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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识芙蓉心 page 1 作者:南凝

  楔子

  嘉昌王朝,献光十二年,平德京。

  这年,时序才刚入夏,京里就陆续发生了几件大事,让百姓们茶余饭后闲暇无聊时便要拿来说上一说;而这几件事里最受人关注的主角之一,莫过于深受今上宠信的护国将军柏云奚。

  说起这位护国将军,整个嘉昌王朝的百姓们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得紧,其功绩天下间无人不知。柏云奚少时便侍从昔日太子——即今日的皇上;后先皇猝崩,夺位战中力拥当今圣上坐稳金銮殿上黄龙椅。待朝中事定,又复请出战西狄,初任先锋,就在战局最为僵持不下时,于引风关大败敌军,此战后便在西关威名远扬,边境来犯者若闻柏将军在此,无不闻风丧胆,失却战斗信心。

  然柏云奚并不以此功绩为傲,推拒了皇上的重赏封赐,自请戍边,一心为国,上甚悦之,封为护国将军,赐龙吟剑,特许持武上殿,一时恩宠无双。

  也曾有回京将士盛赞其人谦和,治下严谨,还与兵同食,战场上身先士卒,堪比古之名将风范。

  百姓皆道:“国有柏云奚,圣心可安矣。”

  仲春时,西狄率部来犯,柏云奚定计果决,大败敌兵,却于乱军中一时不察,身中毒箭。柏云奚勉力支撑,有条不紊的继续指挥战局,直待得胜鸣金回营,便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自此昏迷不醒。

  今上闻知此事,痛心疾首,本着爱惜之意,速命人暗接柏云奚回京,着令太医院不计代价救治;可因时日拖延,毒根已深,虽费了一番功夫清毒,柏云奚仍旧不曾醒转,只能勉强以汤药吊着一线性命。

  柏云奚年届二十五,却以国事为先,未曾娶妻,若此回有个三长两短,柏家恐要断了香火。

  因而便传出柏府有意寻一门亲事为柏云奚冲喜。

  一时间京中家里有适龄女儿的,莫不赶紧另外说好了亲事,就怕自己好好的女儿做了冲喜新娘,嫁过去便要守活寡,做个将军夫人虽然风光,却是比不上一生良人相伴在侧来得实际。

  对护国将军景仰同情是一回事,牵扯到自个儿身上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过不了几天,将军府却突然开始张灯结彩,府内府外整治得焕然一新,喜气洋洋,俨然即将办亲事的模样;有好事者便四处打听,事情渐渐的便传了开来。要说将军有多深受圣上眷顾,单看这门亲事就知道了。

  原来是今上大笔一挥,数日前一道圣旨送入将军府,言让纤华公主下嫁“冲喜”,十日之内便是吉期。

  这消息有如野火燎原,立马烧遍了京城,有人感叹柏大将军果真深受当今圣上赏识,所谓吉人自有天相,此次定能逢凶化吉;有的则替那位妙龄公主感到可惜,这么一位金枝玉叶,也许过门不久便得做了寡妇;然而更多的是对今上的肯定,看今上这么对待柏大将军,其他百官们能不更加卖命以报皇恩吗?

  皇城内沉水宫里亦是吵作一团,许多嫔妃和公主皇子一听见这消息,便都急急赶往沉水宫,想问问被皇上钦点的当事人纤华公主的意愿。

  纤华公主本姓明,名悦芙,入宫时封号纤华,位份是侧公主,今年正是一十八岁,芳华最盛之时,在宫内是出名的人美性子好,随和也开朗;加上公主并非先皇亲生,而是太后的闺中密友临终时托孤,由先皇认了作义女的,与宫中众人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利害关系,因此人缘可说是十分不错,亦深得当今皇上疼爱,根本将她当作了亲妹妹看待。

  “我没有意见,皇上怎么决定,我便怎么着。再说为皇上分忧,去替他照顾这么一个重要的臣子,也是芙儿应该做的。”对着众人的劝阻,她只是微微笑,丝毫不见焦虑和勉强。

  这话一传开,老百姓们更是对这件事津津乐道,并一致觉得这位公主丝毫不见架子,说的话亦得体大度,正是柏大将军的良配。

  此事一时蔚为佳话,成了嘉昌王朝一页绚丽的插曲。

  第1章(1)

  嘉昌边境西南,多高山并列,纵谷横穿,往往山脚如春万紫千红,山顶却犹自银妆白雪未溶,当地人对此风情素有山顶挂棉袄、山脚风吹纱之说。

  这儿的村寨多筑在半山腰上的平坝子,山脚因地瘴湿热,只在河谷沿岸聚集了一些采药草维生的小村落。若是这一山的人要过另一座山去办事儿,有两种方式,一是慢慢下到山脚,撑船渡过那湍急险峻、名不副实的净江,最后再慢慢爬上山;这样紧赶慢赶下来,少说也要两天左右的路程,这当中还不能计上路上遇到野兽攻击,天黑迷了路线,水势大时得等上好几天才能过江等等因素。

  另一个方式便快捷多了,那就是到每座山下最大的几个村子,花些钱乘溜索流笼,半天就能过去,除了风大时危险些,其余时候还是很安全的。

  净江边的一个小村里,住着一个有名的怪神医。

  称他是神医,那绝不是虚名。附近几个山头的人都知道,就是再难再偏的病症抬到他面前,治好那也是迟早的事,端看他老人家心情如何。这神医怪就怪在这儿,他来者不拒,不管什么对象什么病都照医不误,诊金倒也不贵,看心意奉献就行;可老神医却有个不太好的习性,他以折磨这些病号为乐。

  差别只在于他看顺眼的便治得快些舒服些;看不顺眼的人,例如地方恶霸之流,便治得他发誓再也不敢上门一步;不管手法轻重,这神医折腾人的本事绝对跟他的医术一样齐名。

  神医晚年收了两个徒儿之后,便收拾包袱云游四海去了。本来当地人提心吊胆的,就生怕这两个徒弟医术没学好,光熟练了那些折腾人的手法;谁知几次义诊之后,当地人就对这神医的大弟子很是心服口服,望闻问切是一点也不马虎,用药开方更是毫不迟疑,看过的病人都赞不绝口;最重要的是,这位娇嫩嫩的小姑娘并不学她师父大兴折腾病人这一套。

  没错,这神医收的两个弟子便是两个娇滴滴的小女娃儿。

  一大早,日头才刚打东边出,那草尖上的露珠都还没蒸散掉,明悦芙已经挽起了袖子,蹲在高脚楼后边的苗圃给药草和青菜除草施肥。

  她才十四五岁的模样,整个人看上去还有些水嫩稚气,可已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一头长发梳了乌溜溜的一根辫子,一双大眼水灵灵的转,嘴角总是微翘着,两道浓眉没有破坏整体的和谐,反给她增了一分英气和精神。她的动作轻快,嘴里还哼着小歌,年纪虽小,做起事情来已经十分有模有样。整完了药草园和菜园,再洗净了双手到屋前去翻捡铺晒的药材。

  一个村民背着竹篓子从门外经过,吆喝着和她寒暄。

  “明大夫早哎,老头子这会正要山上去,您缺啥药材不,我给您多注意着,见着就立马鲜采回来。”

  “谢谢您古根伯,昨儿山里才来过人,药材齐得很,别多费心了。这时节山里毒虫多,您那驱虫药带着没有?没的话我这儿还有。”明悦芙抬头,看见来人便笑弯了眼睛开口招呼,声音清脆,说话不疾不徐,听着很是舒心。

  “带了带了,不劳明大夫费心,使完了老头子再来拿。”古根伯回头喊着,一面已经渐行渐远。一般上山都得赶早,万一天晚了还耽搁在山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明悦芙一直目送着老人出了视线,才笑着低下头继续做手边的事儿。

  她喜欢这一片山,也喜欢这些淳朴的村民。想当初师父一走,这些村民虽然看她年纪小,不太相信她的医术,对她们师姐妹的生活却还是很照顾的,天天东家送米,西家送菜,有的干脆提着一整锅粥上门来逼她们一顿饭就给吃完,弄得她得多做好些体力活儿才不致像吹气一般疯长肉。

  后来她听说了师父过往治病的那些丰功伟业,忍不住为自己和师妹流了一大把冷汗,暗暗庆幸着多亏了这些村民心地纯实,竟然没趁机在那些个菜里下药投毒好一报被整的老鼠冤。

  一直等她把院子里的工作都结束,日头也快挂到中天上了。明悦芙一身皮肤白得像块嫩豆腐,向来最怕晒,便躲进了屋内研读医书,读着读着,便神游去了。

  屋内很静,这儿很少有病患前来,大多时候是由她提了药箱,不辞辛苦的到病人家出诊;往往这样一来二去,才几年时间就已经把附近几个山头都摸了个透。

  近来西关的战事已经渐渐打到了这西南边境,山里的村民对那些事儿是不太关心的,他们只求温饱无病,不受上位者欺压就好;可明悦芙却不能不关心,情势若是一紧张,她便得马上离开。

  只因为她那早逝的爹娘,将她托给了当今太后照拂;她老人家没有亲生女儿,一见到她就喜欢得跟什么似的,索性收了当义女,还慎重的给了她一个封号。

  以她一个当朝公主的身分,在这儿是不安全的,虽然她和这皇室实是没半分血缘关系。父母身故后,她被召入宫,让先皇封了封号之后只待了小半年,便离开了那座金灿华美的宫室,跟着师父到了这儿。对此,明悦芙还是很开心的,丝毫不介意在这儿什么都得自己动手,生活条件更是完全比不起锦衣玉食的皇宫;可她不喜欢待在那笼子一般的地方,能多得几年自由,其它的她倒不在意。

  虽是这样想,但毕竟封号摆在那,便难说敌人会不会想拿她来作什么文章。明悦芙虽然从不以自己的身分为傲,但被封为公主后的一点自觉还是有的。

  天家、天家、天家,一切要以皇室为重,出入行止,言谈思虑,都该把京里那一座金碧辉煌的皇城放在第一位。

  她正支着额想着该怎么和师妹谈谈她要回京这件事,屋外就传来她喳呼喳呼的声音:“把人抬进西边屋子,小心些,这梯子有点儿不稳……放那儿床上,对对对!等等啊……师姐、师姐!你快些来!”

  她们这儿有三栋屋子,师父在时一人一栋,师父去云游后他住的楼便空了下来,有时也权当病人住房使用;三栋楼都有小板桥可通,不必上下楼那么麻烦。

  不等柳轻依叫她,明悦芙早已经放下书,从两栋屋子相连的小板桥走了过去,一面想着师妹天才蒙蒙亮就出去,不知道这回又捡了什么回来,既然抬上了床,想来是个人了。

  她们这三栋屋子底下本该圈养些牲畜的地方,全给用来安置柳轻依时不时便要捡回来的各种受伤动物,小猫,小狗,小山羊,有回甚至捡了一头小豹回来,医治的时候明悦芙总觉得有些胆战心惊,怕把自己的手给它当了夜宵啃。

  至于出去一趟就捡个受伤的人回来,那也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偏偏柳轻依会捡不会治,同样跟着师父四五年,学的也是一样,没有偏心了谁,可她却有个天大的毛病——她会晕血,见血就晕。碰到闻到更是不得了,没有三两天下不了床;平时治治病还可以,让她处理伤患,到头来肯定变成还要多照顾一个的局面,因此往往到最后,累的还是明悦芙。

  明悦芙对此倒不以为意,一开始还会大惊小怪一下,没多久也就习惯成自然了。救死医伤原是医者本分,她并不觉得师妹是在给她找麻烦,反而很高兴师妹没有因为自己的毛病就放着那些受伤的人不管。

  进到那边屋子,就见到师妹正端了茶答谢着两个小伙子。她一个小姑娘本就搬不动那些人和动物,每回出去“巡山”,都会找几个村里热心的小伙子一同帮忙。

  明悦芙打了声招呼,走向床边,开始细细检视这回的伤患。

  那一身衣服早已脏得看不见颜色,垂在床外的衣角还滴着水,头发散乱的盖在脸上,只能够看出是个男人。她忍不住皱了皱眉。

  不管如何,得先把他洗净了再说,这般情形根本无法医治,心中一打定主意,她便迅速的安排起来。

  “阿万哥,阿水哥,麻烦你俩再帮手一下,等会水烧好,把这个人抬到屋后洗洗干净,尤其是伤处,然后擦干给他换件衣服。一会也在这儿吃了午饭再走吧。”她叫住喝完茶正要走出去的两个小伙子,两人一听,便立刻热心的答应了。

  “我去烧桶水。轻依,你等下换床被子,这又湿又脏的,不能再给这人睡了。”

  一阵忙乱过后,总算将那男子安顿好,又送走了那两个帮忙的人,明悦芙和柳轻依总算有时间坐下来好好喝口水,歇口气。

  “轻依,你在哪儿找到他的?”明悦芙先是洗了手,又稍微净了脸,才端着杯子开口,语气有些严肃。

  她向来不过问这些事,只管治病,从来和师父一样来者不拒,但现在是战时,形势有些不同,她救还是会救,只是也得探一下底细,以防无意中救了敌军而不自知,惹祸上身。

  这男子很年轻,大约才二十来岁,一看装扮便知道不是本地人;肤色黝黑,看上去很壮实,却不至于一身横肉,虎口的茧子较之其它地方要厚些,很显然是长年握着什么东西磨出来的。

  烈日下行军曝晒,演武场操军练阵,士兵握金戈铁矛,将帅握长刀宝剑,还有方才替他卸下来的贴身软甲,在在都说明了他的身分——和军队肯定脱不了关系。

  “我在黑川边找到他的。那时候他一半身子泡在水里,怎么叫也叫不醒,脉息很弱,便赶紧请阿万哥他们帮着抬回来了。”明白师姐的身分和顾虑,柳轻依很详尽的把当时的情形说了一遍。

  明悦芙听着,又看向那男人。她刚刚检查过一遍,他身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新旧伤口,骨头倒是没有什么大碍,比较严重的伤便是腰腹那一道,被人划了很深一口,几能见骨,这伤也正是造成那男人昏迷不醒的原因;还有头上被撞了个口子,血虽流得不多,就是不知道脑子有没有撞坏,这却得等人清醒后才能知晓了。

  对于他受伤的原因她不想推测,战场无情,他还能活着便已是福大命大。

  “看样子,他也是个到这儿来打仗的士兵……等他稍微好转,咱们便送他到大镇子里的医馆去,明白吗?”两人才相差三岁,明悦芙沉稳得很有大姑娘的样,但轻依在大伙眼里却还只是个小孩而已。

  对这个亦姐亦母亦师的师姐,柳轻依向来是最听话的,当下用力的点了点头。

  那男子昏睡了五六天,才勉强有了神智。他的伤原是不难治,坏就坏在泡在黑川的水里太久,那些伤口子都给泡得烂腐,还着了小虫;那儿林子密,水流缓,水上便长年飘了枯枝落叶,烂在一块儿,附近的人都知道再渴也别去喝那川里的水,闹肚子还只是运气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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