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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 page 2 作者:锦瑟

  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他家耶!哪有客人天天上门的?

  结果,孟晨熙并没有听杜夏陈述完自己渺小的意见,便掉头离开。

  显然杜夏的个人小小主张对这位少爷果真没有效果。

  孟晨熙真的实现他所说的话,天天上门来等人,十点准时离开,日复一日,慢慢也累积将近快一个月了。

  每次来,不得已要跟杜夏同桌,还会嫌弃杜夏的手艺不好,便特意召唤自家的大厨煮好他爱吃的食物,然后吩咐张管家送来。

  杜夏和张爹就是这么熟识起来的,跟着张爹的唤法,也唤孟晨熙为少爷。

  唤久了,还真有些趣味。

  那种喊法,好象孟晨熙是个不爱体恤人、任性的少爷,而事实上也是。在少爷的强硬作风下,生性无所谓的他,好象也没有更好的理由阻止他上门等人了,因为理亏的人似乎是他家的──大姊。

  杜夏耙耙头发,侧身让孟晨熙进来。

  「就跟你说了,不要每次都爱劳师动众,虽然你家有钱,但花钱不是这么花法。」家境不甚好的他,对钱的观念自然比较省;是喜欢孟家厨子的手艺,可是久了会有愧疚感。

  少爷就是少爷,进门从不关门,还得劳烦他这个做主人的来关。

  「那有钱该怎么花?你要教我吗?」孟晨熙锐利的眸子又投向杜夏一眼后,随即转过去。

  孟晨熙不爱有人管他,杜夏偏偏忘记这点。

  他想这大概和第一晚见过孟晨熙那种脆弱的模样,所以在刻板印象之下,就会处处想照顾他有关,虽然自己有个姊姊,但实际上,都是他照顾姊姊比较多。

  既然话不投机半句多,杜夏便乖乖捧着都快泡烂的泡面坐回计算机前,边吃边打出该交的稿子。

  少爷来的时候,他的打字速度会变快,因为总觉得有压力;明明,孟晨熙就不是出版社的人,但杜夏就是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

  「吃泡面真的比较好吗?」

  第一口面都没吃到嘴里,身后就传来冰冷的声音。听!这便是压力。

  「不吃浪费。」

  「是比较容易早死吧。」孟晨熙进一步解释。

  少爷态度强势,不爱人管,却偏生爱管他,十足的双重标准。

  不过很奇怪的,孟晨熙的眼睛虽然锐利有余,但落在他身上的时间很少,好象是不太爱看到他的样子,不过对于这点,杜夏也懒得深究。

  有洁癖的孟晨熙,还硬性规定他一个礼拜至少要清扫一次房子,因为他要来作客。就因为他要来,所以他就得扫,不扫还不行,孟晨熙还会亲眼看着他做完。

  唉!杜夏只得放下泡面,乖乖打稿子。

  当孟晨熙想插手管的时候,千万别跟他辩,否则下场更惨。以上是他的经验谈。

  「还是没打电话来吗?」孟晨熙淡淡的问,那感觉好似已不紧张自家大哥的下落,只是随口问问。

  「除了编辑,今天没有其它电话。」很好,在压力之下,杜夏的敲键速度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孟晨熙要是当他的责任编辑,效果肯定好。

  「你想你姊姊会带我大哥去哪里?」找不到其它话题,孟晨熙又问。

  「我怎么会知道!」若知道,你还会在这里吗?

  有少爷在,家里严禁烟火,害杜夏烟瘾无处可发泄。

  Enter键不断按下,眼见字数愈来愈少,杜夏的心情终于好多了。偷偷瞄了眼墙上的时钟,还剩五分钟,他赶紧赶工。

  虽然会拖稿,但绝不开天窗,这是杜夏个人对工作的原则。

  但很奇怪的是,似乎没人发现这点,所有的编辑都认为他只要交稿日当天没交稿,一定就会开天窗,所以截稿日期当日必定来催稿,他们若肯多等一两天就会知道他绝对不会给他们开天窗。

  「杜夏。」他不太喜欢被杜夏冷落。

  「……做什么?」剩一百个字,加油!加油!

  「我想吃西瓜。」

  ……西瓜……江西瓜说……不!不是!一发现敲错名字,杜夏立刻改回。

  江云洋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完美犯罪。」

  范若亚不太苟同的响应:「是吗?那未破的案子不算完美犯罪吗?」

  江云洋懒懒又道:「那是因为不是由我接手。」

  范若亚瞇瞇眼睛,看着桌上的报告。「那我就期待江先生大破这个案子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杜夏轻吁了口气,随即传给陈编辑,时间也刚刚好是七点钟,只要家里的时钟没有慢。

  「你刚刚说什么?」杜夏回头问。

  「我说我要吃西瓜。」孟晨熙一副摆明只要我开口,你就要弄给我吃的模样。

  杜夏挑了眉,少爷还真当他是他家的仆人啊?

  「你来我家这么久了,不会自己去冰箱拿出来切吗?」其实,西瓜不是他买的,是孟晨熙吩咐张管家送来的,只因为他爱吃。

  他家的冰箱里,向来只有微波食品,因为真的不善厨艺,对吃也不挑,所以很少下厨。

  孟晨熙气定神闲响应:「你看我进过你家厨房吗?」

  杜夏脑子一顿,只得乖乖起身去切西瓜,若是不切,龙翔的稿子就别指望他十一点前E过去。

  在这相处的这一个月里,杜夏真的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孟晨熙很多吧,否则怎么会现在为他作牛作马还无任何怨言?

  连姊姊有时候还会疼爱他这个弟弟说,孟晨熙就真的是将他当下人使唤。

  「啊!」眉头一皱,神游过界,切西瓜的手指马上就出事了,望着比西瓜颜色还红的血,杜夏赶紧在水龙头底下冲水,却是愈冲血愈多,但不冲又不行,可是,怎么血愈来愈多?

  为了不让血流光,他开始找寻碘酒与OK绷的下落。真是平时不烧香,临时要找也找不到,几百年没受伤,哪知道姊姊把这些药品放哪去。

  「怎么了?」孟晨熙抬起头问,直到他的视线一对上杜夏的伤处,他立刻起身,举高他的手。「药呢?」

  杜夏苦笑。「找不到。」

  「先用卫生纸包着,我带你去医院。」孟晨熙的声音泄露他的担心,杜夏却没有听出。

  去医院?有那么夸张吗?去楼下超商买个OK绷不就得了?

  「不用吧……」从有记忆开始,他还真没去医院过。

  孟晨熙盯着杜夏,眼神泛冷光,随即又放下他的手,看着血又如涌泉般不断冒出,杜夏终于点了头。

  「去医院吧。」杜夏不得不妥协。

  一到医院,护士见到杜夏,连忙抓着他进手术房;医生看见杜夏,便打了麻醉开始缝伤口。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杜夏依然面不改色。

  有些年纪的医生便笑道:「好久没看见这么勇敢的病人了,你的伤口很深,竟然眉头也不皱一下。」

  这需要称奇吗?他的忍痛功夫是比较好。

  「我比较不怕痛。」

  医生听了,笑得更开心。「哈哈!刚刚我进来时,看见外面那个人看起来比你还紧张,是你的亲人?」

  外面的人──孟晨熙吗?杜夏皱了眉头,因为不知该将孟晨熙定位在哪里。他们只认识一个月,好象连朋友都不是,只能算是有共同目的的战友。

  去医院、缝线、拿药、开车回来,总共折腾了一个小时多,一回到家,杜夏整个人立刻倒在沙发上。

  不过一个小小的伤口,他真没想到需要一个月才能完全好。另外就是……孟晨熙居然肯送他去医院?这让他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医生交代前两个礼拜不要碰水,以免伤口恶化。」

  「我听到的是『尽量』不要……」在孟晨熙的视线下,他噤声。

  唉!这人真是天生有王者的霸道。杜夏在心底暗想。

  「先吃饭,吃过饭后再吃药。」

  「喔。」除了这个字,杜夏不知该说什么。

  吃过饭又吃药后,杜夏重新落坐计算机桌前,只是左手的食指不灵活,常常要打的注音打错了,也连带拖累了他的速度,幸好龙翔的稿子早就结束,只剩下小部分的修饰。

  「忙得过来吗?」孟晨熙问得很有诚意。

  杜夏挥挥受伤的手。「还可以,难不成要你帮我打吗?」想到尚有一本爱情小说稿要交,他就快昏倒。

  其实,他已经打算停止写罗曼史,虽然进入小说界是罗曼史小说起头,但有时候他也想脱离的,他所有的小说类型都用同一个笔名,只除了罗曼史的。

  男生写小说不是大事,写爱情小说就是大事了。有些人就会先入为主的以为你应该是恋爱经验丰富;为了避免麻烦,杜夏才把两个笔名分开,坚决不准编辑透露自己的性别。

  最近稿量大增,还真希望干脆藉由手痛,就此封笔。

  孟晨熙看了看杜夏,喝完他手上的水后,套上他的外套。他有时候真不知道杜夏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看上去好象一个人是可以过活、心理上很独立,但在现实里却经常出错。

  没听见回答,杜夏也不以为意,反正早知道会有这样的静默回答。他就说嘛!少爷难得送仆人去医院已属难得,怎么还会纡尊降贵帮助仆人?

  罢了,孟晨熙还是早早回去,才不会造成他的压力。

  「不送了。」杜夏懒懒得说。

  不料,孟晨熙又很快地看了杜夏一眼,然后彷佛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似,露出一抹笃定。

  四眸交投的瞬间,顿时,杜夏有种天降灾祸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个颤。

  「……怎么了?」

  怎么孟晨熙那种表情、那种眼神好似一个月前,他下了决定时的模样?那时他决定要天天上门等,这次呢?该不会……

  「我明天会搬过来。」孟晨熙说得毫不拖泥带水。

  他说了,他真的说了!然后,杜夏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为什么?」这里是他家,为什么要突然冒出个陌生人来住?

  「因为你的手受伤了。」只留下这一句解释,孟晨熙脚步一跨离开。

  留下杜夏一个人还在思考他那句话,可是……可是……

  「我受伤不关你什么事啊!」杜夏喊,却已来不及。

  他还是不懂,孟晨熙为什么要搬过来。真的不懂。

  孟晨熙那种人根本不会管别人的生死,怎么会去在乎自己受伤?

  老姊,妳还是快点跟我联络吧!

  第二章

  ──我今天会搬过来。

  终于,他终于说出这句话了!

  活到二十七,没有恋爱过,更不知别人的恋爱方式是从何开始,孟晨熙只知道从那一晚后,杜夏这个名字在他心中就无法拔除。

  对孟晨熙而言,杜夏绝对是个特别的存在,一切只因那晚开始……他向来浅眠,因为对外在环境没什么安全感,但那晚,杜夏的温柔却温暖他的心。

  他是有一个不错的家庭,但家人聚少离多;再者,他个性生来冷僻,不爱与人亲近,所以能留在身边的人,很少。

  而杜夏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让他再也忘不掉他的名字。

  按住猛烈心跳,孟晨熙大大吸了口气,好不容易平静些,才睁开眼睛。

  就连此刻坐在办公室内,他依然可以感受到昨天晚上把这句话一鼓作气说出来是多么的困难。

  老实说,杜夏长得没自己好看,可是个笑起来的时候、还有关心他的时候所露出的神情真的特别好看,好看到令他都差点失了神。

  因此,孟晨熙还不太敢正眼好好认真的看着杜夏,只好板着脸,这样至少他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孟晨熙也非常清楚自己长得不差,有时候在路上会遇上几个爱慕的男人,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和性夏一样足以令他心动到愿意爱男人。

  是啊,心动……想到杜夏,就算过了一个月,孟晨熙的心还是跳得厉害,到现在他才了解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竟是如此美好。

  第一眼见到杜夏,只觉得他是个散漫、随性的男人,有着一张娃娃脸,因此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出头。

  对于自己要找大哥的说词,杜夏问了几句,然后连再进一步确定他的身分也没便让他待在他家的客厅里,就连自己说每天都要造访,也没有大力反对。像杜夏那种态度会让他不禁替他担心,要是哪天一个真的有心怀不轨的人上门来,就糟了。

  「你的防备力那么低蚂?」第二天下班后到杜夏家里,孟晨熙便开口问。

  杜夏一脸无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你的观念很消极,但我不予置评。」

  杜夏笑了,还笑得很无力的模样,有一种歧视孟晨熙的意味。

  「你很可爱。说我消极,不就是在评论了吗?有人一辈子都在紧张害怕自己发生意外,但最后仍逃不过意外,所以,这些可不是我们说担心就能免除的事情,倒不如看开点。而且我看你也不像坏人,难道你是?」

  孟晨熙拢了眉头。「不是。」

  「那就对了,有时候看人是靠直觉,我信任我的直觉。不过……你真的决定要这样每晚都过来,不嫌麻烦吗?」杜夏是不觉得烦,只是认为没必要。

  「我向来说到做到。」一旦做了,就会彻底执行。

  杜夏深深看了孟晨熙一眼。「随你了,你高兴就好。我今天煮面,你要不要吃?」

  「嗯。」孟晨熙没有反对。

  但是一看见摆上来的面,孟晨熙的食欲顿消,那是可以吃的吗?「这是什么?」

  「面。」

  面?根本是人杂烩。「有别的吗?」这种食物怎能要他吃。

  「泡面。」杜夏随手指向架子上的泡面。

  「还有呢?」

  「楼下转角的便利商店,请便。有得吃就别挑了,我这里又不是五星级餐厅。」

  知道是一回事,但要做到也是另回事。吃了二十几年的高级料理,孟晨熙的胃口很刁。

  「有没有咖啡?」孟晨熙想至少能喝点东西。

  「有啊,就你昨天来看到的。」

  「……请给我一杯。」孟晨熙只好勉为其难接受。

  杜夏起身走入厨房,还不忘说了一句:「空腹喝咖啡对胃不好。」

  「习惯了。」很多事一旦习惯了,孟晨熙也不太喜欢变。

  「习惯可以改。」杜夏接得很顺口,然后拿来一颗苹果给他。「身体是你自己的,不舒服的时候可没人帮你痛。」他实在是太习惯照顾人了。

  结束短暂的聊天,杜夏低头继续吃面。

  孟晨熙面前则多了一颗苹果──红色的苹果和杜夏的心意。

  这是第二天与杜夏的相处情形。他算是个陌生人,却不会让自己有一丝的不舒服,相反的,他还很喜欢待在杜夏身边,也很喜欢听他说些关心自己的话。张管家会关心他,可是他清楚那是他的职责所在;他的父母比较在意对方;大哥只对画画有兴趣。

  对他们而言,他或许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

  他希望找一个人,而那个人能将他孟晨熙当成是最重要的一部份。

  对于杜夏,孟晨熙唯一没想过的是个的职业竟然是个小说家。

  为了更了解他,他用尽手段才调查出他还是个写了满多小说的作家;什么都写,总共两个笔名,一个「夏生」、一个「江云」,对外彼此没有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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