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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甜心 page 1 作者:向晴

  楔子

  今天的儿童之家非常热闹,不过热闹的原因并不是野性难驯的孩子们在追逐嬉戏、吵架生事,而是打扮光鲜高贵的有钱太太、先生们在谈笑风生。

  这次参观儿童之家的活动,是在某位理事太太的带领下举办,名为筹募捐款的亲善探访,目的是要让“爱心氾滥”的名流们,有机会发挥他们的慈善精神。

  所以,孩子们今天才会异常地乖巧,全都穿戴整齐,安分地在一旁玩耍。

  “院长,那三名小孩长得很可爱,而且感情似乎很好,他们是兄妹吗?”亲善团中的鄢太太是个非常美丽又有教养的妇人,虽已年约四十,看起来却像二、三十岁般丰姿绰约。

  院长看向坐在不远处的角落,还不太能适应这里生活的三兄妹。“对,那是丁家三兄妹,他们的父母一个月前交通事故过世了。”

  “哦,真是可怜!”鄢太太心有戚戚焉。“中间的小女孩是妹妹吧,她叫什么名字?”

  “她排行第二,叫丁奕心。”

  “是否已有家庭收养他们?!”不知何故,鄢太太非常喜欢这个小女孩。

  “还没。”院长回答。

  此时,感觉到注视的丁奕心抬头,恬静地朝她们点了一下头,柔嫩小脸绽放出一个稚气的笑容。

  鄢太太的心“扑通”狂跳了一下,这样一个柔弱的小女孩?她的笑容竟是那么的纯真温柔,相信任何人都会被她的微笑给融化感染,她小小的身体像是蕴藏著一股力量,拥有包容一切的气度,使人得到慰藉与平静,能将钢铁化为绕指柔。

  而他们鄢家不是正好有个脾气暴躁、个性硬得像钢铁似的少爷吗?

  这个小女孩真是最适合不过的人选了!

  或许上天安排她今天来到这里,是要让她遇见这个小女孩,把这个善良的小天使赐给他们鄢家吧!

  “院长,我要收养丁奕心。”

  第一章

  繁华的大都会,黄金地段的信义区,四十层高的鄢氏大楼傲然耸立,玻璃帷幕的外墙闪闪发光,这是栋善加利用天然光概念并融入新颖设计的现代化环保大楼。

  不过尽管时代如何进步、设计如何创新,依旧遵循著一个恒久不变的铁则,最顶层永远是权力的核心与象征,只有发号施令的领导者才有资格坐在那里。

  把员工识别证轻放在感应器上,“嘟”一声,直达四十楼的电梯门应声开启,一个娉婷倩影入内,然后静待电梯缓缓攀升。

  女子身材窈窕,看起来应该有一六五公分上下,整齐合身的套装打扮,只穿上半吋的高跟鞋已衬托出她的修长身形,不落俗套的发髻下是张清秀漂亮的脸蛋,柳眉、杏眼、巧鼻、樱唇,再加上嫩滑细致的冰肌玉骨,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可以自由进出四十楼的人绝对是鄢氏的高层员工,没错,这名女子正是鄢氏副总裁的私人助理,因此女子的精明干练与办事能力自不容置喙,不过她眉眼婉约绮媚、气质柔美动人,并没一般高层的盛气凌人与傲慢自负,反而更像是弱质纤纤的千金小姐。

  叮!到达四十楼,电梯门再度开启,女子笔直返回座位,熟练地整理桌面的文件,她刚替副总裁送走一名重要客户,看看桌面的电子时钟,时间也差不多是时候前往机场,接待专程由日本来台的千叶会社三公子。

  想起那个千叶少爷,她不禁蹙眉,轻呼一口气后,拿出数份等待批阅的文件,前往副总裁办公室,她轻叩紧闭的大门后推门而入。

  偌大的办公室内非常宁静,安坐在真皮大椅上的男子正在假寐,不敢打扰他休息,女子慌忙放轻脚步,悄悄把文件放下。

  看著男子微昂的脸庞,疲惫之色隐约可见,她的视线忍俊不住留连不去。

  把头枕在椅背上的铁青俊脸,肌肉线条紧绷,侧分浏海随意散落,英挺上扬的剑眉尽露,浓密眼睫下的双目紧闭,薄唇抿成一直线,瘦削的脸颊显得下巴更为尖细,略微苍白的肌肤光滑洁净,是张非常俊逸的脸庞。

  男子的身材尚算高大,但并不壮硕,一八○公分左右的骨架极为瘦削,完全是个文弱书生型的美男子,给人一种温柔敦厚的感觉。

  思及此,女子不禁会心一笑,因为“温柔”这两个字,绝对不会在这个男人身上找到,只要稍微认识他的人,都不会拿这两个字来形容他。

  没错,在他俊美的外表底下,拥有与他非常不配的火爆性格,他暴躁易怒,动不动就生气骂人,还有一张恶毒无比的利嘴,从不饶人半分。

  这个男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谁都强,自尊心高傲到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损伤,他就是鄢氏的副总裁,亦是未来的接班人,鄢家的少爷──鄢天祐。

  而她丁奕心,自从七岁那年被鄢太太从儿童之家收养后,就一直待在鄢天祐身边半步不离,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一起度过了二十个年头!

  丁奕心在心中轻喟一声,看看仍在假寐的男人,不知他是闭目养神,还是疲倦得睡著了,感到略微心疼不舍的她,决定让他再休息一会儿。

  正想要静静地退出去,鄢天祐霍地睁开眼睛,她想要回避也来不及,就这样与他凛冽的黑瞳直接对视,她一时间僵住,忘了要有所反应。

  把她的迟钝娇憨尽收眼底,鄢天祐漆黑瞳仁闪著诡魅的光芒,他慵懒地坐正身子,大掌轻拢额前微乱的黑发,动作漫不经心却又该死的迷人。

  丁奕心一阵脸红心跳,在他眼神逐渐转为讥讽,唇边更扯出一抹嘲笑后,她喉咙顿感哽塞,慌忙收敛心神与目光,并且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

  “喔……时间……”她竟然心虚得舌头打结!“是时候该前往机场,千叶会社的三公子应该快到。”

  知道她的尴尬与窘迫,鄢天祐故意默不作声,手肘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修长的十指交握,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极为轻柔缓慢。

  “千叶之介吗?”他明知故问。

  “是,我已在沪悦庭订了贵宾包厢,晚上会在那里替千叶少爷接风洗尘。”谈起公事来的丁奕心简直判若两人,变得一板一眼,脑筋明显已恢复井然有序。

  “你代我去吧!”他慢条斯理地吩咐。“你就好好尽地主之谊,给我热情款待他,把他服侍得满意妥当,不要得罪他。”

  什么服侍?她可不是公关小姐!很想这样回话的丁奕心只是敛下眼睑,藏好心事,并且平静地应允。“是。”

  对于她的爽快回答,鄢天祐早已没有半点感觉,因为她的顺从乖巧是必然,只要他开口,她没一次拒绝过,不管要她干什么,她都会照办。

  “没其他事吧?”他一副急欲打发掉她似的表情。

  “这些文件比较急,可以的话,希望能在今天批阅。”她指著刚放下的文件。

  瞄一眼桌上的文件,鄢天祐打开抽屉,拿出一双外科手术用的手套戴上,迳自翻阅文件,没再多看她一眼。

  “我会吩咐司机六点整过来接你。”丁奕心交代一句,然后退了出去。

  在大门合上后,鄢天祐丢下笔,颓然靠回椅子上,半眯眼思忖起来。

  谁不知道千叶家的三公子风流好色,其韵事早已远播,尤其面对美女,不管对方是否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他都不会放过任何占便宜的机会。

  如果不是看在千叶会社与鄢氏合作多年的份上,鄢天祐才不屑与这种下流的男人打交道。

  话说回来,其实上回千叶之介来台洽商的时候,早已盯上气质美人丁奕心,不时使出勾肩搭臂的招式,不过鄢天祐一直视若无睹,没出面干预制止,只冷眼旁观丁奕心使出浑身解数,力抗色狼的魔爪。

  这次千叶之介会明目张胆向鄢天祐提出要求,指名在台期间希望由丁奕心陪同招待,其目的昭然若揭。

  明知千叶之介的劣行,鄢天祐却仍决定把丁奕心送入虎口,难道他就真的这么讨厌她,完全不在乎她?

  这种复杂矛盾的情绪,恐怕只有鄢天祐本人才会懂!

  ***

  度过了水深火热的一天,与豺狼虎豹周旋了一整晚,丁奕心总算平安脱困,毫发无损地摆脱魔爪。

  不过,她感觉自己还真像个皮条客。

  至于原因嘛,当然就是她重金礼聘两名专业的公关小姐,整夜陪伴千叶之介的缘故,所以今晚她才得以早早回家。

  丁奕心拖著疲惫的身躯回到鄢家,迫不及待想要泡个香氛浴,洗净身上那股难闻的烟酒味。

  可是她才刚踏进房间,素指还未碰触到墙壁上的电源开关,人已经被拦截了。

  黑暗中,一个高大身影窜出,房门“砰”一声被关上,一只劲瘦的手臂从后头抱住她的纤腰,另一只手已熟练地解下她的发髻,让那头柔顺亮滑的乌丝从男人的大掌中流泄而下。

  男子埋首轻嗅她的发香,然后撩起她的黑发,性感薄唇轻触她的耳垂。

  丁奕心顿感浑身无力,身子软软地倚靠在背后的男人身上。

  男人突然一把放开她,把她摔进床上,然后欺身压上……

  ***

  清晨的阳光洒下满室温暖,时序已进入初秋的好季节。

  睁开浓睫,首先映入丁奕心眼瞳的是一个男人的侧脸,熟悉的感觉很快蔓延开来,她收回横放在男子胸口的胳臂,悄悄挪开紧贴著男子的身体,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梭巡这张她看了二十年的阴柔脸孔。

  这个与她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孤僻男人,到现在仍令她怦然心动不已。

  还在熟睡中的鄢天祐面容出奇地柔和,袒胸裸露的上半身有些劲瘦,不过比起小时候已经强健多了。这是他长期习武、努力锻炼身体的成果,但他的肤色并不是健康的古铜色,而是比女生还要雪白光滑,这是因为终年穿著长袖衣服的关系。

  虽然他的肌肤光滑,却不难发现多处紫青相间的斑纹,就像身体遭受碰撞后出现的瘀伤,这是皮下出血的现象。

  丁奕心初次见到这些斑点时,感觉还挺惊吓的,现在却只感觉到心疼,纵使这些斑纹不会造成疼痛,只是比较难看而已。

  所以无论天气有多炎热难受,他都会穿著长袖衣服,绝对不会在人前露出他的肌肤,不然看到别人那种既害怕又厌恶的眼神,会教这个傲慢的男人受不了。

  其实鄢天祐患了一种叫“血小板无力症”的罕见疾病,他的血液先天性凝血异常,这种案例全台好像只有两、三个而已。

  虽然负责凝固血液的血小板指数正常,不过却失去其功能,似乎是第十七对染色体发生异常所产生的疾病。

  简单来说,就是当他受伤时,血液无法正常凝结,严重的话会血流不止,甚至失血过多致死,所以他的生命每分每秒都受到威胁。

  自小已经常进出医院,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随心所欲地吃喝玩乐,更要终日提心吊胆,避免受到任何损伤,简直就像是只能在温室里呵护长大的小花,正因为患上这种罕见疾病,才会造成这个男人的偏激性格与暴躁脾气吧!

  丁奕心在心中暗叹一口气,他委实令人担心,这个男人不但不能受伤,也不能操劳过度,可他却总是喜欢乱来,就像昨夜──

  唉!又是一声轻叹,丁奕心发觉自己越来越不了解他,总是摸不清他的心思,随著他们年纪渐长,彼此的距离好像越遥远,虽然他明明就在自己身边,已经是最亲密的人,可是她感觉却很遥远。

  其实她知道的,他一直都把心门紧闭,把她拒于门外,不管过了多少年,任她如何敲打,他都不肯开启那道心门。

  当他们大学毕业,一起进了鄢氏后就更明显,不管公事还是私事,鄢天祐常常指派她去应酬某某总裁、当某某名流的舞伴、作某某公子的伴游,简直把她当成是公关小姐使唤,他在费尽心机、用尽办法把她塞给其他男人。

  可是要说他完全无视她吗?又好像不是,他总喜欢霸道地占有她的身心,非要彻底拥有她不可,就像她只能属于他,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对她展露热情,让她感受到爱,仿佛他是很爱很爱她的!

  或许这只是她的错觉,他根本一点也不爱她,不过,如果事实是残酷的,她却不愿清醒过来,宁愿永远沉醉在这个小小的幸福里。

  所以,不管他的举动如何地矛盾,他要如何对待她,即使自己会成为他的傀儡娃娃,她都甘之如饴。

  丁奕心拉回飘远的心思,迷恋的目光一直徘徊不去,知道低血压的他一时半刻都不可能醒过来,她轻吻他的唇,替他拉好被子,然后蹑手蹑脚走下床。

  走进浴室,她用五指梳理及腰的长发,每天要保养这头秀发还真不容易,不但费时又费工,原本她想剪成俐落的短发,可是却被床上的男人蛮横地禁止。

  不过,只要所爱的男人喜欢,一切全都值得!

  ***

  床上的男人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

  知道身边的人儿早已离去,鄢天祐慵懒地坐起身,调息呼吸后才慢慢下床,步往那扇与他房间相连的大门,回到自己的房间沐浴整装。

  身穿宽松的长袖白衬衫,下著卡其长裤,这是鄢天祐在家中惯常的打扮。

  一条大毛巾罩在头上,他一边轻柔地擦拭湿发,一边走向阳台感受日光照拂。他还未站定,便已传来一阵熟悉的娇笑声与孩童的嬉闹声,于是他循声往下望,看见一名女子与两名孩童及一只大笨狗,正在玩追逐游戏。

  原来一整个上午,丁奕心都待在花园内,与两名小孩及“小毛毛”玩耍。

  那两名分别是八岁与六岁的孩童,正是鄢天祐的姐姐鄢薇恩的子女,而小毛毛则是鄢家豢养的大狗。

  小毛毛是瑞士纯种圣伯纳犬,白色与棕红色长毛非常柔软,体型虽十分庞大,样子却十分逗趣,继爸爸“毛毛”之后,它是鄢家最得宠的成员。

  眺望那个穿著粉红色运动服奔跑的倩影,开怀大笑的模样,想必活蹦乱跳的人儿俏脸已红透,虽然一张素颜脂粉未施,扎著简单马尾,却是绝对的美丽动人。

  鄢天祐知道她一向朴素,不太注重打扮,衣服则相当简约,质料全都以柔软舒适为主,身上更是一件饰物、配件也没有,甚至连腕表也不曾佩戴,而纤纤十指更是天天修剪得圆滑无瑕,其中原因他比谁都清楚,她是怕会不小心弄伤他,她的用心他完全知道。

  她是这样善解人意、聪颖机灵、健康亮丽,像她这么美好的女子,应该有更好的男人来呵护疼爱,而他这个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的没用男人,如何能匹配得上她?他恐怕连最简单、最基本的幸福都给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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