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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王 page 1 作者:夏琦拉

  第1章(1)

  金劲苍将要去的地方,是个完全陌生的边城—归化城,从太原府到归化,至少要大半个月的路程。

  被父亲赶出家门后,他一路上靠做些零工和不时跟上一、两个商队马帮讨口饭吃。

  直到某个霭气四合的傍晚,他终于踏上这座塞上名城。

  归化城在青山掩映之下一派苍郁生机,扎达海河从归化城北边的大青山峡谷流出,环绕城墙,往西南方向而去。

  沿着扎达海河的两岸,在宽阔的河滩地上,一字排开的是热闹的贸易集市,集市中万头攒动,交易的牲口被分门别类地拴豢在临时搭起的木栅里,牙子们呼来喝去的招徕声与牲畜们的嘶鸣此起彼落。

  金劲苍狭长的双眸微眯,看着笼罩着青山头的最后一抹余晖,丹田一沉,深深吐出一口气。

  空气中混杂着林木的郁香、泥土的燥味和牲畜身上的腥膻味,交织成一片迥异于家乡的粗犷豪迈感。

  这是自由的味道,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靠着一己之力开拓属于自己的天下,而不是整日看父亲、族中长辈的脸色行事,依循着金家数十年来的传统过日子,稍微想做些改变,就要招来无尽的谩骂和质疑。

  金家在前朝就是山西大户,祖父金硕泉更曾做过山西商会的魁首,那时的金家可是天下第一的煤矿巨擘,连街上的黄口小儿都知道,“天下之煤在山西,山西之煤俱在金”,金家家大业大,虽然经历了两朝轮替,但金家人凭着灵活的生意手腕,保住了大半家业。

  金明义掌管家业后,因为忌惮乱事再次发生,做生意的方式改为平中求稳,不敢冒险,金家拥有的煤区遍布整个山西,生意做得极大,几十年来的经营,陈规陋习不可谓不多,但金明义向来都谨慎小心地依循家规行事,虽然平稳却没法更上层楼。

  金明义共有十三个儿子,他最器重的便是三房次子,排行十一的金劲苍,他从小聪颖明理,天资不凡,十岁便能双手操算盘,打得一手“二龙戏珠”的绝活,十三岁便熟习心算,帐簿翻过一遍,便可马上指出错误。

  金家得此神童,如获至宝,全家上下自然都捧着,俨然以未来继承人的身分在培养他。

  金劲苍也不负众望,十六岁随父兄进入商场,童叟不欺、沉稳严谨的行商作风,一直为往来商人所欣赏,金父对这个儿子更加喜爱,事事必问过金劲苍才做决定。

  无奈家族大,纷争就多,掣肘相左之事频频发生,关于用人及煤矿开采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一有问题待解决,金明义便照着祖宗辈的老路子走,想要求新突破的金劲苍却无法认同,长年累积下来,便渐生离意。

  所以金劲苍在二十岁冠礼后,向父亲金明义递上辞帖,金明义的怒气可想而知,又过了半个月,任凭金家人如何苦劝,依旧无法改变金劲苍的决定,金明义这才明白,向来听话的儿子是决意要脱离家族生意了。

  金明义勃然大怒,狠揍了金劲苍一顿后,将他赶出家门,就这样,身无分文的金劲苍踏上了前往归化的路。

  “兄弟,傻站着做什么,快给老人家让让路。”一个穿着破旧羊皮背心的老牧民挥着手中的鞭子,赶着羊群,打金劲苍身边走过。

  金劲苍回神,一只只脏兮兮的羊儿咩咩叫着,从他脚边经过,羊骚味扑鼻而来,他没有掩鼻,反倒扯开方唇,淡淡一笑。

  目送老牧民赶着羊群走上专门交易羊只的“羊桥”,他抓紧背上的包袱,向河滩地走去。

  小贩们眯着贼眼,目露精光地打量着来往的顾客,哪个是大肥羊,哪个是穷瘪三,他们那双火眼金睛上下一扫,便有个底了。

  金劲苍赶了这么久的路,身上的粗布衣裳满是灰尘,满面沧桑,方硬的下巴胡子拉碴,样子很邋遢。

  卖马的小贩斜眼随意瞅了他一眼,脖子一扭,从鼻子里喷出不屑的轻哼,将搭在肩头的擦汗布巾一甩,转身去招呼别的顾客。

  金劲苍丝毫不在意,拍了拍马屁股,摸摸马儿结实的肚腹,熟练地扳开马嘴,仔细检查。“胸厚腿壮,牙齿白硬,鬃毛浓密柔顺,体型高昂雄俊,是匹好马。”说完,又安抚似的拍了拍马首。

  马儿嘶鸣两声,甩了甩头,乖顺地任他拍抚。

  “兄弟,你懂马?”小贩一听,立刻转回身,重新打量金劲苍。

  刚才见这人满面尘土,穿着也像个乞丐,就没往心里去,但听他说话的声调低沉有力,再瞧那双眼眸,两丸黑瞳像沉浸在深水中的黑曜石,稳健深邃,长相也是没话说,浓眉挺鼻,下颔方硬的线条似斧凿刀削般性格,一头墨发用玄色的缎绳紧束。

  想来凭他这长相,只要稍微整理整理,换件干净的好衣裳,莫不把全归化城的大姑娘都吸引过来,何以如此落魄?

  金劲苍大概猜到小贩此时心中的想法,只是低头不语,过了半晌才问道:“小哥,我看马市如此热闹,南来北往的顾客也很多,你们的马匹虽多,但是井然有序,不见商贩们有纷争,是何道理?”

  小贩愣了一下,然后一笑。“兄弟,还以为你是个闷葫芦,没想到精明得紧!”看这人也是初来乍到,观察力却如此敏锐,就算是与他们做了多年生意的老顾客,也不见得有他这样的好眼力。

  对于小贩的夸奖,金劲苍只是淡然摇头。“另一边的驼市商贩们彼此竞争得激烈,杀价声一片,稍有不合就扭打争吵,而这边的马市热闹归热闹,顾客和商贩们的脸色可都是心平气和,只有做成生意的喜悦之色。”

  善于观察,然后抽丝剥茧,是成功商人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金劲苍在多年磨练下,观察力已如野兽般敏锐。

  要知道,每一次观察得到的结果都可能潜藏着极大的商机,而商机就意味着未来可能成功!

  金劲苍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他从踏入归化城的那一刻起,就没打算做个失败者。

  小贩闻言,不得不对他另眼相待,他平静的脸色下,睿智的眸子黑得深沉,被那双眸子紧盯着,让小贩下意识地开始解释。

  “马市在去年也是这么杂乱的,年关的时候,还因为抢生意,几家大的商贩甚至闹出人命来,归化当地的道台衙门想管却力不从心。可是事情却在今年年初解决了,由于马王柯震天的介入,统合南北二十八家马帮,立出规矩,通行马市,再没人敢惹麻烦,才有现在一片和气生财的景象……”

  小贩一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了口,而金劲苍在听的同时,眼神若有所思地投向对街驼市那一片乱糟糟的景象。

  每个人都扯开了嗓门吼叫,争得脸红脖子粗,相邻的两家关系紧张,充满了火药味。

  “小哥,归化城如此重要的地方,骆驼是穿越沙漠的最好工具,驼市的生意,理应不比马市差才对。”

  “这话是有道理,但你也要看看时局。几千里之外的买卖城,因为朝廷跟俄国的关系,好了就开市,差了就关闭,这么折腾下来,谁受得了,商户自然就不大愿意往买卖城跑,再者,蒙古和东北鞑子连手,颠覆前朝,生意早就在战乱时断了,现在虽说逐渐又有生意往来,可也是小宗居多,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准,那库伦、乌里雅苏台和恰克图去的人少了,骆驼自然也用不太上,生意光景可想而知了。”

  金劲苍点头。“小哥分析得是。”虽然这般附和,但心中却不这么想。

  战乱历来是行商大忌,但也是能人翻身的大好时机,两朝更替,上位者必然要休养生息,商业也会慢慢兴盛,归化一直以来都是塞外商埠名城,内陆向外通商的重要口岸,他决定先扎根此地,观察好形势再做打算。

  他看向远处被霭气笼罩的青山,不再赘言,心底却对未来已胸有成竹。

  “还要多看看吗?”小贩礼貌地招呼金劲苍。

  金劲苍摆摆手。“多谢,我再去对街的驼市看看。”说完,便信步走去。

  驼市的生意比马市差,有些商贩甚至已经开始收摊了。

  金劲苍刚落下左脚,一个又脏又湿、满是水泥的大扫帚就扫了过来,还带着腥膻味,把他脚上早已破烂不堪的旧靴弄得更加狼狈。

  扫地人当没看见,继续转身去扫混着泥水的饲料、枯草。

  金劲苍也不在意,饶富兴味地观察围在木栅里的骆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劲苍差不多看完整个驼市里的骆驼,正想找个地方落脚,远处突然亮起一只火把,万头攒动,传来一阵阵嘈杂声。

  “快救人呀,有人投河啦!”

  一道特别响亮的嗓音盖过其它声响,金劲苍直起身,向声源望去,同时还有几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去,皆向着同一个方向。

  “救人啊救人啊,谁下去呀?”

  “扎达海河正值汛期,水性再好,下去也是找死啊!”

  金劲苍极目所见,尽是黑压压的人影,脚步声混和着喊叫声纷沓杂乱,扎达海河的水面足足有一里多宽,河水猛烈拍击着堤岸,激起汹涌翻滚的浪花,在火光的照耀下泛起一层白光。

  “不好,还有个小孩!”

  “胖陀的老婆抱着孩子跳河了!是条汉子的,就快点救人呀!”

  女人们仓皇的急叫声像针一样刺进金劲苍的耳朵里。还有孩子?他立刻甩下包袱,向前狂奔而去。

  “让开!”他奋力挤开人群,赶到岸边,迅速脱去外衣,踢掉靴子,毫不犹豫地跳进波涛滚滚的河水中。

  “啊!”人群响起一片惊叫声。

  “哪里来的外乡人,真是大胆呀!”众人议论纷纷。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把火把聚在一起!”

  一语惊醒众人,大伙尽量靠近些,让火光能照得更亮更远。

  汹涌的水潮一浪又一浪打来,要眯着眼睛很仔细看,才能看到黑暗的河面上载浮载沉的人头。

  金劲苍钻出水面,甩了甩湿发,大手抹掉脸上的水渍,大口大口地换气,他左右探看一番,再猛吸一口气,又钻入水里。

  岸上的人群皆屏住呼吸,紧盯着水面,半晌,偌大的河滩地上竟静得吓人。

  过了好久,完全不见河面上有任何动静。

  “这……这是、是不是都死、死了?”不知是谁颤抖着问道。

  众人心一沉,这一死可就是三条命,还有个孩子,真是造孽呀!

  正当大家在心里哀叹不已的时候,男人的身子突然窜出河面——

  金劲苍几乎喘不过气来,胸口剧痛,那股灼热彷佛要烧透他的喉咙,但他死咬着唇,让自己保持清醒。

  手臂环着一个小小软软的身体,他尽力用手肘将孩子的下巴顶高,即使冰冷的河水已经麻痹了他的知觉,他还是感觉到孩子的体温比他更低,还有那无力搭垂的小手小脚,更令人心惊。

  “这里,快到这里来!”一位好心的大娘已备好麻毯在岸边等待。

  金劲苍用尽全力带着孩子游到岸边,几个男人合力把两人拉上岸,大娘赶紧用毯子将孩子包裹好,用力搓揉着她的手脚,而金劲苍则是趴在岸边,咳得惊天动地。

  “这女娃的娘没救上来?”大娘将另一件麻毯扔到金劲苍身上。

  金劲苍摇摇头,“没有。”回想起他方才在抓到孩子胳膊的时候,孩子的娘就睁着一双不瞑目的大眼,向河底沉去。

  “这女娃不行了!”大娘担忧地看着怀里的小女孩,小脸苍白得惊人,指头探到鼻下,几乎感觉不到气息。

  金劲苍一听,赶紧爬起身,耳朵贴上女孩的胸口。“还有气!”他立即将双掌按在女孩的胸口,有节奏地按压一阵,但女孩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就算大夫来了也救不回来了吧?可怜的娃儿,生前就不被爹疼爱,小小年纪就这么没了。”几个围观的女人一脸唏嘘。

  金劲苍绷紧下颔。“你们不要围在这里,让开些,给她一点空气!”

  围观的人散开了些,金劲苍不打算就此放弃,不管怎样,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他一腿跪地,一腿屈膝,抱起女孩,让女孩的脸部向下,用屈膝的腿顶住她的腹部,一手扶住她的头,一手按压背部。

  “啊,有水从她嘴里流出来了!”有人惊叫一声。

  金劲苍随即加重按压的力道,女孩渐渐有了反应,在猛咳几声后,更多的水从她口中流出,还吐出不少秽物。

  他感觉到细微的脉搏跳动,由缓而快,渐渐变得有力,他惊喜地翻过孩子的小身体,怎知还没看清脸,这脏兮兮的小女娃便猛地扑到他怀中,号啕大哭起来。

  “哇啊—娘、娘,你不要丢下宝宝,我要娘,我要娘,水里好冷,宝宝好冷!”小女孩冰凉的小手环在他的脖颈上,紧揪着他的衣领,双腿环住他的腰,小小的身体在他怀中不停地颤抖。

  他顿时起了一片怜意,紧紧回抱小女孩,厚实的大掌温柔地拍抚她的背,又把身上的麻毯拿下来,披到小女孩身上,希望可以给她更多温暖。

  “可怜的小娃儿,胖陀那混账男人,生前不好好待老婆孩子,死了还要拖累她们。”大娘端来两碗热汤,递到金劲苍面前。“老婆子我在这附近摆了个汤粥摊,不嫌弃的话,就喝两碗吧。”

  “多谢!”金劲苍点头道谢。

  世态炎凉,富贵人家接济他十碗肉饭,都不如穷人家给他的一碗热汤,看这大娘自己也是一身褴褛,还愿意雪中送炭,比周围袖手旁观的人实在高贵太多。

  金劲苍小心拍抚着怀中惊吓过度的小东西。“宝宝,来,乖,喝点热汤。”

  不过小女孩只是一径地往他怀里钻,说什么都不愿意把头抬起来。

  金劲苍没有办法,自己先喝了大半碗,夜晚的归化实在冷得邪门,身强力壮的他都有些撑不住,更何况是怀中瘦弱无骨的小女孩?

  “娃儿,听叔叔的话,把这碗热汤喝下去吧。”大娘蹲下身子,拍拍那颗湿漉漉的小脑袋。

  女娃肩膀用力一缩,猛摇头,更往金劲苍的怀里躲,当她冰凉的小手一探进他的胸口,他的心一紧,浓眉立时皱起。

  “天气太冷了,她可能会生病,小兄弟,你先带她去我家吧。”

  大娘刚说完,一个颇有姿色的年轻女人就凑到她身前,眉宇间带着担忧和害怕,她畏惧地瞄了金劲苍一眼,拉拉大娘的手肘。“婆婆,我们都是寡妇,怎好带个大男人回去?更何况那小女孩是个麻烦精,你可别忘了,她娘就是被一大堆债给逼死的!”

  “闭嘴!”大娘冷眼瞧向儿媳。“见死不救,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被婆婆这么一吼,儿媳不敢再吭声,畏缩地退到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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