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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无妻 page 7 作者:千寻

  「怎会到山上来?」

  「采点野菜待客。」她直觉回答,不由自主地。

  「待客?方便再加上我吗?」

  蛤?他是说……猛地摇头,她不想,却找不出合理的拒绝,竟随口道:「席公子还是先把东西送到官府吧。」

  「东西?官府?」

  「不告而取谓之窃,虽不知失物是谁的,但终究不是自己的,席公子不该收归己用。」

  「若不是我埋的,试问谁会晓得这棵树下的五尺处有个木箱?」

  埋了五尺?这么深?她来的时候只见到他取出金步摇细审。顺着他的手指望向旁边铁铲,真是他的?但好端端的,为何要把东西埋在无主山林?

  「不信吗?过来看看。」

  他轻轻一说,并无半分强迫,但她不由自主地朝他走近。

  只见他蹲在木箱旁边,把金步摇收进去,盖上箱盖,当箱盖密合时,像是弹动了某个机关,上头的木楯一个接着一个落下。

  他摊手道:「你试试,有没有办法打开?」

  旁人说啥她做啥?她才没那么乖呢!但他一讲,她放下背篓,开始试着扳动木楯,提拉按压、各种方法通通用过,箱盖依旧纹风不动。

  「我来吧,有规律的,当你压下第一个木楯,第二个就会立出来,看见上面的横纹吗,先定住!」听见轻微的一声卡后,第二个木楯立起……相似的规律,再推开一圈木楯之后,箱盖弹起,他笑望她,「有趣吧?」

  「嗯,有意思。」她直觉点头。

  「箱子里外共三层,第一层放十七颗南海大珍珠,红绿宝石各三十九颗,第二层放着大小金锭数百个,最后一层放的东西很多很杂,除金步摇之外还有一个荷包,里头放着一张字条……」他突然停下话,问:「想不想看看上面写什么?」

  理智告诉她,对于陌生人不该存有太多好奇,但她还是取了,荷包上头绣着几竿修竹,竹下一名女子握着扇子,轻掩笑脸。

  时日已久荷包褪了颜色,但女子脸上的笑容依旧能看出几分薄愁。

  她取出纸条,尚未打开,他先一步念出上头字句。「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

  纸条上写的确实是这两句,不会错了,木箱是他的。他打开木箱后的一举一动她全看在眼里,他没动荷包,更不可能打开纸条。

  她想问,为何收藏这个荷包?为何要将木箱藏于此地?为何……但她还没开口,他便先冲着她一笑。

  真的,他长得很一般,但是这个笑容,竟是让她看出万种风情,这是个怎样的男子?她越发不懂了。

  「想听故事吗?」他问。

  不由自主地点了头,好像在他面前,她就是会听话、会合作,会习惯地不由自主。

  过度的「不由自主」让她发现不对劲,想摇头拒绝的,却被他抢快一步夺去注意力。

  「那年战争不断,盗贼四起,朝堂贪腐、民不聊生,有一男子名唤焦擎,他组织村民上山、落草为寇,他们靠抢劫贪官为生。那日焦擎闯进丞相家中,不料被府卫发现,他一路躲避,最后竟躲进丞相嫡女沈雨屋中,沈雨张着大眼睛,直直地盯住他,脸上竟无半分畏惧。」

  「信吗?他们在床上聊一晚的话。她问:『你有一身武功,为何不保家卫国,却以窃盗劫掠为生?』他说:『当今朝堂不安、帝君昏馈、百官贪腐,官员不过是另一把劫掠百姓的利刃。』然后告诉她许多故事,关于老百姓的无奈与无助。

  从那之后,焦擎经常闯入沈雨闺房,一待就是一整夜,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沈雨虽长在闺阁中,见识却不输男子,她说『我也想尝尝策马平野、保家卫国的感觉』、『我也想试试站在朝堂上论战群雄的感觉』,男子觉得她的想法太有趣,笑道:『不如你做不到的,我来帮你。』

  「于是沈雨交给他一柄金步摇,让焦擎贴身带着,就像是带着,她便参与了所有身为女子无法参与的事。

  「为配得上沈雨,焦擎弃匪从军,策勳十二转,再回京时已经是二品柱国将军,但是沈雨已为他人妻,再度夜闯香闺,他看见她的憔悴。

  「沈雨的丈夫新欢不断,她守着漫漫长夜、泪湿衫袖,望着焦擎从怀里掏出的金步摇,听着他一件件诉说战场上的事,她笑了,说:『谢谢你,让我的人生缤纷多彩。』临别,她又说:『继续带着我舌战群雄吧!』

  「焦擎承诺了,他在朝堂上舌战群雄,成为皇帝心腹,杀贪猎渎,一时间朝堂风气大改。」

  「后来呢?」

  「十年后,沈雨病危,临终前焦擎又来到她的床边,她谢谢他,她说:『若有来世,换我用一生来为你丰富。』沈雨死去,焦擎辞去官位,成了说书人,他带着那支金步摇继续走遍山川百岳。」

  听完故事,婧舒震惊得久久无法言喻。

  因为这个故事,写在娘留给她的册子上!娘说那时她尚且年幼,与亲爹到酒楼与人谈生意,却被说书人的故事引去注意。

  娘是这样形容说书人的——他身材高大壮硕,没有分毫读书人的斯文儒雅,杵在那里像个铁筒似的,满脸的胡子看起来更像个盗匪,但他有一双能吸人魂魄的丹凤眼。

  娘说她看见他眼底的怆然,于是问:「这可是先生的故事?」

  说书人没回答,只是对着小女孩一笑。

  娘又道:「逝者已矣,来者可追,该放下了。」

  说书人问:「小姑娘可知何谓放下?」

  「放下就是……舍去?抛却?遗忘……然后勇往直前?」

  他摇头道:「不对,『放下』是你终于开始心疼自己。」

  「那你就心疼心疼自己吧。」

  他说:「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只心疼自己,老天爷给我这么长的一辈子、给我无数教训,便是让我体会自私的谬误,所以不能心疼,更不能放下。」

  讲完后他走了,母亲看着他的背影,在那堵厚实的肩背上读到孤寂。

  换言之,他也见过那个说书人?凤形金步摇是说书人赠予他的?

  她想问清楚,但他看看天色道:「走吧,不是还要烧饭待客,食材都备好了?」

  婧舒回神,时辰确实不早了。

  他把木箱子往马背上一系,拉着马跟在她身后。

  他真的想到家里蹭饭?婧舒想笑,不请自来的客人呐,但这次她没反对,反正请一个是请、请两个也是请,就当……听故事的回报吧。但很快地,她就知道这个决定有多么正确。

  她走在前头,他随后跟着,这座山势并不陡峭,村民虽经常上山,但多数人都在山脚下采采野菜便罢,只有到了秋冬、田里的事儿忙完,才会几个汉子组队到山上打猎,多数猎到的是兔子雁雀,运气好的话能打到野猪。

  婧舒今日是为了采菌子,不知不觉走远。

  两人走着,他突地一把抓住婧舒,她不解回望,却对上他的笑眼。

  他朝她做个噤声动作,手指向前,她顺着指间望去,前方不远处有两只灰兔子,他弯腰自地上掐起两颗石子,咻地!朝前射去,她还没看清楚呢,两只兔子已经倒地不起。

  婧殊诧异极了,还以为他是个文人,没想到……

  她快步上前,兔子身上找不到血洞,石子竟是从一眼射入,另一眼射出,皮毛无损无伤,倘若一只便罢,可两只都一样啊,他明明一次扔出……怎么办到的?他不仅仅习武,还武艺高强。

  顿时,她看他的眼光都不同了。

  他把兔子提起来,动作一气呵成,只见她的目光还黏在自己脸上,忍不住噗哧一笑,问:「姑娘欣赏在下容貌?」

  欣赏?他那样的五官?胡扯!

  但……是啊,明明不太好看的男子,她竟在他身上落下欣赏?她不理解自己。

  「还不走?」看她傻不愣登的样子,他越发想笑。

  多久没笑过了?五年、十年……或者更久?他几乎忘记笑是什么感觉,但现在觉得挺好的,笑,是好事。

  「你……」支吾片刻,婧舒还是无法下决定,对于不熟悉的他,方不方便问熟悉的问题。

  有这么犹豫啊?那么,他来帮她一把。站定脚步,他对上她的眼,问:「我怎样?」

  「你的武功很好吗?会飞檐走壁吗?有一种叫做轻功的东西你会吗?」

  竟是想问这个?这种问题需要犹豫吗?他一笑,没回答,却反问:「今晚菜色够吗?要宴请谁?」

  不答反问?没礼貌!但她忘记计较他的不礼貌,乖乖把话给答了。「我想再抓两条鱼,今天要宴请师兄,父亲是他的启蒙先生,我们一起长大的,他考上会试,想帮他庆贺一番。」

  「考上会试不简单,是该好好庆贺,再多加几道菜吧!」

  话刚落下,就见他身子一窜、足登树枝,三两下功夫飞到树梢头,再下来时掌心捧着一个鸟巢,里面有十几枚蛋。

  第三章  不请自来的客人(2)

  婧舒一傻再傻,不必问了,那个轻功他确实会。

  可书里不是说,习这门武艺至少得花十数年功夫,他才多大,怎就学得出神入化?

  席隽心底偷偷喊一声糟糕,真是糟糕了呀,他喜欢上她的傻样,但凡看见她反应不过来,嘴巴微张、双目圆瞠的表情,他就忍不住想笑,想忍不住想要……炫耀。

  于是,在她还没有开口之前,他把鸟巢交到她手上,然后转身。

  那个脚步……是传说中的「神行百变」吗?不管是不是,在「神行百变」之后不久,她的脚边多出一串用树藤缚起的竹鸡,在「水上飘」之后,两尾活蹦乱跳的大肥鱼躺在她脚下,再然后……是弹指神功还是百步穿杨,她搞不清楚了,一头小野猪也往她脚边窝。

  掏出雪白的帕子,轻轻拭去手上血渍,他问:「够了吧?」

  她点头、不停点着。

  他在她面前换了模样,清冷的他变得招摇,而她在他面前,何尝不是更换形象?她很聪明、很自主独立的,可是站到他面前……傻得可厉害了。

  「够了?那走吧。」

  他把猎物往马背上挂,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马,再重的东西往它背上一挂,都像没事似的,连小野猪都给背上了,它还是继续啃它的草,半点不受影响。

  「阿白乖,别吃了,走吧!」他轻声对白马道。

  打两个响鼻,它自动往前行,走过数步,席隽转身,发现婧舒还杵在原地,忍不住再度笑弯眉心,这么值得震惊?好吧,一只听得懂人话的白马,值得震惊一下下。

  他倒回去,接过窭子往身上一背,拉起她往前走。

  对于陌生男女而言,这是个相当突兀的动作,就算再熟悉的男女,七岁都不能同席,何况他们……这般亲匮?

  但他牵得理所当然,而她被牵得自然而然,好像这样的动作于两人没有半分违和感。

  他们就这样一路走下山,他没说话,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的玉兰花香,她也没说话,全数注意力都在腕间的微温。

  抬眉相望,这对陌生人莫名地建立起信任感。

  这种事是不会在婧舒身上发生的,没娘疼的孩子,从小必须学会的第一技能是看人脸色,信任这种情绪于她很少出现,可是无条件地,她认为席隽值得信任,奇怪?是很怪。

  到山脚下,在远远看见村人时,婧舒终于回神,将手自他掌心间抽回。

  他发现了,却没有多说什么,只问:「今晨听说你父亲生病,是什么病?」

  「肝病,大夫说是长年抑郁、肝气郁结而成,许是在仕途上无法再更进一步,心底烦闷长年饮酒致病吧。」她知道科考一直是父亲的心头病征。

  「若是这病,我倒有几服好方子可以试试。」

  婧舒问:「你是大夫?」

  「不,有机缘结识宫中御医,这才得了些方子,下次见面给你。」

  「好,多谢。」

  话题打开,呆萌模样收敛,恢复正常的婧舒对迎面走来的村人打招呼,偶尔停下脚步聊几句,也有学生家长拦住她,问问自家孩子学堂上的事,自然也有好奇村民多看席隽几眼,但原则上都是善意的。

  「你的人缘很好。」他道。

  「归功于你。」之前人缘不差,但没好到这等程度。

  「与我何干?」

  「早上你透露我将为小世子启蒙。」

  「这样也能与人缘好搭上关系?」

  「父亲病后,我接替他上课,父亲好歹有个秀才名头,我什么都没有,又是个女子,就敢捧着书册上课去,家长当然觉得亏了,起初还有人让里正退还束修,学堂里一口气少掉七、八个孩子呢,幸好这两个月学生慢慢回笼,而你早上那番话,确实让家长高看我一眼。」在母亲留下的册子上写着,这叫「名人效应」,相当有用的。

  席隽理解,小世子的授业夫子自然要比一般夫子更受推崇。「教导瑛哥儿不是件简单的事。」

  「我猜到了,是个被宠坏的孩子。」

  「不,他是个不被疼爱的孩子。」

  什么?恭王府唯一的独子呢,他说的与她看到的落差太大。捋眉相望,婧舒等着他解释。

  「恭王的母亲乐平长公主是皇太后所出,父亲江驸马是皇太后的侄子,而当今皇上却不是皇太后的亲子,圣上登基时年纪尚小,由皇太后把持朝政,皇太后性格坚毅、巾帼不让须眉,朝政处理得井然有序,行事作风不输给历代帝君。垂帘听政时期,河清海晏、国富民安。然皇上一天天长大,岂能甘心沦为傀儡,为收归皇权,与皇太后较劲十数年,即使皇太后已退居后宫,皇上依旧不敢有半点轻忽。」

  「因此皇上处处防备恭王?不对呀,外传皇帝对恭王极为看重。」

  「能不看重?装也得装出几分模样儿,皇太后瞪大眼睛看着呢。」

  「恭王有……野心?」

  「并无,他刻意把自己扮成纨裤,好让皇太后和背后的江家族人熄灭心火。」

  「那不就结了?」

  「但大皇子蠢呐,当真以为皇帝看重恭王,三番五次想与之结盟。恭王装傻,大皇子不依不饶,直接求皇帝赐婚,令他迎娶瑛哥儿的亲娘。

  「他对婚姻大事并没有太大意见,却痛恨被强迫,但即便痛恨被逼,他已经在皇帝跟前装了多年孙子总不能功亏一篑,只能欢天喜地地把人给迎进门。」

  「两人相处得还好吧?」

  「瑛哥儿的母亲是皇后侄女、大皇子与三皇子的表妹,她的性格霸道骄纵,处处想要压丈夫一头,那段日子恭王过得生不如死,他日日流连青楼,一口气纳入妾室十余人,他与妻子之间不睦之事传得沸沸扬扬,全京城上下都拿恭王府当笑话看。」

  「真是一场灾难。」

  「可不是吗,生产时恭王妃大出血,差点儿没迈过那道坎儿,从那之后一直卧床、用汤药养着,直到去年过世,恭王才松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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