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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狂野难挡 page 1 作者:萧宣

  代序  雪兰

  嗨!大家好!初次见面!我是萧宣的超级书迷--雪兰是也!啥?雪兰是谁?好说好说,卖个关子,待会儿马上为各位大哥大姊揭晓答案。

  这本「总裁狂野难挡」的序,是萧宣特地请我写的呢!雪兰真是觉得……太……太……爽哩!(人家我是萧宣的女儿啦!)

  本来是由我家那个自恋狂大哥来写这篇序的,不过由于他太自恋了,光是他又臭又长的自我介绍,就整整占去一页,我家的迷糊老妈看到天黑,都还没看到他写到主题和重点,所以呢,我家老妈子,就把大哥给退序了,趁大哥补习之际,我要赶快把序完成,否则我大哥可是会抗议的喔!

  我们家人口简单,生活幸福快乐,有一个迷糊老妈子萧宣,有一个自恋狂的哥哥,还有一个超超超超……超活泼顽皮的三八小妹,和我争宠。

  各位萧宣的书迷们,虽然网路上萧宣的照片美若天仙,但是她隐藏很多不为人知的一面,比方说--

  正常家庭一--

  妈妈:「孩子呀,起床啰!要上学啰!」

  孩子:「好的,妈妈。」

  我们家--

  雪兰女儿:「妈咪,起床了啦!我要迟到了啦!」

  萧宣妈咪:「再五分钟就好了啦……再让我睡一下下啦!」

  然后,她就趴下去继续睡了。

  (从我读幼稚园开始,这个情况就一直没改变,唉……)

  正常家庭二--

  妈妈:「孩子呀,妈妈已经煮好早餐了。趁热吃,吃完妈妈带你去上学喔!」

  孩子:「好的,妈妈。谢谢您总是天天为我煎两颗蛋,还用营养的吐司夹起司!」

  我们家--

  雪兰女儿:「妈咪,早餐买好了啦!快起来吃!吃完送我们去上学啦!」

  萧宣妈咪:「喔!」

  (唉!天底下哪有小孩叫妈妈起来吃早餐的啊?而且早餐还要自己准备哩!正因如此,我们三兄妹都很独立。)

  呜呜……这情景可是天天都出现在我家,而且更可怕的是,我家的那个三八小妹,偏偏遗传到了我家老妈的个性--

  雪兰姊姊:「唉哟!菱菱,起床了啦!去刷牙呀!顺便叫妈咪起床了!」

  菱菱小妹:「好啦!」

  小妹会懒洋洋的走进妈咪的房里,经过一会儿后……

  我进房去看,发现我家小妹,居然窝在我老妈的怀里,继续睡她们的大头觉哩!

  这时,我只好对她们施出狮吼功,大吼大叫:「菱菱!妳怎么也跟着睡着啦?吼!妳们两个快起床了啦!被妳们气死了!」

  老妈+小妹:「好啦……」

  我真的、真的快要被她们两个气死了啦!

  感觉上……感觉上……感觉上我们家好像有两个超天才的萧宣……

  喔卖嘎!如果这是恶梦的话,就赶快让我醒来呀!

  (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被萧宣妈咪追杀耶……呃……)

  可是也正因为我妈咪和小妹常闹笑话,我家也常常传出大笑声,所以,我有一个非常幸福快乐的家庭呢!

  楔子

  歌神KTV

  有一间大包厢,比其他包厢来得热闹,有抢麦克风大打出手的,也有只顾着哈啦兼吹牛的,更有活像上辈子得了厌食症,这辈子活着就只为了吃,拚命抓着桌上东西猛吃的……

  但,这些人都不够引人注目,这群人当中最吸引人的,是坐在长沙发上的一对新人。

  这一对新人,在几个小时前刚于礼堂起誓要一起过一生一世。

  那新郎,身着一套款式内敛的亚曼尼西服,他翩翩的魅力,绝不亚于布莱德彼特,外型俊朗挺拔,脸部线条宛若刀刻般深刻立体,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奇特的气息,既似邪恶又狂野的恶魔,又像极具威严的领导者,让人既害怕又想要接近他。

  他是如此的狂野、有魅力,简直迷死人不偿命。

  那新娘,身穿一袭极具希腊风的晚礼服,她有一头非常引人注目的淡紫色头发,发丝很长,垂到地上,但,一点都不吓人。她从不曾将长发放下,总习惯扎成两条长辫子,交叉圈缠在雪颈上,天凉时,就当围巾使用,觉得热时,两条淡紫色的麻花辫便拖在地上。

  她有着如凝脂般白嫩的雪肌,有双美得有灵气的眼睛,细眉弯弯、琼鼻秀气、樱唇丰满小巧,典型的瓜子脸更为她的美丽增添不少分数。

  她是如此的清灵脱俗,如仙女下凡。

  起初,这间包厢并不如现下热闹,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可以听得见,因为,没人有勇气敢在这位高大俊帅的新郎面前卖弄歌艺。

  后来,包厢实在是安静到太可怕了,这位新郎才发觉是他的问题,他冻死人不偿命的表情,带给别人无比沉重的压力。

  「唱歌。」于是,他严峻的发出号令。

  这命令只下三秒,包厢就乱烘烘了,好像所有的人都憋了好久,就只等他下这道命令似的,瞬间全疯了。

  刚完婚的女人,总是特别害羞,那新娘不好意思开口唱歌,频频偷看丈夫的表情,见丈夫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她索性眼儿不眨的大胆直视,唇边的口水因垂涎丈夫的美色而泛滥。

  身为丈夫的他,怎么忽略得了新婚妻子的凝视!?他不自在的转过头去迎视她的注视,而她就是一副丈夫是她唯一的天和地的幸福表情。

  「别盯着我看,瞧妳口水都流出来了,插拨点歌,我想现在就听妳唱。」丈夫似乎颇不习惯这种花痴般的眼神。

  也难怪妻子痴迷着丈夫,能嫁给如此英俊出色的男人,妻子觉得好像在作梦。

  「好的,老公。」妻子尴尬的抹去嘴边的口水,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

  见点歌机前挤满了人潮,妻子只好捧起没人理的歌本,手忙脚乱的找着熟悉的歌名,美丽的眼睛露出一抹焦急又兴奋的光芒。

  不久,「小蜜蜂」的旋律意外回响于包厢内。

  吃东西的不吃了,聊天的闭嘴了,很快地,包厢内只剩下音乐声,大家猜测这歌是谁点的。

  众人心中的疑惑还未来得及解开,那新娘已火速的举起粉嫩的小手。

  「是我的!」

  想来,她的智商应该和这首歌的年龄层差不了多少吧!新郎暗忖,黑眸落在妻子美丽的脸庞上。

  「嗡嗡嗡,大家一起勤做工……」

  众人默契十足的同时发出一种刺耳的怪叫声,那声音就像一群走在马路上踩到图钉的小狗,所发出的哀鸣。

  唐君麟蹙起剑眉,两泓深邃如寒潭的黑眸发出不悦之光。好,太好了,他娶到一个五音不全的好妻子!

  她的音律真差,一开口就走音……

  嗯,其实还好啦!歌声还不错……

  不,很难听!

  不、不、不,还可以……

  不不不不,这该死的歌声,真的是比鬼哭狼嚎还要吓人!

  一个人音感不好还勉强可以接受,但如果有一个鸡叫似的歌喉,可就要人命了。

  他俊庞上出现恶魔般可怕的神情,一声不吭地抓起遥控器,轻轻一按,老实不客气的切掉这首歌,将十分陶醉于小蜜蜂旋律里的妻子,给拉回残酷的现实中。

  「妳还是适合发呆。」新郎讲话超毒的,不耐烦的将遥控器扔在桌面上。

  随便给人家切歌,真没礼貌!妻子的小手扠在蛮腰上,不满的噘起小嘴。

  她伸手抓起遥控器,大腿一抬,塞进屁屁底下,「可是,老公,我歌瘾来了……不然,我等下一首好了,你老婆我刚一口气点了二十首歌。」

  包厢内顿时响起一声声抽气声,大家只差没跳起来惊叫。

  太恐怖了,这个小女人……

  丈夫蹙眉,因即将受魔音的虐待,而绷起一张令人瑟瑟发抖的俊容。

  「也许我会一直霸占着麦克风,但不能怪我,他们也实在唱得够多了,而且,老公,是你要我插拨点歌的,那我绝对不能丢你的脸……」妻子一副莫可奈何又乖巧温驯的模样。

  丈夫难以置信的瞇起黑瞳。在众人面前表演她魔音传脑的歌声,还构不成丢脸吗?

  来不及了,下一首歌的旋律很快回荡一室。

  那是一首非常动听的情歌,偏偏由新娘的嘴里唱出来,变得非常难听。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你的快乐伤悲只有我能体会,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新娘用着杀鸡般的歌声,用心兼用力的唱着热门流行曲「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唱得陶醉忘我。

  一首歌终于结束了,她还死霸着麦克风不肯让。众人想要抗议,可是张了张嘴,最后又放弃的合起来。

  唯恐回去会作恶梦,大伙求救似的望向新郎,然后在发现新郎没有出现任何反应时,差点儿抱头痛哭。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连拥抱都没有勇气……」

  在新娘唱到第四首歌「暧昧」时,新郎那猛鸷的目光,终于忍无可忍的扫进她的眼睛里。

  「切、歌。」

  新娘无奈的耸耸肩又摇摇头,指了指萤光幕上的字幕,意思是说,请丈夫耐心的等她唱完,有话等会儿再说。

  「该死!」粗糙的大手掌,朝她细臂用力一掐。

  没人敢违抗他的命令,大多数人都是谄媚逢迎、唯命是从,即使是他的妻子,也必须是他一个口令,她一个动作。

  新娘哀怨的望着被他捏起的一小坨肉,不禁以歌声来发泄皮肉上的疼痛。

  「啊啊——啦啦啦……」

  像少一条神经的她,愈唱愈大声,宁愿被丈夫的眼神杀死,也不愿搁下麦克风。

  这就是几小时前,在牧师面前起誓,要与他——唐君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小妻子吗?

  第一章

  香港九龙佐敦

  亚洲地区的恶魔集团,位于香港九龙佐敦闹区,是一栋拥有二十七楼高的商业大楼。

  集团总裁不是别人,正是唐氏豪门世家第三位继承人——唐君麟,一个含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亦是女人们竞相追逐的白马王子。

  唐君麟是一名睿智精明的领导者,威仪天成,作风嚣张如虎,浑身充满干劲和胆识。

  他深知名牌是人类的欲望,于是自创一个品牌,让亚洲地区的恶魔集团事业版图拓展至全球各地。新品牌很快融入上流阶层,挤入名牌行列,带领起一波新的名牌潮流。

  这项计画的成功,使他在短短的时间内拥有亿万身价,而这些,全属他个人的成就。

  唐君麟的丰功伟业,令男人望尘莫及,令女人前仆后继而来,无论是财富、势力或智慧,他都令人万分羡慕。

  这样一个男人的一生,该有数百场高潮迭起、多采多姿的爱情戏,然而,因为他从不曾将女人摆进眼里,所以他的感情世界,是一片让人难以置信的空白。

  爱情,对他而言,是一种浪费,是一种麻烦,他不愿尝、不屑尝,也没兴趣尝。

  生命中唯一被他重视的,除了恶魔集团,还是恶魔集团。

  他十分重视每一个替他卖命的员工,是以,为减少员工压力,他不仅将办公大楼装潢得华丽大方,而且游泳池、三温暖、健身房、餐厅……各项设施,应有尽有。

  能成为唐君麟旗下的员工,是一件幸福的事,许多人争破头就是为了能挤进恶魔集团。在这上班,简直是人生一大享受,虽然老板的脾气不是很好,但,为唐君麟卖命,他们甘之如饴。

  而唐君麟的总裁办公室,宽敞无比,设计别出心裁。它位于大楼的最高楼层,拥有个人独特品味的他,将办公室的四面水泥墙改成强化玻璃,黄昏时分,夕阳自四面八方射入,彷佛是上天抛洒而下的黄金粉末,闪闪发光。

  除了景观一流,办公室里还摆设了一整套高级沙发椅、一座摆满各式不同酒类的大吧台,和一面超大的萤幕。

  那面萤幕其大无比,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曾因任何突发状况而停工,数字不断跳动,显示世界各地最新的股汇市涨跌,让他能随时掌握每一分钟的变化和发展。

  英俊无俦的唐君麟,神情专注的看着萤光幕,良久,天生带股邪气的锐眸才离开电视墙,取起堆积如山的文件,聚精会神的审阅着。

  倏地,桌上的话机哔哔作响,唐君麟随手按下扩音键,大哥唐正鹰那低沉富磁性的声音很快回响一室。

  「君麟,我人在香港。」

  唐门一共有四个继承人,分别被誉为「无敌华裔四大亨」,而且他们一个个还被尊称为——

  唐门洋洲大亨——唐正鹰。

  唐门美洲大亨——唐人豹。

  唐门亚洲大亨——唐君麟。

  唐门欧洲大亨——唐子鹤。

  唐门四兄弟位高权重、富可敌国,恶魔集团的事业版图涵盖航空业、赌城、饭店等等,目前已扩展至全球四大洲、七十六个国家,由唐氏兄弟四人齐心协力,于各大洲独占鳌头,叱咤风云。

  唐门四兄弟在这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踏破铁鞋,也很难找到可以和他们的声誉并驾齐驱的人了。

  除此之外,唐门还出了一个娇娇女——唐孅儿。

  在唐门四兄弟的眼中,唐门小妹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般脱俗清丽,而目前,唐孅儿正待在台湾开发台湾市场。

  「大哥,你要来公司找我吗?」难得接到大哥的电话,唐君麟的声音显得特别愉悦。

  他的办公室可以见到一流的景观,大哥若能直接来找他,他们可一边聊彼此近况,一边小酌、欣赏风景。

  「不了,我到香港是为了见一个人,这人的作风莫测高深,我希望你陪我走一趟。」唐正鹰因事业繁忙,难得奔波海外,这次正好可以利用机会忙里偷闲,在香港多待几天。

  唐君麟敛眉凝思。这可真是奇事一桩。

  大哥做事神通广大,用尽心计网罗世界各地的人材,并将旗下员工训练成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地步,所以大哥相当信任他旗下的员工,就算面临大考验,不用大哥亲自出马,亦可以迎刃而解,怎么事情也有例外的时候?

  看来这人确实是个不简单的人物,才非得逼大哥亲自出马不可。

  「没问题,你现在人在哪?我马上去找你。」

  手足情深,唐君麟连犹豫都不用,便一口答应。

  唐正鹰说出地点后,唐君麟收线,淡颦起眉思考时,一个年约二十岁的英俊少年,推门入室。

  「你进来的正巧,太子,过来收拾一下,我有事要出去,这里就交给你了。」唐君麟燃起一根烟,长指敲了敲略显凌乱的桌面。

  「是,三少。」太子步到办公桌前,伸手开始收拾起桌上的文件,表情略透忧愁,抬头望向玻璃窗外。

  灰蓝色的天空布满阴霾,像一件灰蓝色的大衣笼罩住整个大地,太子回头凝视已披上西装外套的唐君麟。

  「三少。」

  「什么事?」唐君麟的薄唇叼咬着香烟,踱步到镜前,整理着自己的领带,视线穿过镜子望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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