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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百笑 page 2 作者:凌影

  有句话叫一寸长一寸强,我动若脱免,可成浩司长胳膊长腿,只消轻轻一伸,就把我从房间的这一头拽到另一头去,我的身体划个大大的弧度,被抛向另一个方向。

  看着坚硬的墙壁,预感自己的脸像饼一样贴上去的惨状,可成浩司在抛物之前显然经过精密的计算,连我的坠落都掐得精准,我扎扎实实地一头栽进床中央。

  还未来得及庆幸,身后那重物又压了过来,我恼怒地一巴掌扬过去,这次他本可轻易避闲,却是没有——

  他脸色苍白,却眸黑如漆,他的—面脸因为我的巴掌一片红肿,他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比起香港天空那混混沌沌的星星,他的眼睛要亮多了。

  居然让我心生感动的错觉,

  错觉就是错觉,当他张牙利爪再来咬我的时候,我所有感动一扫而空,只剩屈辱跟委屈。

  他的牙齿啃咬着我的嘴唇,血腥的液体流入我的口中,再被他的舌尖掠夺而去。

  我想咬牙切齿,可是下颌被他捏得下得动弹,我只能张开嘴合着他的节奏,可我不甘心,虽然身体不得动弹,可我尽力将右手向一旁移动,一点点向床头柜挪过去,

  菜刀,没有,剪刀,也没有,连拆信刀都没有!这是什么破酒店!

  我一把抓起床头柜的台灯,向成浩司脑门上摔去!

  灯体是瓷制的,可撞着成浩司的头碰得就碎裂开来,他一定是极其惊异的,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因为我把灯打碎了,失去光明,房间陷入黑暗中。

  我本应趁着黑暗遁逃,成浩司不会阻止我的。

  可我没有离开——脸上滴滴答答落下奇妙的液体,温热细腻,沿着我的脸颊滑落进衣襟,我像被施了定身术。

  成浩司的呼吸,波澜不惊,平缓地一舒一平,他知道我已经逃不掉了。

  他的吻如蜻蜓点水,轻而柔,他的吻如蜜蜂采蜜,总伴随那么点入侵的剌痛,当他的舌尖细致地描过我受伤的唇瓣,那种酥麻入骨令我不寒而栗起来。

  成浩司将手指拂在我的颈间,轻轻拨弄,沿着领口,探向我的胸膛,一路直下,停在我的小腹间。

  我之前没行告诉你,这是我的死穴。

  脐带是我跟素未谋面的妈妈唯一的联系,也许我的意识还缠绵在于水中依依不舍,一旦有人触碰到我的肚脐,那感觉就如同将幼小的我温柔地包容起来,令人舒适得不忍离去——

  这个时候我已经退化得没有智力了,失去理智?

  我可以感到成浩司那种粘腻的液体涂遍我的全身,我哪里都是他的味道,以至于他的进入,不是一种入侵,而是一体的交融。

  以前看过一种怪异的表演,叫「在碎玻璃上跳舞」,我们这种,应该叫「在碎瓷器里做爱」。

  ***

  早上醒来,我像被吨位级的大卡车住身上反复辗压过那么干瘪憔悴,所有的水份都被榨得一干二净。

  我在想,我要告他。

  我要告他——诈欺。

  他装疯卖傻,装瘸扮瘫,博取我的同情心,欺骗我的美好心灵,诈取我的——身体。

  什么?你说我应该告他强奸?拜托,新世纪新青年,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虽然看这满床的凌乱痕迹,谁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的某位律师朋友告诉我,在香港,强奸这个罪名很难成立、首先是取证工作非常困难,谁也没办法再回到案发现场,去把那些毛发呀精液呀口水呀纤维什么的搜寻回来。其次是当今社会,一夜情像白开水,入口就没味。警官打个哈欠,请问你怎么证明你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是被他强迫的,而你在同时,只有痛苦,没有快感?

  快感这东西,就像射精一样,是闪瞬即逝的,就像找没办法证明我是被强奸一样,我也无法证明,我是被强迫射精。

  天。

  而且令我惭愧不已的是,我一点受害者的样子也没有,充其量就是纵欲过度。

  我头晕,目眩,耳鸣,盗汗,我的神经痛到打颤,可是我浑身上下光滑无比,别说伤痕,连一个吻痕也没有。

  成浩司他不是人,他是禽兽,只有禽兽才没有前戏。

  于是我放弃了,没有必要去给那些小报记者增加猛料,如果被我爷爷看到那份报纸——「同性恋」在我爷爷那儿是根导火线,他会像九号风球一样杀过来把我刮到银河系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当然,除了我。我要迅速清理现场,把被单枕头全都打包,以免有人整理现场的时候发现到处血淋淋,以为这里昨晚发生碎尸案,而尸体不知去向。

  我扛着一大包东西,像个偷内衣的变态,从门口偷偷溜出去,匍匐前进,还好,我起了个早,还没人起床,畅通无阻,我一路爬到电梯里,按下「1」,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成浩司再没有出现,冷笑一下,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第二章

  下午我到城中最大的三温暖中心蒸桑拿,蒸得皮开肉绽,直到确定自己每个毛孔层都脱胎换骨后,我才从里面爬出来,头晕眼花,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家伙抬上救护车。

  那医生看到我一脸绝望的神情,就调侃道:「小伙子,失恋了吧!这年头,什么新鲜的都有,倒没听说过蒸桑拿自杀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瞥到这家伙怀中捧着一本《现代人的心理100问》,翻个大白眼,把被子一抖,钻进去大睡起来、晚上我有点发烧,被灌上一大堆药,睡得更加昏天黑地,可是再醒来,就群魔骤散,精神抖擞。

  我打算回香港,在机场却被人拦下,大学时另一校友阮温明,他的职业是牙医。也许因为职业的关系,对穿梭于口齿之物尤其在意,在S城,他只喝一家咖啡馆的东西。我不喜欢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仅用小匙蘸了—小口吞下,过了片刻,果然是齿颊留香。

  我怀疑阮温明去了非洲,短短几天,居然晒得肤色黝黑发亮,他说:「这世间多得是阳光明媚的好地方,只是需要好心情。」

  我说:「是人家结婚又不是你,怎么轮到你去度蜜月?」

  阮温明呵呵笑道:「到了这个年纪,别人的婚礼一个接着一个,真是感叹年华老去,可以用来逍遥的时间不多啦!」

  我装模作样叹气,帮他配音,此时若是有夕阳西下,更是应景。

  阮温明眼明心细,一举一动很少逃得过他的眼睛,可他嘴巴却极少是非,有这种人做朋友,原是非常可靠的,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仅限于在咖啡厅叙叙旧。

  「小柯,你不要责备我,雨晨说她的婚礼希望邀你来,可由她出面又怕你不来,只好……」

  对,我跟阮温明无法深交的原因就是,他与宁雨晨是极好的朋友,知交莫逆。两人都是顶尖聪明的人,令吾等凡夫俗辈望尘莫及。

  我笑两声,毫不作假:「这倒不是最令我吃惊的,可是宁雨晨……会与成浩司结婚,这倒真叫人不解。」

  敢与那蛇女同床共枕,他成浩司也算有胆有识。

  阮温明抿了口咖啡,呵呵笑道:「我比你更吃惊呢!宁雨晨这女人,天晓得要什么样的男人才降得住她,最后居然投入成浩司的怀里,缘份这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的确奇妙,两人可能无数次擦肩而过,漠然视之,但只需要一瞬间视线的交会,就可以佳偶天成。

  就像成浩司跟宁雨晨。

  成浩司大学二年级那年,赴美投身篮球事业,两年后,宁雨晨去美国搞学术交流,一个在纽约一个在芝加哥,全无交集。

  后来成浩司在美国出了意外,他在盘山路上超速行驶跌落悬崖,命悬—线。救援人员将他从废铁中拖出,他陷入深度昏迷需要手术,医院联络不到他的亲友,几经周折,找到他大学时代的同学宁雨晨,一来二往,这陈旧的故事最后也划上甜蜜的句号,两人最后决定回国结婚,接着在异国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淡而无味的故事,令我口中的咖啡也不觉行苦涩了。

  ***

  我回去香港,同事们问我,故乡重游感受如何?我说,很愉快。

  有些人总觉得遗忘是一件痛苦又费力的事情,常常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对我来说,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地缩短,我已经太习惯去遗忘、

  人的大脑是一个系统化的东西,定期总需要清理掉无用的讯息,让我们更有效率地生活下去。

  现在的香港,像我这种闲人极少,我们家族的「奇柯」虽然不是个什么顶尖的大公司,业务却仍是很忙碌,可是这些与我无关。我的头衔很好听,叫「总裁」,无权力是被完全架空的,真有什么重大决策,员工们倒宁可去请示那隐居在印尼某小岛上的爷爷。不管你相不相信,做个傀儡真的非常快乐。

  我跟年仅十岁的小外甥泡在办公室里打网络游戏,狂热得让人嫉妒。上次看报纸,有个专栏作家写到我们这种人,千年前的封建社会就该被残酷的竞争淘汰掉,苟活至今,真是社会的寄生虫。

  他的口吻酸酸的,我很能理解,他每日拼命写字挣得微薄的稿费,连房租都付不起,可我们一无是处却还高枕无忧,实属上帝的不公平。

  而上帝是多么仁慈,就像对待熊猫一样,早就该毁尸灭迹的生物,却因其稀少反倒更显得高贵。我们生来有着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运气,常常不劳而获。

  我这话讲出来,简直让人恨得才痒痒,公司秋季的招聘会上,我从四面八方都能听到这种牙痒痒的声音。说来也是,这些青年才俊,个个才高八斗玉树临风,横平竖直都比我像个总裁,可坐在位子上的不是他们,却是我。

  瞪我干什么?其实他们哪里晓得我的苦衷,我坐在这里完全是个幌子,只是为了显示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以至于总裁亲自坐阵手持大局,其实人事部的主管早就塞过来一句:「您只需坐着就好。」

  我对于管理毫无经验,多半时候很听从这些下属的指挥,可那也得是正常的情况下。

  招聘会的外面有些骚乱,一个负责人员匆匆从外面跑进来,在主管耳边念叨几句,他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我顿时觉得他很有大将之风。

  进来一个人,我屁股下面的椅子还未暖热,就一跃三尺高,脑袋直撞天花板。

  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将表格放到办公桌上,脸上笑意盈然,对每位考官点头致好,态度诚恳。

  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直直地盯着他的双腿,也许我焦灼的目光实在露骨,连身边的主管也坐立难安,一个劲地瞟我,小声道:「总裁,您这样是要被人状告歧视残障人士的!」

  残障人士?我愣了愣,下一刻火冒二丈,抄起桌上的茶杯,瞄准成浩司飞去,不用怕,我砸的不是他的头,不会血雨飞溅,我是瞄准脐下三寸,被他藏在两条腿间的要害处,

  杀伤力并不重要,我不指望这一怀茶就可以令他断子绝孙,我是要所有人看到他成浩司虚伪的嘴脸!伪装的真相!

  羊皮下的毒牙!毒蛇口中的唁!蝎子尾后的针!

  也许我的表现太过杀气腾腾,被主管眼明手快地瞄到,他拿出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英勇飞扑上来,挡在我前面,不对,他是挡住成浩司前面,拦截下我的茶杯。

  这个高度,这种力度,以我精确的计算,会分毫不差地给成浩司痛击,等他像被烧着尾巴的兔子那样跳起来时,我就大功告成,可半路杀出个不开眼的主管挡道,那茶杯正中他的额头。

  主管并不喜欢喝茶,尤其是热茶,我可以肯定,因为茶杯扣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拼了老命地伸手去乱抹起来。伴着他的惨叫声、现场陷入一片混乱,几个职员手忙脚乱将负伤的主管抬出去,外面的应征者又惊又惧地探头朝里面看,心想,妈呀,这哪里是应聘会,根本就是杀猪厂,留在这里工作,还不得天天等着褪毛!

  只有一个人在笑,虽然他看起来没在笑,但他一定在笑,他的嘴巴微张着,看起来好像也很惊讶,可那眼神里的挑衅,分明是嫌还不够乱!

  我对他说:「成先生,您怎么来了?您现在不是该携娇妻在太平洋小岛上幸福度蜜月吗?」

  当时每个人都在吱哇乱叫,我的声音自己都听不列,可成浩司却了然于心。他说道:「幸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连财政都赤字,谈何幸福。」

  我长长地哦了一声,回到座位上,翘起二郎腿。

  ***

  人事部主管从医院出来后,脑袋破包得像个橄榄球,冲到我的办公室,我以为他要来找我算账,可此人在职场冲杀多年,早已经身经百战。据说他年轻时在另一家公司做小职员的时候,那家的老板恶趣味,每天让他头顶一个苹果,站在那儿给人当靶子练,所以他面对我的茶杯时,凛然面不改色。

  他一脸决然——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只是这么觉的。对我说:「总裁,你可以拿热茶泼我,拿椅子砸我,拿刀砍我……」

  喂喂喂……我没有那么血腥吧?

  「那天是意外。」我解释道。

  主管的身子一抖,干笑两声,犹豫不决地开口:「我们已经录用了他。」

  「他?谁?」

  「那个……成先生。」

  主管为人精明,洞察人微,他定然从那天的「意外」中看出些什么,却闭口不提,而是直接问:「我应该把他安排在哪里?」

  「他来应征的是什么职位?」

  「配方师。」

  「好,那就让他去那里。」

  「配方室在七楼。」主管道,微微侧身。

  ……

  过了—会儿,主管犹豫不决地问我:「总裁您不是要去吗?」

  我瞪他一眼,谁说我要去。我只是要知道他在哪里,以后绕着道走就是啦!

  回到家后,爸爸对我说,今天有客来访,是我大学同学,我一惊,问:「他现在哪里?」

  爸爸说:「已经走了,等你了整一个晚上,你去了哪里?」

  我哦一声,支吾过去,现在凌晨四点,找总不能说我去吹了整整—夜的海风,虽然我现在浑身都是腥味,像只章鱼。

  爸爸很少过问我的事情,今天却格外多话,他说:「你的同学很可爱,你怎么没学学他们,也有点幽默感——」

  我哭笑不得,生活,原来就是上帝在幽我一默。

  「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啊!」爸爸对找笑笑,扬起手中酒杯,他又来了,只有喝醉的时候,才算正常人。

  我上床睡了没两个小时,朦朦胧胧听见外面锵锵啷啷,拆房子似的。我不加理会,翻个身又睡,一直睡到傍晚,我的卧室可以看见夕阳落下。

  爸爸又窝在沙发上,像一团烂泥,我费劲将他拖到卧室床上,到浴室给他放一缸热水,醒来后他会自己跳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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