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侯开始,出现了一个名词叫"男人婆"!
而"男人婆"这个名词,顾名思义--就是给人的感觉像"男人"的"女人"!
当然,她们还得有些"附加条件":
第一:个性爽朗不拘小节,对男人女人完全没有性别之分,说起话来粗声大气,只要和某人谈得对味儿,任何人都可以熟得称兄道弟!
第二:从来不知"温柔"两字为何物,全身上下没有小女人该有的撒娇或柔媚的勾人细胞。
第三:从来没有"感情"方面的困扰--因为没有男人会对一个男人婆有兴趣。万一有人失恋时找不到肩膀靠时,她绝对是个可以吐苦水听抱怨、顺便好心的去帮你买六盒面纸的大垃圾筒。
第四: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死都不会让"裙子"这种东西出现在身上。如果还有一头削得短短的劲爆刺猬头,再在耳朵上穿五个洞、再加上手臂上弄个刺青贴纸过过瘾,那就接近完美了。
第五:外表绝对不能长得太"女性化"!虽然体形不见得有多"魁梧",但先决要件是--身材完全没有任何女人该有的曲线,进百货公司买贴身衣物永远只能选择32A的Size!
至于化妆品……那是什么东西!
若你已具备以上些条件,恭喜你,你有可能成为别人眼中"男人婆"的一员!这样的称呼一般作风强势、形象强悍的女强人而言,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恭维。试想,只有"男人婆"这个名词用在女人身上,可从来没听说过娘娘腔的男人被称为"女人公"的!
当一个女人的身材被形容为"飞机跑道"、"干扁四季豆"和"煎蛋"时,还完全不生气一笑置之的,大概也能列入这类型的女人之一。
楚凝这一辈子从来就不知道,自己居然会被人冠上"男人婆"这三个字。
"男人婆"?哈,她楚凝可是真真确确、如假包换的女孩子家。唔……除了身材微平了一点、裙子少穿了一点、也真的没啥感情上的困扰之外,她压根儿就不认为自己有多男孩子气。
"啧啧,你还缺少温柔--女孩子家该有的温柔!"前些天,她的死党艾家玲看了以上那五条"附加条件"之后,摇着头对她咳声叹气,"我说楚凝啊,你这辈子大概是完了!不会做菜、不穿裙子高跟鞋,不会对男朋友撒娇、身上永远是T恤牛仔裤!人家看到你和男朋友拥吻,还以为他搞同性恋哩!"
对艾家玲的"评语",楚凝本来是没放在心上的。不会做菜是真的,打从国中起上烹饪课,她一向就是只有站在旁边拿锅铲、流口水等着吃的份。不穿裙子高跟鞋是为了上班方便,免得随时担心自己短裙走光穿 帮、穿高跟鞋不小心摔个四脚朝天。而不会对男朋友撒娇嘛……
有这个必要吗?她一向不女人就该唯唯诺诺、以男人为天,还得随时注意不忘给身旁的男人一点优越感、让他尝尝女人臣服于他的滋味。她知道男人是有些虚荣的,认为女人不要事事独立自主,也该给男人一些表现的机会……
只不过,她人民"觉悟"的太晚了一点!一个礼拜前,那个追求了她整整一年八个月、向来很死心眼缠着她不放的男人约了她见面。
"我要结婚了!"他说,一脸认真。
"啊?"当时的她还搞不清楚状况。他要结婚了?她可从来没答应要嫁他。但他接下来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她是我的学妹,和你一样年纪!"他又说。
她瞠目结舌,只是怔怔的看着他,一时之间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消息。
"可是……"她过了半天才挤出了一句话,"我……你……我以为……"
她想说:我们不是在交往吗?哦,真该死!虽说她对人家从来没有所谓的"火花",也从不认为人家这一辈子就该非她莫娶,但是,当一个追了你将近两年的男人突然对你蹦出了这么一句话,说不意外才是骗人的。
"楚凝,你知道我很喜欢你,我曾经认定了你就是我今生的新娘!"他说得婉转,却相当坦白,"可是--你不爱我!我感觉不出来我在心目中的分量,我不知道自己的追求是不是全是多余。你让我觉得你并不在乎我,我只是你的一个好朋友罢了,所以……"
所以,这个男人就跑了!遇到这种"男朋友结了婚,新娘不是我!"的乌龙事件,楚凝真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伤心吗?那倒也还好!只是让她陡然明白,自己真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缺点"!而这两天,艾家玲不知道到哪里去弄来那"成为男人婆的五大要件",让她发现自己还真符合某些"特征"。
她是真的太男人婆了,以至于令追求者望之却步、让一个追了她两年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吗?
哪有这种事?楚凝对艾家玲的这个论调简直是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到了极点。偏偏艾家玲一口咬定,认定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也懒得解释了。
然后是今天,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六下午,楚凝下一身轻便的打算到附近公园去晃晃,艾家玲一通电话打了过来约她在一群死党常去的咖啡店碰面。
"你的男朋友跑了,再把你闷在家里,我怕你会做出什么傻事来!这是艾家玲的理由。
傻事?哈,她楚凝这一辈子什么都可能做,就是不会做出什么"傻事"来!男人嘛,跑了一个再找下一个,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有啥好想不开的?他跑了表示他前辈子没烧好香、这辈子没得到你的福气,这种不识货的男人不要也罢!
"唔……谢谢你的关心!"她从鼻子里哼,"你那位橡皮糖先生今天没和你在一起,不怕你出去外面招蜂引蝶?"
据她所知,艾家玲那位银行家男友路光周平常忙得很,不可能放过周休二日可以和女朋友腻在一起的大好时机。
"他到高雄出差去了,这两天不在台北!"
我想也是!楚凝挑挑眉毛。也只有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下,艾家玲才会无聊到找她出来喝下午茶。唔……也许该说,她们这群死党结婚的结婚、死会的死会,大概只剩楚凝是惟一一在假日没约会、而且还随传随到的--没有感情方面的困扰、没有人追,"成为男人婆要件"的第三点。简直是狗屎!
梳梳一头留到肩背的长发,她随手抓起一条橡皮筋扎住,然后对镜子里的自己扮了个鬼脸。镜子里的女人有一张白蜇的小脸蛋、大而黑亮的眼睛,直挺而微俏的鼻梁下是一张称得上"诱人"二字的玫瑰色红唇;除了两道不挺驯服的眉毛太过浓黑而显得不够秀气之外,她知道自己甚至可以称得上美人!
哎,这个世界是怎么啦?为什么好男人都不懂得欣赏她这种外表也许并不艳光四射,但其实是开朗有个性又有内涵的女人?为什么没有男人懂得欣赏不故作娇羞、不矫柔做作,完全崇尚"自然美"的女人?
又高又帅又有钱的白马王子难道不明白"中等美女"才是最好的选择吗?不但不用怕老婆太美让人拐跑,而且"中等美女"还刻苦耐劳、工作认真,忠诚度百分之百,绝对比某些大哺乳类动物有脑的多。只除了不该有的没有,该有的也同有之外……
再对镜子里的自己耸耸肩,楚凝穿上球鞋,搭着电梯到了一楼,算了,对着镜子顾影自怜有啥用?就算把镜子照破了,也不会有个识货的家伙从镜子里冒出来,她早八百年前就认命了!
礼拜六的下午,整个一楼大厅静得出奇,只见那位山东籍的警卫伯伯跷着二郎腿横躺在椅子上、鼾声大的整个大厅都有回音。楚凝瞧了一下腕上的表:下午两点整!炎炎七月天,太阳正大着,这时候大概全世界的人都睡午觉去了。
牵出放在大楼前庭的脚踏车,楚凝先在住宅前方的小公园绕一圈,一面哼着歌、一面悠哉游哉的朝着和艾家玲约定的地方骑去。当初会搬来这栋新落成不久的大厦,除了离她上班的地点很近之外,便是看中它位在闹中取静的住宅区、前方却有个绿意盎然的小公园。
也因为如此,艾家玲和路光周已经来看过房子,打算小俩口结了婚之后搬来和楚凝当邻居。只要想到这一点,楚凝就忍不住要唉声叹气——她当初不该那么大嘴巴极力赞扬自己的住家环境有多好多好、公园多棒多棒,这下可好了,两个嗓门一样大、个性如出一辙的欢喜冤家要住到她对门来,她已经可以想像得到将来耳根子不得清闲的日子……
铁定是天下大乱、永无宁日啊!
出了大厦前的巷道拐个弯,紧临的又是繁荣热闹的台北闹市区;对她这种平常忙得要死、一旦闲下来又没有约会的单身女子来说,闲来无事穿个拖鞋披头散发的出去逛逛街,哇哈哈,倒也是人生美事一桩!
一个人有什么不好?自由自在、没有感情的牵绊,不逍遥自在快乐的多?楚凝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炽热曝晒的太阳。天空很蓝、白云很亮,天气晴朗,多么美丽浪漫的星期六午后……
正忘情在自己的午后白日梦中,冷不防“叭”一声将她拉回神来,梦凝的视线拉了回来,还没搞清楚那个声音从何而来,一辆深蓝色的BMW不知何时已经朝她撞了过来,她用脚煞车不及,直直的就往那辆车撞了上去——
“哇!”她大叫一声跌到地上去,而且还是一个十足不淑女的姿势——五体投地!
哦,真该死!楚凝一面手忙脚乱地想爬起来,一面在心里呻吟。这下可好,刚刚还想着什么美丽的星期六,一下子她就趴在地上让人家看笑话了。真是见鬼,她居然连骑脚踏车都还会出车祸!
“小姐,你没事吧?”一双穿着西装裤的长腿在她身边蹲了下来。
楚凝坐在地上,脑袋一下子还清醒不过来,只瞄到男人脚上那双光亮无比、一看就知道是名牌的意大利皮鞋。
这年头,就有这种仗着有钱开大车的家伙,连在小巷子里都横冲直撞!脑袋清醒之后,她第一个反应是去看自己的破脚踏车有没有把人家的名车撞出个窟窿来,如果有个刮痕什么的,她就很难向人家交代了。
不过,由那辆横躺在一旁、轮子还兀自在转动的脚踏车看来,可能是她的脚踏车灾情还来得惨重一点!楚凝将视线转了回来,胡乱的拨开散在脸上的头发去看那个开车不长眼睛的家伙。
“小姐,你没……”男人的声音有些纳闷,可能是在猜测是不是撞到个哑巴。他的声音在看到楚凝那对杀人似的目光盯住他时戛然停止。
“没人告诉过你,在巷道里开车要减速慢行吗,先生!”楚凝不客气地开骂,“这里是下坡你还这么快,要是被撞到的是个老婆婆或小孩怎么办?开BMW了不起啊?”
虽然这家伙开车技术乱烂一把的,不过嘛……唔,长得倒还不错!楚凝的眼睛在那张黝黑却相当俊帅的男性脸庞上转了一圈,继而往下打量他全身。浓眉大眼、肩宽腿长,相当伦落清爽的三公分短发,挺有点汤姆克鲁斯的味道。而那对亮的透明的黑眼睛同时也在打量她,目光深思而有趣。
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她嘟哝着,不理他伸过来的手,自顾自拍拍屁股站了起来。男人耸耸宽肩,不以为意的收回手。她再睨了他一眼——唔,看他的身形,大概比汤姆克鲁斯高,一八五?
转回目光,她抬起眉毛打量自己。除了手有些刺痛之外,倒没擦破皮或受伤。不过这只是看得到的部分。天知道她身上有没有被撞得淤青,脑袋有没有被撞出脑震荡来?
“呃,我很抱歉……”汤姆克鲁斯气魄起一道浓挺的剑眉,轻咳了一声,“我对这里的路况并不熟,所以……”
“你抱歉有个屁用啊?我的脚踏车被你撞坏了你怎么赔?那可是我赖以维生的交通工具!”她不高兴地说,一按到左小腿的麻处,痛得她呲牙咧嘴猛吸气。她抬起脚往前走了两步,发现左脚居然完全使不上力。
完蛋了;她该不会被那么一跌成了残废了吧?一阵热浪冲上脑门,她紧张的动动左脚。还好,还有“痛”的知觉,这表示起码她的小腿和脚踝还连在一起没被撞断,她松了一口大气。
“咳!”汤姆克鲁斯再度重重咳了一声,八成以为她没被撞断了脉,而是被撞聋了。
楚凝回过头,不甚友善的瞪他一眼。腿上的痛加上脚踏车坏掉的仇,她实在表现不出“淑女的风度”这种东西。直到这时她才想到刚才跌得五体投地的那一幕……而且居然还是在一个年轻的帅哥面前,她这一辈子从来没这么丢脸过!
没错,她是很希望上帝让她撞见一个白马王子,可是那得是在她打扮的美美的、娇弱可人的时候,而不是在这个大热天披头散发骑脚踏车出门闲晃的时候嘛!
“我想,你的脚似乎扭到了!”汤姆克鲁斯似乎没被她的凶相吓到,反而很有风度的朝她露出一个帅气迷人的微笑,“需不需要我帮你看看?或者……让我送你到医院去检查?”
“不用了!”她想也不想便回绝,径自一跛一跛的走向自己的脚踏车。帮她看看?哈,他能看出什么名堂来?恐怕是想乘机吃她豆腐吧?这年头的男人靠不住——尤其是长得这么帅的乱七八糟的男人。故意制造假车场劫财劫色的家伙多得不胜枚举,她楚凝可没天真到以为这世上的男人还都拥有济弱扶强的骑士精神。
牵起脚踏车,楚凝皱着眉毛,只见把手歪了、轮胎没了气,那原本就不甚牢固的篮子更是飞到三三尺外的柏油路上。她抬头挺胸笔直问前上捡起扁掉的菜篮子,尽量保持尊严的想将它挂回原位——没有用,菜篮子是歪的,把手也是歪的,两个歪的东西能合在一起才有鬼!
算了,用拎着回去好了!她昂着头,知道那个汤姆克鲁斯的目光还盯着自己看。反正只用一手也能骑脚踏车,她总不能将坏掉的脚踏个就这么丢在这里。让它暴尸柏油路吧?这么一想之后,她一手抓着菜篮子,挺直背脊、骄傲的下巴抬得高高的,川她最潇洒的姿势跃上脚踏在,一脚用力往踩脚踏板一踩—一
耶,脚踏车完全不动!她低下头一看——一哇咧,连脚踏车的链子都松掉了!
“依我看,你的脚踏车大概也伤得不轻!”汤姆克鲁斯的声音再度传来,语调有些奇怪。她不确定是不是因为他正在极力忍住笑的原因,“需不需要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