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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死心塌地 page 1 作者:林以绿

  序

  关于狗  林以绿

  我家也有养狗,养的是一只八岁大的玛尔济斯,名唤宝宝。

  宝宝其实是我姊养的狗,后来她因为课业繁重,不克照顾,所以将宝宝带回家,由家人照顾。

  宝宝是只善解人意,同时有仇必报的小白狗。

  要是今天打了牠还是骂了牠,那么隔天出房门时,得特别小心脚步,要不然一脚踩下的,很有可能是狗尿一泡。

  说牠善解人意,还真的有那么回事,每当我发飙、生气,阵风指数到最大值的时候,宝宝总是不畏艰难,奋勇向前,努力来到我身边,不由分说开始撒娇。

  先是用前脚扑到我的脚边,作势要我抱牠,等到我真的抱起牠,牠就乖乖窝在我怀中。

  平常的时候,想把牠抱在怀里,要牠静静不动?

  不好意思,门儿都没有。

  开始接触狗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狗是有表情的。

  原来狗也是会用声音、动作表达牠们的思想的。

  当牠睁着无辜的双眼,直直望着我,偶尔还掺杂着一、两声娇弱的叫声时,就表示--

  喂,我要上床,抱我上去。

  没错,因为我的床太高,牠跳不上去,因此牠就会来上这么一出。

  一上了床,牠便直奔我那大大软软的记忆枕,找了个最好的位置,大剌刺地横躺其上,舒服的睡了起来。

  关于这种小型犬,从近身接触来说,我是颇有了解的。

  那么大型犬呢?

  呃,对于照顾大型犬的人,我个人是非常崇拜又佩服的。

  光是牠们的饲料费,一个月就不晓得要花多少钱,不止如此,每天的排泄物的处理等等,更是比养小型犬还要费事。

  还有大型犬得需要适度的运动,才能维持良好的健康……我这人这么懒,懒到我妈都说没见过这么懒的女人,怎么可能有那种毅力与决心,天天带狗去散步呢?

  虽然中、大型犬带在身边,说有多拉风就有多拉风,可是要付出的心力,也是比别人更多。

  所以,我看我啊,还是适合帮忙养养我家里的这个宝宝--

  天天喂牠吃饭、给牠水喝,一个星期帮牠洗一次澡,每个月固定喂食心丝虫药,牠不小心生病了,带牠去看医生……

  养狗,养到后来,你会不再将牠当成只是一条狗,对我来说,牠渐渐的像个小孩,像个家人。

  我的很多朋友,提起她们已经过世的狗,很多人依旧是泪眼汪汪,心情难以平复。

  有的继续养狗,理由是--

  「狗狗的生命,只有短短十几年,既然我能在这短短的十几年里,给一只狗幸福,那我就不应该为了怕离别,而停止养狗。」

  有的再也不敢养了,理由是--

  「我真的受不了那种死别的痛了,我绝对不要再承受一次那种痛苦。」

  她们都是爱狗的。

  她们养狗,都是有种养了牠,就要负责一辈子的心态。

  爱牠,就要不离不弃,直到生命的尽头。

  很多人养狗,只是为了狗可爱,没有想过养了狗之后,会附带许许多多的责任。

  有些人承受下来,且甘之如饴。

  有些人却无情的将狗丢弃,任其自生自灭。

  你们知道吗?当狗狗离开了主人,牠会有多惶恐、多无助吗?

  那些将狗给丢弃的人,可能永远不知道,也永远不想知道。

  你们知道吗?狗狗对主人的感情,是一生一世永远不变吗?

  我不清楚别人知不知道这一点,但我是知道的。

  我记得,宝宝刚带回家养的时候,每回姊姊要离开,牠总是神情落寞、心情低落,毛色暗淡无光,动作特别懒散,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似的。

  那时,妈妈会问:「宝宝,你是在忧郁什么?我们对你还不够好吗?」

  够好,只是宝宝依旧思念主人。

  要是一只狗,被主人狠心的抛弃了,最后流浪街头,餐风宿露,到处寻找心爱的主人,但就算找到主人了,主人又不要牠了,那会有多可怜呢?

  我想我们知道,但是那些丢弃狗狗的主人并不知道。

  养一条狗,不单单只是养个宠物而已,当你决定养宠物,成为牠的主人,就表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

  没有这个把握的,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养了牠,到最后却因为种种借口,让牠流落街头……

  虽然这是句老话,但我还是要再说一遍--

  爱牠,就不要遗弃牠。

  这世上,如果有个男人,爱他的女人,就像狗狗这样爱着牠的主人的话。

  那么,我必须说,这女人,绝对绝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因为,她在她男人的眼里是独一无二的,这世上绝对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取代她的地位,直到天长地久。

  第一章

  易小星一直很注意两个月前搬来的新邻居--夏宇杰。

  事实上,不止她注意。

  住在这「幸福社区」的每个人,只要稍稍有好奇心的,都会格外注意这位新住户的动静。

  据住在C区的林太太说,这位新住户是个科技新贵,开了家公司,好像还颇有名的。

  对于这点,易小星不清楚。

  谈到科技,她就只想到电脑,而她对于电脑的了解,仅止于两件事--

  打字,上网。

  就连什么电动玩具、线上游戏的,她一概不知。

  以一个正值十八岁,很有希望以推甄的方式被知名大学录取的少女来说,她的知识吸收速度实在是落后得可以。

  而一个正值荳蔻年华的青春少女,会去注意这个新来的邻居,老实说这也是十分正常的。

  呃,这么说也有点不对,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在这幸福社区里,不论老少,只要性别为女的,都会十分注意易小星的新邻居。

  她这位新邻居,据说轮廓立体、五官深邃,器宇昂然,身形颀长,举止斯文,活脱脱是个由言情小说中走出来的最佳男主角!

  不过,易小星会注意到她的新邻居,不是因为他有钱,更不是因为他帅得超越她妈妈的偶像--裴勇俊,她会注意到他,起源于他刚搬来不久的某个深夜。

  那是个深得大概全社区除了她,与在街上陪着守卫巡逻的大黄狗还醒着之外,其他人早已进入梦乡的深夜。

  那时,她正拿着武侠小说心无旁骛的看着,突然,似有若无的女人哭泣声,透过窗户传了进来。

  如果是在农历七月,那么易小星会告诉自己,不听,不闻,不问,才是上上策。

  不过,现在不是农历七月,而且还有个男人用着温柔语调安慰着哭泣的女人,这总不可能是鬼情侣在吵架吧?

  既然不是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就没什么好怕的。

  易小星放下手中的小说,起身悄悄推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

  月光皎洁,虽是深夜,不过从阳台上,她可以清楚的看见她的新邻居,和个打扮时髦、身材姣好的女人正在交谈。

  两人的对话不是很大声,若不是这夜是这般的静,也不会惊动到正在看小说的易小星。

  易小星所处的位置很好,阳台旁就是邻居家院子里的大樟树,加上角度的关系,所以她看得到他们,他们却看不到她。

  或许正因为这原因,她总喜欢在念书念累的时候,走到阳台上,观察邻居家的一举一动。

  也正因为有这嗜好,她才会发现上一任邻居的男主人,会趁着太太外出旅游的时候,带着女友回家过着幸福夫妻生活。

  也正因为有这嗜好,她才会知道上一任邻居的女主人,会在老公上班的时候,与某个西装笔挺,且三不五时就会登门造访的年轻男子,有着过从甚密,甚至超乎友谊的交情。

  什么太阳底下没有秘密?

  易小星却认为每个人都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她的小小阳台,让她得以窥知邻居的秘密。

  偷窥这档子事,有种另类的快感,让她欲罢不能。

  以至于在前任邻居夫妇搬定后,她着实空虚了好一段时间。

  不过,当新邻居搬进来后,这郁闷的情绪很快便一扫而空。

  她的新邻居是个有如众人争相认识的名人,是个女人爱慕、男人嫉妒的另类人种。

  而这个男人的秘密,将会只有易小星一个人知道。

  想到这里,她的嘴角不禁得意的扬起。

  她转身快步走回房间,抓起她的偷窥工具--高倍数望远镜--又走了出来。

  以前透过望眼镜看到的一切,就像是出默剧,有动作、有表情,却少了声音。

  但是今日不同。

  不止动作十足、表情丰富,就连声音她也隐约可以听见。

  「杰,你知道我要的从来就不是朋友的关系。」

  「洁美,如果我的态度让妳误解的话,我愿意道歉,但是我们两个只适合当好朋友。」

  「好朋友?!谁不晓得你的女的好朋友多如过江之鲫,你要我当好朋友,分明是没将我放在心上。」

  「洁美,妳知道我关心每一个朋友的。」

  「夏宇杰,你也知道我要的不仅是朋友的关心!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用心来爱我!」

  「洁美……很抱歉……」

  啪的一声,那个叫洁美的女人用力的赏了夏宇杰一个巴掌。

  「抱歉!你就只会说抱歉吗?」她的哭泣声再起。「没想到我吕洁美头一回为个男人动了真感情,最后得到的只是声抱歉……好,夏宇杰,就当是我前辈子欠你的!但是不能当情人,我们连朋友也不必做了!」

  夏宇杰无言的看着吕洁美愤而离去,片刻后他也转身回到房子里。

  易小星看的戏,到此宣告落幕。

  收起望远镜,她开心的扬唇笑了,而后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在上面写着--

  四月六日,凌晨两点半。

  夏宇杰与吕洁美吵架。

  历时五分十秒。

  原因:男方拒绝女方求爱。

  写完后,她满足的阖上笔记本。

  以往,她都是用邻家先生、邻家太太这两个名词,来记录着她所见到的一切,但拜今晚夜深人静之赐,她听到了声音。

  知道她的邻居叫夏宇杰,同他吵架的女人叫吕洁美。

  看着笔记本,她呵呵的笑了。

  这还是她这本「观察日志」里,第一次出现人名呢。

  夏宇杰?

  嗯,这名字和人她都记住了。

  从那时候开始,易小星的「观察日志」里开始出现夏宇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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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小星在推甄结果公布,确定录取第一志愿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的讲义、教科书,全给处理掉。

  有人要的送人,没人要的当成资源回收。

  这件事耗费了她两天两夜的时间。

  想想还真是可怕耶,高中三年累积下来的讲义、教科书、作业簿等,居然用四个大纸箱都还装不完,更甭提有一大部分已经让她给先处理掉了。

  除了处理教科书这件事外,她还有件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夏宇杰观察日志。

  开始观察他,是在两个月前,但是这两个月来,她为了推甄的事,忙得昏天暗地。

  在学校要上加强班上到晚上八、九点,回到家里又要做一堆功课,遇到例假日,还得参加社团活动,争取全面性的分数。

  每天都早出晚归的,每每回到家后,洗完澡、吃过饭,她累得只能瘫在床上睡觉。

  就算外头有什么风吹草动,还是又发生什么值得记录的事,她也只能在梦中想象了。

  不过,现在情形不同了。

  她已经是个准大学生,联考的梦魇已经离她远去,她可以随心所欲,做她想做的事,去她想去的地方。

  不过,她从来不是什么勤劳的人,最想做的就是,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毫无烦恼、快快乐乐的当上几个月米虫。

  由于前两天整理房间实在是太过劳累,昨天晚上十点不到她已经躺在床上开始昏睡,直到天亮,外头虫鸣鸟叫、阳光都晒到床铺时,她依旧睡意浓浓,不想张开眼睛。

  虽然眼睛不想张开,但耳朵倒是挺灵敏的。

  「哎呀,夏先生,真不好意思,还麻烦你送我回来。」

  听到「夏先生」三个字,易小星原本犹如有千斤重的眼皮立即张开,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

  她迅速翻身下床,推开房门,走到楼梯口,在墙角蹲下来,小心翼翼探出头,好让自己看到客厅正在进行的事。

  「不用客气,易太太,反正是顺路,送妳回来这件事是举手之劳,无足挂齿。」

  她看到夏宇杰站在门口,几乎将门框给填满了,之前透过望眼镜还不觉得他长得这样高大。

  没想到近距离一看,他的身材比那些在伸展台上晃来晃去的男模特儿,还要强上三分不止。

  「你才是不要跟我客气。」易小星的母亲颜彩霞咯咯笑着,那神态和附近邻居太太们提起夏宇杰时的神情,简直是如出一辙。「进来坐坐嘛,大家都说我煮的咖啡很好喝,我煮一杯请你喝。」

  夏宇杰淡淡的笑答,「不了,易太太。我还有事得去处理,没时间喝妳亲手煮的美味咖啡了。」

  颜彩霞一听他还有事,马上说:「哎呀,那你快去忙吧,别因为我耽搁了时间。」

  易小星看到老妈站在门口使劲挥手送客,不禁摇头叹息。

  「妈,人都走远了,不用再挥啦。」

  她的突然出声,把还站在门口的颜彩霞给吓了一大跳。

  她回过头,伸手在女儿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小星,想把妳老妈给吓死啊!走路都不出声的。」

  「我哪有啊,是妳自己挥手挥得太专心,才会没听到我的脚步声。」易小星定到母亲身旁,朝外看了一眼,「人都看不见了,妳还一直挥手,要是让爸看到了,一定会吃醋的。」

  「傻女儿,胡说些什么!」说完不理会女儿,颜彩霞径自提着沉重的菜篮走进厨房。

  「我哪有胡说,我看妳啊,还有附近的几位阿姨提到他的时候,都兴奋得要命。」

  易小星跟在母亲后头,也踱进厨房,从菜篮里挑了颗新鲜的番茄,拿到水龙头底下冲了冲水,就这么吃了起来。

  「小心啊,说不定他是什么主妇杀手,专挑中年寂寞的家庭主妇下手,劫财又骗色的。」

  「呿,讲那什么话,诅咒妳老妈啊!」

  易小星皱皱小鼻子,「才不是呢,我是要妳小心点嘛,就像书上写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妳这丫头,好的不记,这些旁门左道倒是记得不少。」颜彩霞没好的白了女儿一眼,「人家夏先生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老板,王太太还看到他曾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呢!」

  「哇,那更惨!有钱又帅的男人,必定薄幸。」易小星夸张的说:「妈,妳可千万要跟他保持距离,要不然以前被他甩掉的女人,万一心有不甘,打算泼他硫酸时,妳可要闪得远点。」

  「胡言乱语!」颜彩霞又白了女儿一眼,动手将今天买的菜一一放进冰箱里。

  易小星眼见「道德劝说」无效,只得摸摸鼻子,自讨无趣的离开。

  回到房间后,她立即取出望远镜以及那本「夏宇杰观察日志」,推开落地窗,从房间拉了张椅子到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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