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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来临 page 1 作者:琳琅

  序

  琳琅的深夜呓语  琳琅

  传说中,有一个江湖组织叫作废序同盟。

  我在看书的时候就对此组织心驰神往,总是幻想自己日后成为言情小说作者,加入此组织做个什么左右护法之类的人物。

  可是每次新书要出版的时候,本来温柔可人的美丽编辑顿时化成勾魂催命小魔王,让我只有抱着电话暗自流泪的份。

  原本那句,为什么一定要写序这样的话,我也没有勇气在电话中说出来。

  只好乖乖开电脑,开始写序!

  由于最近时常深夜赶稿,使得小女子脸越发苍白,走在路上经常摇摇晃晃。

  再加上对于《圣魔之血》深切迷恋,决定把苍白的脸色做为对神父大人高度崇拜的标志保留下来。

  嘿嘿嘿,下一本书就去写一个脸色苍白的家伙吧。

  脸色苍白的美少年,小女子来了。(画外音:其实妳是美少年、美青年、美中年通通都会扑过去,抓起来放到故事情节中蹂躏一番吧。)

  哟呵呵,作者本人羞愧难当地笑道:「被你看出来了啊。」

  没有办法,我是一个陶醉在动漫中长大的人,对于任何美型男都没有抵抗力。

  所以,我还是会把魔手(画外音:其实是爪吧。)伸向美型男,男主角不美型不行啊。

  这一本《有福来临》其实还是延续了前两本的某些情节,只是这一次写了一个有点特殊却又是好多人用过的桥段。

  是什么呢?请大家翻开书,慢慢往下看吧。

  至于作者我呢,除了要写下一篇故事之外,还得先做另外一件事。

  就是去谋杀那一位老在吐我槽的画外音。

  嘿嘿,以下场面太血腥不适合现场转播,请大家直接看正文吧。

  楔子

  「大少爷,这是你的伴读。」老总管牵着一个小小,矮矮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谢木栋从手中的《陆羽茶经》上抬起头来。那是初冬的早晨,昨晚绵绵细雨下了一夜,今早才终于停歇。

  天光是荧荧的白色,映着满地的寒霜,照到哪里都是银白银白的。他不喜欢烤火,所以这样冷的天气,他只是抱了个暖暖的手炉坐在打开的窗下看书,不管从窗子外随着北风飘进屋内的寒意,只因为院子里有一株老梅正在吐蕊,空气里夹带着梅树淡雅的香味。

  「总管伯伯,木宛和清华他们呢?」

  「清华少爷有一个书僮,宛小姐得了一个小丫鬟。」

  「那就好,我怕就我有伴读,他们没有。」

  「大少爷就是心肠好,难怪老爷夫人天天夸。」总管说着便将身后的小人儿拖了出来,「小福,叫少爷好。」

  「大少爷好。」带着奶气的童声,一听就让人心生怜惜。

  谢木栋看着这个小人儿冻得一抽一抽的鼻子、红通通的小脸,手缩在袖子中,露出来的时候还隐约看到冻疮。

  他想了想,起身将窗子关了起来。

  「关起来,就不冷了。」

  「谢谢大少爷。」那个小人儿轻声地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

  「张来福,我是今年进府的,从前在外面铺子里打杂,总管说我会认字,就让我来伺候少爷。」

  谢木栋看着这个细声细气说话的小男孩,这个人从此以后便是自己身边的人了呢。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专属于自己的下人,叫他怎么不兴奋。

  而且这个人眉眼秀气,尖红红的小鼻子,有些许小麻子点缀其上,整个人就是小小的,衣服都快把他淹没了。

  说话的时候,大概是怕生,所以总是低着头,他能看到他颈后雪白的皮肤露在乌色的发间。

  这男孩长得有点好看呢!

  谢木栋心想,就是太瘦小了,一看就很好欺负。不过,没关系,他可是堂堂谢家大少,从小就习武,现在是打遍华龙无敌手,就连陈子湛那个家伙也要让他三分。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有我罩着你,一切没问题。」他拍拍这个单薄的小家伙的肩膀,使得小男孩身体不住地摇晃。

  「谢谢大少爷,我一定唯大少爷马首是瞻。」

  谢木栋只看到这个小人儿纯纯可爱的笑容,没察觉到他心中正得意的狂笑。

  此时的张来福正在为成功混进内院,向史上最成功的下人之路迈出决定性的一步,而得意万分呢。

  命运的齿轮正在运转着,一条红线从这一个时空到那一个时空,把原来不相手的人牢牢地牵在一起……

  第一章

  艳阳高照的午后,将空调开到最冷的房子里,却传出了与此刻时间很不协调的话语。

  「我想吃火腿蛋饼,薏仁浆,记得放辣椒酱。」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床上隆起的被子中传出来。

  「叶清灵大小姐,现在是下午时间一点钟,妳要吃的东西可能已经没有卖了。」叶清越答道。

  她是一个身材普通、相貌清秀的小女生,皮肤白皙让她显得有几分美丽,鼻梁上的小雀斑又让她多了几分俏皮。

  她正在镜子前检视自己那史上无敌深的黑眼圈。这是她昨天太贪玩,趁着当罗曼史小说作者的姊姊,赶稿赶到昏天暗地没空管她,偷偷玩电脑游戏玩到凌晨三点造成的后果。

  对于只有十二岁的她来说,这样熬夜实在是太夸张了,难怪早上爬不起来。

  好不容易睡到刚刚才醒来,发现有一个人比她更夸张,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她这个姊姊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吃,如果妳不去帮我买,我就向爸妈揭发妳。」叶清灵恶狠狠地逼迫小妹外出跑腿。

  完了,老姊一点也没有赶稿赶晕头,明显对她的罪状了若指掌。

  「我马上去买!」叶清越气急败坏地回答,百般不愿、千般无奈地朝门外走去。

  一出门,一阵阵热浪就朝她汹涌而来。天哪,从空调天堂到酷暑地狱,这种转变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叫人不能接受。

  「原来,大家抢着要穿越时空到古代是有道理的,古时候空气清新、山明水秀、服装漂亮、讲话斯文,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拥挤闷热!」做为她姊姊每月新书第一位读者,这番话是对叶清灵的新书《女律师的古代冒险生活》有感而发。「那个时候一定是凉风送爽的,否则那些古人身穿重重纱衣怎么忍受得了呢?」

  唉,她打起伞,快步走在阳光下。

  柏油马路被晒得冒热气,给人一种路面快融化的错觉。

  脸上挂着口罩,手上套着长手套,头上还戴着遮阳帽,她比古时候的刺客遮得还要严密,不为别的,只为别把自己晒黑了,将来嫁不了有钱人。

  早餐店在路口,太阳太大,路上行人极少,连车子都比往常少一半。

  「我也要穿越时空!」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哼,书上的美女们哪一个不是掉到古代就遇到了命中的白马王子,风度翮翩、英俊潇洒、用情专一不说,外加万贯家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是我也有这种真命天子,起码就不用再受叶清灵那个魔头的剥削与压榨。」

  叶清越走到早餐店,万幸,早餐店还在营业。

  点完餐,趁着老板娘在柜台后面忙碌的时候,她坐在椅子上继续胡思乱想。

  「穿越时空好像不难,姊姊写的书里女主角出车祸之后就跑到古代去了,还有什么买了古董、前世姻缘或是阎王爷搞错了等等情节。为什么人家穿越时空如此容易,我已经活了十二年,却一点异象与征兆都没有啊?」叶清越一个人坐在角落碎碎念。

  埋怨完了,她抬起头看着电视新闻--

  今天午后大台北地区有强烈雷阵雨,气温骤降,请民众做好准备……

  「夭寿喔,又下雨!前阵子才淹过咧!」老板娘一脸臭臭地在柜台后说道,「我娘家淹到膝盖呢!」

  哎哟哟,既然要下雨了,老板娘妳就快一点喽。叶清越用无辜的眼神向老板娘传递讯息。

  「好了,妳快点回去吧,看这天真的是要下雨了。」老板娘将食物放进塑胶袋,看看天色之后又帮她多套了一个袋子。

  「谢谢老板娘。」叶清越接过袋子,赶快将钱付了。

  走出店门,刚刚还白晃晃亮得刺眼的阳光,现在全部不见了,本来蓝蓝的天空变成一种诡异的昏黄。

  天气依然很热,但是不是之前那种皮肤快爆开的热,而是变得又闷又热,就好像是被胶水黏到了皮肤,难受极了。

  她走在路上,满身的汗像堵在毛孔里出不来,只能偷偷地学着小狗张嘴呼气散热,让自己舒服一点。

  她一心只想着赶快回家,然后扑到空调前,忘记夏天的存在。

  「要是在古代,没有温室效应,没有乱砍树木,说什么也不会这么热。」她一边走,一边愤愤地说道。

  「我要穿越时空!」叶清越对着老天大叫一句。她热得好想扁人喔!

  也不知是怎么了,她觉得明明很近的家突然之间变得极其遥远,脚下的道路变得无限漫长,热度如同一道道透明的墙,将她看到的楼宇房舍全部蒸得变形。

  突地,轰的一声惊雷在她头顶上剧烈响起,骤雨也随之降临,吓得她差点将手中的东西掉在地上。

  「哎呀,我怎么这么倒楣!这雨就不能等我回到家再下吗?」她手忙脚乱地将伞打开,偏偏这是一把超轻的遮阳伞,一打开就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七零八落。

  天色越发地阴暗了,原本还有一点黄色的太阳光,现在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如同墨水泼溅的昏暗,一道凌厉的白光劈来,彷佛是在她头顶上爆炸。

  「天灵灵,地灵灵,我叶清越虽然平日浪费粮食、成绩中等、没啥建树,但大恶不敢做,小恶没做过,念在我现在年纪幼小,识事未明,求求雷不要打在我的头上。」她急忙走到骑楼下面,嘴巴依旧说个下停,「雷公啊,你一定要眼明心细,那雷要打就打在前些日子电视新闻每天反复播出十二次的娈童癖、绑架犯身上啊。」

  「轰!」那雷打得响彻云霄。

  地上的水印子瞬间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一转眼工夫,整条马路就成了水乡泽国。

  「不管了,我要一口气跑回家。」她卷起裤脚,将早餐兼午餐紧抱在怀里,向着急速落下的滂沱大雨冲去。

  才跑到雨中,一声炸雷又在头上响起。

  一股炽热的感觉一瞬间袭向了她。

  焦焦的、臭臭的,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雷公爷爷没开眼,劈到她这个米虫了?

  不要啊,我还要做灰姑娘,我还要做小麻雀,我还没有认识有钱人,我看过的罗曼史小说还没有突破一千本,我还没有周游列国,我还没有享受人生。

  我不要就这样死,而且死相黑抹抹的,一点也不好看。

  叶清越最后的意识就是从心喊出这一番话,然后便倒在雨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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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小黑与小白这两位地狱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时,只见叶清越灵魂出窍,怔怔地看着倒地的身体,喃喃叨念着--

  「我还没有吃早餐,怎么就成了饿死鬼呢?!」

  「她死了?」

  「她只剩一口气。」

  「看来,我们把她烧坏了。」

  「你的意思是说,已经无法挽回这回所犯下的错误?」

  「小黑,你知道我不是有意的。一

  「废话,你要是有意的,早被阎王以故意杀人罪流放十八层地狱,而不是每次只以渎职罪将你三百年的俸禄罚个精光。」

  「现在变成四百年的俸禄长着翅膀飞了。」

  穿着黑衣的小黑摸着下巴,一袭笔挺的黑色西装在雨中依然干爽挺拔。

  「白无常,不如我们用那个办法。」

  「不要叫我白无常,我比较喜欢小白这个名字。」穿着白长衫的青年轻轻地挥了挥袖子,他最近迷上了蜡笔小新,所以自己取名叫小白。「小黑,我们真的要用那个办法吗?月老他会发火的。」

  「难道你想故意杀人罪和渎职罪两罪并罚吗?」

  「小黑,」他一把抱住小黑,「救我。」

  「又是废话!你哪一次出事,我没有出手相救?」他脸上露出宠溺的暧昧微笑看着他,真是拿这个人没有办法。

  谁叫他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黑白无常呢!

  经过几千年的漫长岁月,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工作,他的心思全都在他身上,只是这个小白痴好像一点也不明白。

  不过,还是先帮他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我们先抱她回去吧。」小白主动弯下腰。

  「还是我来。」小黑抢了过去抱起地上这一团黑抹抹的人球。他才不要心爱的小白碰触到别人呢!

  处于死亡状态的叶清越不知道,她的命运在这一瞬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法给决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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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开眼就看到一座黑漆漆的宫殿。

  我这是到了哪里?!

  这是叶清越醒来之后的第一个念头。

  她轻手轻脚地跳下床,借着昏暗的灯光伸手一看,白呼呼的,一点烧焦的痕迹也没有。

  我没有死!她刚想欢呼雀跃一下,就突然意识到,这手白得有点不正常,好像是冰做的一样,灯光隐约穿透过来。这是死人才有的样子!她虽然年幼但不是无知,她看过哈利波特,知道幽灵长什么样子。

  「啊--」她抱住头尖叫起来。

  这这这,没知识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有见识,眼前这两个显然是用光速出现的男人,一个身穿白衣,一看就是耽美小说中美到冒泡,软到瘫倒的小受;另一个身穿黑衣,眉目之间带着一股煞气,两人都是英俊到了「惨绝人寰」的地步。

  而小黑与小白直觉得这地府宿舍天摇地动,百年没有打扫过的梁上正噗噗噗地掉下灰尘来。

  「她醒了。」小白连忙将茶杯藏在衣袖里,这可是上次,也就是一百年前的天庭尾牙宴时的贡茶,可不能浪费了。

  「我们好像把麻烦越弄越大了。」小黑擦擦脸上的灰,此女的河东狮吼看来是浑然天成,这种先天武功最是可怕。

  所以说,他不喜欢女子嘛,还是小白又温柔又可爱,虽然迟钝了点、粗心了点、笨拙了点、愚蠢了点,但是起码不会像这个女孩子一样,小小年纪就这么恐怖。

  我真的死了?!这里真的是阴曹地府?!

  叶清越看着他们,原来的一肚子怒气小小地灭了一点,毕竟看到两个「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的帅哥,小小的发花痴一下是女生的权利。

  「你们是谁?」她问道。

  「嗯,我是地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名叫白无常。」

  听他这一说,叶清越又爆发出一阵尖叫,「我真的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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