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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蝶不羞 page 1 作者:靳絜

  序

  犹记去年年底,台北股市行情一片惨绿,股价指数跌跌不休,我那几个资深股民好友因此难展欢颜。从不玩股票的我也陪她们穷侃解愁,喋喋不休。

  蝶蝶不羞──我忽地有了写这个故事的念头,这是故事的缘起。定稿前发生了一件事,又意外地使我更能理解男主人翁在故事前半段的心态。

  事情是这样的,我居住的公寓尚未停止供暖气,然而零下低温的严冬已过,迎春花树枝头初透嫩绿的三月里,室内的暖气就使人觉得有些热。我开了会儿窗,那只壁虎定是在那段时间内进了我的卧室。

  午觉醒来,乍见头顶天花板上的大壁虎,胆大的我并未当场尖叫,但神经著实紧绷了五秒之久。当时第一个念头是:二十四楼它都爬得上来,壁虎功果然了得!

  后来,我记起该把窗子开大一点,又去找了个大杯子。我打算先用杯子罩住它,等它进杯之后,再迅速搁杯在阳台上,等它爬回属于它的地盘去。

  怎奈杯口不够大,它的尾巴露在杯外。我知道它会立刻自行断尾。就在我低头盯著地板上弹跳不止的小尾巴时,它已没了影踪,我甚至来不及看清它的逃生路线。我愣怔的三秒钟已足够它落跑,速度真是了得!

  但愿它已走远。关窗之后,足足有半天时间,我都不敢再进卧室,只是不时回门口巡视天花板和墙面,检查它还在不在。

  在大多数人类主观的审美眼光里,壁虎显然不如蝴蝶赏心悦目。跟我近距离照过面的这只壁虎即使是壁虎国的王子,我都很难忘记它“耗电”的长相。我认为,不论外貌知何,当这些不同于我类,又非寻常宠物的生物,出现在我们的私人空间里时,我们多少有被侵犯的感觉。毕竟,跟他们共处一室和在户外看见它们是不一样的。

  不谈壁虎了,谈谈“蝴蝶”吧。我猜“她”是只蓝斑橙翼蝶,是个轻盈飘逸、自然脱俗,又容易使人产生翩翩联想的美丽小精灵。她所属的蛱蝶科是蝶类中最大也最美的一种,翅强,飞翔速度快,生命力强,分布范围广。但由于繁殖量小,是故不得不派“她”出趟任务──Mission  Impossible?

  唉,我的狂想使她经历了不同于其他蝶类的蜕变,希望她不怪我。我是已经原谅自己了,毕竟她在熬过焦躁的盼望和眼泪、欢笑之后,终究等到了那个动人的季节。

  最后,我想为她向能歌的你点唱一首“我怎能离开你”:

  我怎能离开你?我怎能将你弃?你常在我心头,信我莫疑;

  愿两情长相守,在一处永绸缪,除了你还有谁,和我为偶?

  蓝色花一丛丛,名叫作勿忘我,愿你手摘一枝,永佩心中;

  花虽好有时残,只有爱永不移,我和你共始终,信我莫疑。

  愿今生比作鸟,飞向你暮和朝,将不避鹰追逐,不怕路遥,

  遭猎网将我补,宁可死傍你足,纵然是恨难消,我亦无苦。

  如果你会唱这首歌,也愿意唱一遍,我相信“蝴蝶”会听见的。她也许正在教她的孩子唱儿歌:“蝴蝶蝴蝶,生得真美丽;头戴著金丝,身穿花花衣。你爱花儿,花儿也爱你;你会跳舞,她有甜蜜……”

  第一章

  “父王,为什么是我?这种任务可以由其他任何一位雌性蝶仙担任,不需要让我去冒险嘛!到人类世界去生活一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是王位的继承人,万一我不能活著回蝴蝶王国,那您可就后继无人啦!”

  蝴蝶国王闻言,不由叹了声气。

  “兰儿,正因为你是王位的继承人,这个任务才必须由你来完成。我只有你这么个宝贝女儿,若不是为确保王族的血统,我也不舍得让你去冒这种险。”

  蝴蝶王国由古老祖先那儿延续而来,人类对自然界造成的破坏,使这个原就脆弱的仙族愈显弱小。国王有感于蝶仙的出生数下降得愈来愈快,人类却愈来愈强大,忧心忡忡的他,与族里长老们商讨过无数回,决定出挽救蝶仙命运的对策──把人类的雄性基因带回王国。

  他相信老祖宗留下的说法是可行的。若想提高蝶仙的数量和品质,只有一个办法──派一位雌性蝶仙到人类世界去,让她怀下人类的宝宝再回王国。与人类结合所生下的孩子,定能将人类的蓬勃生命力注入蝶族,蝶仙的质与量将百倍于过往的成长,蝶仙族必能迅速繁衍,然后壮大。

  “好吧。”兰儿不忍见父王愁容,于是爽快同意。“只是,我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如何才能带回人类的基因,还有,我这趟任务得出多久。”

  “我不会让你在人类世界待太久,”他怜爱地看了女儿一眼。“我不舍得。”

  “你能舍得多久?”噘著嘴,她问。

  “这个任务到底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我也说不准……”他沉吟著,好片刻才又道:“也许要半年吧。”

  “半年?”嘴噘得更高一些,“父王,你好疼我喔。”

  “半年的确太长了点,”看出女儿的不平,他微笑著道:“我的兰儿冰雪聪明,也许两、三个月就能漂亮地达成任务了,是吧?”

  “两个月还是三个月?”

  “三个月。”

  “两个月。”

  “两个月?”他抬抬眉,“好吧,但愿你没高估自己。”

  “时间确定了。”她顿了下,又问:“接下来就请父王指示我,到人类世界之后,我该怎么做。”

  国王露出犹豫神色,好久才答:“其实,我也无法预测出蝶仙的能量足够让你在人类世界里存活多长时间。孩子,我们太渺小了,也许两个月一到,不管你是否达成了任务,你都必须回来,否则难逃死亡的命运。”

  “父王是说,每两个月我就得回来补充一次能量?”待国王点过头之后,她再道:“父王还没告诉我,怎么达成任务。”

  这问题深深困扰著他。

  “取得人类基因对我们蝶仙而言,是一件陌生又困难的事,因为从前没这么试过。你是第一个出任务的蝶仙。”

  “父王也不知该怎么做?”

  “人类繁衍后代的方式和我们不同,具体的方法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最基本的一点,那就是,你必须跟一个男性人类结婚。”

  “结婚?”

  “对。结了婚你就会怀孕,只要你怀了孩子,任务就算完成。”

  “我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怀上孩子了呢?”

  “喔,你会知道的。当另一个生命在你体内形成时,你会有感觉的。”

  “等我有了那种感觉时,就可以回来了?”

  “是的。”

  “我需要挑选吗?随便什么样的人类男性都可以吗?”

  “只要他未婚就可以。”

  懵懵懂懂地,她点了点头,似乎不为自己未来的命运操心。

  “你得想办法迷住一个人类男性,否则他是不可能跟你结婚的。”国王忽地又说了这句话。

  “迷住他?”

  “这一点我不担心。”国王一转眼又显得自信骄傲,“我女儿是族里最美丽的仙子,王族的血统使你具备了高贵纯洁的气质,变成人类模样,定也是个风华绝代的美人,任何人类男性都会被你迷住的。”

  她点点头,认为父王对自己的赞美一点也不过份。

  “兰儿,你放心吧,我已经派小刚到人类世界去学习,他很快就会回来把所学教给你,我想那应该够你在人类世界里与人类沟通。等你吸收了他教给你的东西之后,就可以出任务了。为确保你的安全,我还会让他到人类世界暗中保护你。”

  “父王请放心,女儿一定认真学习,尽快完成任务,带回一个可以壮大蝴蝶王国的孩子!”

  国王宽慰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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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寒流来袭,于震麒依然在清晨骑自行车上路。这是他的习惯,是他机械化生活中的一部分。是运动,也是发泄。

  天蒙蒙亮,路灯未灭,他的视线里没有人影。他喜欢这种感觉,因为他最不爱与之沟通互动的就是人。

  盯著不远处他即将经过的急转弯道,他决定一如平常,不减车速。这是一种刺激。他为自己制造了平淡的生活,这小小的刺激只为偿还自己。

  转弯,速度不曾减。

  他感受了空前的刺激──一个人影仿佛从天而降,刹那间蹦进他的视线,脑袋里敲起警钟,已为时晚矣。

  思维疯狂跳跃,他头疼欲裂,眼前景物停格。

  他合上双眼,却见群星乱舞。

  一动不动躺在地上,他任星光在脑里闪耀。不一会儿,他感觉有个物体压住自己的胸口。

  若非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是否身体冻僵了,故而闻到了花香?

  睁开眼,他对上了一双翦翦黑瞳,带著欣赏与好奇的眼眸闪烁如星,教他一时间无法移开目光。

  黑眸的主人正压在他身上。

  星星、花香使他以为自己上了天堂。

  “我死了?”

  她摇摇头,柔亮乌丽的长发拂过他的面颊。

  “你不是天上的仙女吗?”

  “我是人类,跟你一样。”

  看著眼前这张漂亮脸孔,她自觉运气不坏,当下就决定以他为目标。毕竟两个月说长不长,她得有效利用时间。

  他眨了眨眼,企图再仔细点看她。如果幻境可以是真实的,那么他必定已进入一个最真实的幻境。

  “嗨,”她的气息又一次扫过他的下巴,“你是个非常非常漂亮的男性人类。”

  漂亮?有人这么形容男性人类吗?男性人类?

  “男人。”他纠正道。

  当他发现她瑟缩了下身子时,不自觉地便将手搭在她的纤腰上。

  局部热流令她的身子又一颤,这才觉得冷,并意识到自己的虚弱。长时间的飞翔过后,还得将身体放大到正常女性人类的尺寸令她大失元气。

  “你可以抱紧一点吗?我好冷。”

  不确定是否遭鬼魅缠身,但他确实照她说的做了。

  她明显地感觉自己全身注满了一股新力──人类果然强壮。

  这一定是幻境,但他矛盾著该不该立刻远离。他从未做过绮梦,为何……

  错了,他不该做这种梦,不该。

  “别放开我!”在他企图推开她之前,她边将双手紧圈住他的颈,边哀求。

  近在咫尺的唇瓣使他胸中升起一股怒意,忿忿按住她的后脑勺,他将怒意咽下口。

  柔软的、甜蜜的、芬芳的唇,非但不能平息他的愤怒,反而令他更生气了。

  这两片唇是谁安排给他的?是谁非要他尝尝个中滋味?是谁想诱惑他,提醒他他错过的一切其实是美好的?

  他贪婪吻著,无视于她的反应,仿佛要她自做自受。

  她在窒息前奋力抬起头来。什么都还来不及做就死了,岂不冤枉?

  “你刚才做的动作叫什么?”她边喘边问,边在心里骂小刚。那个笨蛋怎么没教她这个?

  “你……”不知是恼她的突然撤退,还是羞她的愚蠢问题,他深蹙著眉道:“对不起。”

  “喔,原来你刚才做的叫‘对不起’。”

  是否他吻了个神经病?

  “听著,就算你智能不足,我也得告诉你,刚才我做的事叫‘吻’。我说对不起是因为我不该吻你。”

  “我就说,谁都知道‘对不起’是什么,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她高高在上地取笑过他后,又笑道:“你再吻一遍好吗?我觉得‘吻’使我更强壮了,我喜欢这种感觉,你可以让我更强壮一些吗?”

  “强壮?”

  “对呀,我要使自己强壮,使整个……”煞住车,她换了句:“使整个人类都强壮起来!”

  他终于受不了了,狠推她滚在地上,自己跳站起来。四肢疼痛令他发出一串诅咒,咬著牙,他将倒在一旁的自行车推起,跨上去之前,他希望自己能在回头一瞥里证实,什么事都没发生,刚才他只是摔昏了头而已。

  他不幸地证实了──自己的确吻了个智能不足、游荡于清晨大街的女孩。

  甩甩头,他骑车上路。

  她跟在后头,边跑边哭边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他倏地煞车,掉头,骑回她面前。

  “等我听不见了你再叫救命,行吗?”

  “那怎么行,我就是要叫给你听的呀。”

  他重叹。

  “我载你回家吧。”

  “回家?太好了!这样我就省事多了。”

  “你家在哪里?”

  “我家?”她惊问:“你不是要载我回你家?”

  不忍责备一个弱智女子,他只是更后悔自己刚才吻了她。

  一言不发,他丢下她,车速快得像风。

  ※   ※   ※

  回家后,他闷不吭声地吃了菲佣做的早点。平日在餐桌上,他还会跟爸妈随意聊几句,今天可不。

  于本华夫妇早摸索出与长子相处之道──话得说得不多不少、不深不浅。

  十五年前,他们痛失次子,伤痛至今仍未平复。然而,更令他们难过的是,长子因此自我封闭了十五年。于震麒在弟弟震麟丧生后,至今都不能原谅自己,他以孤立自己的方式自我惩罚。

  面对儿子今晨异常的安静,于家夫妇什么也没问。

  于震麒回房了。于家是一幢座落在天母的乡村别墅,他的房间在三楼,倾斜的屋顶上有一大块玻璃窗,采光良好。

  卧室也是工作室。他是SOHO族,靠电脑赚钱,跟他交易的人几乎都没见过他本人。

  所有在他十五岁之前就认识他的人,都承认他曾经是个活泼好动、热情善良的男孩,但他们也认为,十五岁之后的他几乎是自闭的。

  他只剩一个朋友──鲁台生。这位儿时玩伴虽不再与他比邻而居,但住得不远,不时还会上他家来找他聊聊天。当然,大部分的话都是鲁台生说的。

  今天上午,鲁台生心血来潮,又上于家来了。远远地,他就看见一名长发女子在大门前徘徊不去,状甚可疑。

  “小姐,你要找人吗?”他停在她身后。

  “喔,”她闻声转身,有点难为情。“呃……你是……你住这里吗?”她指著大门问他。

  “我不住这,不过我正要进这个门。”他审视她,觉得她穿得太单薄了。别说那件花不溜丢的洋装布料薄得不足以保暖,那两只蝴蝶袖也开了过大的口,寒风直往里濯,她的四肢百骸早该冻僵了才是。

  “你找谁?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吗?”

  “我找一个很高、很漂亮的男……男人,会骑自行车。”一路跟在于震麒后头飞,她确也觉得又累又冷,这会儿正不停搓著双臂。

  鲁台生瞪大了眼。

  “你说的是……于震麒吗?”

  “于震麒?”她重重地重复那三个字之后,道:“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知道名字?那你……”问什么才对呢?他住口,一双眼继续对她打量,总觉她美则美矣,可惜不像常人。

  “你一定认识那个……于震麒,他结婚了没?”她把握机会问道。如果人家已婚,那她就没必要进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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