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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page 16 作者:亦舒

  囡囡会示威的看着我,「你不是说他没出息吗?哼!」她那老脾气还是没有去干净。

  我与妈妈买了一双笔叫囡囡送去给他,作为奖励。

  囡囡继续着她的吃喝玩乐,将来她可以告诉她的孙子,她虽然主修英国文学,但拿手的还是吃喝玩乐。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叫人头痛。

  听妈妈说的话:「小孩子还是天真一点的好,太用心机了,不可爱。我情愿要这种女儿,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云:人算不如天算。憨一点无所谓,错了可以回头,十七八岁便钱钱钱,那多可怕,孩子们总要长大的,不必催他们成长。」很满意的样子,一副模范母亲的表情。

  而囡囡现在当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没时间无病呻吟。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与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去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见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宫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官﹖我也去。」

  我看着他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脸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口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宫,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账。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都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递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呎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楼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呎吋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筲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

  见得多试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萍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踢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于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说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间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

  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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