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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心 page 14 作者:水色

  常姵看着不发一语的樊隽,像个小老头一样,语重心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

  “樊隽老兄,虽然我不明白我老姐明明还非常非常爱你,却又决定要离开你的理由,可是我可以肯定我老姐到纽约来一定不会比较幸福!所以,你想不想要我帮你咧?”

  “你能怎么帮我?你知道常欣现在在哪里?”

  樊隽眼里又燃起希望的火苗,看着这个梳着辫子、五官和轮廓都比常欣突出的十七岁漂亮小女生。他敢断定她眼睛里的神采绝对不像外表那么单纯,难怪常欣老说常姵像个小起头。

  “当然不知道。可是,我那个笨蛋老姐最容易听信我给她出的主意了!不能劝她回去,我可以帮你通风报信,剩下的,你就得自己努力啦!”常姵玩弄五指,淡然说道。

  “这样就够了!常姵,我们不熟,也没交情,你为什么要帮我?”樊隽说道,锐利的眼光扫向这个脸上很少有表情出现的小女生。

  “我不是在帮你,我是在帮我那个笨蛋老姐,因为她什么神经都没有,只剩自卑情结会作祟,一发作起来就会把自己关在高塔中。而你是她的王子,唯一可以救她的人!”常姵说道,呵欠连连。

  她从沙发上起身,裹着毛毯,领着樊隽往楼上客房走。

  “如果我是王子,那么我相信你就是那个神通广大的女巫!”樊隽对她说道,敛起所有失措的表情,恢复如王者的沉稳气质。

  “多谢你的夸奖或者是挖苦,我们彼此彼此,”常抓无所谓地背对他说道。送他到客房房门前,又像只懒猫一样,慢慢地走回她的房间。

  樊隽站在房门前,看着常姵的背影。真不知道这个天才小女生的本质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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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天气很好,适合飞翔。但是常欣的心情不好,坐在飞往纽约的班机上,飞机离地面愈来愈远,她眷恋的小岛也变得愈来愈小。

  从南半球回到工作岗位后,樊隽没再找过她,她对他们的感情就不再有信心,觉得留在这里只剩伤心,于是递了辞呈,决定去纽约和家人同住。

  常欣看着窗外,发现再也看不到台湾了,忍不住哭泣起来。

  难道他们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她曾想过几百遍委曲求全的话,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就好,但是她就是说不出口,心中也一直排拒着他拥着他学妹的画面。

  墨镜下的眼睛哭红了,也倦了,但是常欣还是睡不着。她只顾着自己伤心,完全没注意旁人,只感觉到旁边坐了一个和她一样戴着墨镜,身材颇高大的男人。当男人递给她一枝红玫瑰时,她惊愕之余却感到厌恶,她讨厌喜欢随便跟女人搭汕、轻浮的男人。

  “这位小姐何必哭泣,玫瑰送给你,你的笑容一定比这朵盛开的玫瑰娇艳!”戴墨镜的男人用英文说。

  “很抱歉,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玫瑰还是送给你的爱人吧!”常欣回答他,敷衍地拒绝。

  “我的爱人就在眼前啊!”男子摘下墨镜,笑意朗朗地看着她。

  常欣惊讶地发现竟然是樊隽。她又生气又高兴地捶他,然后不顾一切地抱紧他。

  她不想动也不敢动,伯真是她眼花了,抱着的人不是樊隽。

  “你还笑,你竟然笑得出来!你竟然让我哭那么久。还有啊,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你不怕我去了纽约就不回来了!”常欣抱着他的肩膀,流着泪问他。

  “我在想如果再不叫你,恐怕飞机会闹水灾,我们就去不成纽约,刚好当一对同命鸳鸯。你说这样浪不浪漫!”樊隽轻声跟她说,很温柔地吻去她的泪水,也成功地终于把她逗笑。

  “贫嘴!可是……你不是又跟你学妹在一起了?那你来找我做什么?”常欣突然想到她伤心的理由,马上又变脸问他。

  “我气你喔,小笨蛋一个!你怎么不听我解释呢!我和她从你第一次在电梯遇见她的那一次就结束了,重逢后她还是喜欢跟旧情人用吻别做结束,我只想告诉你,不管你信不信,我没有背叛我们的爱情!”樊隽抵着她的额头,倾吐爱语与誓言。

  “我害怕最坏的真相是我亲眼所见的!樊隽,我只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和她一比,我觉得她随时会把你抢回去厂常欣闪着晶莹的泪光,说出她的恐惧。

  “你最让人头痛的地方就是自卑!在我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你,因为我就是喜欢你!”

  樊隽抚着她的脸,深情地注视着她水汪汪的眼睛,随即封住她的唇,阻止她胡思乱想。

  “我问你喔!你怎么知道我坐这班飞机?”一抓到空档,常欣喘息地在他的耳朵边问道。

  “你不专心!我不告诉你!”樊隽笑着继续啄她的唇。

  “跟人家说嘛:你为什么要跟我去纽约?”常欣笑着躲开他吻,要他正经回答她的问题。

  “你分心,罚你吻我,我才告诉你!”樊隽也学她的赖皮,闭上眼睛跟她索吻。

  常欣脸红地瞄了眼昏暗的灯光下,飞机上大部分乘客都睡着了,于是大胆地回吻他。

  在深深的一吻结束之后,她附在他耳边轻声说:“樊隽,我爱你!”

  樊隽听了,感动地回应她:

  “这句话很久以前我就说过了,只不过你睡着了。现在,我要再跟你说一遍。我爱你,常欣。”

  “樊隽,现在可以跟我说你怎么知道我搭这班飞机了吧。还有啊,你跟我去纽约做什么?”常欣不死心地问他。

  “你一直觉得不可爱的妹妹却做了一件很可爱的事情,就是跟我通风报信,要她老姐拎着我这个超级大行李一起回去!”樊隽开玩笑地说。

  “一点也不像小老头常姵会做的事!”常欣撇撇嘴说道。

  “常欣,其实我跟你去纽约真正的目的是要跟伯父伯母说,我会永远照顾他们的宝贝女儿,爱她一辈子,请他们同意我们的婚事,让你留在我身边!”樊隽诚挚地说出他真正的用意。

  常欣感动得笑着流眼泪。

  “樊隽……我告诉你哩……我爸妈他们的宝贝女儿可是妖魔转世,乱会折磨人的,你要考虑清楚唱……还有……你以后不要露出那个梨涡对我笑啦……”常欣笑得语无伦次跟他说。

  “我知道你是鬼灵精……我早就准备好十大法宝要跟你斗了……那我的梨涡又怎么叫你讨厌啦!”樊隽看着她愈来愈困顿的眼睛。

  “因为喔……我常常觉得一看到你脸上的梨涡,就觉得我被吸进去了,连灵魂都找不着,完全迷失了。我讨厌那个好像有魔力的漩涡!”常欣愈说愈小声。

  “哦……欣,我告诉你,那叫魅力。原来你很早之前就已经爱上我了!”樊隽笑着逗弄她的俏鼻,将她的头靠着他的肩膀好入睡。

  “臭美……”常欣笑着损他,累得眼皮再也撑不起来。

  樊隽觉得就这样拥着老爱跟他抬杠的常欣,比任何时刻都幸福!

  尾声

  从纽约回来后,常欣觉得她已经摆脱自卑的情结了,跟樊隽的感情也一直很稳定。她回到台北之后继续当记者,在工作中觉得自己个性也变得成熟多了。

  常欣曾经在采访工作中,巧遇当年那个她一直很在意的电梯美女。她们在电梯前再度交错而过,她看到美女对着她只是淡淡的一笑,眼神里没有任何情绪。那一刻,她终于释然,觉得那一笑之中,所有与她有过交集的过往都已云淡风轻。她也回以美女一个诚挚微笑,祝福她。

  一年之后,他们只通知少数亲友,在双方父母见证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因为常欣威胁樊隽,说太繁复的礼节让她忍受不了,结婚典礼上可能会演出落跑新娘的戏码。

  新婚之夜,常欣紧张得躲在床被下假寐。樊隽也跟着她躲进被子里,两个人像孩子一样,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樊隽,我告诉你喔……”常欣躲着他的吻,被他吻得不停发笑。

  樊隽圈着常欣的腰,正纵情肆虐她的唇,大手沿着睡衣下摆探进她滑腻的身子。看她似乎还搞不清楚状况,于是放慢挑逗的速度。

  “嘘……别说话……我想好好吻你……放轻松……”樊隽哄着常欣,发觉自己似乎比她的呼吸凝重。

  “等一等嘛!你先听我说话嘛……”常欣娇笑,干脆坐起身,双手圈着樊隽的脖子,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樊隽开始怀疑,他们的新婚之夜她不会是要他当柳下惠,让他整夜被欲火焚身吧?于是只好停下动作,好好盘问她。

  “亲爱的老婆,不管你要跟我说什么,我现在只能告诉你,我要你,很想很想的那种!”樊隽用很磁性的声音腻在她耳边说道,舌头轻轻地舔着常欣的耳垂,好像把她当一道很可口的点心。

  “先听人家说嘛……我遇见你学妹了……”常欣娇喘着说道。她要是再不说,樊隽恐怕会先封住她的嘴巴,一被他吻得全身酥软,要吐出几个简单的字又突然变得很艰难。

  “哪个学妹?常欣,你不乖,新婚之夜你还关心别人,你就不关心你最爱的老公快要欲火焚身了吗?”樊隽双臂圈着她,发现他的温柔攻势无效,看来只能听她说完她想说的话了。

  “就是那个电梯美女嘛!你不想知道我遇到她的事吗?”

  常欣笑盈盈地问他,看得樊隽心里直发冷。新婚之夜,他最不想听到的就是让他痛苦好一阵子的罪魁祸首。

  “不想!一丁点也不想知道,除非你还在吃醋,准备跟我翻旧账!”樊隽学她撒娇,手指轻轻抚弄她柔细的发丝。

  “人家才不会那么小气,现在还跟你吃这种醋。我是要告诉你,我们曾经在电梯前又遇见了。当她对我笑时,我知道她是祝福我们的!”常欣轻声地说道,看着樊隽的眼神里有着满溢的幸福。

  “当初不晓得是谁把我的亲爱老婆气得跑到大老远躲起来痛哭咧!你现在才晓得她当初是故意的吧!”樊隽笑着说道,用手指轻点她小巧的鼻尖。

  “人家就是笨嘛!你还笑我……”常欣不好意思地说道。

  “是喔,你还不忘记要损我这个爱惨你的超级笨蛋。那你说要怎么补偿我?我想想,罚你每天吻我十次!”樊隽偏着头说道,才一转眼,发现常欣已经脱离他的怀抱之外。

  “我不依!你又开始小气起来了,哪有人提这种惩罚的嘛!要是每天吻你十次,不就每天头晕晕的,怎么思考……”常欣害臊地说道。

  “好!那改罚我每天吻你十次,好不好?今晚是我们的新婚之夜,你让我好好爱你,好吗?”樊隽轻声哄着常欣,伸出手又把她拥人怀里。

  这一次他没等她反应,直接封住她的唇,阻止她继续发表高见,耽误他们的良辰。

  “那……不是……一样……”常欣喘着气说,只能在脑袋还能正常运转时吐出这几个字。然后她又觉得醺醺然,像喝醉酒一样,整个身体都在发热,身上的睡衣不知觉中已经褪到脚边了。

  樊隽继续很有耐性地挑逗她,慢慢点燃她的热情,在阵阵喘息声中,让她正式升格成女人。

  樊隽抱着她,浓情蜜意地告诉她,他们镶着心型钻戒的结婚戒指是他的心意;她的戒指镶着他的心,而他的戒指也镶着她的心,合起来便象征着他们的爱情。

  夜阑人静,倦怠的新人熄了灯相拥而眠。梳妆台上的两颗心型戒指闪烁着幸福的光芒,仿佛诉说着爱情的两颗心……

   全书完

  后  记

  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故事呢?话说某日某大学同学打电话跟我畅谈人生,忽而有感而发地说起了大学时代的一些人、事、物,一时之间觉得好像记忆断层般,脸上比现很尴尬的三条线(还好我同学看不到)——真的有发生过他说的这些事吗?然后呢?我开始发动那个脑皮质下的老古董搜寻引擎,翻箱倒柜把大学里面曾经发生过的趣事找出来,于是就决定开始以大学生活为背景,写一个很生活化的女主角。

  这一本书的女主角简直可以用超级白目来形容,孩子气就算了,还非常不体贴,更谈不上什么温柔。然后我偏头想一想,那她到底有什么侵点?她的优点大概也就是缺点啦!个性很直接的结果就是很少考虑别人的想法,白目可是个性很开朗,肚子饿了会贴墙倒立的女生,很让人匪夷所思吧!就是这种白目让男主角简直快抓狂,但是也是因为这样的。单纯,让男主角回过头来看看她的可爱。

  人们常说,初恋最美也最难忘,所以我写这样一个很清新、很单纯的初恋情事。然后我在二十一世纪初的这一年,左想想、右想想,想起了念大学的一些事情,到底在我曾就读的那一所美丽校园里,是不是也曾经在许多人的故事中插了一角,或者与别人错身而过呢?

  大学时代忙碌的程度筒直可以用抢时间来形容,平均睡眠时间不到六小时,念书的时间就是夹缝中的空闲,忙到很少找得到人。大二时,为了抢时间念书,干脆躲在宿舍中闭关,电话不接、不睡觉、不吃饭,卯起来没命地念书;考完试之后又像个死人一样倒在床上睡个天荒地老,管它是不是被当了!这种事情做多了,也会碰到鬼的。有一次被我同学抓到我正躲在寝室没命地念书,因为她被我室友骗了,以为我真的不在,想说把要给我的东西交给我室友,没想到居然看到我在书桌前用功。然后我就被耻笑了很久,因为她看到我那么狼狈、头发没梳、像一世纪没睡一样地在啃着书本。

  功课好不用担心被当的人,当然不能了解我的悲惨啊!以前人家说,大学是任你玩四年,根本是在骗你好好去考大学。念了大学之后,能不能玩到毕业,耶!请各凭本事,自己看着办。每次考完一个大考,熬完一个没命的夜,我就会像又死里逃生一样,觉得自己像打不死的蟑螂,下次再继续和那一点也不可爱的厚厚原文书、和叠得像山一般高的写报告用的参考书籍你依我侬。

  到底大学时期我都在干些什么呢?书是临时抱佛脚念的、参加的社团只有办活动时才会参与,平常根本只能用飘鸟社社员来形容——东边飞飞,西边停停。那到底在忙什么呢?其实,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总有忙不完的杂事?没什么时间关心别人,甚至连别人的故事我也没时间参与,所以我始终只是个路人甲吧!当我同学和我叙旧时,真的很尴尬咧!我总不能很得意地告诉他,我晚上不睡觉,隔天早上翘课,是因为整晚打电动,累到睡死在寝室吧!(我这种生活方式是完全错误的,不良行为请勿模仿。)所以我体认到每一段过程都应该好好地、慢慢地欣赏沿途的风景,留下美好的人生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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