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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迷糊妻 page 3 作者:井上青

  卓文熙这才收回太过炙热的眼神。“因为你很像我一个……朋友。”

  “是吗?哦,所以你这么帮我,就是因为我很长得像你朋友?”她原先以为是因为他们同是台湾人,他才会这么帮她,原来还多了这一层原因。

  嘴角僵扯了下,卓文熙连微笑都很勉强。要他如何开口说,她就是他口中的“朋友”,只是他忘记他?

  “那她人呢?在台湾吗?”等她会台湾,有机会还真想见见他的“朋友”,托人家的福,她才能在异乡遇到这么好的贵人。

  这男人真的是个好人,本来一张机票及科研打发她回台湾,但她现在真的不想马上回家,就算能追回一千万,被骗婚也是事实,这个打击太大,她需要几天时间沉淀心情,才能想之后该做什么。

  她一开口请他让她多留几天,他居然毫不考虑就答应了,住宿、餐费一个字都没提,不过她不会白吃、白住,等她会台湾,一定会想办法全数还他的。

  “她消失了。”他淡淡地说。

  “嘎?!”

  杜雨暄原想再问,但车子已停妥,而且他脸色凝重,似乎不爱谈他“朋友”,她只好闭嘴。

  卓文熙带她来到一家华人超市,这里有一般华人常煮的料理食材和蔬果。

  “想买什么酒买。”既然她要多住几天,自然需要多买些食材,而要买,当然是买她喜欢吃的。

  “哇,这里好有台湾味,好多熟悉的东西!”架上都是一些在台湾相当有名的品牌,她顿时觉得这家超市好有亲切感。

  杜雨暄边逛边看,东摸西摸,卓文熙则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生怕她逛到迷路。

  “这个是什么?”走在前头的她忽地停下脚步,转头问,却看到有一名超市员工捧着两个大箱子直直走来,似乎没看到他的前头,眼看就要撞上卓文熙的背,她警喊,“小心!”

  可,为时已晚,那个大箱子直接撞上卓文熙的背,箱里的泡面掉了满地。

  被撞了下,他紧蹙眉,冷着脸回头,她原来以为他会把冒失的店员骂上一顿,但出乎意料,他非但没出口责骂,反倒还蹲下身帮忙收拾。

  “先生你没事吧?很抱歉,我应该注意前方有没有人……我来就好。”店员不断道歉,火速弯身接手卓文熙的工作。

  “没关系,下次注意点就好。”

  任他拉着离开,杜雨暄边逛边偷瞄他,然后赞赏的弯起嘴角。原来,他虽顶着一张冷面孔,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比起陈坤泽浩上太多。

  记得有一回她和陈坤泽到便利店买东西,铺货的店员不小心踩到他  的脚背,他就大骂特骂,还硬要店员免费送他一拼饮料道歉,当时她被他的骂声吓到,还觉得他的行为很丢脸。

  反观卓文熙,方才的他就像一个有礼貌的绅士,即使对方有错在先,也不出恶言,这样的男人才是懂得尊重自己,同时也尊重身边的人。

  “你在想什么?”

  “没有……”察觉自己心思不在架上的食品,而是在他身上,并且在心里偷偷赞赏他,她脸微红。“欸?有红标米酒耶,我们今晚吃烧酒鸡好吗?”撇开头,瞥见架上的东西,她夸张的像发现新大陆,立即转移了注意力。

  “你想吃就买。”

  “可是……”拎着红标米酒,她突然尴尬的看着他。“我不会煮耶……”

  在她让他看了瞬间变脸的演技后,他是该犒赏她的。

  “买吧。”他好笑的看着那张遗憾的小脸。

  果然,惊讶与欣喜又回到杜雨暄脸上。“连烧酒鸡你都会煮?!卓先生,你真厉害耶!”她兴匆匆将米酒放进购物车。

  两人又买了一些食材和水果,还有零食,才拎着三大袋战利品,高高兴兴回程。

  晚上,卓文熙在厨房煮杜雨暄指明要吃的烧酒鸡,她则坐在客厅壁橱前取暖。

  他说得对,温哥华是加拿大雨都,明明他们出门购物时太阳已露脸,可等他们进门后没多久,太阳又躲起来了,晚一点,还下了雨。

  她不喜欢这种湿湿冷冷的天气,她喜欢太阳高挂空中,喜欢被热情的阳光晒得全身暖烘烘。

  原本她想尽一份心力,当他的助手,但当她站在流理台前左看右看,却怎么也下不了手后,就被请了出来。

  沮丧的低头,厨艺这部分她真的不行,光是想到要拿到往鸡、鱼身上划,她就先尖叫了。

  方才,见他利落的处理食材,她才想到自己压根不会煮菜,陈坤泽也从没做菜个她吃过,或许他也不会,那如果他没骗婚,她真的和他在温哥华共组家庭,光是煮三餐就是个大问题,她怎么从来没想过?

  一心想逃离那个没温暖的家,却没考虑另组一个家庭会遇到的难题,她果然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察觉自己眉心紧皱,杜雨暄急忙甩掉不开心,让自己静下来,不再去想陈坤泽和骗婚的事。

  她能感觉到卓文熙很用心在帮助她,不只是物质上,还有心灵上,总能感受到他不希望她沉浸在悲伤的情绪里,而自己对他,也似乎比一般人要来得亲近,说不上来那种感觉  ,但她真的觉得他们就像是老朋友一样,相处得很自然……

  头有点痛,她不要再想这个问题了,就当……当他和她前世是熟识的,所以才会对似曾相识吧。

  随手拿起搁在矮几上,像是记事本的本子,摊开的那一页,上头写着几年前很红的一首歌词——

  你说二十八度C的月光适合谈恋爱

  二十八度C的月光下  你的笑容最甜美

  她轻哼起这首歌的旋律。

  这首歌,她只听过一次就会唱,而且每天都哼,几个大学同学都笑称这是她的主打歌。

  她也真的这么想过,这歌词就像是为她量身打造一般,每一句似乎都在写她,当时她就觉得这首歌无比熟悉,之前一定在哪里听过,可是写这首歌的[黑夜骑士]是个词曲新人,她不可能听过他先前的作品。

  那阵子,学业和家庭压得她喘不过气,这首歌,帮她解除了不少压力。

  此刻,看到他在笔记本上写的这两行歌词,那笔迹莫名令她有股熟悉到发麻的感觉……

  砰!

  厨房锅盖掉落的声音吓了她一大跳,她倏地将笔记本放回原处。

  笔记本也是私密物,方才她的行为算是‘偷看’,如果卓先生知道,可能会不高兴的。

  “没吓到你吧?刚才锅盖不小心掉下去了。”卓文熙自厨房端出一锅香喷喷的烧洒鸡,“这里暖和,我们就在这里吃。”

  “好。”她心虚一笑,旋即被酒香吸引。“好香,你的厨艺真的很好耶!”

  “等你吃过再称赞也不迟。”踅回厨房,拿了两副碗筷出来,他体贴的帮她盛了一碗。“来,给你,小心烫。”

  “谢谢。”用力吸着锅里飘出的香气,她满足地笑。“我好久没吃到  么香的烧酒鸡了。”

  “你家不是有厨师吗?厨师应该会煮。”

  “我家以前是有厨师没错,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你爸是台商,家里的经济应该不错。”不想和她纳闷的眼神相对,低眼,他迳自吃起来。

  她点头,没觉得不对,“我读高中时,家里是有厨师没错,可是上大学后,我和姐姐都不在家,妈妈有时候也会跟爸爸去大陆,除了一个打扫的阿姨外,家里没其他人,妈妈就请厨师离开。”

  “来温哥华前,你应该是住家里吧,那三餐呢?”

  “都在外面吃。”

  “为什么不请厨师?你母亲和姐姐加上你,三个人都要吃饭,不是吗?”

  “妈妈和姐姐常常不在家,我一个人随便吃吃就饱了。”先喝一口汤,久违的好汤头润口,幸福的感动又涌上。“我记得两年前我在外头吃过一次烧酒鸡,可是味道没有你煮的这么好。”

  “你喜欢的话,多吃点。”

  “嗯。”夹了一块鸡肉吃,又喝了一口汤,全身暖呼呼,她的笑容像晒到艳阳一般,灿烂无比。

  第3章

  “浊水溪,哈哈哈,他的名字叫做浊水溪。”

  “他叫卓文熙,不是浊水溪,不准你们叫他浊水溪!”

  愣愣地望着车窗外,杜雨暄想着早上醒来前作的梦。

  梦中,似乎有几个调皮的男生一直拿身边男人的名字开玩笑,而她则是“正义使者”,挺身而出,要他们不许拿他的名字作文章。

  好熟悉的感觉,好似以前她真的这么做过,可是……她明明不认识他啊!

  她想,一定是这两天一直想是不是在哪里听过他的名字,所以“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才会作那个梦。

  “雨暄,你在想什么?”见她似乎在发呆,卓文熙关心的问。

  “没有,我……我在看窗外的景色。”不想告诉他她作了一个和他有关的梦,怕尴尬。

  昨晚,他说听她一直叫他“卓先生”,觉得很别扭,他想交她这个朋友  ,如果她同意,就直接喊他的名字,而他也一样。

  她当然同意,他不只是她的朋友,还是她的贵人哩。

  “我们要去哪里?”杜雨暄完全放心将自己交给他,他说上车,她脚一跨就坐进车内,也不管他会不会把她卖掉。

  “Granville  Island。”他微笑,眼里有他自己才明白的满足和承诺。

  “我知道那个地方!它的名字虽有个‘岛’,但它并不是一座岛,而是位于温哥华市中心格兰佛街大桥下。”来温哥华前,她翻了一些旅游书,对格兰佛岛有一点印象。

  此刻她的模样就像以前读书时,他从书上找问题考她时一样,当她流畅回答问题,得到他的赞赏后,眼睛总是闪亮的。

  但他却忍不住在心中轻叹,现今格兰佛岛对她来说纯粹只是一个地名,她真的不记得他们的约定了。

  罢了,昨晚他建议彼此互相以名字相称,就决定要重新和她建立朋友关系,把她当成一个“新朋友”,既然如此,也无须在意她忘了过去的事。

  只是当年的承诺,他坚持履行。

  “格兰佛岛上有个很传统的公共市场,我知道了!我们要去那攻买晚餐食材,对不对?今晚你想煮什么?”那锅香喷喷的烧酒鸡成功征服她的胃,他在她心中的好男人指数也攀升到百分之两百。

  斜看她一眼,卓文熙不禁莞尔。她大概忘记昨天他们才从超市拎了三大袋食材回家的事了吧?不过,他不想扫她的兴。

  “今晚你想吃什么?”

  “姜母鸭好不好?还是麻辣锅……你吃辣吗?”

  “我,可以。”

  “那我们晚上就吃麻辣锅!”她笑得好开心。

  卓文熙点头,只要能让她忘掉不愉快,回复原本的开朗个性,任何事他都愿意做——即使他不吃辣。

  福溪岸边,卓文熙与杜雨暄并肩坐喝着Espresso咖啡,她拿着一只画有红色月亮的玻璃瓶,透过瓶身,欣赏溪岸的美景,脖子上围了一条早上逛街时,他特地买来让她保暖的围巾。

  早上出门,太阳微微露脸,不到一小时天气又变阴冷,她的太阳之女封号今日完全失效。方才搭乘Ferry游福溪,冷得她直发抖,还好有他买的围巾为她添上一丝暖意。不过冷归冷,能跟他一起逛街、一起并肩坐在一起喝咖啡,她觉得好幸福。

  “这瓶子真漂亮。”把玻璃瓶拿得好高,她爱不释手的说,印象中她似乎也有这么一个瓶子,只是不知藏到哪里去了。

  今天他带她逛了好多景点,看到一整排房子立在水中,沿着福溪岸边兴建的水上别墅,令她好惊讶,也看到好多街头艺人在表演,好多艺术品店。

  这只玻璃瓶是在一间玻璃工作坊买的,当时她看到这个瓶子觉得好喜欢,放在手中凝视好久,可因为身无分文,只好默默地把瓶妇放回,他却执意买下要送她,说是给她这个新朋友的‘见面礼’。

  瓶子很漂亮,可天气就不大漂亮了。“天气阴沉沉,看起来好像快下雨了。”

  “我们去逛市场,买完东西就回去。”

  “嗯。”

  他先站起,伸手拉她一把,大大的掌心握住她手的那一刻,一股电流也窜进她心田。

  心头一阵悸动,这感觉太强烈,让她忘了缩回手,他也没放开。

  “你的手好冰,很冷吗?”

  轻摇头,杜雨暄低头微笑。

  卓文熙将她的手放在掌心中搓揉,不带任何邪念,只想暖和她的手。

  牵着她,到市场买完东西后,两人走向车子,这时却突然下起雨来,卓文熙立即脱了外套盖在她头上,让她遮雨。

  “不用,我可以用围巾遮。”虽然舍不得拿他送的围巾让雨淋,但见他淋雨,她更过意不去。

  “这场雨不小,围巾遮不了,你会淋湿的。”说着,他又帮她把遮在头上的外套拉高些。

  “可是你也会被雨淋……”

  “没关系,我和温哥华的雨熟透了。”拉她的手抓住外套领口,他自己则拎着两大袋的食品,见她踌躇,他咧嘴一笑。“雨暄,快跑!”

  他起步跑,她愣了下,旋即跟上,虽然被雨淋,却觉得很好玩,这种场景,她隐约觉得以前也曾发生过……

  “快上车。”卓文熙开了车门,让她坐入前座,再把两大袋东西放到后面,才快步坐上驾驶座。

  “你的头发都湿了,衣服也是……”见他湿淋淋的坐进来,她想也不想的拿下围巾,帮他擦拭还在滴水的头发,直到发现他失神地盯着她,她才惊觉自己的逾矩,尴尬的缩回手。“你自己擦。”

  卓文熙浅浅勾起笑,心情很好的坐正身子,把围巾放到后座,才将车倒出。

  “咦,雨停了?”杜雨暄待车子驶离停车场后,看向车窗外,蓦地错愕。真是的,把他们淋了一身湿之后,雨居然停了?!“我合理怀疑它是故意来淋湿我们的。”

  对看一眼,两人同时苦笑。

  “我这个太阳之女真是浪得虚名。”她还以为今天也会和昨天一样好运呢!

  “一点也不。”

  “嗯?”寻着他带笑的视线望去,她看到太阳光了!“真是不可思议,原本天气阴,方才还下雨,现在居然出太阳,好像经历了一场天气的三温暖。”

  “因为有你在,太阳才会赏脸出来和大家见个面。”

  “还好太阳及时出现,保住了我‘太阳之女’的头衔。”她笑眯了眼,骨碌碌的双眼忽地瞠大。“文熙,你看,有彩虹!”

  车子在屋前停下,她雀跃地跳下车,看着天空弯弧的彩虹,笑得好灿烂。

  “你看,彩虹耶!”她高兴的抓着他的手臂。

  “看来,你不只是太阳之女,还是彩虹之女,这几年冬天我来温哥华,从没看过彩虹。”话一出口,他才惊觉,每回冬天来温哥华他都窝在屋里创作,鲜少出门,别说彩虹,连冬阳他都觉得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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