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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不散 page 3 作者:楼雨晴

  那双眼,看尽了天下绝色,历经太多的风花雪月,她堪堪只能算是清秀的姿容,根本不可能入得了他的眼、动得了他的心,一旦定位于解语红颜,这辈子更是永无翻身之日了。

  他还没爱上她,说穿了,她只是运用了一些小技巧,硬是扭转两人原本要发展的方向,几乎是半强迫地,要他接受这样的关系。

  等他冷静下来,他或许会想通这一点。

  如果他只是舍不得朋友的缘分,那么他今天就不会来、也不该来,一旦他来了,见到了她,那么她要的,就是全新的关系。

  她可不要打着什么红颜知己的名号,看着千娇百媚在他身边来来去去,恋爱一段谈过一段,却永远没有她的分,只能暗自捧着心,在角落郁卒到死!

  她宁愿,拿当朋友的机会,去赌成为情人的可能性。

  尽管,机率小之又小。

  尽管,成功了也只是拿一辈子的朋友缘分,去换也许仅仅数月的情缘。

  很冒险,她也知道,这个赌注,极可能让她连当朋友的机会都失去。

  但她还是愿意,她渴望成为他的情人,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愿意。

  沿着长长的河堤走来,依旧不见他的身影,她在尽头挑了间店面,点了一杯薰衣草奶茶,坐在面海的位置上,看得见一望无际的大海。

  之前来时,因为天气冷,为了暖身才会喝上一杯热饮,却意外爱上了这家熏衣草奶茶的口感。那时候,店内以K书的大学生居多,而现在放眼望去,尽是肩靠着肩、喁喁情话的甜蜜情侣。

  一杯薰衣草奶茶喝完了,依然没等到他。

  走出店门,夏夜里的晚风吹来,仍是感到些许凉意。

  她双臂环抱住自己,低头看表。

  十一点五十分。

  再十分钟,情人节就要过了。

  回到情人桥上,或许是心里清楚,她今晚见不到他了,放掉期待,反而不紧张了。

  这回,她放松情绪,竟还有心情回想高中时读到的那首诗。

  那首诗是怎么写的呢?哦,对了——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她想得认真,踩着长长的阶梯,一阶一阶地拾级而上,抚着纯白的桥身,走往另一头。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秦观的〈鹊桥仙〉。

  七夕、鹊桥,情人相见之夜,情人相逢之处,小学生都知道的答案,那么明显的暗示,他怎么会猜不到呢?怎会?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爬上桥中央,仰望天空,再三分钟,情人节就要过去了,等了一年,却只换来一夕聚首,然后又得匆匆分离,天上那对情人,现在正离情不舍吧?

  也许,他们是甘之如贻的,因为啊——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叹息着低喃出最后一句,调回视线,而后——便再也移不开。

  那个视线锁住的目标,就在前方十步之遥,她无法移动、无法言语,他也只是定定地凝视她,不做任何动作。

  “一个人,喃喃自语想些什么?”表情好认真,连他都没发现。

  “你——”她发现,声音哑掉。“一直在这里?”

  “八、九点时有稍微离开去买了这个,想说你来了可以喝。”他举高手中的纸杯。“不过,冷掉了。”

  “你等很久了?”

  他摇头。“不久。”只要能等到人,都不算久。“我说过,不见不散的。”

  因为不见不散,她一定会来。

  因为不见不散,他不能走开。

  因为不见不散,若是其中一方放弃等待,另一个排除万难而来的人,见不到对方必然会慌张失措。

  “那,你准备好了吗?我有话要说。”

  “说吧!我洗耳恭听。”

  她用力吸了口气,鼓足肺活量朝他宣告:“泰以雍,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请你考虑一下,和我交往好吗?”

  他笑了,张开双臂。“考虑完毕,所请照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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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飞奔而来,而他抱牢了,之后,周遭响起鼓掌声。

  她那番中气十足的告白,怕是桥头到桥尾没有一个人会听不见。

  他真是认输了,自从认识她以来,她的每一个行为总是那么出人意料,看似不经意却又浪漫得不可思议,教他这个情史丰富的人都要甘拜下风。

  她笑笑地接过他为她准备的玫瑰,拆了分送给每一个人,每送出一朵,使重复一次她的祝福。“情人节快乐,愿你们永远甜甜蜜蜜哦!”

  不该意外她会这么做的,在“制造浪漫”工作的人,每天与花束为伍,习惯将幸福经由她的手分送出去,不知这能不能算是职业病?幸好他也没指望那九十九朵玫瑰能让她多感动。

  后来,他们坐在河堤边,肩靠着肩过他们迟来的情人节。

  “花全送人了,那你呢?”她自己一朵也没留。

  “没关系啊,我需要的又不是花。”

  长指轻轻拂开她被海风吹乱的发,勾向耳后,秦以雍垂眸温柔凝视。“那你要的是什么?”

  她要的,已经在她身边了。

  唇畔漾着甜甜的笑。“能这样和你靠着肩,一起看海,就很好。”

  她已要来与他相恋的机会,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静默了会儿,将手伸进靠近心房的那个口袋,再摊开时,掌心静静躺着几朵泛着香气的小白花。

  情人节,她怎么能没有花呢?他一直都觉得,这花才适合她。

  “茉莉花?是从我送你的那个盆栽摘下来的吗?”她双手并拢,接住落下的花朵。

  “嗯。”不知何时起,他会习惯摘下两朵茉莉,放在胸前口袋。“它让我想起你。”一如她带给他的感觉——萦满胸臆的馨香。

  他说,她像这朵小白花,而他,却是将这朵小白花放在最靠近心房的地方……楚迎曦面颊微微发热,唇畔浅浅笑意,看起来比收到玫瑰花束时还开心。

  “我的小茉莉花……”今天之后,将是专属于他收藏的了,她的人、她的笑、她的芬芳。

  “人家有名有姓,叫楚迎曦啦!”虽然听起来很甜蜜,但就是有种乳臭未干的感觉,和他交往过妩媚多娇的前任女友比起来,光听就逊掉了!

  “我知道,只是每次看到你,脑中就会浮起那首童谣的旋律。”他轻轻哼着:“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桠……”

  楚迎曦皱皱鼻。

  “我不喜欢这首歌,它其实是一段心酸的悲剧。”

  他挑眉。“悲剧?”

  “你告诉我,最后一句是什么?”

  “让我来将你摘下,送给别人家?”

  “对。它其实是唱出一个单恋女孩内心深处最酸楚的心事。为那个人芬芳、为那个人美丽,结果他摘下来却不是自己守护,而是送到别人家,一片痴心被辜负,无法说出口,瞧,多悲哀?”

  这……他倒没深想。

  “你会这样对我吗?”她偏头问。

  他很想告诉她——我绝不会这样对你!

  话到了喉间,说不出口,他凝视枕在他肩上的楚迎曦,好半晌只是静默。

  “喂,这种问题都要考虑哦!”她坐直身,指尖戳戳他胸膛,不爽了。

  “你知道,迎曦,我也算不上什么好男人。”许久过后,他轻轻吐出话来。

  “你指的是,你谈过很多次恋爱的事?”在世人的眼光看来,那无疑是用情不专、花花公子的代称词。

  “我爱过很多女人,时间或长或短,感觉只是一瞬间的事,我无法决定爱情的到来,也无法控制爱情的消逝,它总是来得太快,又去得太急。对我而言,爱情就像玫瑰,你会眩目于它盛开时的美丽,当它凋谢时,只能唏嘘惆怅。”

  也就是说,与他交往,随时要有心理准备,面对玫瑰的凋零。

  “你现在,还来得及重新考虑。”如果她后悔了,这一刻还能再退回朋友的位置,他在那里,为她留了一席之地。

  红颜知己,是他能够承诺的永久关系。

  她静静听着,凝视他,眼神清亮,无比专注地问:“你喜欢我吗?”

  “喜欢。”这个问题,比刚刚那个好答多了,他甚至不需要思考。好感,从初见她的第一眼就已经发生,他十分清楚心动的轨迹。

  “好,这样就够了。”她满意地点头。“不管这段感情能维持多久,我都赌了!”

  “迎曦……”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场的冒险,不是吗?出生时,谁能知道自己可以活多久;谈第一场恋爱,谁知能不能天长地久?结了婚都不能保证不离婚。职场上,有太多的选择,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这一刻的选择对不对。生命的长度无法自主、成就的发展无法预期、爱情的寿命难以估计……既然人生本来就是一连串无法掌控的未知数,再多一桩也不奇怪吧?”

  被堵得哑口无言,他怔怔然道:“我只是……害怕自己会伤害你。”

  光是这句话,她就已经觉得他是再好不过的男人了。

  “好吧!冲着你这句话,我会提醒自己,喜欢你很多、很多,但是爱,一点点就好,结束时就不会太伤心了。这样你放心了吧?”

  秦以雍眸光放柔,张手搂过她,以身体挡去海风,让她舒适地背靠着他胸前,一同眺望夜里的海面。

  “我觉得,你有吉普赛人的特性,他们一生都在追逐自由,而你,一生都在追逐爱情;他们生性流浪,无法停留,而你生性浪漫,追寻着,不死心地一次次燃烧爱情,但是到目前为止,你似乎———还找不到自己要什么。”

  他讶然。“你怎会这样想?”

  “直觉。我说对了吗?”

  对了吗?他难以回答。

  为什么他的爱情总是比别人短暂?他也想知道,为何他就是无法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无论多么美丽的爱情,最后都会归于平淡,那种从灿烂耀眼,到燃烧后只余灰烬的落差,无论如何努力都再也激不起一丁点涟漪的空洞感,其实是很可怕的。

  每当夜深人静,心总是冰冷、空寂,像是有个很深的黑洞,怎么也填不满,他一试再试,在爱情的发生与幻灭中无尽轮回,从不知死心为何物,可是,他要的又是什么呢?他自己都不甚明白,也从没得到过,急遽失温的心,依旧冰冷得可怕,没有一双手,能够温暖它。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最短和最长的恋爱,各是多久?”

  他低头,认真搜寻她脸上的表情,里头只有纯粹的好奇,怀里也没藏了桶醋随时准备泼过来,这才清清喉咙。“最短的,一个星期,一个人旅行时的异国插曲,热情来得电光石火,白天夜里,热烈燃烧爱情,我们都给了彼此快乐。当旅程结束,爱情也画上句号,我回到我的生活,她回到她的未婚夫身边,不再有交集。”

  啧,就说这男人有道不安定的灵魂,连旅行都能来段火辣辣的艳遇。

  她颇不是滋味地轻哼:“那最长的呢?”

  “两年。她离过婚,有个四岁的小孩,年纪大了我三岁,外表算不上漂亮,却有其清清雅雅的韵味。在我交往过的对象当中,她的条件算不上好,身边每个人都说她配不上我,偏偏,她却是我唯一交往最久的,我们甚至没有上床。

  “那是第一次,我感觉到爱情或许可以永恒,差那么一点点,我们就要结婚了,只不过在她答应我的求婚之后,她的前夫回头找她,而她为了孩子,最后还是选择回到他身边。

  “我始终记得,她当时流着眼泪,无尽伤心的表情对我说:‘爱情如果可以用深浅来衡量,你肯定刻划最深,再没人能取代,但是人生的考量,不会只是爱情。’说穿了,我不是输给爱情,也不是输给先来后到的顺序,而是输给了血缘,输给了那孩子喊他爸爸,而我永远只是叔叔。”

  他看起来,好像很伤心耶!虽然口气仍是一贯的清浅温和,可她就是听出了埋藏在深处的惆怅。

  其实,每结束一段感情,他心里也不好过吧?无法适应那突然而来的空茫……

  早知道就不要问了!

  楚迎曦懊恼地想,掌心覆上他的,无声传递温暖及抚慰。

  他拉回视线,空凉眸光注入一抹暖意,张手回握住她。

  那一晚,他们聊了很多、很多,开于他的,也关于她的,两颗心也在不刻意维持的漫谈中,缓慢地靠近、依偎。

  直到海平面上,浮现微亮光芒,共迎晨曦。

  第三章

  他们的交往,就和全天下情侣一般,从习惯彼此的新身分、小心翼翼摸索适切的相处之道,到调整步调,配合对方踩出最协调的步伐。

  他们,都还在学习,也在学习中,点滴注入感情浓度。

  迎曦后来知道,她的新任男友原来是知名的服装设计师,难怪无时无刻见他在街上晃,悠哉得很,也因为他时间自由,多半是他配合她居多。

  自从她到店里帮姊姊的忙后,就时时见他的身影出现在这里,为她携来午餐或点心,下班晚了,不放心她的安全也会专程过来接送,贴心程度羡慕死周遭所有人,连晚班小姐都在觊觎,逮到机会时时不放弃勾引他。

  她说:“每天这样跑不累哦?”其实是怕他看腻了,又没什么国色天香的外表可供人证赏,再说,有句话不是说,距离产生美感吗?以他们如此频密的接触,怕是半点美感也不留了。

  不过,她就算天天看到他,还是会像初见一样,心头小鹿老撞成一团,怎么看都还是一样俊俏——不,是愈看愈俊俏!害她像花痴般着迷不已,时时对着他流口水。

  唉,帅哥就是这点吃香,有耐看的本钱。

  “脑袋瓜又在转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了?”秦以雍捏捏她鼻梁。“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啊,只要你不赶我就好了。”

  “赶你?哼哼,老姊会跟我拚了吧!”自从他来之后,店里的业绩指数可是呈直线状态狂飙上去呢,他的魅力真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有时想想颇不是滋味的。

  “干么口气那么酸?该抱怨的人是我吧?你可没讲明白,你姊姊开的是这种店!”他第一次循着地址找来时,就足足在店门外愣了十分钟之久……

  “什么叫‘这种店’?我是脱衣还是陪酒了?”他口气简直把她姊姊当成“妈妈桑”!

  她是没脱衣也没陪酒,可是、可是……

  瞧她睁圆着大眼睛瞪他,他叹上一口气,简直是认命了。

  一如往常,秦以雍拎着她最爱吃的点心踏入店里,她抬了下眼,一见是他,又将头埋回纸箱。

  他绕过一地的纸箱,将她的下午茶放在桌上。“你在做什么?”

  “雍,你来得正好,快快快,过来看一下,提供点意见。”现任女友一脸专注地在研究什么,朝他招着手,神情热切地教人起疑。可惜秦以雍还没学乖,以为她是在整理进、退货的商品,拿不定主意,不疑有他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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