢?

  她回来了吗?什么时候?独自一人?她有没有老了一点?她快乐吗?窗外都是雾,什么也看不见,她在看什么?

  乐队轻奏──歌手唱:

  “昨夜街上我遇见旧情人,

  她看见我似是这么高兴,我只好微笑。

  我们详谈很久,

  这些日子,隔这么久还是不能忘记──

  我不是那种与群众混得很好的人,

  我彷佛特别依赖熟悉的方式……

  隔这些日子,还是不能忘记。”

  我放下妻,走过去。

  她没有注意。她喝了一口拔兰地,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喝的人。她很静默,看看窗外,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轻声叫:“丹薇。”

  她一怔,并没有猛然抬起头来,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身,见到是我,嘴唇动一动,看着我不出声。脸上还是不化妆,眼睛依旧那么圆,浓眉,乌黑的漆发。

  她一时叫不出我的名字了。难怪她,四年没见面,她怎么会忽然想到能在这种场合见面呢?

  然后她微笑了。

  “丹薇。”我伸手,“你好吗?”

  “好。你呢?”她轻轻的问候我,轻轻与我握手。她右手戴了五只银戒子,左手戴一只钻石订婚戒。

  呵订婚戒子。曾经一度,我们一起到珠宝店去看过婚成,曾经一度,她是我的女人。

  我垂下头,“好。”我说:“很好。”

  她温和的说:“我听说了。他们说你事业很如意,那是你太太吗?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那位?她真美丽。”

  丹薇的口气完全变了,那么温和客观,那么礼貌周到,她完全变了,一个微笑遮掩了一切,甚至达她的声音都不一样了,她的声音那么平,一点过份的语气都没有。

  她说:“她是个电影明星是吗?”

  我连忙答:“现在不拍戏了。”

  丹薇笑一笑,再喝一口酒。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以前,以前我怎么会娶一个三流女明星做老婆,还带看她到处晃?以前。人是会变的,不要问别人怎么变了,问自己是怎么变的,先问自己。

  我问:“你是一个人来的?”

  “不,”她答.“我与男伴来的。”她转过身去。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甚至比她还要年轻两三岁,正在与别人讲话,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浓眉大眼,高大挺拔。配得上她。

  但是丹薇脸上没有欢容。

  丹薇的脸上从来没有欢容!即使与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只有在看到一张名画的时候她才微笑,只有在看卡通的时候她才大笑。她的笑永远不留给男人。她太骄傲。或是因为她碰到的男人都太没有办法,不能得到她的欢心?像我?像那边那一位?

  “他是你的未婚夫?”我看看她的订婚戎子。

  “不,”她摇头,“未婚夫在伦敦。”

  “他只是一个──男伴?”

  “是的。”她动动嘴角。

  她真的一点点也没有老,四年的光阴彷佛没有间断过我们两个人,只是我们都镇定了,可以和平的说话了。我与她在沙发上坐下。

  她说:“看这雾──”

  “你还是想得那么多。”

  她笑,“不管有没有用,我还是看红楼梦的人哪。”

  我惭愧的陨她微笑,我的妻子项管用,但是她连日常报纸上的副刊小说都没看懂。

  丹薇说:“听说你的女儿漂亮极了。”

  “读书读得不好,”我尴尬的说:“幼稚园都留级。”

  她不在意的说:“女孩子读书好有什么用?”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一点喜怒哀乐都没露出来。

  天呀,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她以前是爱恶分明的,脾气犹如雷霆一般,每件事情,黑是黑,白是白,但是现在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是死了,才会这么的淡然洒脱,甚至她的眼睛也没有了那种光焰。是什么悲哀令她变成这样呢?就像她身上那套白衣服,像蝴蝶标本,偶然动一动,那是因为风。

  “你爱他吗?”我轻问。

  “谁?”她问。

  “那边那个男孩子,眼睛那么漂亮的男孩子,”我说:“你的男伴。”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你之后,我不再爱任何人了,”她说得极之温柔,语气却这么震荡,“不,我不爱他。他只是一个玩件。有时候他来了,我觉得烦,有时候他不来,我觉得闷,烦与闷之间,没有什么选择,我不介意,日子一天天抱下去。”

  “你有一份好的工作。”我低声说:“有多少女人有那种成就?”

  “卑下的工作,看老板的脸色做人。我已经失去南京了,紫金山的风光是不可再见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丹薇喝多了一点,话也多了一点,这种朦陇的神情是她以前永远不可能有的,以前她太清醒太清醒,太冷酷太无情,怎么可能有目前的可爱迷惘?

  我低声说:“你将结婚了?”

  “不,我不会嫁给那人的,要嫁不会等到今天。”她低声说:“不不。”

  “那么怎么订的婚?”我奇问。

  “我忽然被感动了,一时的糊涂。”她微笑,“戒子太吸引了。”

  我笑,“丹薇居然由聪明而转入糊涂了。”

  她也笑,一手撩起头发,“难呀。”

  正当我们谈得高兴,像老朋友一样,妻走过来了。她靠在我身边,手搭在我肩上,身子依偎在我臂上,嗲嗲的问:“这是什么小姐?”我不出声。忽然之间,我觉得妻太胖,妻太俗,她太过份,她太肉麻,一个三流女明星坐在大学生对面,那种三流的态度就完全显出来了。

  但是丹薇变了,丹薇以前的那种飞扬跋扈变得无影无踪,丹薇自己说:“我姓周。”她的声音很温和。

  “啊,周小姐。”妻说。

  丹薇的男件也走了过来,他走近来,更显得漂亮得惊人,微微皱起眉头,他低声问:“你在这里?又不高兴了?”

  丹薇摇摇头,又喝一口酒。

  “不要喝太多。”他说。

  不要喝太多?谁管得了周丹薇?我花了三年时间,还没有管得她一只手指,你这小子算是老几?你这小子真是异想天开了,明天局丹薇另找一个伴,你就完蛋了!

  可是妻的眼睛亮了,媚眼一个个抛过去,因为那个男孩子年轻貌美。

  丹薇不动声色。丹薇呵,你早三年练成这个功夫,这三流女明星怎么有可能坐在我的身边?丹薇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倔强得像合金钢?丹薇,那个时候为什么你笑都不肯一笑?丹薇,那个时候,你怎么从来不肯妥协这种无聊的宴会?

  迟了,丹薇。当你懂得迁就我,当我懂得欣赏你的时候,已经迟了。丹薇,迟了。

  丹薇又缓缓喝了一口拔兰地。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走开了,妻马上藉故跟着到那边一大堆人群去聊天。

  “他好像很喜欢你。”我说。

  “我有值得利用的地方,他这种人一辈子也结识不到一个上等人,新加坡舞女,电视台小明星玩腻了,泡泡大学生,多鸟?”

  “你还是目光如炬。”我笑。

  “没法子,老江湖了,没法子。”她微笑。

  “你见到我的妻子了?”我问。

  “很漂亮。色彩丰富,我常常希望有那么漂亮;一目了然的。”她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喝醉了。”

  我闭上我的眼睛。

  丹薇与我,我们到弥敦道的广东小食店去吃鸡蛋蒸鱼肠场,到天香楼吃熏田鸡,送她去看医生,接她自法文老师处回来,阿丹薇,这些旧日子,真像梦一样哩。

  “我对不起你,丹薇。”我忽然说。

  她很惊奇。

  “怎么了,隔了四年,忽而道歉了?不是我的脾气坏吗?不是我看红楼梦走火入魔吗?”她温和的低声问:“不是我不像女人吗?你都说对了。你不必道歉,失去你之后,我终于在今天有这个机会说这些话,我很高兴,失去你之后,我不再在乎了,连你都丢了!还有什么是不能丢的?还有什么是值得希罕的?”她举举酒杯,“长醉是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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